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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山不许一溪奔60,百年前陈天华蹈海殉国,与胡锡进怼德国大使馆

此语与时左 书写者 2023-12-26


胡适传







第十八章  无地自由


胡适对国民党当局的激烈批评,招致了严重的报复。国民党中央训练部致函国府,要求饬令教育部对胡适“严加警告”,教育部照抄照搬,发给中国公学。这就是公文,公文要“公对公”,好像“公”对“私”就不是公文。这样有一个好处,就是所有人都被置于一个叫“单位”的圈子里。胡适提出辞职,他想跳出这个圈子。在上海这几年,他留下了一百万字的著述,以后可以只靠学术研究过活,孙悟空这只猴子画的这个圈对他不起作用,他可以如唐僧一样抬腿就走。但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于是近代教育史上最崇高、最悲壮、最具有牺牲精神的中国公学,走完了它最后的路程。1、陈天华之死胡适在自传中说:中国公学是因为光绪乙巳年(一九〇五年)日本文部省颁布取缔中国留学生规则,我国的留日学生认为侮辱中国,其中一部分愤慨回国的人在上海创办的。当风潮最烈的时候,湖南陈天华投海自杀,勉励国人努力救国,一时人心大震动,所以回国的很多。回国之后,大家主张在国内办一个公立的大学。乙巳十二月中,十三省的代表全体会议决议,定名为“中国公学[1]”。

他在《中国公学校史》中说:

中国公学的发起,在前清光绪乙巳年(1905)。那时中国留日学生反对日本新颁的取缔学生规则,认为侮辱中国,故议决全体归国。归国的学生既多,遂发起办一个理想的学校,容纳这些抗议回国的学生。因为这学校含有对外的意义,归国学生又有十三省人之多,故名为“中国公学[2]”。

这两段文字,都指出中国公学是留日学生出于爱国热情回国创办的,这是事实,但因胡适没有交代更多背景细节,今天理解上容易出现偏差。比如取缔中国留学生规则,看起来是专门针对中国留学生的歧视条款;再如陈天华蹈海自杀,看起来是抗议日本侮我中华。应该说这些因素都有,但远远不是全部。

1895年中日甲午战争以后,中国于第二年就派遣留学生赴日学习,这一批只有13人,十年之后,到1905年底,留日学生已增至八千人。陈天华就是这八千学子中的一个,他于1903年到1905年间,三次往返日本与国内,在国内策划华兴会组织的长沙起义,在日本和梁启超、孙中山结识,加入同盟会。

就在这时,日本政府颁布了《关于许清国人入学之公私立学校之规程》(俗称《取缔规则》),要求对中国留学生加强监督,拒绝可疑的人入学,取消违规学生的学籍。这个规则,一方面出于清政府所请,因为国内起义多是来自海外策划;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当时留学生搞了很多学生运动,加上学生良莠不齐,有的在日本只学习六个月,完全是混日子,为了镀个金身。从后面这一因素看,至少从学业上讲,加强管理有其正当理由。

中国学生认为这个规则是一种侮辱,大批学生罢课。宋教仁问陈天华,你文笔雄健,是不是写些文章发表意见?陈天华说:“否。徒以空言驱人发难,吾岂为耶[3]?”

这句话的回答很清楚,陈天华对一些人的盲动并不赞同,更不想写文章“驱人发难”。

据宋教仁记载,“越数日,学界则大愤,均休校议事,君犹无动”,可以看出陈天华自始至终没有参与学生们的抗议活动。

1905年12月7日,日本《朝日新闻》称:“罢课理由是站不住脚的,它是由于留学生对文部省的规则进行了极为狭隘和片面解释而引起的不满造成的;他还起因于中国国民似乎特有的放纵卑劣的意志。”

同一天,有同学见陈天华奋笔疾书,直到半夜才睡。第二天早晨起来用过早饭,出门。然后传来他投海自杀的消息。他留下了一封《绝命书》,年仅三十一岁。

陈天华开篇就说,呜呼我同胞!可知道今日的中国吗?今日中国,主权尽失,一片悲观,“一线之希望,在于近来留学者日多,风气渐开”,如果“人皆以爱国为念,刻苦向学,以救祖国,则十年二十年之后,未始不可转危为安。”

然而现实情况什么样呢?

观吾同学者,有为之士固多,有可疵可指之处亦不少。以东瀛为终南捷径,其目的在于求利禄,而不在于居责任。其尤不肖者,则学问未事,私德先坏,其被举于彼国报章者,不可缕数。

不好好学习,只为了混个文凭,以为啖饭之道,尤其是“私德先坏”,屡见日本报章,丢人丢到国外。这真是痛彻心扉的指责。

陈天华说,日本报纸针对这次抗议活动,诋毁我们为“乌合之众,或嘲或讽,不可言喻。如《朝日新闻》等,则诋为‘放纵卑劣’,其轻我不遗余地矣。夫使此四字加诸我而未当也,斯亦不足与之计较。若或有万一之似焉,则真不可磨之玷也”。

“放纵卑劣”的确深深刺痛了陈天华,但他不是因为日本人的轻视而愤怒:假如日本人说得不对,也就不必在意;如果说的在理,那可真是我们磨不去的污点了!

