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律协推介江苏涉外法律服务经验
王建军 摄
今天(8月27日)上午,全国律协举行新闻发布会,江苏省律师协会副会长王小清以《江苏:建设海外法律服务中心 推进涉外法律服务业发展》为题,向大家介绍江苏建设海外法律服务中心的工作情况。
王小清介绍,近年来,江苏作为开放型经济大省和“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交汇点,有600多家“走出去”企业,涉及7000多个境外投资项目,涉外法律服务需求十分旺盛。按照司法部、全国律协以及江苏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在江苏省司法厅的领导下,江苏省律师协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有力推动了江苏涉外法律服务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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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江苏已在柬埔寨、阿联酋、俄罗斯、巴西、安哥拉、埃塞俄比亚、印度尼西亚等7个国家推动建立了海外法律服务中心,初步形成覆盖“一带一路”主要区域的海外法律服务站点布局。
1江苏省涉外法律服务的现状
据统计,截至2019年6月底,江苏全省共有执业律师27459名,其中专职律师24024名,兼职律师661名,公职律师2203名,公司律师374名,法律援助律师197名;提供涉外法律服务的专业律师635名,占全省律师比例2.31%;2019年上半年全省律师共办理涉外案件1127 件,业务收入8540万元,同比增长17.8 %。
可以说,随着国家和江苏对涉外法律服务的高度重视,江苏涉外法律服务队伍不断壮大,涉外服务领域日益拓展,服务质量逐步提升,江苏律师为服务开放型经济发展、促进全方位对外开放发挥了重要作用,呈现出队伍、能力、地位、视野、版图等五个方面的可喜变化。
2建设海外法律服务中心基本情况
为深入推进“一带一路”建设, 2019年7月31日,江苏省司法厅、商务厅、工商联,江苏省律师协会,江苏省海外合作投资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共同签署海外法律服务中心框架协议,共商共建江苏驻埃塞俄比亚“一带一路”法律服务中心、江苏驻俄罗斯法律服务中心、江苏驻阿联酋中阿产能合作示范园法律服务中心、江苏驻印尼法律服务中心、江苏驻巴西法律服务中心、江苏驻安哥拉法律服务中心等6个海外法律服务中心。我们将联合各方资源力量,进一步打造开放式综合性服务平台,更深领域、更大程度发挥涉外法律服务作用,努力为江苏企业拓展国际市场、参与国际经济合作提供有力保障。
海外法律服务中心作为江苏律师开展境外服务的开放性平台,承担了以下三项基本职能:
一是聚合法律服务资源。探索建立律师服务重大海外纠纷机制,组建律师服务团队,为企业和公民在海外发生的重大法律纠纷和案(事)件提供跨境法律支持;为境外园区招商引资、园区规划、土地利用等提供全程法律服务;为江苏及中资企业、海外华人等提供法律服务,保障其合法权益。加强“走出去”企业因法律差异引起的法律风险、政策风险、宗教冲突风险和劳动用工风险等问题的预防预警。
二是积极发挥培训基地作用。承接国内律师赴国外学习培训和参与社会实践的任务,进一步加大涉外人才培养与储备。
三是充分发挥法治文化交流作用。加强与驻在国当地政府部门、商(协)会、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的沟通联络,建立良好协作关系。加强与当地法律界、经济界的对话沟通,讲好中国故事,有效积累工作资源、扩大自身影响力。
3推动海外法律服务中心建设的经验做法
按照司法部和全国律协推动中国律师“走出去”的总体部署,江苏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聚合多方力量,“五注重、五着力”大力推动了具有江苏特点的海外法律服务中心建设。
一是注重超前谋划,着力下好涉外法律服务业发展先手棋。2017年,在全省部署开展了“走出去”企业大走访专项行动,组织律师对600多家“走出去”企业逐一走访体检,形成依托江苏境外产业园区打造海外法律服务中心的构想;先后组织4批次20余人次赴境外实地考察调研,初步形成了行政推动、企业引领、协会扶持、律师参与的海外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基本思路;探索形成依托海外产业园区、江苏商会、省属国有企业境外投资运行项目、我国律所境外分支机构等多方平台,聚合商务、外事、工商联、侨联、国资委、地方政府等力量共同打造海外法律服务中心的具体路径。
二是注重试点先行,着力探索海外法律服务中心运行规范。2017年,江苏省司法厅联合无锡市政府,依托红豆集团建设运营的柬埔寨西哈努克港经济特区,率先试点建成了江苏驻柬埔寨“一带一路”法律服务中心。在服务期间,江苏涉外律师不断完善境外投资决策、项目评估、过程监控和风险分担机制,在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法律服务、化解法律矛盾纠纷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加快推动海外法律服务中心提供了经验和参考,为江苏律师法律服务中国企业“走出去”和海外企业“引进来”提供良好平台。
三是注重主动作为,着力聚合涉外法律服务各方力量。加强外部力量整合,做到谋划同步、平台共建、责任共担。一是加强与发改委、商务、外办、工商联、侨联等部门的沟通联系,联合制定出台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关于促进涉外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等制度文件。二是主动走访“走出去”企业,促进需求对接,充分运用、依托企业建设运营的境外产业园区、海外江苏商会、海外投资项目等平台推动设立海外法律服务中心。三是通过签订共建协议等方式,明确各部门、相关企业在服务保障中心落地运行方面的职责任务,使中心成为形成互补优势的综合平台。
