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宣传要当心!司法部通报一起律所违规收费、以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的案例
有多名律师具有博士、硕士、学士学历。
还有数十名任职于各级公安、检察、法院的资深专家,由他们组成的顾问团为一线律师提供强有力的专业背景知识支持……
这些在一些人眼里司空见惯的夸大宣传、不恰当宣传,这回毁了!
浙江震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震远所”)在其网站中进行的这些不真实、不适当的宣传,被当地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认为属于”以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的行为“。
据司法部通报,震远所涉嫌违反规定收取费用和以诋毁其他律师事务所、律师或者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一案,杭州市司法局于2017年5月17日立案并已调查完毕。
2018年7月30日,杭州市司法局决定给予震远所停业整顿六个月、罚款五万元、没收违法所得一万元的行政处罚。
调查显示,在金某委托震远所指派律师担任犯罪嫌疑人史某敏侦查阶段辩护人一案中,震远所于2016年5月5日、5月6日、5月7日和5月10日分四次共向金某收取律师费55000元、车马费5000元(其中38000元以刷卡的方式通过“杭州市江干区震远服装批发”账户收取),震远所出具了四张收款收据。
在投诉案件调查期间,震远所于2017年4月7日、4月17日开具票额40000元(不含税)、20000元(不含税)的发票各一张,但未交给金某。2017年4月25日,经双方协商,震远所退还金某1500元律师费。
此外,在周某某律师尚未核准到震远所执业时,该所在其网站中对外公示周某某系其专职律师。
杭州市律师协会认为——
震远所收取律师费只开具收款收据,不开具发票,通过律师事务所之外的其他个人或单位帐户收取费用且不如实入账,在本地办案却向委托人收取差旅费的行为,属于违反规定收取费用的行为。
震远所在其网站中进行不真实、不适当的宣传,属于以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的行为。
震远所存在两项以上违法行为,属于法定的情节严重。该所多次违法,且涉案金额较大,应当依法从重处罚。震远所在本地办案,却违规收取10000元差旅费,属于违法所得,应依法予以罚没。现震远所已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2018年8月7日,杭州市律师协会纪律与惩戒委员会作出处分决定:给予浙江震远律师事务所中止会员权利六个月的行业处分。中止会员权利的处分期限与停业整顿行政处罚期限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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