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星火在微博里怼胡锡进:“我起诉书里列举的莫言问题26个事实证据究竟哪个冤枉莫言?为何你至今指不出一个来。”拆穿他的26条很容易。他起诉莫言的主要观点有:诋毁抹黑八路军,诋毁抹黑解放军,诋毁抹黑志愿军,美化支持侵华日军等等。证据主要来自莫言的作品,其中《红高粱家族》占了很多条,那就从这部小说开始。问题描述1:莫言写土匪联合抗日的八路军,不真心抗日。被土匪骂“我全不信你们,联合,联合,打鬼子汽车队的时候你们怎么不来联合?鬼子包围村庄时你们怎么不来联合?老子全军覆没了,百姓血流成河啦,你们来联合啦!”还写八路军队长被土匪骂的狼狈不堪。小说是个整体,人物对话要符合情节的发展和语境,这个似乎不用多阐述吧?高密东北乡的抗战有三股力量,土生土长的余占鳌(我爷爷),八路军胶高支队江小脚,国民党军冷支队。冷支队和余占鳌相约伏击日军车队,但冷支队耍阴谋,坐山观虎斗,战利品却让冷支队抢走了。余占鳌死伤无数,乡亲们惨遭屠戮,连妻子(我奶奶)都死了,此时他见到任何外来队伍,都没有好气,因为他对这些队伍一无所知,这才符合文学真实。接下来小说写,江小脚解释说,我们靠那几条破枪,在青纱帐里和鬼子周旋了一天,牺牲了6名同志。这哪里是莫言写八路军不抗日?小说要靠人物形象打动人心,不是靠口号。冷支队来了,戴着白手套和江小脚握手,江小脚和他握手之后,“他把手伸进裤腰里,摸出一个胖大的灰褐色虱子,用力摔到壕沟里去”。“江队长把手伸给爷爷,爷爷别别扭扭地伸出手让他握了一下。爷爷感到江队长那只大手又硬又温暖。”江小脚想要枪,余占鳌不理解:“你共产党的部队还不是照样见枪眼红?从今以后,谁也别想让老子上当。”江小脚说,我们处境太困难,没枪没子弹,拣回弹壳送到兵工厂换回翻新的子弹,十个子弹有五个打不响。国民党排挤我们,皇协军围剿我们,“你不要瞧不起我们八路军”。这难道写的不是八路军的艰苦卓绝?余占鳌给了他一些仿制的破枪,江小脚想要三支三八大盖,余占鳌犹豫半天,只给了一支。这和《亮剑》中李云龙丁伟对武器的抠门算计有什么区别?问题描述2:涉嫌抹黑八路军和民间抗日组织铁板会互相残杀,涉嫌抹黑抗日的英雄先烈。真实的历史是,八路军和铁板会都是英勇抗日的好队伍。历史上,山东的铁板会,最后是被侵华日军和国民党反动派攻击瓦解,莫言却歪曲历史抹黑八路军攻击铁板会和铁板会互相残杀。历史上的确有铁板会这个组织。这个组织打鬼子,可也信奉“刀枪不入,天下无敌”。铁板会遍及淄川、平度、莱阳及高密的许多村庄,日军围剿,又和国民党游击队发生冲突,最后瓦解。作为虚构的小说,八路军和铁板会在高密东北乡这个弹丸之地发生冲突,有什么不合理的?铁板会打鬼子是好汉是英雄,但要说他们是“抗日的英雄先烈”,那是扯淡。“抗日的英雄先烈”,这是政策性的描述,毛星火还是先学一下政策把。余占鳌杀鬼子是英雄,可也是个没觉醒的中国人。同伴问鬼子打跑了,中国交给谁?两个人讨论的结果,国共两党都不能给,中国还是要有皇帝!