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 · 为民看法院|执着为民的“苏区法官”
湘西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新成就系列报道之七·法官风采——
执着为民的“苏区法官”
—— 记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王先礼
素有“江南延安”之称的永顺县塔卧镇,是湘鄂川黔红色革命根据地,也是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
这里,有一名基层法官王先礼,被百姓称为“苏区法官”。他心装为民情怀,肩扛法律天平,脚踏山路村道,通过一个个案件的办理,一件件纠纷的调解,传承着革命前辈为民服务的作风与情怀。
近4年来,他办理各类民商事案件共494件,已审结479件,结案率达96.96%,其中判决结案226件,调解结案146件,撤诉及按撤诉处理结案103件,调撤率达51.98%。去年,他被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也是全省七名、湘西州唯一一名入选者。
法庭上的王先礼。
办好案
法官的职责,就是办案。
作为一名长期坚守在办案一线的人民法官,王先礼深知公平正义是司法审判工作的生命线。当组织选派他到家乡塔卧镇工作时,他就告诫自己要正确处理好法律与亲情的关系,做到不为金钱所动、不为亲情所惑、不为强权所屈。
王先礼与来法庭咨询法律问题的群众交谈。
在审理李某、张某之间涉及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案件时,他查明1998年张某将部分自留地让与李某夫妇建房,李某办理了土地使用证。2012年两家发生争议后张某将李家门前用砖围堵并摆摊设点。为了宣传法律,教育群众,他提前谋划安排,特意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加,在当地赶集日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取得了良好的法治宣传社会效果。
作为一名回到家乡工作的人民法官,当地群众的纯朴他有切身感受,也充分认识到所面对的诉讼案件大部分都是邻里、亲戚和家庭之间的纠纷,利益冲突只是一时,人际交往则是长期的。因此,在日常审判实践工作中,他始终坚持查明基本法律事实后,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与双方进行沟通,促成调解,有效避免“赢了官司、丢了亲情”,实现了诉讼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在审理王某与李某离婚纠纷一案时,他先是安抚当事人平复心情,然后分别对原告和被告分析离婚将给家庭、事业、子女等方面造成的种种不利后果,引导当事人权衡离婚利弊,最终使双方当事人认识到行为草率及婚姻不易,从而原告主动申请撤诉,一个濒临破碎的家庭得以保全。
服好务
王先礼骑摩托车去送达法律文书。
塔卧人民法庭案件管辖二镇一乡,共33个行政村,200多个自然寨,寨偏远、坡陡峭、路泥泞,交通十分不便。
作为红色革命老区的人民法官,王先礼把方便让给群众,困难留给自己,带领法庭的同事们主动走村串寨送达法律文书,上门入户开庭办案。
审理刘某与覃某离婚案时,经调解,刘某自愿向覃某支付3万元补偿金,当庭兑付1万元,但该笔款项存放家中待取,而覃某因病行动不便,且居住在偏远山沟。为方便覃某,王先礼挽起了裤腿,踏着泥泞山道,取款、送款共走了近3个小时才到覃某家。覃某拿到兑现款时,激动得热泪盈眶。
除了服务百姓,王先礼深知,主动作为,服务家乡经济社会发展也是自己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塔卧法庭办公室墙上,有获得的荣誉,也有清晰明了的案件排期表。
2015年12月,宋某驾驶摩托车与黎某驾驶的重型货车相撞并导致宋某严重受伤。因宋某伤势严重,需较高医疗费用,两家没有就医疗费达成赔偿协议。宋某家属就以事发时黎某驾驶的重型货车系“黔张常”高铁建设运送材料车为由,组织当地村民将“黔张常”高铁工程运送材料的必经通道阻挡,造成该段工程无法正常运送材料。
当砂坝镇政府有关负责人向他咨询法律意见时,他建议砂坝镇政府要宋某通过诉讼途径依法解决纠纷。当宋某提起诉讼并提请医疗费先予执行申请后,他立即奔赴事故车辆投保地,找到肇事车辆的保险公司及挂靠公司,以情况紧急,事实、责任明确为依据,为宋某先予执行医疗费20万元并及时将该款发放宋某。从而使宋某的伤得到及时救治,工程施工得以尽快恢复,及时有效防止了民事纠纷演变成群体性事件,维护了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大局。
带好队
王先礼用言传身教和实际行动,给年轻人当好榜样。
去年刚从华东政法大学毕业的陈吉平,是塔卧法庭法官助理。此前他对法官的认识,更多停留在书本上和电视电影里,觉得手握法槌的法官是威风、威严的象征。可与王先礼共事1年后,他感言:“从他身上,我看到的基层法官,更多的是辛苦!”
对这些刚刚步入基层法庭的年轻人们,王先礼用言传身教和实际行动,当好榜样,带好队伍。
王先礼对他们的第一要求,从写好法律文书开始。陈吉平记得,每一份文书,都是自己先写,王先礼再改。修改时,不仅是案情的梳理,法律的适用与表述,甚至每一个标点符号的使用,他都要求规范严谨。每次改完,又要求陈吉平认真对照,逐一找出修改的地方,弄清修改的原因……“在这样严谨认真的师傅带领下,我和同期进入法院系统的小伙伴们相比,成了进步最快的。”
这位认真严谨的师傅,很快成为像陈吉平这样年轻人的偶像和榜样。“他不仅有严谨的法律思维,认真的工作态度,还十分正直。”也是从学校刚毕业就与他共事过的另一名年轻人田凯允评价道,“他出去办案时,连水都自己带,不喝群众一口水,不占群众一点便宜,让群众感受到真正的公正。”
王先礼指导年轻同事规范书写法律文书。
在王先礼的模范带动作用下,塔卧人民法庭获得了群众的赞许与认可,连续几年被县法院评为先进集体,2016年全庭人员绩效考核优秀,他也连续两年受到永顺县政府嘉奖,2015年被记三等功一次。
这位家在“苏区”的人民法官,继承了革命先辈们为民服务的红色信念,践行着执着为民的情怀与担当,用实际行动守卫着家乡的公平与正义,谱写了一曲“苏区法官”的新篇章。
来源|团结报
作者|彭 宁 盘艳斌 刘昱林
编辑|龙尧
监制|龙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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