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晏青,侯涵博 | 作为症候的粉丝文化:社会融入的价值逻辑与可能路径



作为症候的粉丝文化:

社会融入的价值逻辑与可能路径

晏 青,侯涵博


作者简介: 晏青,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博导。美国弗吉尼亚联邦大学访问学者,暨南大学娱乐传播研究中心主任。主要研究领域:娱乐理论、媒介文化。在New Media & Society、《新闻与传播研究》等期刊发表论文70余篇,多篇在中国人大复印资料、《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等转载。出版《神话:理解中国传统文化的媒介化生存》《连接:社交媒体批评史》等论著。任国内外多个期刊的审稿人。


侯涵博,暨南大学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媒介文化。



摘 要: 近年来,粉圈失范行为和价值偏差现象愈演愈烈,造成社会认同弱化、共识脱嵌等问题,传统的“驯服模式”和“修辞模式”治理方式收效甚微。立足文化间性逻辑,粉丝文化社会融入存在“各行其是”“抵牾冲突”“互动协调”等三种复杂而动态的关系,而“世俗”无意识、粉丝社会化、偶像符号化、主流价值的作用边界等构成其问题域。粉丝的社会融入应以文化共生逻辑为基点,以明星为接榫点,通过“偶像榜样化”“偶像类型多样化”等方式,助推粉丝进行主流观念接合和行为养成,从而实现粉丝文化在价值维度上的多元互动与意义拓展。社会融入模式为解决粉圈症候、理解粉丝文化与主流价值及其持续发展提供了新思路。


关键词:粉丝文化;粉圈;亚文化;主流价值;社会融入;文化融入

正文

约22000字


社会融入:粉丝文化症候分析的新视角

      世界第一批现代粉丝始于小说侦探福尔摩斯。19世纪之后,在好莱坞电影、广播、电视等大众传媒的推动下,粉丝开始大量出现。粉丝崇拜的对象广泛,包括政治家、企业家、道德榜样、娱乐明星等。粉丝群成为亚文化中备受瞩目的群体之一。当下中国社会出现了“泛粉丝化”现象,崇拜对象延伸至自媒体达人、艺术、品牌等对象或场景。沉迷于偶像的粉丝是流行文化中备受瞩目的群体,他们以共同的追逐对象为情感纽带,有相对严密的组织分工、组织规则和话语方式,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粉丝文化。作为一个有意义的范畴,粉丝文化是理解当代文化的重要视域。正如考乃尔·桑德沃斯(Cornel Sandvoss)所说,粉丝的狂热行为反映了大众文化的特征,不参考粉丝的狂热行为和粉丝理论,是不可能去谈论大众消费的。从文化生态学视域看,人类社会的不同文化存在一种共生的关系,粉丝文化与其他文化类型之间存在各种复杂的变量。

      粉丝文化是一种强化的(heightened)特殊类型的大众文化,其元素包括作为宏观背景的情感经济、核心要素的符号化偶像和意义生产者的粉丝。近年来,粉丝文化成为一个在粉丝人数、技术赋权上不断“膨胀”的群体文化。目前我国将粉丝文化视为一种症候的讨论大多集中于文化工业、心理满足、价值失范等方面。从构成要素来看,这种症候主要表现为三种:一是明星道德与行为的失范频发。比如吸毒、出轨、言论不当等,酿成价值失范,尤其青少年、成人初显期的粉丝因“晕轮效应”无法辨别其症候,而深受影响。二是粉丝追星行为越轨、价值扭曲等问题。比如扰乱公共秩序、病理性粉丝的悲剧(比如杨丽娟事件)、维护并追随偶像的不当言论或行为等。三是粉丝经济本身的畸形发展。过度注重明星的视觉形象、偶像的工业化生产、注意力经济的流量逻辑等都是这种畸形经济的内在问题。需要说明的是,以上三个层面的症候,都是来自粉圈外部的价值判断,严格来说,有一定的“窥探”和演绎成分。之于粉圈内部成员,这些问题可能更多是身处其中而不自知,或者根本就不认为这是一种“病症”。本文在论述中力图避免这种非好即劣的“道德二元论”,而以一种更中立的角度来分析这种症候现象。

      近年来关于粉丝文化的研究,多聚焦于粉丝心理满足、粉丝身份认同、粉丝经济、粉丝与体育、粉丝与政治、粉丝与品牌等方面,多从个体的心理满足和意义生产、粉丝或粉丝文化作为变量的效应等微观、中观层面,而缺乏从文化交往、文化与社会互动等宏观层面的探讨,尤其在“弊病”层面的社会性分析上显得尤为不足。本研究拟将粉丝文化视为社会文化内在逻辑的产物,是一种需要与主流价值互动、适时融入社会的文化形态。