这就是余占鳌加入的铁板会的思想。问题描述3:抹黑八路军,因为铁板会骂八路军“不抗日”,是畜生,汉奸,秦桧,令人触目惊心。冷支队趁虚而入,俘虏了江小脚和余占鳌。刚刚厮杀在一起的人们被捆在一起。铁板会骂胶高支队:“畜生!你们有本事打日本去!打黄皮子去!打我们铁板会干什么!你们这些汉奸!里通外国的张邦昌!秦桧……”两边剧烈争吵,都有自己的道理。余占鳌绑了江小脚的票,敲诈了100条枪,“我们打你们是为了夺回武器,壮大抗日武装,走上抗日战场,去做抗日先锋!”铁板会反驳:是你们先偷了我们藏在井里的枪,偷了我们晾在墙上的狗皮,我们才绑你们的票。不去看小说的矛盾冲突,不去看小说里的具体情境,单单抽出一句小说里的对话,若不是有意构陷,那就是完全没有看懂!爷爷看到被机枪从河堤漫坡上打下来的那十几个胶高大队队员里,有一个满身是血的瘦小躯体慢慢地、极端困难地往堤上爬。他爬得比蚕还要慢比蚯蚓还要慢比蜗牛还要慢,他的身体好像分解成了几大部件,在一件一件地移动,血像小泉眼里的水一样从他身上往外冒。爷爷知道这又是一个铁杆的英雄好汉,又是高密东北乡最优秀的种子。
而这些好汉,这些俘虏们,这些刚刚还在厮杀的人们,现在干什么呢?一个八路军战士骂余占鳌的儿子:“豆官,我*你活娘!”俘虏们全都笑了。这才是生活的真实,他们昨天还是种田的庄稼汉,今天就拿起了枪抗击侵略者,他们在这个属性上有着共同的语言。问题描述4:涉嫌抹黑丑化八路军。写八路军偷窃,身披狗皮战斗,恍若“妖兵群魔”,写八路军队长身披红狗皮如“红狗”。偷窃铁板会的狗皮不用再解释了。《亮剑》里李云龙的战利品还被友军明着抢呢,还打了看门的士兵呢,李云龙还冲天放了一枪呢!友军都是如此,别说偷铁板会的狗皮了!毛星火是饱饭吃得太多了,吃撑着了,他哪里知道抗日战争的艰辛;他只知道喊英雄先烈的口号,却根本不知道先烈过的什么日子。小说里写,1940年早春,天气异常寒冷,百姓像土拨鼠一样在地窝里苟活着。胶高支队从大队长到战士,“都饿得面黄肌瘦,瑟索在一两件破破烂烂的单衣里发颤”。这是最真实的反映。别说抗战期间,1946年,林彪的东北民主联军进入南满,一个旅长都被冻晕了过去。毛星火冻上三天,看你想不想念狗皮!武松打死了老虎,又遇到俩老虎,那是两个猎户披着虎皮,武松眼里可不就是老虎嘛。身披狗皮,可不就是看起来像狗?对这种描写也吹毛求疵?难道非要写看起来像老虎?那不是荒唐透顶?几十年前东北人冬天戴着狗皮帽子,那形象全都是《林海雪原》里小炉匠一样。小炉匠猥琐,不是因为狗皮帽子。朱时茂戴上狗皮帽子,怎么也得是“地下工作者”,是杨子荣。这是文学的美化,真实的杨子荣打入土匪内部,他看起来必须是小炉匠,像陈佩斯!那年的漫长寒冷的春天里,高密东北乡广阔的大地上,出现了一支身披狗皮的英雄部队,他们打了十几次不大不小的仗,使日伪……闻狗叫而丧胆。然而,打了大胜仗的胶高支队,战利品又被上级抽调走了。《亮剑》里有个号称“最能嘚瑟”的士兵,仅仅因为穿了一双新鞋,他就美得不行。这个细节才是最真实。毛星火看不起狗皮,我看才是无视那艰苦卓绝的历史!
