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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校合作激活教育磁场——新教育实验第十七届研讨会《南京宣言》

2017-07-18 朱永新 守望新教育

[过一种幸福完整的教育生活]

[新教育实验]


家校合作激活教育磁场

——新教育实验第十七届年会《南京宣言》

作者|朱永新|新教育研究院

 

        2017年7月,新教育人齐聚南京栖霞,探讨家校合作共育的话题,总结新教育人的相关思考和实践,形成了如下共识。



       2017年7月,新教育人齐聚南京栖霞,探讨家校合作共育的话题,总结新教育人的相关思考和实践,形成了如下共识。


        家校合作共育是人类社会和现代教育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必然要求和必然产物,是我国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教育改革的重要主题。

 

        在高度信息化、智能化、个性化的时代,许多传统的事物都面临被颠覆的命运,传统的学校制度也正在面临深刻的变革。在可以预见的未来,学校作为替代现存单一化、封闭式学校的教育机构共同体,将被未来学习中心逐渐替代。是教师、学生及其父母,以及所在社区相关人员携手前行、共同成长的学习中心。家庭、学校、社区共同引领学生携手前行、成长的家校合作共育机制,将共同形成教育的磁场;教师、学生、父母以及所在社区相关人员共同成长,将成为未来学习中心的常态。


        在教育中,学校是专业机构,家庭和社区是非专业单位。一旦发生合作,一旦围绕教育问题进行精神交流,就形成了教育磁场,形成的磁力影响着磁场中的一切,“磁场效应”会让所有参与者产生精神共振,就当下而言,会有着潜移默化的“不教之教”的良好效果;就长期来说,有着辐射社会并提升全民教育素养的重要功效。这将是一种理想的立体化、大教育状态。

 

        我们新教育认为,学校、家庭和社区不是相互孤立的教育“孤岛”,而是彼此联系、互相补充的“环岛”。新教育的家校合作共育,是指通过建立和发展家庭、学校和社区多方教育主体之间的新型合作伙伴关系,完善家校社共育机制,拓展和改善学校教育教学资源和条件,影响并和改善家庭、家教和家风,加强促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促进强化社区和谐共生家校社共育机制,实现家庭、学校和社区的协调发展,父母、孩子与教师等相关人员的共同成长。

       

        新教育实验的家校合作共育,是一个大家校、大合作、大教育的概念。新教育人所实践的家校合作共育的内涵,在于学校指导家庭教育,父母了解和参与学校生活,家校之间有效的互动沟通,以及家庭、学校、社区的融合协作。


        过一种幸福、完整的教育生活,是新教育实验的宗旨,也是家校合作共育的根本朝向。为此,家校合作共育应该遵循目标一致、地位平等、权力均衡、求同存异、机构开放、方法多样、多各方共赢和跨界协调等基本原则;需要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搭建和充分发挥家校合作委员会、新父母学校、新父母俱乐部、新教育萤火虫工作站和家校合作共育资源室等平台和载体的作用;,需要共读共写共赏,共同的理想和愿景切实推动推动亲子师生共读共写共赏,;需要畅通家校交流联系渠道,以家校读物、家校互访等方式密切沟通;需要共同分享多方家校合作资源,建设资源室、组建社团、兴建实践基地等等;需要发挥榜样示范引领,积极作用等开展表彰、叙事、学习等多种活动。


        尤其是新教育学校的校长和老师,更要善于整合各种资源,坚守教育理想,在任何时候,都要坚持朝向明亮那方,每天都开始新的起航!


        今天,我们重新回顾家校共育,再一次呼唤家校合作共育,剖析家校合作共育的内涵和特征,梳理、总结家校合作共育的路径和方法,正是希望在信息时代的背景之下,通过家校合作共育,通过重新定位家庭和学校,进而重建家庭和学校,以每一个人的自我成长、自身前行,推动教育乃至社会的改良。

       

        家校合作共育——打开校门做教育。借外力冲击,在平稳中创造沧海之变。让教育从自我封闭的孤独堡垒,变成千帆竞发的澎湃海港……这并非痴人说梦,而是已经成为千百万新教育人每天的行动。

    

        是的,我们必须行动起来。!只有行动,才能让家校双极真正构建教育的磁场。

       

        我相信,行动的我们,就和身处磁场中的孩子一样,必将在家校合作共育的这周而复始的磁场构建之中,放射出生命的最大能量!