      从社会学视角来看,社会融入(social inclusion)指“处于弱势地位的主体能动地与特定社区中的个体和群体进行反思性、持续性互动的社会行动过程”。“弱势地位的主体”不仅包括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刑满释放人员、农民工、流浪乞讨人员等特殊群体,还包括在文化上存在差别、自身条件(包括生理和心理)上存在不足等的普通人。社会融入是一种动态的社会行动,是主体与周围环境持续不断的互动过程,具有行为的社会性、主体的能动性、互动的持续性、交互性和反思性等特征。本文指的是因在粉圈形成区别于普通人的粉丝及其文化适应社会、融入社会的问题。

      社会融入符合社交媒体情境下的粉丝实践和逻辑,也是粉丝文化行为规范和价值纠偏的一种媒介化路径。

      第一,粉丝文化成为一种日常生活实践机制。传统媒介的偶像崇拜因媒介实践的特定时间性(比如每周一次的电视节目《快乐大本营》)、空间性(比如看去电影院看电影、去场馆听演唱会)而具有仪式感,社交媒体逻辑下的偶像崇拜则打破了时空界限,将其嵌入日常生活中,从而产生了意义。以粉丝阅读为例,德赛都(Michel de Certeau)认为它主要生产短暂的意义,詹金斯(Henry Jenkins)则认为它是一个社会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个人阐释经过和其他读者的不断讨论而被塑造和巩固,而这些讨论同时又扩展了文本的经验。这个过程生产出来的意义可以更完整地融入且长久地进入粉丝的生活。

      第二,文化互动是粉丝文化和主流价值双方共同的诉求。詹金斯认为,粉丝文化由迷恋和不满混合而成——如果作品没有激起强烈的兴趣,就不会产生粉圈,如果完全满足了粉丝的愿望,就不需要去创造新的文本。由此可见,在赋权论和能动性逻辑下的粉丝文化,“出圈”寻找文本资源并与其他文化进行互动已成为常态。而具有“扩张性”的主流价值无疑是乐于将领地开拓到粉圈的。

      第三,社交媒体使用与意义融入日常生活。手机媒介不但是服务自我的工具,更是一种服务于社会交往的设备,并成技术驯化下的意义生产途径。新媒体情境中的粉丝文化是互动型的,社交媒体为粉丝提供了日常化的交流平台,为信息交换、情感互动和意义认知提供了更契合的机制。尤其社交媒体的“拟社交性”(parasociability)、24小时在线特性进一步推进了“在一起”(being there)感受的形成。粉丝文化随手机媒介、社交媒体融入日常生活。

      第四,粉圈的内在逻辑为社会融入实践提供了基础。粉圈文本的互文网络、跨媒介叙事等特性本身就是打破边界、积极融入其他符号域的表现。费斯克认为,粉丝的审美水平和辨别力,与大众文化、主导文化有密切的联系。他在论述文本互文性时也提出,粉丝文本,不管它是粉丝写作、艺术、歌曲还是录像,都是由更大的粉丝社群的社会规范、美学惯例、阐释规则、技术资源和技巧能力所塑造的。明星、主播、大众文本等粉丝迷恋的对象常为官方文化标准所贬低。粉丝采取主流价值进行评判是常用策略。比如年纪较大的男性粉丝比年轻女性粉丝更倾向于采用更官方的或审美的标准。索蒂罗维奇(Sotirovic)和麦克劳德(McLeod)认为,娱乐电视观看偏好与唯物主义的价值观正相关。费斯克以身体的社会化为例,认为与服装、化妆品、跑步等都是规则的具体化类似,身体“进入文本而文本化”关乎规范与偏离的社会关系,也因此都是政治关系,就像健康的意义是社会的而非生理的,美的意义是政治的而非审美的。粉丝文化里的规则,很可能无法脱离社会规则和社会规则运作的范围。

      目前关于大众文化价值观的研究有两种取向:一是文化研究取向,包括受法兰克福学派大众文化的批判理论、世俗精神范式及现代化理论范式两种范式。二是实证主义取向。比如,偶像崇拜作为一种深度的拟社会关系,主要由吸引力和成瘾因素驱动,并产生明显的临床后遗症。有学者指出,与明星崇拜相关的三种越来越极端的态度和行为反映了艾森克理论中讨论人格的三个领域。具体而言,粉丝出于娱乐社会原因的明星崇拜可能反映了外向的性格倾向;对明星强烈的个人态度和行为可能反映出神经质特征;具有极端病理性质的明星崇拜可能是精神病的特征。

