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出现在1927年9月25日鲁迅致台静农的信中。这里引用几段:九月十七日的来信收到了。请你转致半农先生,我感谢他的好意,为我,为中国。但我很抱歉,我不愿意如此。
事情是这样的,1924年瑞典汉学家高本汉委托来华考察的地质学家赫定(Hedin),在中国推荐诺贝尔文学奖候选人,赫定又找到北京大学教授刘半农帮忙。刘半农想推荐梁启超和鲁迅,但他怕碰钉子,于是委托台静农给鲁迅写信。鲁迅的回信就是答复这件事的。如果只看这一句话,是鲁迅拒绝诺贝尔奖的提名。如果往下看,会发现完全不是这回事。诺贝尔赏金,梁启超自然不配,我也不配,要拿这钱,还欠努力。世界上比我好的作家何限,他们得不到。你看我译的那本《小约翰》,我那里做得出来,然而这作者就没有得到。
鲁迅认为梁启超和他都不配,要得这个奖,还要努力。这是鲁迅的谦虚,也是鲁迅的清醒,他认为中国现代文学的实力还不够。《小约翰》是荷兰作家伊登的长篇童话诗,此时鲁迅刚刚完成翻译,他认为自己写不出来。或者我所便宜的,是我是中国人,靠着这“中国”两个字罢,那么,与陈焕章在美国做《孔门理财学》而得博士无异了,自己也觉得好笑。
“中国”两个字为什么会占便宜呢?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欧洲人出于对战争的反思,转而羡慕起平和宁静的中国文化来。但鲁迅认为,西方对神秘中国的理解是肤浅的,因为陈焕章凭一本《孔门理财学》获得了博士学位。鲁迅认为用西方经济学理论,总结中国古代儒家经济思想,是可笑的。我觉得中国实在没有可得诺贝尔赏金的人,瑞典最好是不要理我们,谁也不给。倘因为黄色脸皮人,格外优待从宽,反足以长众人的虚荣心,以为真可与别国大作家比肩了,结果将很坏。
鲁迅对中国文学有着极为清醒的认识。中国现代文学从1918年起步,第一部白话小说是他的《狂人日记》,其实陈衡哲女士的《一日》比《狂人日记》要早一年发表,总之最多发展了10年,这个时间太短了。假如有中国人拿了这个奖,恐怕牛皮得吹到天上,真的以为可以与世界文豪比肩了。可见鲁迅深谙某些中国人的“虚骄”心理:这种心理是虚荣和心虚的奇怪混合体,既不自信,又不作为,更不发愤,是一种生怕别人不给面子的心虚。我眼前所见的依然黑暗,有些疲倦,有些颓唐,此后能否创作,尚在不可知之数。倘这事成功而从此不再动笔,对不起人;倘再写,也许变了翰林文字,一无可观了。还是照旧的没有名誉而穷之为好罢。
鲁迅说到了自己的心态。如果真的成了候选人了,甚至获奖了,那么躺在荣誉上面,没了创作欲望,会“对不起人”;或者无视社会黑暗,变成歌功颂德的“翰林文字”,那就一无可观了。所谓翰林文字,就是马屁文学,歌功颂德的文学(后来人们叫“歌德文学”)。皇帝的生日,皇后的生日,皇妃的生日,都要奉命写诗文颂圣,从李白到苏东坡,都有很多这种文字。翻开《苏轼全集》,这种东西不少,它们除了满目琳琅的辞章,再没有任何价值,一万篇也比不上一篇《赤壁赋》。很清楚了,鲁迅并没有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提名,更谈不上拒绝诺贝尔奖了。他对诺奖是很推崇的,而且认为获得诺奖是国家的光荣。比如他感谢刘半农的好意,“为我,为中国”,可见诺奖可以视为国家荣誉,虽然诺奖是颁给个人的。有意思的是,胡适也曾经被征询意见。仍然是这个赫定,他于1929年2月26日当面问胡适,想推荐他为诺奖候选人,希望胡适尽快把著作译成英文。胡适说,如果因为自己倡导文学革命而获得提名,“我不推辞”,可是要凭文学作品来拿奖金,“我可没那厚脸皮,我是不配称文学家的”。诺贝尔文学奖从来不接受任何团体的推荐,宁愿这样大海捞针,四处撒网,然后由瑞典文学院的老头子们投票。这个过程严格保密,在揭晓前,所有关于入围、获奖的说法,都是猜测。还有一个问题,就是作家作品要翻译成英文。把一种文学语言翻译成另一种文学语言,是极难的事。据说鲁迅的《阿Q正传》1926年才有了英译本,显然还不为外国读者广泛了解,更不要说产生世界声誉。莫言获得诺奖,一个重要因素就是翻译他作品的汉学家,这是多年努力的过程。反过来说,我们正是通过翻译果戈里的鲁迅、翻译罗曼·罗曼、巴尔扎克的傅雷、翻译契诃夫的汝龙、翻译莎士比亚的梁实秋,还有更多的翻译家,才了解了外国。作家的文学作品走向世界的过程,就是一国文化走向世界的过程。莫言给中国文学带来了世界声誉,有人生气,有人嫉妒,不是出于无知,就是出于没出息的心理。突然想到,鲁迅的《呐喊》如果早早翻译成英文,也许真的可以获得诺奖。不过他得奖之后,会不会被大骂抹黑中国人?你看他笔下的未庄,阿Q,王胡,小D,赵老太爷,假洋鬼子,哪有一个正常人?你看他发现的精神胜利法,他对国民性的深度镌刻,若是被毛星火盯上,他那虚骄的小心脏,会不会狂跳不止,感觉瞬间被击穿了灵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