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国际法学专业接收优秀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
湖南师范大学
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
教育部与湖南省共建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钱钟书及其父亲钱基博工作过的学校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要加快推进我国法域外适用的法律体系建设,加强涉外法治专业人才培养,积极发展涉外法律服务,强化企业合规意识,保障和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
报考国际法学专业研究生,湖南师范大学是一个非常好的选择。因为:
1.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在涉外法治人才方面进行了长期探索与实践。1993年在中国国际私法学奠基人之一李双元先生的主持下开始招收法学理论专业硕士研究生(含国际法方向),1998年获得国际法学硕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获得国际法学博士学位授权点,2011年获得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是湖南省最早开始国际法学硕士和博士培养的高校,国际法学研究生教育规模和研究生导师数量均居全省第一、全国前列。
2.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国际法学研究生导师队伍中既有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名誉会长、全国杰出资深法学李双元教授,也有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长江学者、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蒋新苗教授,是湖南法学界和全国国际法学科唯一拥有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和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的师资团队,也是湖南省研究生优秀教学团队和优秀导师团队。
3. 出版了《国际私法》《国际私法教学案例》《国际私法教学参考资料选编》(上、中、下册,320万字)等国内最齐全的系列国际法教材20余部,其中国家级规划教材3部,国家精品课程教材1部,教育部推荐研究生教学用书1部。翻译权威工具书《牛津法律大辞典》。国际法系列教材和工具书被引量超过5000次。国家级规划教材《国际私法》(已出版第6版)被国内上百家法律院校作为本科生和研究生教材,居当当网和京东商城同类教材销量第一。
4. 打造了精品课程群。蒋新苗教授主持的《法律谈判虚拟仿真实验》被评为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国家精品课程、国家级资源共享课《国际私法》学习人数排在同类课程之首。黄文旭老师主持的《大数据与法律检索》被评为湖南省一流线上课程,填补了同类课程的空白,并被学习强国和B站收录,全网总学习人次超过17万,选课人数在中国大学MOOC两百多门法学课程中排前十。“国际私法学”和“世界贸易组织法”被评为省级研究生精品课程。
5. 近年来,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国际法学科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0项(其中1项重大招标项目,2项重点项目)。
6. 在全国率先成立法律实务技能课程中心,引入实务部门专家共同研发了国际法与国内法有机融合的法律实务技能课程体系和教学大纲,邀请国际商会、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等实务部门专家与校内教师双师同堂,每年校外实务教师授课近百次。
7. 承办中国国际法学会年会、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年会(2次)、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年会、海峡两岸国际私法研讨会。邀请了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委员黄惠康等境内外权威国际法学专家开设了《中国特色大国外交与国际法》等5期研究生微型课程。
8. 指导研究生运营“国际法前沿外文书推介”和“国际法期刊通讯”公众号,持续翻译并发表国际法外文书推介文章和外文国际法期刊目录摘要。
9. 成立模拟法庭训练营,将模拟法庭训练常规化,组建教练团队,共同指导学生参加高水平国际法模拟法庭/仲裁庭比赛。学生获Jessup国际法模拟法庭比赛(英文)中国赛区二等奖、首届国际替代性争议解决机制模拟庭比赛(英文)全球第四名、“第五届全国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最佳书状奖等、湖南省高校研究生法律案例大赛书状比赛一等奖第一名、言辞辩论赛一等奖(亚军)等国家级和省级各种奖项60余项。
10.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国际法学科主办“一带一路法律问题研究”研究生暑期学校,吸引了百余名海内外高校研究生参加。(链接:15天19堂课,顶尖师资 :湖南师范大学“一带一路”法律问题研究生暑期学校全程回顾)
11. 发起《大数据与法律检索》暑期学校,吸引了100余所海内外高校的800余人报名,50余位法学专家、律师、企业法务参与教学,来自全国50余家高校共80余位教师以及20余位公检法人员观摩,课程直播累计观看超7万人次。
相关链接:1.6万字综述 | 首届“大数据与法律检索”暑期学校闭幕式暨法律检索教学研讨会
12.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国际法学教学团队获批教育部首批新文科项目和教育部首批供需对接育人项目,获湖南省教学成果奖一等奖4项,湖南省教学创新大赛一等奖第一名。
13.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已培养国际法学博士30余人、硕士200余人,10余人担任西南政法大学等高校的院领导或学科带头人,多人成为涉外法律实务部门的骨干。
想要成为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国际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除了参加全国统考之外,获得推免资格资格的各高校2024届应届本科毕业生现在就可以预报名(9月15日截止,还有少量名额)。
申请人可于9月15日前填写《湖南师范大学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预报名申请表》(见附件),将申请表发送至850633437@qq.com 进行预报名,联系电话:0731-88872467。
申请表等附件请点击以下链接下载:
湖南师范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湖南师范大学法学专业创办于1993年,1996年成立法学院。2002年,湖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并入湖南师范大学,组建新的法学院。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设有法律系、国际法系与知识产权系。现有教职工100余人,专任教师83人,其中教授22人,副教授29人,法学博士52人,博士生导师13人,硕士生导师54人。