      本文的研究范围和聚焦点有三:一是作为日常生活的互联网,其平台特性日益增强。随着数字化生存成为既成事实,互联网在社会融入中的作用趋于显著。二是粉丝的社会融入涉及社会制度、权利、文化以及心理等层面的融入。粉丝文化包括粉丝、明星及其衍生的文化,本文主要从价值(values)层面来谈粉丝文化的社会融入问题。三是聚焦以娱乐明星为偶像的,并且作为一种亚文化的、非主流层面的粉丝文化现象。粉丝群体借助大众媒介建构的一种真实的生活方式,具备抵抗性、风格化和边缘性三大亚文化特征。本文基于价值视角,以粉丝、偶像症候入手,讨论作为一种主体实践产物的粉丝文化,该如何在某些维度适时、适当地融入主流价值的问题。



粉丝文化社会融入的三种样态

      费斯克提出,粉丝是工业社会通俗文化的一个普遍特征,与主流价值体系所诋毁的各种文化形式相关联,包括流行歌曲、言情小说、漫画以及好莱坞的大众明星。这个论断描绘了粉丝文化生成的内在结构里的“文本丛”,却忽视了主流价值体系这张外在机制的“情境网”。粉丝文化不是虚空高蹈的存在,相反,其生产和变迁与社会情境、主流话语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正如马克·达菲特(Mark Duffett)所言,粉丝作为一种社会文化现象,与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电子媒介和大众文化有很深的关联。

      关于大众文化与主流价值关系的论述,主要有以下几种理解进路:一是伯明翰学派提出的收编/抵抗范式(IRP)。此范式的逻辑是文本(即意识形态)主导和受众主导,着眼于受众与支配性权力的关系。二是霍尔的编码/解码理论。该范式认为主导意义并不是直接通过意指传递的,而是通过隐含的、自然化的编码来实现的,信息在积极受众那里的解码立场或方式较灵活多变,分为统治-霸权立场、协商立场与对立立场。这两种范式皆认可积极受众的基本假设,这就打破了线性的受众研究思路,为理解粉丝的社会融入提供了理论支撑。基于以上两种理论逻辑,笔者将粉丝文化与主流价值的互动形式划分为“各行其是”“抵牾冲突”“互动协调”三种。

      (一)各行其是

      粉圈之间有着明确的认同壁垒与话语边界。在这种模式中,粉丝文化有其自在的逻辑与沟通符号,“超脱”于主流文化的话语结构,与主流文化之间似乎各行其道、互不相关,不居“庙堂之高”而乐于“处江湖之远”。

      根据生态位理论,在文化系统中,每一种文化都拥有其角色和地位,即占据一定的空间,发挥一定的功能。粉丝之所以成为关系的深度卷入者,沉浸在与偶像的幻想式关系中,除了追求娱乐、自我满足外,与主流社会的“规则”保持一定距离也是重要的原动力之一。“数字原住民”因技术赋权、兴趣爱好而凝聚到一起,以各种方式表达对某一明星或某一媒介文化产品的强烈认同并参与实践。当明星被污名化时,他们大多采取置之不理的态度,甚至容忍并支持明星的不法行为。如贾斯汀·比伯(Justin Bieber)的种族主义笑话公开时,粉丝纷纷表示支持。他们认为,圈外人无法理解其行为与价值。相反,粉丝以在虚拟空间建立展现自我价值的文化为乐,并因此持有独特的文化身份。

      粉丝在数字部落中自成一体、分享其符号意义。在充满部落的氛围(ambiance tribale)中,他们以明星、偶像为图腾,建构认同基础,影响粉丝日常生活的各种经验、观点和感觉。在日常行为层面,粉丝有其遵奉的“日常”。据笔者调查,粉丝为“爱豆”收集数据、反黑、打投、控评、宣传等是他们的“日常”,亦即一种基于与偶像情感联连的自觉之举。粉丝成为“情感”劳工,也是与所有文化文本及对象形成持续有意义的情感关系的消费者,有规律地、情绪性地投入到生产和叙事中。

      于是,大量粉丝语言、仪式和规则,绝大多数只在粉圈群体能被识别并产生共鸣,成为意义饱满、深具价值属性和行为指向的符号。而在主流价值看来,它们不可破译,是一些无法识别或不屑于去解读的“无意义”(meaninglessness)、难以理解的符号。因此,它们很容易“可能因其语义内容而非语用功能被忽略而变得无意义(不可破译性的无意义)”,或“因为语用功能而语义内容被忽略而无意义(难以理解的无意义,即俗语‘此举无用’)”,更或者“因为语义内容和语用功能都被忽略而变得无意义”。

      在这种逻辑中,粉丝精心构筑出属于他们这个小群体的“自我圈层”。他们不屑于“出圈”,主流价值也无法“入圈”,两者之间存在较清晰的文化边界。文化边界是指不同文化的活动范围和存在空间所形成的的一定界限,是因思想、价值、语言和形式等差别造成的文化格局。这种文化惯性以其独特的游戏规则维持着边界,思想、价值观和语言等在主流与从属、中心与边缘的位置挪移中改变着与彼此的界限。萨拉·桑顿(Sarah Thornton)通过对英国俱乐部文化的分析,提出“亚文化资本”(sub-cultural capital)这一概念,用以阐释青年亚文化自身的意识形态再生产机制,认为青年群体凭借亚文化资本的累积,让自己制定的规则起到支配作用,形成“圈内”与“圈外”的差异。粉丝社群在追求文化和身份认同的过程中,重在满足自己的心理需求,只要不卷入公共事件,彼此相安无事,就是“岁月静好”。

