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人马斯特斯把自己变成了“匙河”小镇亡灵群体的代理人,当然,他并不是他们的林肯,他们是他试图对林肯提出的反例,是对在诗人的故乡进行的那场意味着分界时刻的辩论的延续。就现实政治而言,辩论结束了。对于诗人,并未结束。但是,“匙河”没有代理人——诗人马斯特斯也许会因为想成为代理人的意图而显得并不那么伟大——因为“匙河”不可能被代理,只有消亡的代理人和已经不可能被代理的亡灵们一起在没有结束的辩论中咬牙切齿,以至于发生了一种颠倒:平民鬼魂们集体成为一个已死的新大陆的代理人,他们的争吵似乎无尽无休,这是诗人的民权。《匙河集》是新大陆的反面,那里没有美国——至少是林肯以后的美国——也没有欧洲。“匙河”是整个民主帝国的荣格式地下室。”
Edgar Lee Masters 1868.8.23—1950.3.5
[《匙河集》的第一个中文全译本出版五年以来,似乎并未引起较多兴趣。有限的反应也往往随意,并不建立在详读与相关的历史认识之上。本文从未在此公号以外的媒介或刊物发表,编入作者的一本或将出版的文论随笔集。]
“逆流者”的国度
读凌越、梁嘉莹译埃德加·李·马斯特斯的《匙河集》
王炜
1、诗人的语调和“外位视点”
在一个擅长语调艺术,并且坚持现实主义取材的诗人的写作中,往往是语调而非社会观点,使作品的现实主义表象发生内在的变化。语调是经验的“异轨”的内化,称为内化,因其“异轨”并不以新奇的句法和词语组合为呈现方式(也不乏兼而有之的诗人),较之后者,可以视语调为动态文风的一种相对“沉默”的表现方式,其机变更含而不露,更需读者的敏感。理解语调的差异是区分诗人之别的重要途径。“说话的音乐”并不主要是对乐曲歌谣的、或拟声层面的模仿,而是一种经过了内在组织的谈话方式。诗之“说话的音乐”,是使不同的诗,无法被置于泛文化类比中去加以认识的主要因素。作为一种重要的诗艺传统,这一类型的诗人在我们的阅读认知状况中并不明朗,或者,我们的“文学智力”(不同于通常所说的智力)有所缺失,因为在从行文措辞——也即“一个诗人是一种独特的谈话方式”——而不仅是意象、情绪、概念等理解其写作的诗性方面,仍需开放性的对待。语调是将一首诗的诗行进展与演变,处置于美学事实——而非文化与政治概念——以内的动力,或者,当语调把这些概念消化于成为一个“更新了的美学事实”时,才产生了T·S·艾略特称为“诗的思想”的东西,它使诗人所写之事、使读者与该事的关系发生了变化,这种变化常常内在而微小,并不显要如大的变革,但它融汇进入了我们的记忆、教养和对文明的理解。《匙河集》的语调艺术,如何起到现代主义者们通过改造句法和词语组合方式所起到的那种作用,以及,如何从一首诗的语调变化来把握诗人埃德加·李·马斯特斯的现代意识,需要我们的听觉——不是对声响,而是对一种独特语调的听觉。一个诗人的多重谈话方式,会形成属于他的独特旋律。出于谨慎,也许不能把《匙河集》的多重谈话方式用“复调”一词代替,立刻援用米哈伊尔·巴赫金对陀思妥耶夫斯基的论述,也许会使《匙河集》在过分庞然的诗学风云中苦苦挣扎,相比而言,这部诗集具有某种需被宽容对待的孱弱。与其说,理解《匙河集》需要我们暂时离开以变革为主导的激进诗学,不如说《匙河集》也为我们提供了一种看待后者的机会。此外,也许还应当延缓把《匙河集》的多重谈话方式立刻指认为“戏剧性的诗”,后者虽可助益我们对《匙河集》的想象,但《匙河集》中的那些具有地方志和档案属性的独白(大致有陈述的和讽刺的两种)、纪传、人物生平情态概要,有时可能只是换了一种表达方式的瓦尔特·司各特式断想,其主体是历史传奇的,并不主要是一个戏剧空间。《匙河集》结尾,长诗《匙纪》呈现给读者的,是一个斯威夫特化了的荷马,而非莎士比亚。“戏剧性的诗”的实践方面,现代英语诗人既深化了罗伯特·勃朗宁,但可能也片面化了他。在罗伯特·勃朗宁与惠特曼之间挣扎的美国现代诗人们,与后者的争论(美国诗人的一种集体对话现象,包括马斯特斯在内,几乎没有一流的美国诗人不卷入其中)也许遮盖了他们默默向前者学到的东西。除了小说家亨利·詹姆斯写下过对英语古典文学最后一位伟大戏剧诗人的崇敬,新大陆文学家好像一直缺少对《指环与书》的回应,他们更可能会谈论哈代、丁尼生和吉卜林。部分原因可能是因为,美国诗人更多的是历史传奇诗人。也可能因为,早期新大陆激励美国诗人们抒发对灰暗穷乡僻壤的沉吟,探索关于未知自然空间的悦耳音韵,建设中的工地大都市是一个即将被想象力开拓的空位,而《指环与书》沉船般晦暗如谜的公民精神分裂世界则被靠后对待——然后,小说家(如德莱塞)、电影(如奥森·威尔斯)、戏剧家(如奥尼尔)比诗人们更及时、积极地处理了这一部分。