家校合作激活教育磁场

——新教育实验“家校合作共育”

理论与实践(一)

作者|朱永新|新教育研究院

(新教育实验第十七届年会主报告)


        新教育实验始终把家校合作共育放在重要位置。早在2004年,就明确把“优化家校合作”作为新教育实验的重要项目,成立了新父母学校,用“6+1”(指营造书香校园、师生共写随笔、聆听窗外声音、双语口才训练、建设数码社区和构筑理想课堂六大行动+优化家校合作行动)特别行动方式予以推进。


        今天,家庭教育作为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得到了全社会的重视,党和政府为此进行了多方部署,推出了诸多举措。2015年春节团拜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就注重家庭、家教与家风建设做了重要讲话,2016年12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接见全国文明家庭代表时,再次重申家庭和家庭教育的重要性,指出:“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和睦则社会安定,家庭幸福则社会祥和,家庭文明则社会文明。我们要认识到,千家万户都好,国家才能好,民族才能好。”


        注重家庭与家庭教育,当然离不开家校合作共育。这样的时代背景下,我们再次聚焦家校合作共育这个问题,深入研究相关家校合作共育的理论问题,全面总结新教育人在家校合作共育方面的已有的思考与实践,可以说,这既是我们十三年来的一次系统总结,也是我们的一次再出发。


        我们希望通过更为丰富和深入的家校合作共育,在教育中建立良好的多方合作共生共赢关系,为全社会的文化生态奠基,助力中华文明的复兴。



        一、家校合作共育的历史考察与概念界定

 

        (1) 家校合作共育的历史考察

 

        在人类文明早期的漫长岁月里,教育是在社会实践中进行的。没有固定的教育场所和专门从事教育的专职人员,教育的主要内容是渔猎和农耕等劳动技术与生活经验的传授。

   

        家庭出现后,原来由社会共同承担的教育任务,就开始由家庭与社会共同承担了。

   

        最早的学校萌芽,与家庭一样,也是出现在原始社会的末期,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剩余产品的出现,原本存在于社会生活中的教育逐渐分化了出来。但是,最初的学校只是少数人享有的特权,大部分人的教育仍然主要在家庭和社会的生活和生产劳动中,通过耳提面命的方式进行。

  

        现代学校教育制度是伴随着工业革命的兴起而出现的。17世纪中叶以后,随着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转变,资本主义生产力的发展和生产方式的变革,要求劳动者接受更多的、系统的、实用的学校教育,以满足大生产的需要。与之相适应的义务教育制度和现代学校制度也应运而生。到19世纪初,一套与工业社会相匹配的学校制度已经初步形成。这套制度体系把教育从少数人的特权变成全体人的权利与义务,是人类历史上重要的革命性事件。 


   

        现代学校制度出现以后,家庭和社会仍然承担着教育的任务,但是由于越来越多的父母参与到生产活动中去,他们生活的主要内容是从事职业活动,这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他们开始“走出”家庭,逐步“淡出”教育的舞台。学校成为教育的主战场,承担着最重要的教育使命,也就顺理成章了。

   

        一直到上世纪六十年代前,家庭与学校的联系与合作都是比较少见的,只有在出现各种问题时,如孩子在学校出现了严重的行为问题,或在家中显露出受到极度的课业压力时,彼此之间才会相互联系。


        20世纪60年代开始,西方国家掀起了以教育机会平等为基本内容的平权运动,强调关注处境不利的儿童和家庭的教育机会。1966年,《科尔曼报告》提出了一个令学校教育感到尴尬的研究结论,即学校在孩子学业成功方面没有多少实际用处,而家庭及其同伴的影响才是决定孩子学业成就的关键因素。同时,塞维尔(Sewell)哈瑟(Hauser)等教育社会学家的研究也发现,父母参与和期望是儿童成长的重要中介变量。这些研究让人们重新思考家庭与学校教育的关系问题,重新考量家庭在教育中的作用,家校合作问题也开始提到议事日程,政府先后出台了早期开端计划(Head Start Project)和跟踪计划(Follow Through Project)等政策,鼓励父母参与到孩子的教育中来。(吴重涵等,2013)

