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业务从哪里来?一名律所主任内部分享时说……
导读
根据江苏海辉律师事务所对青年律师培养的要求,合伙人须定期、不定期对青年律师作培训分享。近期,主任李风律师作了题为《律师业务哪里来》的分享,他结合海辉的发展历史,对律师业务拓展的基本逻辑进行分析。现整理刊发其中部分内容,供青年律师们参考。律师业务哪里来?扩“面”抓“点”!
不同的人可能有不同的理解。其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条规定得很清楚,律师是“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笔者认为,这一条款是律师法中最重要的条款,也是理解中国律师制度和律师职业最重要的条款,自然也应是海辉青年律师最最需要理解和牢记的条款。这个条款,我理解有三个层次,即律师通过提供法律服务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此过程中“维护法律正确实施”,从而实现“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执业目标。
但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试想,如果某位律师天天坐在办公室,无事可做,还谈什么“维护法律正确实施”,更不用说“维护社会公正和正义”了!
律师作为“自收自支”的职业群体,前提是要有为当事人服务的机会,否则一切无从谈起。这个服务的机会,就是我们律师业内最常说的案源,或者说是业务。
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讲,律师主要做两件事:“揽活”和“干活”。“揽活”就是接业务,“干活”就是“揽”回来的业务要尽职完成好。
相比较,这两者哪一个更重要呢?
随着我国法学教育规模的不断扩大,能够“干活”的律师越来越多。无论是中国还是欧美,无论是北上广深还是普通中小城市,无论是过去现在还是将来,无论是哪家律所哪位律师,永远都是缺“活”,缺高质量的“活”。所以在律师业内,一直有“案源为王”之说,也就是说“揽活”更重要。
对于海辉来说,相比“干活”,“揽活”也是更加重要。经过12年的发展,海辉已从5人的“游击队”发展为一家百人规模、资质齐全、人才汇聚,业务创收多年稳居无锡第一方阵的“集团军”。
无论是传统民商事、刑事辩护,还是金融投资、知识产权、资本市场……海辉已经能够满足各类客户的法律服务需求。
那律师的“活”从哪里来?或者说律师如何“揽活”呢?笔者认为,“揽活”的基本逻辑就是两个字:“点”和“面”。
02律师业务的“点”所谓“点”,就是一个直接的业务机会。
比如我们曾经服务的当事人,如果认可我们的服务,身边亲友碰到法律问题时,他就会推荐海辉。再比如我们一直服务的某机关局长,交流到其他部门担任局长了,他认为海辉的服务比现在的法律顾问服务好,他就会通过程序将现在的法律顾问更换为海辉。
这些直接的业务机会就是“点”。
这样的“点”如何成为我们的业务呢?最重要的当然就是要努力“抓”住这样的机会,提高“成交率”,这是一个极具价值的话题,在之前的文章和分享中,我也多次提到过。
“点”如何才能“抓”住?
根据我执业二十年的有限经验,笔者认为就是要充分展示所在律所和律师自身的优势,以专业形象赢得信任。
信任是合作的纽带,专业是信任的基础。任何商业交易都需要信任,而律师行业尤其如此。没有信任,不可能成交,信任可以说是客户和律师之间最重要的纽带。
无论是当事人碰到具体的法律问题,还是直接的服务需求,客户选择律师最重要的标准就是“专业”。我们律师都要向当事人充分展示所在律所和律师自身的优势,精准理解把握客户的需求,提供切实有效实用可操作的方案,让当事人产生充分的信任感。
这里要特别说明的是,我所讲的专业形象不仅仅是专业知识,而是一个包括专业知识的综合评价。
我经常说律师是“中餐”“中医”,不是“西餐”“西医”。“西餐”可以标准化,全国全球的肯德基、麦当劳的味道基本一样,但是“中餐”很难做到这一点。细细品味,同庆楼不同门店不同师傅做的臭鳜鱼可能还是有很大差别的。
03律师业务的“面”“点”是具体的业务机会,这样的“点”当然是越多越好。但是这个“点”如何产生呢?如何能“揽”来那么多“点”呢?