可以设想罗伯特·弗罗斯特“提炼”了马斯特斯,但却不能认为,马斯特斯因此就不再具有新罕布什尔州的同类(后者也和“庞德—艾略特帮”关系欠佳)所不能取代的东西。与罗伯特·勃朗宁的矛盾(也是债务)最深刻和晚近的代表,也许是罗伯特·洛威尔后期的诗剧写作。相比用今天的戏剧诗学立场来理解马斯特斯,也许更恰当的,是对比同时代人的戏剧诗观念来理解他,因为,甚至与强大的后人罗伯特·洛威尔相比,《匙河集》也会显得幽暗不明。艾略特《关于戏剧诗的七人谈》发表于1928年(中文版见《传统与个人才能》一书,杜维平译),该文以虚构的对话,概述时人对“诗中的戏剧性”的猜疑与期望,涉及戏剧诗常见的历史鬼魂、伦理和政治内容,结束于对德莱顿的回顾,所有论述,均以大不列颠为基准,而其中任何一段论述,可能都缺乏马斯特斯这类粗手粗脚的老美利坚人的立足之地。由于中文世界在2017年末,才有出版于1915年的《匙河集》全译本(因此需向译者致敬),理解马斯特斯的多重谈话方式在新大陆诗人群体中所意味着的差异、内在关联等诗学史讯息,不得不是迟到的辨别。即使在现代汉语中显得文风质直的译文里,仍可聆听《匙河集》的多重谈话方式:
(《阿曼达·巴克》)
米哈伊尔·巴赫金在《1970—1971年笔记》中感叹“世界文学中语调日渐贫乏”。除名闻遐迩的“复调”理论之外,这位智者的诸多富于启发性的文学观点,似被埋没,写于1943年12月12日的一篇笔记中关于“外位视点”的言论,仿佛专为《匙河集》而谈:
“用那些奇特的、危机的、地狱的时空点,永远也形不成传记线索或成长史线索。通常情况下场景都是普通生活过程的浓缩体,是生活时间进程的凝聚点;……这些散点从时间中脱落出来,配置在时间的中断或停顿处。一个人死去,同时从自身中产生出另一个完全不同的新人,和自己没有继承关系。……外位视点和它的超视性。他人关于自身原则上无法了解、无法观察到和看到的一切,可优先加以利用。所有这些成分大都具有完成的功能。可能有客观中态的自我意识和自我评价,它不受‘我’或‘他人’视点的影响。这正是结束生命的背靠背的形象。这种形象不具有对话性和未完成性。完成了的整体总是背靠背的形象。不可能从内部,而只可能从外部看到这个完成了的整体。外位性具有完成功能。”①
并非通过解释、而是通过语调,死于“丈夫之爱”的阿曼达·巴克们——以及《匙河集》中的其他痛苦女性——获得了一种现实概括力。语调是“真相”——经验的异常表现的别称——的窗口,是女神密涅瓦的那只起飞于困难滞后之境的猫头鹰,要等到人沉入“人之夜晚”——死亡与潜意识之境——才迟迟起飞,发出尖叫。只有八行的《阿曼达·巴克》具有一个短篇小说的干练结构:“立刻谈论事实本身”②、反转和“外位视点”。整本《匙河集》——“完成了的整体”——均由此类“背靠背”的精炼短诗构成,且诗与诗之间,具有一定的呼应性:
(《奥利·麦克吉》)
中文译者提示我们,《匙河集》的人物之间有着内在联系,“隐含着十七条故事线索”(《译者序》)。有时,几位相识的人物共处于同一桩事件,是时隐时现于《匙河集》的漩涡般的子群体。但全体人物,并非置于一个有机完整的关系图中,子群体是部分的和间断的。然而,我们恰好要因为《匙河集》并非一部所写人物均身处一个完整的托尔斯泰式结构的诗而欣赏它,欣赏它把部分人物的有序联系,置放于全体人物的无序共在之中。“匙河”——这座仿佛新大陆地狱入口的小镇——使阿曼达·巴克和奥利·麦克吉们获得了“外位视点”。“匙河”是新大陆失败者们与读者的共时性,这一共时性通过叙事者的多种声道而说出。语调——人物的动态性格和致人物于死地的现实处境之间的差异性——是引领读者接触共时性的手段。性格是语调之母。但在诗中,呈现经验内容的性格,是诗人的个性与人物性格的交叉产物。马斯特斯的谈话艺术,一如康斯坦丁·卡瓦菲斯的谈话艺术,具有使被尘封者的音容成像的底片性质。前者(律师)管理着新大陆的底层文件,后者(海关人员)着眼于近东希腊化世界的碎片。稍后,我们还会对比这两位均不注重激进现代风格的墓志铭诗人。主要凭借语调变化,而非通过对意象、句法和概念的现代主义改造所建立的诗艺空间,也是一个亡灵之家的支柱。接下来,须对这座亡灵之家与林肯在诗人故乡——也是其发展律师事业之地——发表的演说“分裂的房子”的关系稍作探索。
2、反林肯者