      (二)抵牾冲突

      粉丝文化与主流价值在共同关注的社会现象或议题上表现出相左的价值判断。从文化资本视角来看,“青年人的问题和意识,从一开始,就与阶级意识和阶级斗争的主题紧紧纠缠在一起”。布尔迪厄进入文化与权力的关系,发现在日常生活的丛林中,从属群体会经常性、隐蔽性地发生抵抗行为。粉丝文化作为亚文化的一种,顶住了被蔑视和被非议的压力,以无畏的姿态进入社会文化,试图“争夺”话语权和建立区别于主流文化的文化版图——这是一种自我赋权的行动过程。因商业推动和大众娱乐需求的暗合,原本藉藉无名的粉丝扩展了其言说权力,释放出了前所未有的文化生产力。

      主流价值是指在社会发展、时代变迁过程中所倡导的起主要影响的价值理念,是在众多文化思潮竞争中形成的,在诸多文化中起着主导地位,是主流意识形态的具象化体现,体现了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作用。主流价值试图以主导性逻辑为粉丝文化划定规则,要求粉丝按照主流价值所接纳的方式进行文化实践,并将差异性揉进同一性的过程。这对于那些试图在网络空间寻找自我、形塑理想自我的粉丝而言,无疑是一场“梦魇”,粉丝激烈的话语抵抗便产生了。于是,粉丝策划和构建着他们的意义世界,并以塑造身份、建立组织、确立风格来发出对主流文化规训的“抵制宣言”,迫使其承认自己的观念、价值和结构。

      粉圈的力量源于较强的组织力、凝聚力、主动性和自发性。不过“组织化”的群体,在维护偶像形象的事件上很容易孕育极化情绪。在这种群体性情绪中,甚至可能产生刻板印象、意见串联、舆论碎片化等问题。2018年,明星PG one因所创歌曲内容低俗,被紫光阁、新华社、共青团中央等主流媒体在微博上点名批评。粉丝为偶像“打抱不平”而花钱买微博热搜,并误以为紫光阁是饭店,因此用话题#紫光阁地沟油#对其进行抹黑,该话题创造了2亿的高阅读量,产生了巨大的负面影响。除此以外,粉丝还在新华社公众号下留言,指责新华社号召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存在问题。此事件便是一场典型的逻辑起点、内部规范与外部价值不一的矛盾冲突。

      (三)互动协调

      主流价值在“吸引”、引导粉丝文化方面有优势,粉丝文化也在有意识地借用不同文化资源建构合法性。尤其在主张对话的多元主义时代,不同文化、趣味、价值之间并不存在非此即彼的选择,“和而不同”成为文化持守的常态。无论主流与边缘、精英与大众、高雅与低俗,绝非水火不相容的二元对立,而多是边界模糊、互动或流转的,它们之间互动融合的机会越来越多,因为粉圈本身是由一个集合了多方立场的文本和类型的话语逻辑连续而成的互文性网络。粉丝对偶像情感、社交和智识的投入成为与主流文化在资本市场“博弈”的筹码,粉丝文化变成一个汇集着商业因素与权力因素的场域,并与主流价值之间存在一个“协商空间”。

      一方面,粉丝话语在某些议题上适时调整,呈现嵌入主流话语秩序的趋势。粉丝将在粉丝文化中习得的话语带入公共事务和社会参与中,在核心价值观、爱国主义之外增添新的解释框架。例如,在“帝吧出征”事件中,粉丝以对待偶像的方式表达对国家的情感(比如守护“阿中哥哥”运动),通过他们特有的拼贴、戏仿、互文等表达方式,将国家民族相关的话语转换成表情包、漫画等文本系统。何威发现,这场爱国的政治表达里充满了娱乐成分。其中,“娱乐成分”源自粉丝的心理所需,而“政治表达”便是粉丝对公共事件的一次“破圈”参与。作为粉丝文化孕育地的B站(bilibili),近两年以“主流化”的方式举办新年晚会,在借用粉丝文化的外壳表现主流文化的精神内核、将二次元爱好者与传统文化连接在一起的同时,又将粉丝文化与主流意识形态紧密结合在一起,实现了二者的双向融合。