现实生活中,常有关爱海辉的亲友对我们讲,他们很想助力海辉的业务发展,但是他并没有听说身边人有具体法律服务的需求,或者没有机会和条件向海辉推荐直接的业务。这些亲友对海辉的关心关爱其实就是最好的“点”,也是最有力的“点”,一直激励着海辉人不断前行。
律师业务的“点”确实是“可遇不可求”的。但其实,“点”的后面还有一个更庞大、更持久、更有价值的“面”。
所谓“面”,就是通过各种平台、资源、方法,让更多的人知道这家律所、这位律师。
“面”宽了,“点”的概率自然就会大起来,“点”的成交率和“客单价”也会高起来。
其实大家想想,我们在工作生活中,向对方介绍自己是律师时,人家常常会说,某某律所的某某律师我听说过。其实,我们要的就是这样的效果,让更多的人知道你。
试想一下,如果我们是当事人,面对听说过的律所律师和没有听说过的律所律师,会如何选择?那肯定是优先选择听说过的律所律师啊。“面”宽“点”就会多,业务自然就水到渠成了。
《论语·子罕》中,子贡曰:“有美玉于斯,韫匵而藏诸?求善贾而沽诸?”子曰:“沽之哉,沽之哉!我待贾者也。”
美国前总统顾问阿克·卢斯伯格在20年前出版的《一生只做一件事:推销自己》盛销至今。这是一个营销的时代,律师同样需要营销,律师营销的方法有很多,但“朋友圈”营销最传统,也最有效。
试想,如果我们的朋友圈人数扩大一倍,律师业务的“点”可能也会增加一倍。有人说,律师业务的竞争就是“朋友圈”的竞争,这种说法不无道理。当然,这种朋友圈的竞争不仅是数量的竞争,也是质量的竞争,这其中还有客户群体契合度的问题。
那律师如何来扩大自己的“面”呢?特别是年轻律师会说,我刚刚走出校园,无资源、无平台,如何来扩“面”呢?
我不认同这样的观点。其实我们所有人都有资源,到处都是平台,关键是你是否意识到?是否愿意去行动?是否能够坚持?
扩“面”的途径有很多。比如组织或参加一些饭局聚会,协办或参与各种论坛活动,有针对性地参加各类微信讨论群,开通抖音小红书等网络视频直播平台,围绕潜在客户群搭建或参加校友、老乡、邻居、兴趣爱好者(如自驾、摄影、美食、运动等)交流平台……
这些途径的具体操作方法,各类律师培训班都会讲到,网上相关介绍文章也是铺天盖地,我在之前的文章和分享中也反复提过,也欢迎有兴趣的律师和我一起交流。核心就是一句话——
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一切让别人知道你的方法都值得尝试。
当然,这其中要特别注重自己的职业定位和针对性扩“面”。如果你定位自己是家事律师,抖音平台可能就比较适合你;如果你定位自己是商事律师,抖音平台是否适合、如何打造就值得研究了。也有年轻律师提出,律师毕竟是法律专业工作者,这些方法过于传统,似乎拉低了自己的专业形象,有没有其他办法呢?
前期我曾经写过一篇文章《青年律师如何写微信普法文章》,很多平台转载,其实就是介绍了通过撰写微信文章来扩“面”,只要你能理解客户需求,笔耕不辍,长期坚持,就一定会有更多的人了解你、更多的客户找到你。
前期我还写过一篇《听得懂、记得住、用得上、笑得出——20年我用这“12字”讲课千场》,主要介绍了律师通过讲课来拓展业务的原理和方法。得到很多业内同行的认同,有全国二三十位同行主动加了微信,一起探讨交流,有兴趣的青年律师可以到网上找来一读。
讲课是一种最有效的扩“面”方法,但也有青年律师会说,我没有机会给领导讲课、给老板培训啊?其实海辉提供了很多让青年律师走上讲台的机会,很多学校社区主动来邀请海辉律师去授课。而有些律师认为,到学校给中小学生上课,距离业务也太间接、太遥远了吧。
其实,我已经多次听到有律师,通过多年坚持给中小学生普法而成功扩“面”的案例了!到中小学进行公益普法,既锻炼了律师的自身能力,也承担了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
通过讲课,在中小学生心中种下了法律的种子,也种下了律师律所品牌的种子。我们静待花开,谁能说十年二十年后,他们不会成长为我们律师有价值的客户呢?
还有,孩子在学校的事情几乎每天都会回家和家长交流,他们肯定会说某所某律师来给我们上课了。律所律师的品牌就会如“病毒”一样,在老师、学生、家长的群体中传播开来。
所以,不要放弃任何一次让别人知道你的机会,不要放弃任何一次和人认识、接触、交流的机会!
扩“面”抓“点”,只要我们有真诚的心、专业的“手”,我们的“面”一定会越来越宽,我们的“点”也一定会越来越多。
所以,青年律师不要再说,我们没有资源、没有平台。相比我这样的中老年律师,我们有的,青年律师们都会有,而青年律师们有的,我们中老年律师永远不会再有,那就是——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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