除语调技艺,理解《匙河集》作者的另一个重要方面是其历史意识。但也许我们——汉语现代诗的实践者们——应首先澄清的是,我们自身对人类诗体写作艺术这一领域所抱有的是怎样的历史意识。中文诗写作的一种庸俗趋势是对前沿立场的抢夺。抢夺前沿立场作为身份优先性的行为,一方面会使所谓“前沿”的面向趋同,另一方面,也许是为缺乏历史意识找到临时停靠点。马斯特斯可被视为第一批现代主义者,但并不达到典型现代主义者的程度,同时又并不同于“前现代的”,因此属于那种可藉以反观我们的历史意识、以及历史认知能力(应属诗人的主要教养)的诗人。亚伯拉罕·林肯是《匙河集》序诗《山岗》——内容是一份具有概括意味的死亡名单——出现的最后一个人名,且该诗以提到他“某次在斯普林菲尔德发表的演讲”为结句。初读时,这一结尾容易被视为“老美国人” 的惯常调子,我们会觉得,马斯特斯也像维切尔·林赛在《林肯夜行》中那样,以崇敬之情邀请英灵入诗。位于马斯特斯故乡伊利诺伊州的斯普林菲尔德,正是林肯的一系列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演讲的发生地,这些演讲中,便包括著名的《分裂的房子》。马斯特斯持否定态度的《林肯其人》于1931年出版后,成为林肯传记之林中最具争议的一种。卡尔·桑德堡——另一位书写林肯传记的“人民诗人”——对《林肯其人》怒火中烧,评论道:“这本书是一部将长期留存的‘铜头蛇’党③对于仇恨的赞美诗,这是十年、十五年前马斯特斯观点的背转,那时他还不是写下这些病态的恶毒文字的那个人。”探索马斯特斯的“林肯观”,也许《匙河集》会因此得到不同于类比法的理解——例如与舍伍德·安德森、薇拉·凯瑟、甚或与胡安·鲁尔福的类比。“骑在灰色马上者”也许并不那么超验主义,诗人想要指出它的现实具体性。马斯特斯的父辈是林肯的同时代人,其父哈丁·马斯特斯有一位名叫威廉·赫恩登(William H. Herndon)的朋友,后者是林肯的第三任法律合伙人与传记作者。童年的马斯特斯,即从威廉·赫恩登那里获知有关林肯的种种。更重要的影响,来自祖父斯夸尔·马斯特斯。作为早期美国开拓者一员的斯夸尔·马斯特斯,参加过1832年4月发生在美国政府与美洲原住民之间的“黑鹰战争”,曾雇佣林肯为自己的律师,不仅在现实生活中认识林肯,而且在政治上反对林肯。南方人斯夸尔·马斯特斯,隶属于民主党,作为1855年伊利诺伊州立法机关的成员,在美国参议员选举中没有投票给林肯。《匙河集》的作者非常崇敬祖父,视之为父辈所代表的土地道德和“美国精神”的典范,称其为“杰弗逊式的民主主义者”。作为一位从事多体裁写作的作家,马斯特斯在1922年出版的小说《集市上的孩子》中,通过主角詹姆斯·迈尔斯的人生,表达了对亚伯拉罕·林肯的政敌——也是一位律师——斯蒂芬·道格拉斯的崇敬。今天,我们在中文里对于斯蒂芬·道格拉斯其人,可能仅限于知道他是与林肯的总统竞选辩论的失败方。由于没有《集市上的孩子》的中文版(马斯特斯的中文资料非常稀少),很有必要在此援引学者马修·D·诺曼(Matthew D. Norman)在《伊利诺伊州的圣像破坏者:埃德加·李·马斯特斯和反林肯传统》④一文中对这篇小说的概述:
“这本小说贯穿伊利诺伊州三十多年的历史,但是亚伯拉罕·林肯在这本书的第四百多页才首次出现。在意大利旅居两年之后,迈尔斯返回伊利诺斯,正好赶上林肯与道格拉斯在1858年美国参议员竞选期间的最后一次辩论。在前往这场在奥尔顿的辩论之前,他阅读了所有的报纸,对道格拉斯反对布坎南政府和共和党人的英勇战斗印象深刻。尽管自1833年以来迈尔斯就是伊利诺伊州的居民,但他从来没有听说过林肯。他在阅读了林肯的‘分裂之家’的演讲后,注意到‘耶稣和林肯都是诡辩家’。迈尔斯认为,一间分裂的房子有可能仍然站立,但‘分裂的房子’的信条必然会导致局部战争。当迈尔斯到达奥尔顿并第一次看到林肯时,他并没有留下深刻的印象。他注意到他自己‘从来没有见过一个如此荒唐的男人’。林肯说话的音调很高,他的衣服不适合他瘦长、局促的骨架。尽管有这些身体上的限制,迈斯特惊讶地发现,林肯的演讲能够达到雄辩的高度。”
这段梗概,令人想起那场辩论在中文介绍里常常被突出的情节——斯蒂芬·道格拉斯讥讽林肯“容貌丑陋”。这一讥讽,以后也成为了构成受难与奉献的圣徒叙事的点点滴滴之一,仿佛斯蒂芬·道格拉斯无意中提供了一张“维诺尼卡手帕”⑤。马修·D·诺曼继续写道:
