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体育精神,还是输不起?为什么霍顿和游泳界都在针对孙杨?
正在韩国光州举行的游泳世锦赛已经因为一些争议而成为了很多中外媒体的焦点……
在22日的比赛上,孙杨以3分42秒44的成绩夺得男子400米自由泳冠军;比赛后的颁奖仪式上,澳大利亚选手霍顿再次开始找麻烦,拒绝与孙杨同框合影,甚至还想说服铜牌获得者意大利选手德蒂也不要合影,但是遭到了拒绝。
孙杨夺冠原本是件令人高兴的事情,却因为霍顿的行为,而让人感到愤怒。
不过,事情到这里还没结束。
在第二天的比赛中,孙杨再次击败众多对手获得200米自由泳项目冠军。获得铜牌的英国选手斯科特·邓肯也拒绝合影……
而霍顿和邓肯的理由都是认为孙杨服用兴奋剂,而自己只是为了维护游泳界的清白和体育精神,所以才抵制孙杨。
但就像网友们说的,如果这两位运动员得了冠军,他们还会做出如此举动吗?
而且,霍顿在上个月的世锦赛选拔赛中,并没有获得个人赛资格,他之所以能参赛还要多亏了教练的裁量权……
无数媒体对这次的事件进行了报道。中国媒体支持孙杨;而大部分外国媒体却都是一边倒般的质疑孙杨,力挺霍顿。
在澳洲网友的心里,霍顿更是已经成为了冠军……
可以看一下澳洲网友的留言~
难得的是,新西兰先驱报和澳大利亚的ABC News都发表了较为客观的文章,他这两篇文章都认为,目前外国游泳届和霍顿等选手对孙杨的言论和愤怒态度是值得商榷的。
先驱报的文章开始就对孙杨所取得的成绩表示了肯定,并认为“他的表现足以被称作是历史上最伟大的游泳选手之一。”
“但是,因为一些涉嫌服用禁药的消息,却让他充满争议,也引起了很多选手的愤怒。”
就像这篇文章作者所说,孙杨的过往的确有很多极具争议的举动:
2013年11月,孙杨曾因无证驾驶而被罚款,并且被拘留了7天。
2014年年底,中国游泳协会发布了孙杨因为服用违禁药物而被禁赛的消息。但孙杨被禁赛的时间是从2014年5月到8月,而这一过程是完全秘密的。
因为在8月份,孙杨还出现在了仁川亚运会中,但人们直到11月底才知道孙杨之前因为禁药被禁赛过。但作者也表示,孙杨是误服该药物,因为该药物直到14年年初才被列入禁药。
2015年喀山世锦赛上曾经和一名巴西女选手发生争执,并被指责骚扰甚至袭击女选手,国际泳联事后将该事件归咎于泳池过于拥挤。
2018年9月份,孙杨砸碎血瓶的事件,更是无限拉低了孙杨的形象。
但就像作者所说:孙杨的处理方式,得到了国际泳联的赦免,因为负责收集血样和尿样的官员,没有提供必须的资质证明。
导致本次比赛一些不好举动的导火索,正是去年9月份的那次检查事件。
事件详情:
2018年9月4日晚上11点左右到达孙杨家进行测试的,共有三名人员,其中只有一人有药检资质。
孙杨抽了血,但在填写文件时发现有异样,于是对此提出了质疑。
当检验人员未能提供满意的答复,孙杨给教练、中国游泳代表团团长和律师分别打了电话,所有人都建议他不要在不正确的文件上签字。
报告上写着:最初收集(后来销毁)的血样未经正当程序收集,不是正规“样本”…因此,IDTM(国际泳联委托的在中国给运动员做检测的公司)于2018年9月4日采集的血样无效。
此外,当时还有一名兴奋剂检测助理(DCA, Doping Control Assistant)在未获得许可的情况下对孙杨进行拍摄。
报道指出,这种行为非常不恰当,也不专业。运动员在陪护下提供尿样之前,检测助理做出这种不合理行动,足以让他被终止参与检测的资格。如果在场没有其他男性检测助理协助采集尿样,就应该放弃采集。
一旦这些事实确立,运动员完全有理由拒绝与兴奋剂检测助理进一步接触。
除了这名兴奋剂检测助理(DCA)举止不当,采血助理(BCA)的资质也受到孙杨方面怀疑。
孙杨的随行人员询问了采血护士的资格,该护士被称为采血助理(BCA)。
对于孙杨提出缺乏资质的疑点,国际泳联没有要求(采血助理)提供证据来反驳。最终,采血助理没有在听证会上作证,也没有回答孙杨的任何问题。
采血助理是否有正规资质从运动员身上抽血,兴奋剂调查小组对此严重存疑。
但是,就像澳大利亚这篇文章里说的,“这些质疑孙杨的外国选手好像根本就没有读过官方公布的有关这次事件的报告。”
很多人不知道,官方是发布过问询记录的……
采血人员自己就不符合规定,凭什么要求运动员一定要提供血样和尿样?随便有个人来你家给你验血,你也不敢给啊……
这位澳洲记者也在社交媒体上发问:每个运动员都可以想一想,如果那天晚上是你被检查,你会怎么做?
很多媒体的标题都表示孙杨很可能会面临终身禁赛的判罚;但这些媒体没有告诉你的是,孙杨很大可能会被认定无罪。
孙杨的教练澳大利亚人Dennis Cotterell曾向媒体表示对孙杨的遭遇表示难过,还说他是如澳洲泳坛传奇哈克特一样伟大和干净。
但马上遭到一些澳洲网友的狂喷……
说他这么做只是为了保住自己的饭碗,赚更多的钱……
当然,最至关重要的是,该调查小组的结论是:孙杨目前没有违反反兴奋剂规定。
看到这里,也许已经对这次的领奖事件有一定了解了。总结来说,除了国际泳联和世界反兴奋剂机构的调查、处理是合法、权威的渠道,其他任何个人拿此做文章都是无理行为。这些官方机构都没出来说什么,别人还有啥好说的?既然认可游泳界的比赛方式,为什么又不认可泳坛的检查机构呢?
目前来说,孙杨的参赛是完全符合规定的。也许只有等到9月,国际体育仲裁法庭判决后,大家的心中才会有一个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