      另一方面,主流价值趋于开放,吸收粉丝文化要素。主流媒体尝试摒弃宏大叙事,以粉圈的符号和拟人化叙事缩小与粉圈的距离,提升自身影响力。比如,《人民日报》采用粉丝群体喜闻乐见的“脱粉”“C位出道”“打call”等关键词发表多篇相关报道,可以看出主流文化“挪用”粉丝文化创新话语方式的诚意。葛兰西认识到官方统治系统要想赢得文化领导权,赢得大众同意,需将主流文化转化为大众喜闻乐见的“民俗”或“民间故事”。汤普森在《意识形态与现代文化》中也指出,当代意识形态传播广泛采用象征化与大众化方式,这种具有感性特征的传播方式,形成了一种新的文化经验、一种新型社会关系形成机制。这反映出粉丝与偶像的情感关系被“转述”到了主流价值引领的叙事体系中。偶像的形象符号和日常行为较容易被粉丝效仿,并内化为自己的价值追求。所以在生态保护、中国文化、疫情防控等议题上,明星具身参与成为主流价值实践的重要策略。比如《建国大业》《建党伟业》《建军大业》等革命题材电影引入多位明星参演。明星元素被挪用来服务于革命文化的传播。借用马克斯·韦伯(Max Weber)的“魅力”(charisma,又译卡里斯玛)概念,主流价值的这些大众化实践,体现了以一种适当的改良方式将社会功能和意识形态的理解结合的思维。

      需要说明的是,粉丝文化与主流价值的三种形态,更多的并非泾渭分明的独立存在,而是粉丝文化发展的几个面向,或者不同发展阶段、不同互动对象。正如西尔斯(Matt Hills)所说,“‘迷’并非一个可以条理分明、依逻辑予以检视的‘事物’,它永远具有表演性质,它是人们所宣称(否认)的认同,也是表现文化的活动”。有学者将文化视为符号、话语和文本的动态综合体,并将其称为“符号域”,且它们不存在静态,而皆为动态的。在粉丝文化符号域里,这种动态的“竞合”关系表现为:一方面,粉圈之外的文化元素在其边界挤压以便转化为内部元素;另一方面,意义碎片在粉圈内部进行斗争,以获得文化记忆和拓朴中心的占据。在这个过程中,主流价值与粉丝文化之间,彼此的元素可能转化并进入对方的符号域。旧元素被边缘化、被驱逐、被遗忘,但也可能迎来符号域的更新或换代。针对不同文化之间的这种竞争,有学者甚至指出,符号域的边界可能只是一种假设。粉丝文化与文化工业、主流价值的关系是非常复杂的,绝非简单的对抗或合谋。一方面,前者无法独立于文化工业体系、作为“前文本”或“社会环境”的主流价值而存在,相反,它们为其提供发展市场、平台与文化资源;另一方面,粉丝文化又在寻找、建构自在的话语体系,以一种区隔化、“标出性”自我的方式进行话语建设或者对抗与反收编。



作为文化杂食者的粉丝:主体性与自我实现

      粉丝文化的核心要素是偶像,但意义得以形成靠的是“产销者”的粉丝。关于粉丝角色或形象的演变,学界有这样两种共识:一是粉丝文化迭变的外部动因是消费型社会取代了生产型社会,意义主导权由“供给侧”转向了“需求端”,即生产文本的部门转向了受众;二是粉丝形象由被污名化形象(“文化白痴”“着魔的独狼”“未被标记、无法解读的符号化”等)转向积极受众形象(“自学成才者”“文本守望人”“文本盗猎者”等)。粉丝在整个粉圈的文化形塑、规则治理中作用非凡,是外部规训的直接对象,也是与粉圈外部互动的行动者。

      (一)粉丝的文化杂食特性 

      在应对偶像失范行为的反映中,少部分粉丝是“任尔东西南北风,我自岿然不动”。粉圈之外的法律法规、道德伦理等对此类粉丝来说形同虚设。高卷入度、认同度的粉丝对失范明星的行为,表现出更宽容的态度。不过,大多数粉丝能够采用道德推理策略进行合法性转换。道德心理学认为,个人在解释和评估他人的不当行为时会用道德推理来构建辩解。在偶像吸毒、出轨等失范行为发生之后,粉圈内部对此产生舆论裂缝,粉丝很容易产生认知失调,从而倾向于发展道德推理策略来应对这种不和谐。

      一般来说,面对偶像的负面行为,有三种不同类型的道德推理策略可以解释粉丝的态度与行为:一是合理化策略,即将偶像的过错进行合理化和辩解,并让自己接受。这种合理化策略可以减轻道德感上的不适,却存在潜在的风险,即违反自己的道德标准并受到他人的负面评价。二是脱钩策略,即将道德判断与偶像其他行为区分开来。具有较高粉丝识别度的人更有动力参与道德脱钩策略,以应对负面信息引起的认知失调,这些负面信息与他们对偶像的现有观念相冲突。三是耦合策略,即将道德标准与工作表现联系起来谴责偶像的失范行为。此类粉丝较为理性,能够对偶像的类似行为或信息进行整合性推理,虽然难以割舍,但仍然会与偶像保持审慎的态度。