“虽然迈尔斯从林肯—道格拉斯的辩论中离开,带着一种‘神圣的恩典渗透到他的(林肯的)存在’的印象,那么道格拉斯——用他的话来说——就是‘烈士’。是道格拉斯在1860年的竞选中勇敢地走遍全国,在各地都是‘最后一搏’。道格拉斯是体现真正的原则的人,但林肯因为他的党派——最近组织起来的共和党派——而赢得了总统选举,能够拼凑足够的‘可鄙的派系斗争’来击败‘小巨人’。当迈尔斯得知道格拉斯的失败时,他陷入了他生命中最抑郁的一刻。大选后,迈尔斯前往华盛顿,目睹了林肯的就职典礼。他对林肯使用英语的能力感到震惊,并认为林肯‘亲近了最伟大的灵魂’。虽然林肯这位‘农村天才’和‘苏格拉底式的饶舌者’可能有文字的天赋,但是道格拉斯是在继任危机期间维护了统一事业的现实主义者。道格拉斯是这本小说中的悲剧英雄,他代表了南北统一,为此洒尽了最后一滴心力。而迈尔斯认为,道格拉斯的生命的终结恰逢统一的破坏和内战的爆发。当他得知道格拉斯的去世时,他流下了眼泪。小说中只用了两页写这场战争,强调战争的悲剧性。虽然迈尔斯对林肯的葛底斯堡演说深感触动,但他不相信它里面的话是真实的。”
律师的现实主义反对律师的理想主义。小说的故事结束于1900年,詹姆斯·迈尔斯在斯蒂芬·道格拉斯的墓前说:“他那个时代再没有一个更真实、更勇敢的人。”在詹姆斯·迈尔斯心目中,具有惟一性(而且是相对于林肯的惟一性!)的斯蒂芬·道格拉斯,意味着一种更少欺骗的政治现实主义者,且认为后者去世后,美国的经济政策比过去的奴隶制更为强权,并且,美国正在从“共和国转向帝国”。“共和国之死”在林肯时代就已开始,不论这是否仅属党见,也许置于今天亦为险言别论。以上,并非从故纸堆中搜寻别径,借以生造对一个诗人的出奇制胜的解读。我们不知道,“人民诗人”马斯特斯因何为由,不承认林肯在伊利诺伊州演说中关于“同盟”,以及关于“什么是‘人民主权’?”的定义。在这些演说中,林肯把斯蒂芬·道格拉斯比喻为拿破仑,并以勇猛而饱含亲和力的雄辩才能,引导听众视后者为必将被新的民权理念取代的精英主义者的黄昏。今天,重读林肯与道格拉斯的论战——政治哲学的一份煌煌正典——从中仿佛能清晰听到新大陆板块的移动、错位与重组之声。我们不知道,作为“杰弗逊式的民主主义者”之后人的诗人马斯特斯,怎样理解林肯所意味着的那个新的政治空间,也许在他心中,那个华盛顿、爱默生至林肯出现以前的美国,才是“美国精神”的本意。很难评判,是人民代理人林肯,还是人民诗人马斯特斯,曲解了过去的美国(第一时代的美国)与未来的美国(第二时代的美国)。《集市上的孩子》与《匙河集》显示,诗人认为那座“分裂的房子”之分裂不可挽回,即使宣布挽救和改建它的人是林肯。是否,并不是失败者斯蒂芬·道格拉斯,而是胜利的林肯,在诗人心中强化了一种父辈古风精神就此毁灭、新大陆就此分裂为两个时代的感受,因此,在一种剧烈的失衡感中,伟人林肯并不意味着富于生气的未来,而是衰落的开端?也许,一位行动中的强者更能够唤起我们对世界之衰亡的无意识。与此同时,在自己的律师生涯中接触到的若干被侮辱与被毁灭的人的案例,使诗人产生了对“真实的美国”之死的直觉。马斯特斯无法像惠特曼那样,写下关于林肯之死的伟大哀歌,但是,他用《匙河集》写下对众多平民死者的深沉感受,对于他,仿佛这些平民死者才是“美国死者”,而非一个殉难的伟人。小镇“匙河”,仿佛从新大陆事业的基坑,成为美国之死的墓地。即使《匙河集》是错乱——在林肯的美国与“杰弗逊式的民主主义者”的美国之间产生的错乱——的产物,却使不同时代的读者得到了一种以马斯特斯时代为止的美国文学中前所未有的、对于人民悲剧的视觉,瓦尔特·惠特曼并没有提供这种视觉。《匙河集》的死亡意识,是对超验主义者惠特曼的死亡意识的异见。美国的恐怖与美国的衰落——从爱伦·坡到艾伦·金斯堡——可能比美国的理想更富于启示性。《匙河集》像一扇模棱两可的门,一种,可能是通往恪守土地道德的“人民诗人”,另一种可能是通往“圣像破坏者”,哪一种更符合我们关于诗人如何接受传统、以及接受了何种传统的观念呢?接受前一种,会使我们延续对传统的顺理成章的幻想。接受后一种,则传统也会像未来一样,置我们的幻想于危机之中。诗人马斯特斯把自己变成了“匙河”小镇亡灵群体的代理人,当然,他并不是他们的林肯,他们是他试图对林肯提出的反例,是对在诗人的故乡进行的那场意味着分界时刻的辩论的延续。就现实政治而言,辩论结束了。对于诗人,并未结束。但是,“匙河”没有代理人——诗人马斯特斯也许会因为想成为代理人的意图而显得并不那么伟大——因为“匙河”不可能被代理,只有消亡的代理人和已经不可能被代理的亡灵们一起在没有结束的辩论中咬牙切齿,以至于发生了一种颠倒:平民鬼魂们集体成为一个已死的新大陆的代理人,他们的争吵似乎无尽无休,这是诗人的民权。《匙河集》是新大陆的反面,那里没有美国——至少是林肯以后的美国——也没有欧洲。“匙河”是整个民主帝国的荣格式地下室。