问题描述5:涉嫌同情侵华日军,写“母亲和我”向葬有侵华日军的千人坟,跪拜磕头。这段话完全是歪曲。小说里写,那个千人坟“埋葬着共产党员、国民党、普通百姓、日本军人,皇协军”,46年后,在一个大雷雨的夜晚,被雷电劈开坟顶,“他们谁是共产党、谁是国民党、谁是日本兵、谁是伪军、谁是百姓,只怕省委书记也辨别不清了。”甚至还有狗的骨头,一个老人说:“扔下去吧,那时候的狗,不比人差。”“我随着母亲,朝着墓中的一千多具尸骨,恭恭敬敬地磕了三个头”。这一章的标题是《狗道》,日军于1939年中秋晚上的大屠杀,使村庄几乎人种灭绝,使几百条狗变成了真正的丧家之犬;八路军、余占鳌、冷支队也和丧家之犬一样,争夺生存的空间。什么“同情侵华日军”?问题描述6、7、8、9:这几个相同,放在一起,都是深抠字眼,说莫言写侵华日军的脸看起来没什么恶意,鼻梁挺拔,眼睛漂亮,口齿伶俐,见多识广等等。在毛星火看来,日本鬼子的形象非得是葛存壮、刘江那种扮相才行。毛星火却看不到小说里写日本鬼子的兽性,屠村,剥人皮,强暴“二奶奶”,整个小说贯穿着日军的暴行。二奶奶被蹂躏后,作家写:大刀向鬼子们的头上砍去!
高粱红狗了,东洋鬼子来了。
蹂躏我国土,玷污我二奶奶。
拿起刀,拿起枪,拿起掏灰耙,拿起擀面杖,打鬼子,保家乡,报仇雪恨!
问题描述10:同样是“同情侵华日军”,写中国人打败侵华日军后,却因为杀人而良心受到谴责而自尽。毛星火根本没看懂。上吊自尽的是成麻子,他是八路军的虎胆英雄。但是他参加八路军之前,领着日本鬼子轰炸村里的草鞋窨子,没有他鬼子找不到那些藏匿的地方。然而他回到家,老婆孩子都被鬼子蹂躏了,他上吊,被一个小伙子割断绳索,两人投了八路。在队伍中他成了战斗英雄,待打了胜仗,他自杀了。“他上吊时也没把那张狗皮解下来,所以从后边看,树上好像吊着一条狗;从前边看,树上吊着一个人。”什么因为杀人受到良心谴责?他的良心谴责是出卖了村里的百姓,出卖了自己的老婆孩子!所以,他既像个人,又像一条狗。《红高粱家族》在八十年代火遍全国。那时候莫言恐怕连诺贝尔奖是个啥样都不知道,何来什么迎合西方口味?这部小说其实是把一个故事来回写了好几遍,严格来说它不是一部战争小说。它火爆是因为小说中洋溢着敢爱敢恨自由自在的冲动,“高密东北乡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因为电影的上映,“妹妹你大胆地往前走”,也成了八十年代的缩影。现在这个年代,已经不可能产生这样的小说了。我最不满意的,是八路军江小脚这个形象,他的形象很模糊,套话太多,很不自然,大概莫言过于谨慎的缘故。江小脚还不如任副官,可惜他自己擦枪走火,早早死了。聊聊数笔,看得出任副官是个共产党员。毛星火根本没看懂《红高粱家族》,或者揣着明白装糊涂,故意碰瓷。我觉得他看手撕鬼子,手榴弹炸直升飞机就行了。如今可看的东西太多,总有合自己口味的,何必看莫言呢?先说到这吧,其他各条,大家想了解的话,可以继续说。起诉莫言的闹剧,披着法律的外衣,煽风点火行迫害之实
莫言事件,你有批评的自由,但你没有辱骂罗织构陷的自由
检察院收下起诉莫言的材料?那我帮着解读《丰乳肥臀》
莫言:他们争议的,是一个与我毫不相关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