   

        从上世纪7、80年代以来,以美国为代表的世界各国都开始广泛关注和重视家校合作共育问题,从财政支持、法律体系建设到理论研究,都加大了力度。


        20世纪70年代开始,美国教育界出现了一场声势浩大的有效学校运动。该运动的主旨是促进教育机会均等和提高学校质量。提出的重要策略是父母参与和学校改变过去与家庭相互隔离的方式(W Jeynes,2007)。


        1970年,美国国会通过了初等和中等教育法的修正案,第一条款就提出成立父母咨询委员会(Parent Advisory Council),以协助学校设计、发展和实施那些促进低收入家庭儿童发展的计划,父母参与教育的权利被正式纳入联邦教育法规。


        1983年,冷战背景下的美国高质量教育委员会发表了名为《国家处于危机之中:教育改革势在必行》的报告,促进家校合作是报告的重要内容。在1988年的哈金-史达佛改善中小学修正案(Hawkins-Stafford Elementary and Secondary School Improvement Amendments)中,再次强调为改善中小学教育,需要增进父母参与。在这个背景下,父母参与已经成为学校的常态,部分父母成为学校决策层的重要成员,对于所在学校的教师聘任、课程设置、教材选用,乃至学校的资金预算等都有一定的发言权。父母还可以通过竞选学区教育委员会、学校校务委员会、父母咨询委员会或学校咨询委员会的成员来参与学校决策。


   &nbs 40 38123 40 15535 0 0 2149 0 0:00:17 0:00:07 0:00:10 3447p;    这一时期还出现了一些新的家校合作组织,如NNPS(美国合作伙伴关系联盟)研究中心。在全球范围内,包括我国台湾、香港等地,家校合作也都有着若干探索的实践和研究。如2006年苏格兰政府颁布了《父母参与学校教育法》,2007年在伦敦国王学院建立了“国立育儿辅导学院”,香港地区的政府教育部门为了发展家庭和学校关系,在1993年成立了“家庭学校合作事宜委员会”,推动家校联系,广邀专业人士及社会各界有名望人士加入。等等。



        (二)家校合作共育的概念界定

 

        要对家校合作共育下一个准确的定义,需要我们首先厘清几个重要的概念,对它们各自在教育方面扮演的角色与作用进行分析。

   

        首先,关于家庭与家庭教育。家庭是以一定的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或收养关系组合起来的社会群体,是“社会最微小的细胞”。尽管现代社会出现了同性婚姻等许多新的家庭形态,但基本性质没有变化。家庭是一个人最早接受教育的地方,也自始至终地影响着一个人的成长。这就是家庭的教育属性。家庭教育,从广义上而言是指家庭成员之间的相互教育,从狭义上而言是指父母或其他年长者在家庭内自觉地、有意识地对子女进行的教育(中国大百科全书编委会,1985)。


        家庭教育最明显的特征是非正规性,它不可能像学校教育那样有统一的课程标准、教育内容、作息时间和考试评价。家庭教育有着独特优势:一是时间上的优势,孩子日常只有6-8个小时左右在学校,而其余更多时间在家里或课外;二是情感上的优势,家庭教育具有用血缘和亲缘关系对子女产生影响的优势,可以利用亲情和父母言行的示范作用,对子女进行教育;三是资源上的优势,家庭教育可以超越学校的时空限制,利用所有的资源,从社会交往到旅行考察,从各种媒体到网络资源等进行教育。


        其次,关于学校与学校教育。学校是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系统的教育活动的组织机构。学校教育指教育者按照一定的社会或阶级要求,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受教育者在知识、技能、情感、态度、价值观等方面的影响,使其身心等素质朝着教育者期待的方向发展的过程。相对于其他形式的教育,学校教育是教育的正规形态和主导形态,是制度化教育。


