检察官在线丨醉驾+无证驾驶,法盲兄弟的糊涂“兄弟情”
亲爱的听众朋友们
大家好
本周的FM939《检察官在线》
在线如约和大家见面了
今天由北仑区检察院的赵勇
为大家分享一起案例
酒精的刺激能使人兴奋,当酒精在人体血液内达到一定浓度时,人对外界的反应和控制能力就会下降,处理紧急情况的能力也会随之下降。然而就有一些人,明明知道喝了酒不能开车,但就是禁不住诱惑,醉酒后依然驾驶车辆上路。这里,就有一对糊涂兄弟,喝酒后上演了一段另类的“兄弟情”。
案情介绍
今年7月的某日晚上,被告人王某某、傅某某与朋友几个一起在一烧烤摊饮酒。酒局结束后,王某某驾驶小型汽车搭载傅某某等人出发,在某国道行驶时,与另一辆小型汽车发生追尾,造成辆车受损的交通事故。后经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被告人王某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事故发生后,被告人王某某驾车逃逸,被害人立即报警;途中被告人傅某某等人劝阻王某某停车未果,后傅某某拉动手刹迫使王某某停车。被告人傅某某让王某某下车,其本人驾驶车辆搭载王某某等人,后被民警抓获。另查明,被告人傅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检察官说法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明确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本案中,被告人王某某、傅某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且傅某某无证驾驶,二人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警示分析
酒驾、醉驾是严重的交通违法犯罪行为,醉酒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更是亲手给“危险”铺上了一条快捷路。
驾驶人必须经过培训达到规定的学时和里程,掌握了熟练的驾驶技能,考试合格并取得驾驶证,才能开车上路。无证驾驶的危害主要体现在:
1、扰乱交通秩序。无证人员缺乏交通安全法律知识,加之日常驾驶时规避执法检查的心理而超速、超员、闯红灯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现象司空见惯,影响到其他道路参与者正常通行和道路交通管理秩序工作的正常开展。
2、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无证人员因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和驾驶技能,可能因不遵守交通规则,而引发交通事故造成自己和他人的伤害,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3、败坏社会风气。无证人员藐视法律,无视交通规则,轻视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此类现象的存在严重影响道理交通秩序,弱化群众法治意识和安全意识。
4、诱发违法犯罪。因诸多原因,无证驾驶人员往往欠缺合法驾驶条件,更容易滋生和诱发超员超速、闯红灯、酒后驾驶、交通肇事等违法犯罪案件。
本案中,被告人傅某某在劝阻朋友逃逸后,应等待交警到场进行处理,而不是酒精上头,一时逞兄弟义气,继续驾驶。事后,二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表示非常后悔。
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
《检察官在线》栏目介绍
为进一步深化平安宁波、法治宁波建设,做到用典型案例宣传检察职能、讲好检察故事,经市检察院与FM939宁波交通广播协商,共同开设一档《检察官在线》栏目,于每周三中午12:30播出,通过对我市检察机关办理的典型案件释法说理,实现办好案件、选好案例、用足案例的目标定位,扩大宁波检察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
承办人 、展播人:北仑区人民检察院 赵勇
来源:北仑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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