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在线丨靠PS假证入驻外卖平台 小超市变身“饺子馆”
亲爱的听众朋友们
大家好
一周一期的FM939检察官在线
如约和大家见面了
今天由江北区人民检察院的董海
为大家分享一个案例
当前,市民的生活节奏越来越快,外卖已渐渐成为很多人的就餐首选,动动手指或者一通电话就有可口的饭菜送上门来,确实方便又省时。但送来的外卖是否让人放心、是否卫生健康,也越来越引起大家的关注。近日,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就办理了一起伪造国家机关证件案,背后涉及的就是事关每个人的食品安全问题。
案情简介
2017年8月,郑某某在宁波某高校附近开了一家小超市,以销售饮料、零食等其他包装食品为主。
随着外卖行业的兴盛,郑某某瞅准了高校附近熟食外卖这一商机。于是,他在自家小超市里搭建了一个简易厨房,打算经营水饺熟食的外卖生意。2021年5月,郑某某在某外卖平台上注册登记了一家名为“某某饺子馆”的商铺,根据平台要求,他将超市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上传后,就开始接单进行水饺熟食外卖经营了。
几个月后,郑某某听说外卖平台可能要核实商家有无食品经营资质。但其超市食品经营许可证上的经营范围并没有包含熟食加工这一项目。为了顺利通过平台的检查,郑某某动起了自己伪造证件的脑筋。于是,他下载了手机PS软件,将超市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拍照图片进行修改,在经营范围那一栏加上了“热食类食品制售(中式餐)” 字样,然后将PS过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图片上传至外卖平台,替换了原来的图片。
这之后,郑某某继续接单做水饺熟食外卖生意,直至2021年底被市场监管部门查获。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后,经过检察官的释法说理,郑某某自愿认罪认罚。近日,江北检察院对该案依法提起公诉,并提出了精准量刑建议,获法院全部采纳。最终,郑某某受到了应有的法律制裁。
检察官说法
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是指非法制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所谓证件,是指国家机关制作、颁发的,用以证明身份、职务、权利义务关系或其他有关事实的凭证,如结婚证、工作证、学生证、营业执照、驾驶证等。
本案中,郑某某在拍摄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照片中增加了本来没有的熟食加工项目,从而得以在外卖平台上出售熟食,应该认定为伪造国家机关证件行为。
警示分析
网上订餐只是快餐外卖经营模式的进化,并不代表可以游离于监管之外,若违法违规依然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相关执法司法部门应加强监管力度,督促平台规范管理签约商家。各外卖平台也要加强对店铺上线资质的审核,严把质量关,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而消费者在订餐时,请尽量选择自己了解信任的餐饮店铺下单,若遇到食品安全问题,可通过举报投诉等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
《检察官在线》栏目介绍
为进一步深化平安宁波、法治宁波建设,做到用典型案例宣传检察职能、讲好检察故事,经市检察院与FM939宁波交通广播协商,共同开设一档《检察官在线》栏目,于每周三中午12:30播出,通过对我市检察机关办理的典型案件释法说理,实现办好案件、选好案例、用足案例的目标定位,扩大宁波检察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
承办人、展播人:江北区人民检察院 董 海
来源:江北区人民检察院
往期案例:
记得点“赞”加“在看”,窗口有你更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