3、马斯特斯的“逆流”
劳工活跃分子哈利·凯里·古德休在陈述自己失败的抗争活动时,提到一位名叫蔡斯·亨利的小店主:
(《哈利·凯里·古德休》)
这位“匙河”刁民并不直接视自己为参孙,而是把自己比喻为“那个蠢驴珍贵的下颌骨”。诗句的矛盾修辞法——并置“蠢驴”和“珍贵”——并非暗示发言者紧张错乱的意识,而是传达了发言者的直觉:他只是一个无形的参孙所挥动的一头可怜蠢驴的下颌骨。那么,谁是他的参孙?再翻开数页,即可见到那位“匙河的蠢汉”蔡斯·亨利本人的发言:
(《蔡斯·亨利》)
“生命里的逆流”——“匙河”的参孙——是那些不能产生政治潜能,但也不能被完全驯化和抹去的存在,是作为人的反向自由的不可能性的显现——《匙河集》精妙而详实地讲述了这种不可能性。这也许是我们今天重读《匙河集》的重要理由,因为,我们也可能处在“生命里的逆流”所揭示的不可能性之中。《匙河集》的作者尽心地保护着这一不可能性,不使它被理想化的文学和政治观念所埋没。小店主蔡斯·亨利的“生命的逆流”,还可以和另一首墓志铭《萨帕塔·梅森》中的“风的路径”对比:
(《萨帕塔·梅森》)
“风的路径”是毁灭人、翻转人的元素,但也是再创造的元素。“风的路径”和“生命的逆流”的双螺旋,是“匙河”的自然力,是占据统治地位的“破坏者兼保护者”——哈罗德·布鲁姆曾用此语道出雪莱诗剧《解放了的普罗米修斯》中的冥王哈得斯的本质。(另:《匙河集》中的雪莱出现在两处。一是在《珀西·比希·雪莱》一诗中,与诗人同名的死者——一个在求学但“什么也没学到”的年轻倒霉蛋,不无喜剧性地被自己的猎枪走火打死,富有的家人对他进行了模仿性的安葬,模仿诗人雪莱的归宿。另一处在《卡罗琳·布兰森》中,诗的结尾,主人公——一个情感激动的少年——呼喊“给我另一次审判——救救我,雪莱”。)瓦尔特·惠特曼意味着那正向的“生命的洪流”吗?哈罗德·布鲁姆曾以《干燥的萨尔维吉斯》中“阴沉的河”为例,称惠特曼是艾略特的来源,那么,在新大陆之“生命里的逆流”的问题上,理解马斯特斯怎样改写了惠特曼,也许即可理解马斯特斯与艾略特的分野。 承受、辨认和说出“生命里的逆流”,不仅是诗人的天职,也使历代诗人们具有“反潮流”的身份。诗人之声的一半是死人之声。“反向盛放”的萨帕塔·梅森以风为名的抗议,同样是诗人的工作的一种缩影。但是,深谙世事的马斯特斯并没有忘记在《匙河集》中写下反例:
光线,就只有光线,使所有东西都浸没在这个玩具世界之下。(《验光师迪波尔特那》)
这首诗犹如《匙河集》中一切痛苦灵魂和自然力的反像。在地狱中,验光师迪波尔特那仍然不仅试图调试和引导亡灵们的视觉与幻觉,还试图调试和引导读者们。这首短诗以一种视界的递进过程写成,图像在读者与亡灵们的如肥皂泡般的眼球表面,逐一实现和升级,诗行的转换,一如镜片在眼球前的替换。这位迪波尔特那,如同一个幻术家、一个向“匙河”人兜售虚拟现实的商人。这首《匙河集》中最不像墓志铭的诗,更接近一份合约。作为第一人称的验光师的“我”,仍在对“你”—— “匙河”人和读者们——叫卖着他的幻术,带着一个投机商的恰当的欢快和对幸福感的许诺,一改《匙河集》中其他诗作的悲剧性申辩的、自白主义的风格。同样,在充满了对比的《匙河集》中,诗人也不忘给出对验光师迪波尔特那的一个反例。与《验光师迪波尔特那》形成对比的,是《威拉德·福禄克》:
写作者威拉德·福禄克的黑暗,是视觉艺术家迪波尔特那所无能为力的领域。盲女孩——那在基督和威拉德·福禄克之间的黑暗——是即使基督与诗人同在,也无法消除的人和希望之间的间离。《匙河集》中的许多诗非常残酷,除关于具体生活事件中发生的毁坏,残酷也包括:那些产生了某一想法(希望改变处境的劳工、以及那些匙河艺术家们的艺术理想)、乃至知道如何实现这一想法的人,事实上都无法完成自己。诗人没有赋予这种不可完成性以任何理想化的、有可能被天国认同并赐福的调子。残酷使我们——读诗的人——也成为那个停止在基督的现身与黑暗的现身的共时性之中的人。我们眼前的黑暗,是连未知也从中被摘除了的黑暗,并且——需再次援引米哈伊尔·巴赫金——“这种形象不具有对话性和未完成性”。我们和威拉德·福禄克一起,在这不再有未来的黑暗面前,哑口无言。但这种黑暗至少还是对景观世界——迪波尔特那的“玩具世界”——的完全否定。马斯特斯没有像更伟大的诗人那样,给出对黑暗的进一步探索与说明,他在黑暗出场的同时停下了。但是,他也将我们置于只有黑暗才可标示的、被我们称之为“经验”的东西的真相中。当然,“匙河”镇的小宇宙中也有精英人物,奥克斯·塔特显得与众不同。其一,他是女权主义者母亲和显然思想开明的富商父亲之子。其二,显然受到了很好的家庭教育的他,有条件以“追求真理”为己任,漫游欧洲。其三,他第一个向我们提到那位神秘的诗人、未完成的“匙河”史诗《匙纪》的作者乔纳森·斯威夫特·萨默斯的名字:
