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人 | 鄢烈山:不识时务是种怎样的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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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烈山:
不识时务是种怎样的体验?
by 云也退
舍伍德·安德森的《小城畸人》里有一则短篇叫“手”。写一个名叫阿道夫·迈耶斯的教师,他才20岁,有一双有魔力的手,上课的时候,抚摩孩子的肩膀,把玩头发蓬乱的脑袋,配合他的嗓音,让孩子们听得如梦如幻。
后来,一个鲁钝的孩子迷恋上了老师,夜里在床上幻想了一些事,早晨起来就当实事讲了出来。宾夕法尼亚州都震动了,一个个孩子都被从床上拉起来,受到盘问,他们纷纷说“他用胳膊抱我”,“他的手指老是摸弄我的头发”。
结果,一个酒吧老板来到学校,把阿道夫叫来,上去就是一顿老拳。当晚,十几个人本来想把他私刑处死,结果看他可怜,放了他一条生路,逐出本州。他从此早衰,两手一直收在袖子里,从不示人,一旦说着话,手露了出来,他就惊恐地缩回去,匆匆走人。
鄢烈山会喜欢这个故事的。他会说:看,只要几句指控,就能毁一个人的名誉。
人上微博久了,思维都是短兵相接:什么?他说男人的名誉要保护?那就是给渣男洗地,无耻!你看看那渣男的长相,对这种人,他还洗,呸,无耻至极!
我想到,他这一番话要是像二十年前发《南方周末》上,会不会能让人停一停,思考思考。读者会更安静地看待铅字,而不会觉得是这么个画面:有个渣男正在隔壁被围攻,这个老家伙二话不说,冲出来给渣男挡刀子。
鄢烈山的问题在于偏颇,他只提单方面地揭发性侵,可能会不负责任地毁人,而没有提到揭发性侵的人所冒的遭到“荡妇羞辱”的风险。他没有一碗水端平。
但我理解,在鄢烈山所处的这把年纪和这一宗性别上,他下意识地会对名誉的受损十分敏感,因为,名誉,也就是一个人在别人眼里的形象,在他看来,是一个人怎么也得维护住的东西,相反,他对于忍气吞声的痛苦则缺乏同理心,因为,当然了,忍气吞声无损一个人的名誉。
他多半会本着老派的价值观,摇着头嘟囔“女孩子闹这么大干什么,毕竟自己的名誉也坏掉了”。
我不替鄢烈山说话,只是好奇一下他的心理。人到了这把年纪,三观已经钙化,而他在生命中曾经珍惜的人、物与经验,恐也已经大半丧失,或者淡漠。因此在他看来,一些东西,比如受性侵的创伤,早晚会被时间所冲淡,因而可以忽略,而另一些东西,比如名誉,则是他至今还保有的,它就像荒漠中的一棵树,越是荒漠,越是醒目。
只是鄢烈山不知道,他发了这条关于名誉的微博,他自己的名誉就惨了——倘若他拿微博上的风评当名誉风向标的话。他应该挺懊恼的,为自己的不识时务。时务总在命令老人,你们得为自己的年纪而抱歉,时务总在警告女人,你们得为自己的性别而羞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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