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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检察:加强教学实践示范基地建设 打造全市检察人才成长新引擎

西安检察
2024-10-23

西安市检察院持续改革创新教育培训方式,积极与国家检察官学院联合创建教学实践示范基地,着力打造检察理论与实务一体化实训中心,大力培养综合型高素质检察人才,为谱写西安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更加有力的人才和智力保障。教学实践示范基地有哪些优势、如何做实?西检君采访了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教育培训处负责人,为大家揭秘西安检察教学实践示范基地。

西检君

与检察机关一般业务培训方式相比,教学实践示范基地有什么特点或者优点?

和常规业务培训比起来,教学实践示范基地有以下特点:一是政治与业务深度融合。贯彻落实教育培训“第一课程”制度,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开展“订单式”检察业务培训,提升新时期检察履职能力,锤炼检察人员职业道德,让基地成为检察人员职业道德教育的前沿阵地。


二是上下互动的人才培养模式。教学示范基地通过申报国家检察官学院检察业务培训旁听计划,将全市青年检察官业务能力提升纳入国家检察官学院教育培训整体计划,为青年业务骨干创造更多的参加国家检察官学院举办的各类高规格、高层次学术研讨会、高端论坛的机会。邀请学院老师到全市两级院挂职锻炼,组织优秀业务骨干积极申请驻校检察官,合力培养专家型检察人才。


三是推进检察监督能力提升有途径。针对全市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瓶颈,将通过邀请学院老师开展疑难复杂案件咨询和案件论证会、指导优秀教育培训课程开发等形式,助力提升办案质效。


四是检察调研成果转化有平台。将通过邀请学院老师指导参加全市检察理论与实务研讨论坛、研讨会、检察官沙龙等形式,主动争取与《国家检察官学报》编辑部和《中国检察官》杂志社等校刊建立理论研究成果推荐转化“直通车”,带动提升全市检察理论与实务研究水平。

西检君

一线检察人员办案任务重,如果培训没有干货,势必无法吸引到他们的关注,下一步,教学实践示范基地从课程设计到案例选择再到形式创新将如何做“实”,你们有哪些构想和计划?

将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做“实”教学实践示范基地:一是筹划“一带一路”检察论坛。加强与国家检察官学院国际交流中心的项目合作,聚焦西安国家中心城市、亚欧合作交流国际化大都市、“一带一路”国际文化旅游中心等定位,依托“新丝绸之路大学联盟”成员院校西安交通大学,邀请国家检察官学院老师参加“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检察理论学术交流活动,联合开展涉外检察服务理论研究,配合筹划在西安举办的上合组织成员国检察长会议。


二是推进“一带一路”检察人才交流。积极参加学院举办的“一带一路”检察业务专题研修培训班,申请学院将全市检察人员纳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法治人员交流范围,提升西安检察服务保障“一带一路”经济大局的综合业务能力。


三是履行“一带一路”检察服务职能。结合西安国际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建设,将邀请学院老师指导依法开展国际商事检察服务等国际检察业务。借助国家反恐怖理论研究中心地域优势,将邀请学院联合开展“一带一路”反恐怖犯罪检察理论研究,共同打造具有地域特色的教学实践示范基地西安品牌。

西检君

教学实践示范基地必须有健全的机制体系做基础,这方面你们做了哪些工作?

一是争取党组重视。坚持把与国家检察官学院联合创建教学实践示范基地作为打造全市高素质检察人才的难得机遇,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基地推荐选拔工作,成立工作专班,指定专人负责,及时跟进对接申报事项,落实相关要求。


二是进一步坚持汇报先行。对照基地申报条件,党组成员带队前往国家检察官学院汇报教学实践示范基地合作事宜,把全院人才培养的迫切需求汇报到位,把西安作为西部政治经济中心、国家双中心城市、“一带一路”起点城市的地域优势展示到位,把西安检察与国家检察官学院开展人才培养的远景目标谋划到位,把基地建设对西安检察高质量发展促进作用体现到位,为国家检察官学院提供决策依据。


三是更高效健全工作机制。与国家检察官学院会签建立教学实践示范基地备忘录,制定基地建设方案,将基地建设纳入市院人才培养和使用新格局的若干意见,作为全市检察理论与实务一体化实训中心建设项目,以检察教育培训融合式发展助力全市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新媒体中心出品

来源丨教育培训处

制作 | 王媛  编辑丨李嫣

校对丨王梁  丨惠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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