四是注重人才培育,着力提升涉外法律服务能力水平。积极参与司法部涉外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建立健全涉外律师人才库特别是“一带一路”跨境律师人才库。协调江苏省有关部门将律师作为专门人才纳入省及地方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和外国专家局出国(境)培训计划。探索完善海外华人法律人才与江苏律师开展工作联系和业务合作机制,聘请5名海外执业律师担任省市律师协会发展顾问。依托海外法律服务中心建立4个海外实习基地,组织开展32人次业务交流培训。联合江苏省商务厅分两期举办涉外律师高级人才培训班和“一带一路”法律实务研修班,组织3批共72名律师赴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大学进行专项业务培训。目前,江苏已有91名律师进入全国涉外律师人才库,人数位居全国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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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是注重政策保障,着力加大涉外法律服务支持力度。积极推动将海外法律服务中心建设纳入江苏省委对外开放工作一体统筹,联合发改、商务、外办等部门研究制定海外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指导意见。协调加大政府购买涉外法律服务力度,把涉外法律服务作为境内外国际服务贸易展览会和经贸洽谈的重要内容予以推介,常态化组织江苏优秀涉外律师为政府经贸代表团海外招商项目提供法律服务。设立海外法律服务中心建设专项资金,鼓励更多地方推动建立海外法律服务中心。定期组织开展涉外名优律所、律师、典型案例宣传表彰,集中举办海外法律服务中心建设签约仪式。
4江苏涉外法律服务下一步工作安排
为加快推动形成全方位对外开放的新格局,江苏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出台了《江苏省促进涉外法律服务发展服务“一带一路”高质量建设(2019—2021)三年行动方案》。按照行动方案的总体目标和阶段安排,加快海外法律服务中心的建设与运行,进一步提升涉外法律服务的能力水平,着重实施“四大工程”,打造涉外法律服务“江苏品牌”。
一是大力实施“走出去”工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0部委《关于支持中国律师“走出去” 服务我国全方位对外开放大局的实施方案》部署,结合江苏实际,进一步细化推进举措、明确时限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支持江苏律师事务所通过到境外设立分支机构或开展联营等方式,建立全球服务网络。会同商务厅、国资委等部门,推进在重大涉外经贸活动中聘请江苏律师提供法律服务,推动江苏更多律师进入省属国有企业外聘法律服务人员名录库,加快形成与经济全球化相适应的涉外法律服务新格局。
二是大力实施海外法律服务中心平台建设工程。加强与商务厅、国资委、工商联、侨联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联席会议、信息共享等机制,强化海外法律服务中心建设的政策扶持。研究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海外法律服务中心年度建设计划,切实做到成熟一个,推动建设一个,不断延伸涉外法律服务触角。紧密结合江苏企业走出去的实际状况,不断创新海外法律服务中心服务模式,加大涉外法律服务资源整合力度,探索建立集律师、公证、仲裁、调解等为一体的综合性涉外法律服务平台。加强对海外法律服务中心建设过程中新情况、新问题、新要求的分析研究,力争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进一步提升企业、公民对海外法律服务中心的知晓度、认可度。
三是大力实施涉外律师人才培养工程。完善涉外法律服务继续教育体系,依托南京大学等国家卓越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加快培养通晓国际规则、善于处理涉外法律事务的高层次法律人才。推动将律师作为专门人才纳入省及地方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涉外律师领军人才、优秀人才和后备人才培养计划。发挥海外法律服务中心作用,定期选派江苏优秀律师赴相关国家学习、培训、考察,在涉外法律服务实践中培养国际视野、锤炼服务本领。
四是大力实施涉外业务交流合作工程。加强江苏律师协会与国(境)外律师协会、国际律师组织的交流合作,探索完善海外华人法律人才与江苏律师开展工作联系和业务合作机制。支持、规范江苏律师事务所与境外律师事务所以业务联盟等方式开展业务合作,研究制定优惠政策,吸纳一批海外华人法律人才或外籍律师担任江苏律所法律顾问,形成涉外法律服务发展的合力。研究推动在有条件的地方设立“一带一路”商事调解或仲裁机构,开展“一带一路”相关法律政策的调查研究、合作交流,积极参与国际商事纠纷处置,提升江苏律师在国际经济、贸易争端解决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在今后的工作中,江苏律协将进一步牢固树立和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不断健全涉外法律服务工作制度和机制,加快推动涉外法律服务全球布局,以绘制“工笔画”的精神,探索完善海外法律服务中心运行模式,为更高水平服务“一带一路”建设贡献江苏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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