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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深圳| 南澳“疍家佬”万人舞草龙有多壮观?

​聂灿 西葫芦 2019-12-19



原题:南澳疍民万人“舞草龙” 过年习俗成非遗
南澳渔民古称“疍民”,土称“疍家佬”,在旧社会,除了受岸上人歧视外,还要受海上台风威胁。因此,疍民常常在船上架起香炉,朝天跪拜,祈求“妈祖”保佑平安。以此遗留下来的南澳“疍民过年习俗”,成为深圳市南澳一带渔民有百年历史的独特风俗,2006年12月被批准为深圳市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2007年6月入选广东省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
南粤古老的居民
疍民,又称“水上居民”、“疍家”,是古百越族的一支属水上生活的,以渔猎为生的古老民系。据《广东风物志》载,过去粤人:“以舟为室,视水如陆,浮生江海者。”疍民又曰“蜇民”。“蜇”,古音延,今读“但”,“蜇有三,—为鱼蜇,善举网垂纶;二为蚝疍,善没海取蚝;三为木蜇,善伐山取木。”疍家后来又有称“艇家”。此外,清康熙年间重修的《新安县志》载:“粤东地方四民之外,另有一种名为疍户,即猺蛮之类,以船为家,以捕鱼为业。”
▲疍民逐水而居,漂泊无定,自成独特的社会阶层,因此也衍生出独特的渔民文化风俗。图为旧时南粤疍民生活场景。(资料图片)
疍民来源有各种说法。根据《说文解字》及顾炎武《天下郡同利病说》等的记载,其为“南方之夷”,“林邑族”;再据“汉族分支”的说法,“他们的祖先,因避干戈之扰,潜居水中,子孙习惯,所以永滞水上”。据了解,疍民不只广东珠江三角洲独有,在我国东南沿海各省的江河湖海沿岸,直至南洋群岛各处都有疍民所居。为此,广州(珠江三角洲)的疍民应是广东最古老的主人之一,应是南越族的遗民,他们的许多生活习惯,与古南越族相似或相同。
▲民国时期的疍家孩童
疍家之“疍”,与汉语本义无关,纯属于译音。从古代的岭南情形看,南越族可分为两个大支系:一为“山越”,这种人多居住在陆上或山区里,从事农业生产,这是依靠农业经济而生存发展的山地南越族群。另一支系则是南越族中生活在水上的居民。这部分南越族居民,有的“披发文身”、有一部分则“断发文身”,两种习俗都同时存在。这支民系,“以舟为居”、“浮家江海”的习性,至今仍为数不少。他们现在除了岸上建有砖瓦房或钢筋水泥楼房外,在20世纪50年代以前多为“茅寮”或“水棚”,主要经济手段仍沿袭传统生活方式,驾上一叶扁舟出江下海或捕鱼,或渡客,或运输,或在水边滩涂摸虾捉蛤,还有的上岸砍木卖柴为生,一般生活均很贫困。今天,随着经济发展,绝大部分居民已移居岸上建屋立业,有的为半农半渔、或半工半渔、或半商半渔,有相当一部分已完全脱离了传统的渔鱼生活,在陆上与其他汉族居民一样,从事各种经济活动,经商的、办厂的、做工的以及其他多种多样的职业。
▲1959年拍摄的疍家渔排
独具特色的渔民风俗
由于疍民多生于江海,居于舟船,随潮往来,捕鱼为业,他们逐水而居,漂泊无定,自成一独特的社会阶层,因此也衍生出独特的渔民文化风俗。
疍民的节日庆典也自有特色。每年农历三月十五日是“玄坛诞”,是男子们最高兴的日子;而农历七月初七的“乞巧节”就是妇女们最为欢乐的日子了。七夕之日,妇女们停止做活,将住艇布置一新,在艇头供上香案,摆在水果和乞巧的东西,精心制作,别出新意,争奇斗巧;疍民们的婚俗,虽和陆上居民一样,要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但其婚庆有自己的“水上”特色。
▲扎草龙
在南澳疍民的各类风俗文化中,最有意思的当属“疍民过年习俗”。疍民认为春节是“神圣日”,不能喝粥或饭汤,否则出海大风雨。吃鱼忌翻身,担心出海翻船。除夕晚祭祖要吃斋,因为此日“弥勒佛坐位”。这天最重要的事是祭海神,拜祖先。吃完年夜饭洗“柚叶水”,“柚”“佑”谐音;零时放鞭炮,叫做“试年更”。此外,南澳渔民过年非常敬重渔船,除“令旗”外,船的其他部位都要装饰一番。船头贴福字,船眼贴“龙睛神采”,主桅贴“顺风得利”,船尾贴“海莫扬波”,舵上贴“万军主帅”,船舷两侧,插上系着红线的树枝以驱邪。船舱门贴春联、挂灯笼、摆年桔,全船装扮一新。
疍民由于世代卑处社会低层,逐水而居,生活不安定,身家财产常有不测之虞,又得不到文化教育,因而在他们的生活中仍保留着许多落后、愚昧的习俗。封建时代,统治者把疍民列为贱民,视为化外,禁止疍民读书、应试、当兵,不准上岸定居,备受歧视欺凌。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帮助疍民上陆定居,并发展文化教育事业,使疍民普遍有了文化知识,那些在长期的贫困、愚昧中形成并流传下来的落后习风俗习惯亦已渐渐消退,成了历史的陈迹。