(《奥克斯·塔特》)
这位奥克斯·塔特先生是“匙河”的“新人”,他眼中“那道奇怪的光芒”,是对验光师迪波尔特那的另一种拒绝,但是,它能够结束威拉德·福禄克眼中的黑暗吗?并且,显然,他也没有能够回答乔纳森·斯威夫特·萨默斯向他抛出的本丢·彼拉多问题。作为一篇墓志铭,我们不知道这位理想主义者是否憔悴至死于该问题。但是,在整部《匙河集》那些沉入“生命里的逆流”的人们之中,奥克斯·塔特眼里“那道奇怪的光芒”仿佛是惟一的、对我们——对未来的一瞥回望。奥克斯·塔特是《匙河集》中惟一一个被卷入反向的、无未来的亡灵世界之后,回望人类未来的人。“那道奇怪的光芒”,也是《匙河集》中惟一的一道光芒,青年的光芒。乔纳森·斯威夫特·萨默斯,这位“匙河的桂冠诗人”的墓志铭,在《匙河集》的中部(中文版178页)。和其他以死者第一人称、以死者姓名为主语的第三人称写成的墓志铭不同,在这首诗中,死者被称呼为“你”——仿佛马斯特斯本人在对《匙纪》的作者说话:
(《乔纳森·斯威夫特·萨默斯》)
在这首感人至深的诗中,马斯特斯埋藏于《匙河集》各处的文学观昭然若揭。乔纳森·斯威夫特·萨默斯没有完成他的作品,即使他经过了“如此多力量的聚集”,他仍然属于那些“在蜕变的关键时刻迟疑了”的人,因为,他也是被卷入“生命的逆流”的“匙河”人一员。在《匙河集》结束时,马斯特斯像历史中的“异名作者”一样,写下了《匙纪》——那首作者署名为乔纳森·斯威夫特·萨默斯的未完成的长诗,这首诗与《匙河集》中所有的叙事短诗迥异,文风沉雄生动,视角全景化,行文布局宽阔错落有致,仿佛出自写下《群愚史诗》的蒲伯和写下《青铜世纪》的拜伦之手。这篇未完稿——“你灵魂的熊熊大火”——和“那道奇怪的光芒”一样,努力保持着一种经典化的、近于英诗正统的文体,仿佛在反向之境中对正典文学世界的一次回望。《匙河集》的内在拱顶——诗人乔纳森·斯威夫特·萨默斯,是太阳光通过其折射点燃那个反向之境的镜子,但是,他并不能像幻术家迪波尔特那的幻象小提琴那样自我完成,他的不可完成性几乎是命定的,因为,“匙河”的本质会被完成性所背叛和遮蔽。使乔纳森·斯威夫特·萨默斯停止的,也许正是他向奥克斯·塔特提出的问题。也许只有奥克斯·塔特,才是诗人乔纳森·斯威夫特·萨默斯惟一有机会提出他的问题的对象。没有人能够回答乔纳森·斯威夫特·萨默斯的问题,他只是有机会问了眼中有“那道奇怪的光芒”的年轻人一次。“匙河”的教士们也无法回答他的问题,他们陷入了政治,陷入了林肯与道格拉斯之争所带来的分裂时刻:
而现在,你们这些拯救世界的人,你们在生活中一无所有(《艾略特·霍金斯》)
*劳方骑士团体,早期的亲如兄弟的劳工联盟。
*在天国的正是这样的人”,语出《圣经》马太福音。——以上译者注。
《匙河集》中的政治诗,可以部分地帮助我们理解反林肯者马斯特斯的真实想法,但依然是隐晦和半沉默的,戴着历史语境的面纱。有时,伴随着对新大陆刚健古风时代的致敬,通过亡灵之口,诗人仿佛宣泄了在那个分裂时刻所产生的仇恨:
(《英吉利·桑顿》)
*芝加哥的中心城区卢普区。——译者注。
我们不知道这位所指宽泛、但语言异常凶狠的忿怒者英吉利·桑顿是何方神圣,短诗仅仅告诉我们,英吉利·桑顿站在与华盛顿为敌者的一边。但好像,那些华盛顿的显然信奉实用主义的“后裔”与英吉利·桑顿们,都可以把笼统的罪名如“伪善”加诸于对方。英吉利·桑顿的忿怒之声,类似于任何时代都会有的那种忿怒之声,因此,也许仍然是一种半沉默的诗。但是,所有这些不论其政治立场和价值观为何,统统毁于“生命的逆流”的人们,意味着也许是任何政治领域的、即使像林肯那种雄伟的对人民的命名一样,并非始终可以稳妥处置的立场。死亡,最终能够囊括所有的立场——包括诗人自己的现实主义立场。把验光师镜像理解为惠特曼文体的一种缩影,也许不无启发。惠特曼晚年的一些不同于典型惠特曼风格的独白短诗,如《老年的回声》,可以被视为验光师镜像的另一面:不再有那个宏伟人文主义世界的多层次全景、新事物的递进性质的目录、以及那些光辉的男男女女,只有一个独处镜前的抑郁、呢喃数语即嘎然而止的老人。仿佛在这些时刻,有关生命洪流的最伟大的诗人瓦尔特·惠特曼,也成为了一会儿的“逆流者”。读者处在两面镜子的反射之间,一面光辉之镜和一面贫乏之镜。贫乏之镜所映照出的苦涩镜像,虽然被短短数语所记录,但也许更为持久。
