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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律师调解手记 | 亲子鉴定,请慎用之

2017-06-17 李丹 律师 婚姻家庭与资本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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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 · STORY

如果不是苏韵,我一直很天真认为亲子鉴定只是电视剧里发生的事。但,电视剧的事确确实实在显示中发生了,而且发生得让我觉得很不可思议。


苏韵和前夫结婚二十年。


结婚时,苏韵是知青回沪,和姥姥一起生活,总有寄人篱下的感觉。所以苏韵一直渴望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苏韵和前夫在同一个单位工作,因为他们领导的撮合,尽管前夫长得其貌不扬,但至少前夫努力上进,家境尚可,结婚时给他们提供了一套自住的婚房。


结婚后两年,双方一直没有孩子。苏韵看遍了医生,求遍了郎中,还是没有任何动静。经不住苏韵的百般请求,前夫去医院做了检查,发现他少精而且精子质量很差,很不容易存活。尽管如此,苏韵还是没有放弃,而是多方求医,给前夫做各种尝试和调理。


婚后第四年,苍天不负有心人,苏韵怀上了,生下了一个漂亮美丽的小公主。


女儿刚出生时,苏韵沉静在做母亲的喜悦中,而忽略了前夫发生的微妙变化。女儿一周岁时,婆婆看到大眼的孙女,竟然冷冷地来了一句:“这孩子,怎么不像爸爸啊”


苏韵当时还不以为意,以为婆婆只是随口一说而已。但慢慢慢慢,前夫对苏韵越来越冷淡,对女儿更是不闻不问,甚至以孩子晚上吵为由索性和苏韵分房睡觉。尽管如此,苏韵以为前夫白天工作忙,需要好好休息,所以也没说不。


女儿上幼儿园后,因为要给女儿一个独立空间,在苏韵坚持下,前夫勉强搬回房间。但苏韵明显感到她和前夫之间似乎有了不可逾越的距离,两个人的关系更像是室友而不是夫妻,只是他们对外仍然是别人眼里的模范夫妻。


另外,前夫对于女儿,如同甩手掌柜,女儿半夜生病发烧,都是苏韵自己一人从床上爬起来带女儿去医院。女儿几乎不敢在前夫面前撒娇,因为爸爸似乎一直在无视她的存在,而且记忆开始,爸爸从没和她及妈妈一起出去游玩过。女儿有时候也会问苏韵,“爸爸是不是不爱她?”女儿上初中时,出落得亭亭玉立,但前夫似乎对苏韵和女儿越来越不满意,对于别人对女儿的夸赞之词,总以为是讽刺。而随着苏韵的越来越忙,前夫的管控越来越多,回来稍晚或者稍微和异性同事多聊一点时间就会遭到前夫的质疑。


这样的生活让苏韵感觉越来越压抑,有时候有窒息的感觉。但苏韵也很害怕失去家的不安全感,也希望至少在女儿高考前给女儿一个完整的家。


2016年8月,这种假装的完美终于到了尽头,女儿如愿以偿考上了心仪的名牌大学,但前夫对女儿取得成绩的不屑一顾和冷漠让苏韵彻底对前夫死了心。


9月,苏韵便起诉到了法院。前夫拿出了多年前的诊断书,要求亲子鉴定。这一刻,对苏韵来说是天崩地裂的。此刻,她才意识到这么多年猜忌,这么多年问题的所在,对她而言,这是莫大的侮辱。


尽管我再三向她说明如果她觉得不接受,可以拒绝亲子鉴定,但苏韵说这件事必须有个了断,还自己和女儿一个清白,所以同意了。


苏韵鼓足勇气去和女儿讲这件事,女儿没有做任何表述,但从她泪光闪闪的眼神中,苏韵读到了深深的伤害。


鉴定结果出来,意料之中,两人存在父女关系。意料之外的,前夫不再纠结财产分割,同意苏韵的分割方案,大房给苏韵和女儿,小房留给他自己,并且放弃了要求苏韵的差价补偿,也许是出于愧疚,前夫还主动愿意承担女儿大学和以后出国留学的费用。但对苏韵母女而言,前夫再多的补偿都没法弥补给她们俩造成的伤害。


律师解读

1.  生物学上的亲子关系和法律上的亲子关系并非同一个概念。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只要是婚姻存续期间出生的孩子都为合法的婚生子,即只要结婚登记后出生的孩子,在法律上就是婚姻登记双方的子女,尽管在生物学上就是血缘上有可能不构成亲子关系。如果一方在法院离婚时如果提出亲子鉴定,在提出方没有必要证据证明存在婚生子非亲生子女的情形下,需要另一方配合完成


本案中,苏韵如果拒绝亲子鉴定且前夫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形下,法院是不会强制亲子鉴定的。苏韵案中,即便没有亲子鉴定,法律上的父女关系已经存在,所以前夫还是需要承担作为父亲的义务的,如支付抚养费等


2.  2011年8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二条规定“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依据本条规定,实际上法院认可了单方面做出的亲子鉴定结果,即本条所指的必要证据在现实生活中通常是单方面做的亲子鉴定。如果一方自行带孩子去做的亲子鉴定报告,在离婚时是可以作为离婚期间申请亲子鉴定的依据的,如果另一方拒绝配合且没有相反证据,那么一方自行带孩子去做的亲子鉴定报告是可以作为认定亲子关系不存在的依据的。


3.  婚姻存续期间的亲子鉴定是对夫妻双方信任度的巨大摧毁,也是对孩子的极大伤害,所以不要因为捕风捉影的谣言,空穴来风的猜忌轻易尝试亲子鉴定从而毁了婚姻。


4.  亲子鉴定是通过生物学上确定亲子关系从而确认法律上的亲子关系。在越来越多未婚生子的今天,亲子鉴定已经成了孩子上户的依据。另外,对于很多怀孕生子但未领证结婚的女性当事人而言,亲子鉴定成为向另一方主张抚养费很重要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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