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会6 || 李明新:激发教师的活力才是最根本的
让教育涌动生命的活力,这话富有浪漫主义色彩。不过,把“活力”这个词语用于课堂、教育、办学,一点也不为过,既是浪漫主义的抒情,也是现实主义的写照。因为教育是人与人的交往活动,是以生命影响生命的事业,自然充满着人的情感、智慧与活力。
自2020年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出台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大家都很关注:办学活力到底怎么激发?有的学校在改革课程供给,服务学生的多样化需求;有的学校在改革课堂教学,让学生成为学习的主人;有的学校在改革管理机制,使学校更具现代化、前瞻性的特点。总之,改革的切入点很多。这些改革是一种表面的、形式上的“多动症”,还是真正抓住了学校自身办学的优势和问题而采取的深层改革呢?在激发办学“活力”上,学校应该从哪儿开始改?应抓住什么来提高办学质量?每所学校有自己的实际情况,因此一校一案才是从实际出发的良策。但是,在抓根本性措施上有没有共同点呢?有,这个共同点就是紧紧抓住“人”这个因素,特别是教师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当我们走进一所办学成功的学校,大家有个共同的感受,这里的教师敬业爱岗,工作投入;这里的学生学习主动,生动活泼;这里的管理井井有条,繁而不乱;这里的教研气氛浓厚,民主和谐。每一位教师都在全身心地投入教学活动,努力调动学生参与学习的积极性。在这样的学校里,老师不是“教”的奴隶,学生也不是“学”的奴隶,他们是教学的主人,他们是“自我”的管理者。这种状态不就是一种“活力”的表现吗?
当然,我们也了解到,在一些学校,所有的创新都是“跟风”的产物,所有的改革都是“作秀”给别人看的,所有的“活力”都是校长说出来的,而不是教师干出来的。在这样的学校,乍一看办学有“活力”,实则没有多少生命力。根本原因在哪?在于没有广大教师的积极行动和深层参与。
所以,激发办学活力,不管从哪个点切入,都必须把激发教师的活力作为战略性、基础性和根本性的工作来抓。一个校长,一所学校,必须用相当多的精力、相当好的机制引领教师的发展,解放教师的“手脚”,点燃教师的热情,帮助教师成长、成才和成功!如果每个教师有活力了,每个年级组、学科组有活力了,那么还用担心学校工作没有活力吗?因此,没有充满活力的教师,难有充满活力的教育。
如何激发教师的活力,从而使教师释放能量呢?其实并不复杂,总体来讲,就是改革管理机制,尊重教师,解放教师,激励教师,调动教师工作的主体性。我认为可以采用以下几个策略。
第一,改变管理思路,让教师有追求。有追求就是有理想,有目标,有奔头。有了追求,就会自我奋斗,自主管理。一个好的校长、一所好的学校,必须把办学的目标转化成教师的追求。学校不能老想着怎么管教师,虽然必要的规章制度要有,但必须要研究的是如何让教师自觉树立职业理想,自觉践行正确的教育思想,自觉实现阶段性发展目标。为此,学校要重视教师的自我教育,使教师在工作上自我认识,自我规划,自我奋斗,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这一策略会使教师处于一种动态的自我反思、自我调整的主动管理状态。
第二,改善管理功能,让教师增干劲。好的管理应该让人越干越有积极性。教师积极性的发挥离不开激励与赏识。所以,管理的功能不能只突出检查的作用,那样只能让学校死气沉沉。对于教师来讲,成就感比金钱更重要。教师是知识分子,是专业工作者,他们非常清楚自身的劳动富有创造性,因而特别关注这种劳动价值是否被同事、被领导认可。因此,重视对教师的业绩管理,重视发现教师的优点,以此来激励教师,这是非常重要的策略。
第三,改进管理评价,让教师去创造。教师最鲜明的活力表现就是使工作富于创新性。然而现实工作中,一些教师往往对重复性的低效劳动视而不见。许多教师只强调我做了什么,而很少想做得是不是有效果,效果是一般还是非常好。因此,我们在管理评价上,要导向教育教学研究与创新,必须用“创新”的思维去解决面临的具体问题。没有创新,怎么可能实现“一把钥匙开一把锁”的教育原则?没有创新,因材施教就无法落地生根。所以,我们的管理要给教师创新增勇气、拓空间、强自信、搭舞台、树形象。
从办学的根本来说,教师理所应当地置身于主动者的地位。管理的现代走向不是使教师“受管”,而是使教师“自管”。教师自我管理的效益会最终使教师自己提升对岗位的新认识,并转化为积极提高教学质量的行为。有了教师的活力,则学校工作满盘皆活。因此,激发人的活力才是最根本的问题。
(本文作者系北京小学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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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中小学管理》2021年第6期 · 校长会
文章编辑:孙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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