4、墓志铭——“宣言”背面的文体
我们熟悉誓言/宣言、讲演和声明,即使这些体裁经受了长期消解——以及它的转变中似乎无可避免却又最坏的一种:意识形态化——我们仍然在写作中不知不觉地延续着这些体裁。并不是说,仅仅反对、不介入这些体裁,就是写作获得自由的表现,相反,也许没有一个强力诗人不与这些体裁产生过纠葛。并且,完全缺乏与这些具有主权能指力量的体裁的争执,可能是写作趋于平庸,置身于一种以日常语言为表象的虚假距离的表现。既存在着思想的、也存在着美学的犬儒主义,而日常语言的虚假距离正是美学的犬儒主义的活动地带。进一步说,也许没有一个“强力诗人”不会在与这些体裁进行斗争后,走向一种只有在此斗争中才能找到的反向文体,那也许是他们的个人荒原,是他们的反柏拉图的异轨事业的开端。墓志铭是一种半被遗忘的文体,如果誓言/宣言以圣物为对象,我们可以把墓志铭这一文体,理解为誓言/宣言的一种反向。但是,与其说诗人可以独立地不与誓言/宣言沾染半点关系,从而安然无恙地获得这种反向,不如说,正是誓言/宣言自身发明了它的墓志铭。一如阿甘本在《语言的圣礼:誓言考古学》中所论,正是誓言/宣言发明了它的宗教。而誓言/宣言也发明了它的墓志铭。墓志铭,是誓言/宣言的无意识,是其法外地带。当然,还不应忘记,誓言/宣言同样是墓志铭的无意识,但墓志铭恰好是在自己的“反向盛放”中克服了这一无意识的体裁。那么,如果把《匙河集》——也是“墓志铭集”——理解为一部处在《独立宣言》背面的诗,会发现什么?如何理解墓志铭的讲演性呢?“演讲体以其某种虚假性,力图唤起人们的恐惧或希冀。这是演讲语言的本质所在(古希腊罗马的演讲也强调了这样的效果)。艺术(真正的艺术)和认识却相反,它们要尽量使人们摆脱这些情感。”在前文引述的《1970—1971年笔记》中,米哈伊尔·巴赫金如是说。关于如何克服演讲体,巴赫金给出的建议是:“悲剧和笑谑都能使人摆脱这些情感,但走了不同的路。夸赞和詈骂的融合,是一种高度的艺术客观性(这是一个整体的声音)。……每件东西都有两个称名——崇高的名称和粗俗的名称。绰号。……世界的两个称呼,同一个世界用两种不同的语言来说明。要给事物或人取第二个名称,须到杂语的狎昵层面中去寻找。”“匙河”——美国的第二个名称。马斯特斯从他的律师生涯中积累的非虚构资料,从夸赞、詈骂和杂语中提炼他的语言,写下这些虚构的墓志铭,仿佛它是新大陆的第二种语言。《卡西乌·休弗》一诗出现在《匙河集》开端部分(正文的第五首诗)。这首诗可以视为对“誓言”/“宣言”和讲演体的逆转:
(《卡西乌·休弗》)
*莎士比亚《裘力斯·凯撒》第五幕第五场中安东尼赞扬布鲁托斯的一段台词。——译者注。
《卡西乌·休弗》一诗鲜明地表现出对正典的逆向意识(此类例子还可在《匙河集》中找到),这首诗还告诉我们,这种意识,与人对自己是怎样被毁灭的意识息息相关。不论“生命的逆流”是否使人民获得了自我书写的可能性,至少,它使人民摆脱了那豪言壮语的“空洞的言辞”。并且,如果人民因此是反向的人民,是“逆流者”,那么《匙河集》中的死人们就无法被《独立宣言》所解释。伊利诺伊州的另一位“强力诗人”——林肯的“后裔”、芝加哥的桂冠诗人、马斯特斯之敌手、善于对公众吟唱的卡尔·桑德堡,从未创造出与《匙河集》相等的文学构作(这里并非刻意鄙薄卡尔·桑德堡,由于迟迟缺乏充分的翻译,我们对卡尔·桑德堡同样也缺乏理解)。既然马斯特斯不承认林肯的美国,他也许也不会看重卡尔·桑德堡的美国性,因为相比之下,后者的创造力并未经历马斯特斯赋予自己的那种语言根基的变化,并未进入马斯特斯所身处其中的那种分裂时刻与誓言/宣言体裁的冲突。进一步说,既然已经如乔纳森·斯威夫特·萨默斯般经过了“如此多力量的聚集”、并已然区别于惠特曼的马斯特斯(与“匙河”的桂冠诗人不同,马斯特斯完成了他的作品),更不会看重卡尔·桑德堡诗中那个顺延的、“次级”的惠特曼。马斯特斯不会接受那种为卡西乌·休弗刻下“空洞的言辞”的美国性,即使那来自莎士比亚,一如他不会接受“傻瓜替我镌刻的墓志铭”。这位伊利诺伊州的持异见者,所念兹在兹的,是那个“反向盛放”的死者新大陆与欧陆文学的矛盾空间:
(《伏尔泰·约翰逊》)