每遇到大事发生,留学界就群起哗然,惊呼这是事关中国存亡的问题,陈天华说:

我不自亡,人孰能亡我者?!惟留学生而皆放纵卑劣,则中国真亡矣。岂特亡国而已,二十世纪之后有放纵卑劣之人种,能存于世乎?鄙人心痛此言,欲我同胞时时勿忘此语,力除此四字,而做此四字之反面:“坚忍奉公,力学爱国”。恐同胞之不见听而或忘之,故以身投东海,为诸君之纪念。诸君如念及鄙人也,则勿忘鄙人今日所言。

假如自己真的有出息,谁又能亡得了我们?如果留学生真的都是放纵卑劣,那么中国真的就亡国了!岂止是亡国,二十世纪了,难道会有放纵卑劣的人种,能存活于世间吗?

他希望以自己的死,唤醒同胞,不要忘了“放纵卑劣”四个字,要做这四个字的反面:坚忍奉公,力学爱国!他特意强调,千万不要误会,以为我是“为取缔规则问题而死,而更有意外之举动。”“须知鄙人原重自修,不重尤人。鄙人死后,取缔规则问题可了则了,切勿固执。”

重自修,不重尤人”,这与二十几年后胡适的“责己而不责人”完全一致。

《绝命书》的后半部分,陈天华着重讲的是“重自修,不重尤人”。针对国人高呼收回列强在华特权,他说,“利权收回之后,无所设施,则与前此之持锁国主义者何异?”收回特权,但自己不会管理,又与闭关锁国有什么不同?大概只有抱定必死之心的人,才会说出这种话来。

真正的办法应该是:

改变国政,开通民智,整理财政,养成实业人才,十年之后,经理有人,主权还复,吸收外国资本,以开发中国文明,如日本今日之输进之外资也。

陈天华主张既不要“亲日”,也不要“排日”。“吾有可亡之道,岂能怨人之亡我?吾无可亡之道,彼能亡我乎?”“莫如自强,利用外交,更新政体,于十年之间,练常备军五十万,增海军二十万吨,修铁路十万里,则彼必与我同盟。”重要的不是尤人,怨天尤人没有用,重要的是自强,奋发图强!

凡作一事,须远虑百年,不可徒任一时感触而一切不顾,一哄之政策,此后再不宜于中国矣。近来青年误解自由,以不服从规则、违抗尊长为能,以爱国自饰而先牺牲一切私德。此之结果,不言可想。鸟之将死,其鸣也哀;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则鄙人今日之言,或亦不无可取乎?

在1905年那个寒冷的冬夜,陈天华先生留下这封孤愤之书,蹈海殉国。他是一个伟大的爱国者、真正的爱国者,然而他的拳拳之心,在118年后的今天,可能仍然会被一些人不理解,会被一些人骂为“汉奸”;在118年后的今天,他临死前所指出的“私德先坏”“一哄之策”,“误解自由”“不服从规则”“以爱国自饰,而牺牲一切私德”,是不是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

只举一个眼前的例子。24日德国驻华使馆发布微博称:“不允许有美化纳粹主义的言论或者使用纳粹标志的行为存在。随意地称呼别人为纳粹只会暴露自己的愚蠢。德国很不幸经历过纳粹主义肆虐的年代,我们深知那意味着什么。”“那些在头像里处心积虑地将以色列国旗与纳粹符号相结合的人不是无知的蠢货,就是无耻的混蛋!”

胡锡进评论该微博说:“对有些中国网民的表达方式可以争议,因为双方的价值观和立场就不一样。但是德国使馆这样在中国社交媒体上撒泼,骂部分中国网民‘蠢货’‘混蛋’,表现出的是该使馆一种集体不文明,缺教养,他们这样做拉低的是德国的国格”。
如果是陈天华先生,他会说谁拉低了谁的国格?陈天华见到日本报纸上说“放纵卑劣”,被深深刺痛,因为他分明看到,这四个字在中国留学生中的确存在,是“不可磨之玷”,他的蹈海,既是唤醒国人,也是以死抗争那些不负责任的盲目的民族主义。因为以色列和哈马斯的冲突,跑到德国大使馆微博里,公然支持和美化纳粹言论,贴出纳粹标志,或者把以色列国旗和纳粹符号结合起来,这种行为,损害的是谁的国格?胡锡进说“双方的价值观和立场不一样”,恐怕这不是什么价值观问题,这是“误解自由”“不服从规则”“以爱国自饰,而牺牲一切私德”的问题。不能否认,在有些人那里,有不排队不守秩序一哄而上的“自由”,有遛狗不牵绳放任咬人的“自由”,有辱骂新加坡女护士的“自由”,有音乐会一散场就随便“捡”东西实际上是“偷”的“自由”,有打着爱国旗号其实是给国家添乱损害国格的“自由”。其实这些就是陈天华先生说的“私德先坏”,是人格不健全,既轮不到价值观层面,更谈不上政治立场!陈天华说,“诸君如念及鄙人也,则勿忘鄙人今日所言”,相隔118年,读了《绝命书》,仍然为烈士一哭!

[1] 胡适《四十自述》,《胡适全集》第十八卷,65页。

[2] 胡适《中国公学校史》,《胡适全集》第二十卷,144页。

[3] 宋教仁《陈天华绝命书跋》,《陈天华集》233页,岳麓书社2008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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