1993年获得法学理论硕士学位授予权并开始招生,1998年获国际法学硕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获得国际法学博士学位授权点,2011年获得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014年获得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湖南省唯一的法学类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项目-法律谈判实验平台。湖南师范大学法学学科为湖南省重点学科,2012年入选教育部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2013年获批教育部“本科教学工程”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2019年法学专业入选教育部首批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在湖南省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中位列全省(含在湘高校法学院)第一。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是改革开放以来湖南省最早举办法学教育的高等学府,也是湖南省最早举办法学研究生教育(1993年开始招收法学硕士研究生)的高等学府。目前,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已成为一所拥有所有法学学科平台的省部共建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法学院。湖南师范大学法学学科在教育部学位中心2013年学科评估中位居21位。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师资队伍排名全国第29名,培养过程质量全国第14名。
热忱欢迎2024年优秀应届毕业生申请免试攻读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国际法学硕士学位!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申请人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有较强的专业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申请人须符合报考专业的报考条件;
5.申请人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的高等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现就读学校的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
三、申请程序及办法
(一)预报名的同学:7月15日—9月15日,申请人可填写《湖南师范大学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预报名申请表》(见附件2),将申请表发送至各二级招生单位的预报名邮箱进行预报名。各二级招生单位对推免生的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确定复试名单,组织复试,具体安排以各二级招生单位的通知为准。
9月28日开始(具体开通时间以教育部开通的时间为准),被接收的推免生登录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注册,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网上报名并网上缴费(未缴费视为放弃推免生资格),申请报考二级招生单位和报考专业。按照预报名拟接收的专业填报志愿,未按拟接收专业填报志愿者视作自动放弃。届时,我校将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发放复试通知和拟录取通知,推免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接受并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二)未预报名的同学:9月28日开始(具体开通时间以教育部开通的时间为准),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各学院将根据接收指标剩余情况决定是否发放复试通知和组织复试,具体安排以各学院的通知为准。
1.申请人须在10月15日前(具体时间以教育部通知的结束时间为准)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网上报名并网上缴费(未缴费视为放弃推免生资格),申请报考二级招生单位和报考专业。
2.我校分批审核申请信息,实行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申请人名单经二级招生单位和研究生院审核后,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送复试通知。收到复试通知后,申请人应及时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确认,并及时与报考二级招生单位研究生办公室联系。
(三)各二级招生单位组织复试。复试的主要形式为面试,面试可采用网络远程面试的方式。面试主要对申请人的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以及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进行测试。二级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采用笔试形式的,学生须按二级招生单位要求参加笔试。二级招生单位如采用面试和笔试的形式进行复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应不超过50%,具体权重由二级招生单位确定并事先向学生公布。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考生参加复试,学院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生复试时需携带的材料:
申请人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和以下材料参加复试:
①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
②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其他能反映学术水平的成果证明;
③大学期间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体现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
④思想政治情况审查材料(申请人所在学院的学工部门审查申请人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情况,出具书面材料并加盖学工部门的公章,样表见附件3);
⑤各二级招生单位通知要求的其他材料。
各二级招生单位根据申请学生的情况及时分批组织复试。复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及其他事项由各二级招生单位自定并及时通知学生。
(五)复试后二级招生单位审核确定待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为待录取的申请人发送待录取通知。收到待录取通知后,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确认,在规定时间内未同意待录取的视为放弃推免生资格。确认待录取后,即成为我校拟录取推免生。
四、其他事项
1.申请人必须保证报名和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虚假报名信息或申请材料,我校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2.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将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监督电话:0731-88872744(研招办)、88872206(监察处)。
3.研究生院招生办咨询电话:0731-88872350
网址:https://yjsy.hun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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