        尽管未来学校形态也会发生革命性的变化,但学校的基本属性不会有很大变化:(1)社会性,学校是一种社会组织,具有社会属性,是学生社会化的重要场所;(2)专业性,学校是专门的教育机构,目的明确、工作专业、方法科学;(3)强制性,学校教育必须遵循国家的培养目标、学习时间与课程标准,代表国家和社会利益和要求;(4)阶段性,根据学制安排,学校教育一般将学生的学习分为若干阶段,每个阶段有一定的学习内容和考核标准。


        正因为学校教育的上述特点,学校才能得到国家和家庭——这两个关键主体的共同支持而得以发展,并成为教育的主渠道。学校既要代表国家意志,也要代表家庭意愿;既要保证为国家培养栋梁,也要保证为家庭培养人才。只有两者充分有机结合,才能得到健康发展。


        再次,关于合作共育。家校合作共育,是指家庭、学校、社区等不同教育主体之间在教育方面的合作,其基础是合作,目标是共育。


        合作是相对于分工而言。长期以来,不同教育主体之间以分工为主要的形态,各自履行自己对儿童社会化和相关的教育职能。但是,在教育研究和实践中越来越发现,在分工基础上的合作,对儿童发展最为有利。


        关于家校合作共育的主体,虽然用的是家校这个概念,其中也包含着社区。因为,学校和家庭都是处于一定的社区之中,社区是家校合作的重要空间环境和文化环境,也是重要合作伙伴。根据爱普斯坦的“交叠影响域理论”,家校合作共育是学校、家庭、社区合作,三者共同对孩子的教育和发展产生叠加影响的过程。家校社三者是合作伙伴关系。(Epstein,1977;吴重涵等,2012)。


        新教育认为,学校、家庭和社区不是一个个教育的“孤岛”,而是彼此联系、互相补充的“环岛”。学校、家庭和社区各有职能,彼此间又密切相关。学校不仅仅是教育活动的组织机构,还是社区的文化中心和文明引擎;家庭不仅仅是亲属生活的社会单元,还是孩子的课余学校与亲子乐园;社区不仅仅是区域生活的共同群体,还是孩子的第二课堂和实践基地。当然,根据约定俗成的称谓,也为了行文简便,通常情况下我们还是用“家校”来指代所有参与共育的不同教育主体。


        在教育中,学校,是专业机构,家庭和社区是非专业机构。专业和非专业两者之间,一旦发生密切的合作,就像是南极和北极看似距离遥远,其实彼此对应,形成磁场。家校合作共育中产生的这种“磁场效应”,会让所有参与者产生精神共振,在当下会有着潜移默化的“不教之教”的良好效果,长期来说,有着辐射社会,提升全民教育素养的重要功效,将是一种大教育的理想状态。


        基于上述理解,我们认为,新教育的家校合作共育,是指通过建立和发展家庭、学校和社区多方教育主体之间的新型合作伙伴关系,创新和重建多方合作的内容和方式,拓展教育教学资源和条件,影响和改善家庭、家教和家风,促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强化家校社共育机制,实现父母、孩子与教师的共同成长,家庭、学校和社区的协调发展,让共育活动中的所有参与者都因此过一种幸福完整的教育生活。



    (三)家校合作共育的内涵分析

 

        美国学者爱普斯坦曾经总结了6种家校合作活动的实践模式:(1)当好家长;(2)相互交流;(3)志愿服务;(4)在家学习;(5)决策;(6)与社区协作。( 吴重涵等,2013)


        考虑到中国的国情与家庭教育的实际,经过新教育共同体的讨论研究,我们进行了新的思考与归纳,从以下四个方面重新梳理了新教育实验关于家校合作共育的内涵:

 

        1、 家庭教育指导

 

        家庭教育指导,包括具体指导父母如何处理好家庭关系,如何认识孩子的身心发展特点,教会如何当好父母的基本知识与技能,帮助父母了解学校生活的特点与规律,了解学生学习的现状与特点,了解社区的教育资源等内容。家庭教育指导的内涵,比爱普斯坦提出的“当好家长”和“在家学习”要更加广泛和丰富。


