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拒绝差评?这些“霸王条款”都被查处......
10月24日
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公布
九起利用格式条款
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
典型案例
广职教育培训学校
利用格式条款
规定学生及家长的违约责任
被罚款9000元
“任何情况下都不退不转不停卡”
天赐健身馆被处罚
2023年7月19日,阆中市市场监管局在对阆中市天赐健身馆检查中发现其提供的合同格式条款含有“任何情况下都不退不转不停卡”的内容,涉嫌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损害消费者权益,当日对其立案调查。经查,2023年6月30日至2023年7月7日,当事人开展营销活动向消费者推广健身年卡,单方提供名为《天赐国际健身中心·厂商补贴年卡协议》的空白合同文本。活动期间,共与16名消费者订立合同,合同中利用格式条款规定“此活动卡任何情况下都不退不转不停卡”,以此排除或限制消费者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权利。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9月18日阆中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私教课程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成都优萃健身服务有限公司被处罚
代金券上印有“霸王条款”
会理富足人生足浴休闲中心被处罚
2023年3月10日,会理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会理富足人生足浴休闲中心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制作并向消费者发放的代金券上印有“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会理富足人生足疗养生会所所有”的字样,涉嫌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损害消费者权益。经立案调查,当事人自2023年3月起,已向消费者宣传分发2000份该代金券。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相关规定。3月27日,凉山州会理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一概拒绝差评”
荥经荷瓣之乡兰花经营部被处罚
2023年4月7日,荥经县市场监管局接线索移送函称荥经荷瓣之乡兰花经营部在兰花交易网上声明商家单方享有解释权,涉嫌单方面排除消费者权利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况。经查,当事人为促进兰花销售,在兰花交易网注册了会员名称为“YJ兰花电商中心”的网络店铺,在店铺商品页面声明中利用“一概拒绝差评”“以上所述最终解释权归YJ兰花电商中心所有”等内容规定其单方面享有解释权,属于利用不公平条款排除消费者权利的行为。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和《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相关规定。4月28日,雅安市荥经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
一饰品店被处罚
2023年2月22日,内江市资中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开展日常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店门左侧一广告展示牌,上面标注内容包括:“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内容。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3月8日,内江市资中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伪造合同示范文本
海庭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被罚5000元
2023年1月30日,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消费者举报,称其与广元市海庭装饰设计有限公司签订的住房装修合同印制有“广元市建设局监制”字样,疑似伪造。经函询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元市建设局于2001年8月成立,已于2006年1月变更为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近5年该局未制定过由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制的装饰装修合同范本,当事人提供的装修合同上印制的“广元市建设局监制”字样系自行伪造。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四川省合同监督条例》相关规定。3月21日,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
露淇卤制品店被处罚
2022年11月16日,安岳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安岳县露淇卤制品店进行检查发现,发现店内宣传海报内容包括:“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等内容。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相关规定。3月31日,安岳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此卡一经售出不退不换”
成都乐骏中联通信器材有限公司
攀枝花分公司被处罚
2023年2月23日,东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成都乐骏中联通信器材有限公司攀枝花分公司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营业场所摆放有“亲子渔、小火车通用卡……此卡一经售出不退不换,遗失不补;蹦床公园VIP会员卡200元3次……温馨提示此卡一经售出不退不换,遗失不补等” 等字样的广告牌。经查,上述广告牌系当事人自行制作,用于向消费者宣传其会员业务。其条款内容排除了消费者提出更换、赔偿损失以及获得违约金和其他合理赔偿的权利。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相关规定。3月24日,攀枝花市东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4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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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中国消费者报
审核 | 于成龙 张丽娟
编辑 | 陈颖
实习编辑 | 杜小甜
中国工商出版社新媒体和数字出版部制作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