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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律师炫富风波:不滥用同情不越界狂欢

2018-01-11 江玉楼 有狐

一旦听从舆论而不是坚持法理,就会让处置动作变形,一件件叠加起来就会导致公私边界不清不楚,围观群众都应警惕这种扭曲。


 | 江玉楼

深圳某律所的女律师张晴最近卷入舆论风波,起因是她去美领馆申请签证时,炫耀了自己携带的名贵包包、手表等,并借签证官的角度,自夸她地道的英文口语、不凡的北大毕业身份等。她的这些言论被捕捉,成为舆论焦点,广东省律师协会介入,要求调查,个人炫富演变为职业事故。

现在的进展是,张晴竭力要打造的“律政俏佳人”形象面临真相拷问。北大同学群里据说通过查三届,没发现她的名字,可能不是北大全日制学生。她向签证官所说的“合伙人”身份同样存疑,按照她的执业时间,不符合律所合伙人的从业年限资格。等等。

如果没有律协的调查函件,也许这件事就会平息,成为一次普通的炫富行为。要知道,网红炫富时刻都在发生,没见谁太关心。律协一旦介入,不少人就产生了逆反心理,认为律协多管闲事。一旦舆论聚焦在公私的边界问题,张晴晾晒名贵物品的癖好反而得到了很大程度的原谅。

所以,在舆论层面,律协反而帮张晴解了围。现在不少声音都在谴责律协,同时将对律协的不忿转化为对张晴的同情。于是乎,“一个可怜的小姑娘”“无非是多看了一点郭敬明的书”“不过是模仿郭敬明的小说口吻”,甚至于“阶层压迫”这个词都被拿来替张晴打圆场。

回到律协追问的合伙人年限资格,现在授予“合伙人”的通行做法相当宽松,张晴拿它争取签证官的信任,也不是什么原则问题。律师执业中遇到那么多办案被阻挠、无法会见当事人的情况,律协理应替律师争取正当的权益,而不是拿着放大镜挑剔律师的社交圈。

即使张晴的更多微博表明,她始终以高一级的阶层站位俯视其他人,让人很不舒服。比如,讥讽别的女性“靠二婚得幸福”,希望未来老公“是给她业务而不是分走她业务”等等。但这些事只要不真正损害他人,也都在可以容忍的范围,无需上纲上线。

当然,出于对律协的不满,不去思考律协与律师之间的问题与症结,而是一味同情张晴,也需要有节制,否则很容易让同情泛滥。一方面,同情张晴的人很可能正是她日常鄙夷的对象;另一方面,如果个人有提高修养的需求,施加过度同情反而不利于张晴端正三观。

除了律协与律师的关系是个真问题,还有一个真问题可能是:美领馆如何看待张晴在面签时的言语?这涉及外国如何理解“中国合伙人”“非全日制北大”等特有国情。随着风波退去,张晴是否拿到签证就会得到答案。在此之前,聚焦律协介入的合理与否、节制毫无必要的同情才是正常。

综合看下来,张晴炫富风波中她的作法没有原则对错之分,她爱怎样就怎样,爱怎样炫就怎样炫,没有伤天害理就没问题。但回到一名成年人在社交媒体的应有表现,尽管不是大是大非的问题,可也要考虑值不值得的问题。炫富舆论或影响张晴的职业,值不值得,就成为她要反思的。

现在的一个现象是,只要出来舆论事件,当事人的主管部门就频繁出来表态,像女教师阻挠高铁一事中将罗女士早早停职,忽略乘警应急不力。一旦听从舆论而不是坚持法理,就会让处置动作变形,一件件叠加起来就会导致公私边界不清不楚,围观群众都应警惕这种扭曲。

总之,仅仅在炫富这件事上,找不到痛恨张晴的理由。如果这样的人在你朋友圈出现,无非就是不理会,随她去。可一旦律协等赋权部门积极行动,或者消极不动,就应该给予专门的察看,看看是否正当合理。善待个人、多猜公权,仍然是有效理解舆论事件的一个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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