万人“舞草龙”
南澳渔民过年,最热闹的莫过于上万人“过年舞火龙习俗”。《宝安县志》记载:“火龙(又叫草龙)只流行于南澳镇的渔民区。每年正月初二晚进行表演。”
▲舞草龙
相传100多年前的一个晚上,“妈祖”显灵托梦,说过年时众人合力用插满香火的火龙,可降服飓风。渔民把梦当真,于是当年的大年初二就由有威望的人家,组织青壮年渔民上山割野草,扎成草龙,插满高香,晚上数十人在沙滩上舞动草龙,奉上祭品,随着震天的敲锣和鞭炮声,向海祭拜。由于他们以船漂泊,岸上没房没地,不能贮放火龙材料,只能年初二那天上山割草,黄昏扎制成33节至60多节的“火龙”,在天后宫前焚香烧纸拜天后、祭海神,然后在锣鼓和鞭炮声中,沿海滩向停靠在海湾的家家户户船艇拜年。最后,就在沙滩上将“火龙”焚化拜祭,意指龙归大海,希望风平浪静。当天“割草”,当天“扎龙”,当天“耍龙”,当天“化龙”,俗称“一天龙”的“舞火龙”习俗就这样形成了。
据介绍,“舞火龙”习俗固定每年大年初二的时间、固定在天后宫至海滩一带的地点,百年不变。据陈新娇老人(87岁,1992年去世)说过,她10岁时,大约民国初期(1915年),因官府征税过多,渔民负担过重,迫于生计做年他们也要出海。这一年的南澳舞草龙祭海推至正月十五才进行,结果就在这一年内,有一户渔民出海打鱼遭受海难。从此,南澳渔民定在大年初二舞草龙祭海,不敢随便变更。
南澳的“舞草龙”习俗,全靠口耳传授,没有文字资料传承。据原南澳公社渔民大队支部书记李容根(现年74岁)讲述,他家8代前由福建沿海漂泊过来,他父亲说过南澳舞草龙有一百年历史。新中国成立前,在他八九岁时看过父亲(李丁,1872年出生,1944年逝世)“舞草龙”祭海。记得他母亲还说过他的祖父也是“舞草龙”活动的人。到了上世纪五十年代,李容根他亲自在海边沙滩上舞过“草龙”;六七十年代渔民新村建起来了,渔民上岸,他当上渔业大队书记时还带领草龙队,在渔村每条小巷为家家户户拜年。现在,他三个儿子都是“舞草龙”的骨干,三代舞龙,四代相传。
据介绍,“舞草龙”习俗,曾经在“文革”时期被迫中断10年。改革开放后又恢复、建立了新的舞龙队伍,特别是2004年春节,祭海场面隆重,草龙舞得非常热闹,不单本渔村渔民参加,镇上的人参加,许多从香港回来的原南澳籍渔民和镇外面的人,也赶来看热闹,观众熙熙攘攘,人数达到上万。
极具历史、艺术、社会价值
南澳“草龙舞”于2006年12月被批准为深圳市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2007年6月入选广东省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它既是娱神、娱人的民间狂欢,又使传统的春节,增添龙的图腾和地方祭典风情的民俗文化含量。
深圳非遗专家、前深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办公室主任王程太表示,今天传承和研究“疍民过年习俗”,有如下三方面价值。首先是历史价值,祭海习俗,体现了南澳渔民的传统社稷文化,承载着南澳渔民历史文化信息和原始记忆。南澳渔民长期在海上漂泊的历史,和不稳定的生活环境,通过“一天龙”娱神及祭祀天地神的形式,使古老的渔民文化得以保持和延续。这对研究南海渔民的生产、生活历史演变,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舞草龙”传承人何连胜自5岁学舞草龙,至今已有64年,他表示快舞不动草龙了。(资料图片)
其次是民间艺术价值。舞草龙祭海活动,是深圳典型的渔民文化风俗,它较突出地反映了新中国成立前渔民的社会地位、文化思想、民间信仰和文化内涵;通过扎龙、舞龙和祭海形式的民间艺术展现,对挖掘和弘扬深圳地区沿海渔民传统的文化艺术,具有较好的参考作用。
再次是其社会价值。舞草龙活动固定在春节期间,和中国传统的喜庆大节相结合,除了展示南澳渔民的智慧以外,还给地处边远的渔村营造喜庆热闹的节日气氛;万民同乐,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对今天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无不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转自读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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