“伏尔泰·约翰逊”堪称整部《匙河集》中最突出的名字(至少对于我而言)。由于糅合了两个显赫的名字——文学批评史的两个魁首人物——这首诗很难不被注意到。它可能也是《匙河集》中情感最为激烈忿怒的诗。它也提示我们,马斯特斯并不是一个固守伊利诺伊州大草原的农民道德,貌似疏远欧陆文学传统的人。并且,阅读《匙河集》中所有形制凝练的墓志铭,无法不令人联想起另一位墓志铭诗人:康斯坦丁·卡瓦菲斯。一个是失落了的共和国的墓志铭诗人,一个是失落了的希腊(泛希腊化之后的几个世纪与近东地区的希腊世界)的墓志铭诗人。与后者相比,前者粗犷辛辣。与前者相比,后者雅言隽永。但两者同样简练。提出两者的可能重叠之处,也许并不是匪夷所思的。并且,不能就此认为,马斯特斯只会一味孔武粗人般执拗反向而不能粹雅,以下两首精致的杰作,如果不署名作者,可以乱真卡瓦菲斯的诗作:
(《阿米格林》)
(《巡回法官》)
*涅墨西斯,古希腊神话里的复仇女神。——译者注。
与卡瓦菲斯不同,马斯特斯不是那个在局外发言的旁观者,不是那个翻读吉本著作和朱利安传记,试图写下一种旁注的静穆的讽喻家,而是一个把自己嵌入到他所写的“反向盛放”的生命中的易怒者。并且,马斯特斯同样堪称“把爱国和政治诗写得不难堪”的诗人⑥。最后一个对比,也许是对于马斯特斯最能构成威胁的对比。我们知道,始终关注本土意识的美国人马斯特斯,曾被T·S·艾略特批评“尚需凝练”,后者,则是一个动身走向“历史就是现在和英格兰”并涉嫌藏匿了自身的美国性(因此受到后人如库切的尖酸讥讽)的美国人。毋庸置疑艾略特的成就,但艾略特——美国的外国人——仍然只是一个“转向”的诗人。相比之下,马斯特斯的反向空间,具有一种新大陆悲剧的必然性。但是,艾略特行之愈远,走向一个至为深邃的时刻:《小吉丁》中的幽灵时刻——“交叉时刻”,是维吉尔时刻在人类诗体写作艺术中的二次降临。难道,马斯特斯不渴望企及这样的时刻吗?但是,也许他像乔纳森·斯威夫特·萨默斯一样“在蜕变的关键时刻迟疑了”,只是在《匙河集》中化身为各种“异名”——包括那个壮观的姓名“伏尔泰·约翰逊”——写下愤懑的短诗。难道,马斯特斯不渴望写出他的《荒原》吗?我们在《匙纪》中看到了他驾驭雄浑长诗文体的才能,在《匙河集》的其他短诗中则看到欧陆文学的种种碎片阴影,但两者,从未熔铸为一首《荒原》。我们还知道,后期的马斯特斯试图重复《匙河集》,但似无新的进展。如果没有《荒原》和《四个四重奏》,仅凭其他诗作,T·S·艾略特似无可能是一位胜出《匙河集》作者的诗人。但是,《荒原》和《四个四重奏》——前者是诗之过去的终结,后者是诗之未来的开始。《小吉丁》中的“交叉时刻”与《匙河集》的亡灵时空,是两种死者地带,也意味着两种传统。这是在马斯特斯的诗歌命运中呈现的双重分裂:其一,是和林肯的分裂,另一是与T·S·艾略特的分裂。尽管马斯特斯让我们感到更亲近,这种亲近,仿佛林肯在反驳道格拉斯时表现出来的那种宏伟的语言亲和力,在无意识中传递给了诗人,取悦于亡灵们,也取悦于未来的读者。今天,我们在何种意义上理解T·S·艾略特与马斯特斯之间的裂缝?对于我们——汉语现代诗写作者们——这条裂缝还存在吗?如果,这条裂缝已经在现代诗艺的演变史中被说明完毕、从而弥合并消逝,我们能够在自己写作的源起和土壤中再发现它吗?也许,马斯特斯与林肯、与艾略特的争论,一如小镇“匙河”中的人民鬼魂之声,像一个仍然半闭半开的空间,并未结束。并且,这些争论仍将为我们考虑自己的写作实践提供尺度。
20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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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1943年12月12日笔记》,见河北教育版巴赫金6卷集之《文本、对话与人文》,标题为《“演讲体以其某种虚假性”》,黄玫译。
② 可参考梅里美论普希金“立刻谈论事情本身的能力”。③ “铜头蛇党”原文Copperhead,概指反对南北战争的北方民主党人。④ Matthew D. Norman: “An Illinois Iconoclast: Edgar Lee Masters and the Anti-Lincoln Tradition”,刊于《亚伯兰罕·林肯协会期刊(Journal of The Abraham Lincoln Association)》第24卷第1期(2003年冬季号),第43-57页。所引用片段的翻译者为童末。⑤ 在耶稣背负十字架前往各各他的路上,女孩维诺尼卡用手帕为耶稣擦拭脸上的血水,手帕印下了耶稣的面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