        家校合作共育的效果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家庭的教育素养,取决于父母的教育水平。所以,指导家庭提高教育的科学化水平,应该是家校合作共育的题中应有之义和基础工作。在这方面,学校应该发挥其主导作用。作为专门教育机构的学校和作为接受过比较系统的教育科学训练的教师来说,对儿童的身心发展特点,对儿童的学习方式,对学校生活的情况更加熟悉,所以,应该自觉承担起指导家庭教育、帮助父母成长的责任。

 

        2、 学校生活参与    

 

        学校生活参与,是指学生及其父母及社区代表对学校生活的参与,主要包括决策参与、课程参与和管理参与。


        决策参与,是指通过校务委员会、家校合作委员会等机构参与学校的重大决策,反映学生与父母的各种诉求,为学校的发展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课程参与是指参与到学校课程的规划、设置、研发、实施和评价过程之中,常通过志愿服务的方式进行,学生及其父母或社区代表通过家委会以及各个活动小组的形式,参与学校的各种教育教学的相关活动,如结合自己的专业、职业,为学生开设课程或讲座。

管理参与是指学生及其父母或社区代表参与到学校具体事务的管理过程之中,一般也通过志愿服务的方式进行,如在图书馆、食堂担任管理者,在学校上学、放学期间协助学校导护教师维持秩序等。


        可见,我们所说的学校生活参与,包括又不限于爱普斯坦提出的“志愿服务”和“决策”两个方面的内容。走进才会尊敬,参与才能理解。学生及其父母更多地了解和参与学校生活,就能更好地理解教育的过程与规律。学校老师在这个过程中也会更好地了解父母和社区,关注和参与到相关的教育、社会活动之中。学生及其父母参与学校决策并监督办学,本身就是学校民主治校的重要组成部分。


        需要说明的是,在家校合作共育的过程中,我们经常会忽视学生(儿童)的权利。所以,通过制度化的安排,让学生参与到以上三个环节,是工作中需要特别留意之处。




        3、家校互动沟通

 

        家校互动沟通,是指家庭、学校、社区之间通过各种媒介,建立正式和非正式的沟通渠道,及时交流和分享相关信息,如学生在学校或者家庭的相关情况,家庭或学校、社区的重大活动等。互动沟通的诸多内容也体现在学校教育指导家庭和父母参与学校教育两方面,此外互动和沟通还有独自目的,如增进互信。

        

        家校合作共育的效果如何,直接取决于家校之间的信息沟通交流是否充分,是否对称,是否有效。

 

        4、 社区融合协作

 

        社区融合协作,是指家庭和学校真正地融入社区,利用社区的教育资源,与社区的各种机构和人员通力协作;社区也主动开放各种资源,主动配合、积极参与家庭和学校的相关活动。社区融合协作的主要形式包括学校辅助社区服务好家庭,社区帮助学校服务好家庭等。


        在家校合作共育中,社区与家庭、学校是非常重要的新型伙伴关系,社区也是不可或缺的重要教育资源。家庭、学校本身位于社区之中,父母、教师和孩子本身也是社区的重要成员,社区的各种机构,如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影剧院,甚至银行、企业,包括各种社会组织等等,都能够在教育过程中发挥不同的作用。所以,社区融合协作是家校合作共育的重要内容。


    (接下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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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校合作共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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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教育实验,是一个以教师专业发展为起点,以通过“营造书香校园、师生共写随笔、聆听窗外声音、培养卓越口才、构建理想课堂、建设数码社区、推进每月一事、缔造完美教室、研发卓越课程、家校合作共建”十大行动为途径,以帮助新教育共同体成员过一种幸福完整的教育生活为目的的教育实验。


新教育新在何处?对于我来说,当一些理念渐被遗忘,复又提起时候,它是新的;当一些理念只被人说,今被人做的时候,它是新的;当一些理念由模糊走向清晰,由贫乏走向丰富的时候,它就是新的;当一些理念由旧时的背景运用到现在的背景去续承,去发扬,去创新的时候,它就是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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