      从纵向维度来看,中国社会对偶像的态度经历了由20世纪80年代的“崇拜”、20世纪90年代的“喜爱”到新世纪的“养成”阶段。传统媒介时代,对广播、电视、电影的偶像崇拜受主流价值观影响更深,内在认知与偶像的内在品质或价值体系的联系更紧密;到社交媒体时代,明星的形象魅力和粉丝的心理需求占据主导地位,偶像崇拜趋于随意化、日常化,主流价值的融通面临更多的变量。这其中的演变逻辑,除了“生产论”转向“消费论”的内在动因外,还源于媒介赋权及其粉丝主观能动性的发挥。社交媒体的关系导向、交互协作,使得粉丝变成“文本盗猎者”或“游牧式的主体性”(nomadic subjectivities),游走在各种媒介文本和意义系统里,从而呈现文化杂食主义特性。

      有学者从代际视角研究“文化杂食”发现,近几代中上阶层的文化趣味出现广泛而兼收并蓄的特点,从而揭示出阶层结构的文化差异出现模糊化特征。布尔迪厄提出,审美与社会阶层存在分层或对立是同源关系,掌握大量文化和经济资本的精英阶层对应高雅艺术,而一般大众则重在消费流行文化。但有学者认为流行的阶级话语体系随时间演变,精英们并不只消费高雅文化。并且由于社会流动、高等教育的普及化,最终导致文化杂食主义的兴起。杂食性发展被视为文化剧目的历史性转变,精英们不再看重排他性,而是看重包容性和折衷主义。因此,传统的“精英—大众”逐渐转化为“杂食—单食”的受众分层模式。文化杂食主义作为一种新型的文化分层概念,一定程度上弥合了文化体系内部的分化问题,并从文化研究的角度佐证了主流文化包容和吸纳粉丝文化特征的合理与合法性。相对而言,文化单食主义者对文化消费的综合话语权低于文化杂食主义者。但人们逐渐拥有更为丰富的经济资源和文化资源,从而可对更广泛的文化生产和消费进行选择,从更广阔的维度(功能、符号、价值、形式)自由游走于主流文化与粉丝文化之间。

      作为“数字原住民”的粉丝,借助媒介技术广泛参与粉丝社群活动和粉丝文化生产与消费。实际上,粉圈具有的流动性和信息碎片化特点,为文化交流营造出了一种“兼容并包”的弹性空间,作为粉圈的人可能活跃于“娱乐圈”,也可能属于“文物圈”,从而发展出一种跨文化的“切换”能力。粉丝不是盲目的“杂食者”,而是能在文化实践中并不抗拒主流文化、在消费粉丝文化的同时又接受部分主流文化。

      一方面,粉丝的文化杂食特性使其成为“文化内行”,从而获得了更便捷、更平等的对话权,关系维护的主动权,有效的决策权。操持“文化杂食”惯习的粉丝能够随意且自由地跨越任何社会边界,将整个世界文化都视为实现自我的资源。社交网站本身就成为积累文化资源的主要空间。粉丝社群的职业化意味着粉丝从符号消费到资本生产的闪转腾挪,也练就了可以称之为“文化内行”的水平。粉丝数量越多、掌握的信息越丰富,该社群在资本市场的地位越大,他们就越能够与经纪公司展开合作,获得有效的决策权,从而完成了通过流量变现向经济资本和商业资本的转换。例如,从近年来热播的《创造101》《青春有你》等综艺节目来看,粉丝在这些节目中的话语权、选择权和决定权越来越大,粉丝文化从“无权的边缘文化”变为受商业追捧并参与娱乐产业的“赋权文化”。

      另一方面,粉丝的文化杂食有助于粉丝在娱乐中实现意义生产。粉丝通过挪用主流文化话语资源,构建合法性,完成自我实现。这是心理结构使然。巴雷特(Richard Barrett)认为,由人创造的文化同人一样,也会在经历物质、情感层次的初级阶段以后,经历“转换升华”的心理层次,向“变革现实”“服务社会”的精神层次攀升。这也与娱乐实践的双重性有关,娱乐本身就包括实现主义。沃德勒(Vorderer)提出娱乐的双因素模型,一是“享受主义”(hedonic)维度,二是脱离纯粹快乐的“实现主义”(eudaimonic)维度,认为娱乐除了带来快感、消遣之外,还存在意义体验。比如,激发和唤醒核心价值观、生活意义感。粉丝从维护偶像的娱乐活动到维护国家利益、参与社会治理等建设性行为,可视为粉丝在娱乐活动中得到意义、价值的实现。

