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财政部、税务总局:继续执行企事业单位改制重组契税支持政策
总第638篇2021第49篇
导读
契税是指不动产(土地、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变动时,就当事人所订契约按产价的一定比例向新业主(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
契税征收依据,在2021年9月1日前是1997年颁布实施的《契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24号);2020年8月,全国人大通过了《契税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链接阅读:购房契税要上调?别被误导!看看今天刷屏的《契税法》到底有哪些变化?】
2018年3月,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文件,明确了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土地、房屋契税政策。【链接阅读:速递 | 财政部、税务总局先后明确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土地房屋契税和土地增值税政策】该政策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执行。
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2021年第17号公告,明确继续执行上述企事业单位改制重组的契税支持政策。
公告内容和2018年通知内容完全一致,明确将原政策延长三年,即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执行。
链接阅读:1.购房契税要上调?别被误导!看看今天刷屏的《契税法》到底有哪些变化?
2.速递 | 财政部、税务总局先后明确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土地房屋契税和土地增值税政策
关于继续执行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7号
来源:财政部网站
土言土语
您和3.76万地产专业人士一起关注
喜欢本文,就点击右下角“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