      (二)粉丝的象征交换与意义生产

      粉丝在个体意义的追求中,实现了对“精神礼物”的象征交换和“非标出项”的意义追求。

      1.“精神礼物”的象征交换

      “精神礼物”的象征交换,体现出粉丝对主流社会中“互惠”观念的内化与升华。艾瑞卡·皮尔森(Erica Pearson )分析互赠现象,将粉丝花了不少精力和技术制作的作品称作“精神礼物”。凯伦·海尔克森认为粉丝的互赠文化是基于与礼物相关的三要素(给予、接受和报答)建立起来的,特定的礼物交换成为其核心。这些“礼物”的交换是非商业化、非人情的免费作品的分享,也即是说,在粉丝之间存在一个非商业化的象征交换。

      马克思认为,个体需要是个体行为积极性和动力的源泉与基础。在爱与归属、尊重、自我实现需要的基础下,个体被鼓励在积极工作中实现自我价值。精神礼物是由粉丝积极创作的,也是一种自我价值的实现方式。在这一过程中,粉丝的消费权利转为生产权利,消费资本变成生产资本,补充和完善了作品的流通空间,拓展了作品的价值维度,提升了粉丝间的关系黏性。

      首先,粉丝自我价值的渗透和嵌入,丰富了作品的价值维度。粉丝的作品具有多样性,如视频、照片、海报、小卡、手幅、漫画等并非仅仅是物质性作品,其中饱含粉丝对偶像的专属性情感,因而被赋予独特价值。

      其次,粉丝间形成以“精神礼物”为基础的互赠仪式,增强关系黏性和归属需要。虽然礼物具有独特性,但并非独占性,它们在社群中以给予、接受和报答的形式自由流通。互赠使粉丝完成社会类化(socialcategorization),认定与他人同属这一群体。礼物的接收方则会以群内特有的话语给予制作方情感支持,为其提供持续创作的动力。礼物成为粉丝间关系向现实空间深化的契机。据笔者调查,有粉丝谈到自己会“和线上的粉友见面,发现有位粉丝制作海报的能力很强,打算跟她学画画”。

      再次,礼物的非商业性实现了粉丝创造的意义升华。亚里士多德将幸福分为两类:享乐主义和自我实现的幸福。前者指向自我满足;后者与善良的内在精神相契合,比前者更具道德性。一方面,粉丝受“快乐原则”驱动,礼物成为与社群成员积极互动的中介。另一方面,人是社会性生物,部分粉丝也从简单的快乐追逐进化到意义寻求阶段,为他人和社会服务这一驱动力也随之萌生。粉丝会因为偶像自发地去做一些有意义的,对社会有贡献、温暖人心的公益事业,从中获得意义感和成就感。如易烊千玺的粉丝自发为癌症患者捐献头发。通过公益行为,粉丝的礼物互赠从享乐生产(hedonic production)转变为意义生产(eudaimonic production),粉丝们对礼物初始的“分享之意”也逐渐升华为“奉献之意”。这也符合亲社会行为理论所说的:让给予者体会到意义幸福感(eudaimonic well-being)多于享乐幸福感( hedonic well-being)。

      2.“非标出性”的意义追求

      从不同视角审视粉丝文化会产生不同的价值判断。社会对粉丝文化存在刻板印象,粉圈往往以非主流的方式,创造“新”而“怪”的符号,主流价值懒于投入足够的认知资源或无法对粉圈的内部知识进行解读,从而将其描述为符号标出项。

      “标出项”(the marked)这一概念源自语言学,指当对立的两项之间不对称时,出现次数较少的那一项;相应地,“非标出项”(the unmarked)即出现次数较多的那一项。非标出项是正常项。但粉圈成员并不认可主流价值的负面标签,这些在“外人”视为“怪异”的行为,在他们看来就是一种生活“日常”。于是就出现了“他者眼中的非理性”与“自我眼中的常规化”之间的意义争夺。前者来自主流文化“怪异”“病态”等标签;后者来源于粉丝情感共同体的自我认同。粉丝通过公共事件的参与和政治表达,产生他者身份与行动的背离,反映出粉丝渴望变成“正常项”,争取主流认同的“非标出”意义追求。

      “粉丝行动主义”可谓是对“非标出”意义的追求、积极参与社会事务的典型样态。粉丝行动主义(fan activism)是新媒体产生的结果,是“从粉丝文化本身内部衍生的公民参与和政治参与的形式。通常是为了粉丝的共同利益,通过现有粉丝实践和关系的基础结构来进行,往往由流行和参与式文化的隐喻进行架构”。这种行为是非政治目的的。并且这种在线行为与利益驱动的活动存在统计学上的显著关系。这些粉丝行为推动社会变革,例如,“哈利·波特联盟”“跨种族演出运动”“书呆子战士”等三个粉丝组织值得关注。如2015年成立的“哈利·波特联盟”将哈利·波特与伏地魔的斗争与社会进步相提并论,以此挑战压迫边缘化群体的主导权力结构。2010年海地地震,该联盟通过筹集经费,成功调配五架提供医疗资源的货运飞机。此外,该联盟还将成员组合成四个霍格沃茨学院,以培养成员散播社会和政治议题的意识。

      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高效运作为深刻认识粉丝文化提供了新视角。粉丝在偶像依恋与主流价值之间寻找共通点,在社群的组织化行动与社会参与之间架起了桥梁。在保持独特行动风格和话语方式的同时,也具备了吸纳主流价值的理性,实现了信息传递,又赋予了意义系统建构的行为。从最初简单的为爱豆利益而自发组织的应援活动到复杂的维护国家利益、解决社会问题的转变中,他们从被主流话语认为的“标出项”成为参与社会治理的“正常项”。

       只不过,粉丝文化中的语词系统本身就内含着类似“乌合之众”的某些“气质”,比如其中最核心的“偶像”“崇拜”两个词似乎就意味着其对主体性的摒弃。不过抛开价值层面的判定,粉丝的主体性在这些逻辑中仍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主体性视野盲区。巴赫金提出“视野剩余”的概念,认为每个个体都会由于自身的“近视”而无法审视自己,从而存在思想盲区,只能被他者所洞见。二是明星效应是一种典型的晕轮效应,其实质是一种以偏概全的主观心理臆测。粉丝可能因偶像“姣好”的外在形象而将推及价值、行为评判,亦即在这场人际知觉的错觉中丧失主体性思考。需要说明的是,“标出性”与“非标出性”是并存于粉丝主体性的两个维度,协调两者平衡,可使粉丝在“理性人”与“感性人”假设之间来回穿梭,并在亚文化与主流价值之间的互动中促成共识意识,实现社会融入。


粉丝文化社会融入的问题域    

      近年来社会对粉圈症候的焦虑,乍一看是粉丝文化与主流价值的冲突,实际上,是源自对粉丝文化角色的理解误区,即它究竟是文化问题还是文化产业问题、是公共实践还是日常生活实践,是伦理问题还是经济问题。

      因粉丝群体的复杂性、符号生产的繁复性、辐射面的广泛性等特征,造成粉丝文化的复杂性。正如朱丽丽指出的,粉丝经济是“混杂式”的,是由多方力量推动的。比如,娱乐公司造星、明星集资、粉丝文化产业等问题,这是一整个经济面的问题,不是仅从价值层面就能解决的。不过,主流价值在对粉丝文化的规制中,往往聚焦于明星上或“出格”粉丝,采用的是刺激-反应模式,即在明星失范、粉圈泛“渣”时才进行应对之举,缺乏常态化、机制化的引导之策。

      追根溯源,我们对粉圈的认知很矛盾:一方面要在价值层面对粉圈进行引导,同时还要发展文化产业;另一方面,失范行为源自明星,但又发现行范行为与娱乐工业体系密切相关。中国娱乐文化的使命很多,一直处于“守成”与“突围”的尝试与拉锯之中。本文拟从宏观的时代情境、中观的个体需求和微观的价值互动三个层面来讨论粉丝文化社会融入的问题域:这些问题究竟是时代的弊病还是个体的责任?粉丝个体的责任边界在哪,市场逻辑在哪些层面发生作用?粉丝多处于青少年或成人初显期,粉丝文化之于他们的社会化进程有何影响?主流价值 的作用是否存在边界?

      (一)“世俗”无意识

      粉丝文化是世俗社会的一种表征。陶东风认为当代中国经历了两次世俗化运动,一次是20世纪七八十年代,以个性解放、人道主义以及物质生活合法化为核心的世俗化浪潮,构成了新公共性生活的基础;而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以物质主义为核心的世俗化,是以物质欲望、身体快感的无度追求以及对个体内心隐秘经验的变态迷恋为特征的,实际是对前一次世俗化的背叛。从特征来看,当下的粉丝文化是第二次世俗化运动的产物,追求感官享受,迷恋关系幻想的快感。

      乔治·莱文(George Levine)提出,世俗主义不是可选项,而是必选项,它是民主社会和民主世界的基本条件。何为世俗性,查尔斯·泰勒(Charles Taylor)列出西方世俗性的三种模式:公共空间里已将上帝或任何终极实在的指涉都清除了;宗教信仰与实践的衰落;信仰上帝只是多选项中的一项。泰勒不认可科学与理性的兴起是传统失落的最重要因素,认为最重要的是世俗社会的来临。对世俗生活的确证成为日常生活、大众社会的潜在语境。大众化的生活和我们在其中展开我们生活的空间,具有确定的道德、灵性形态。在这种活动或状态中,我们感受到了完满(fullness)与丰富(richness)。

      在新媒体构筑的世俗化情境中,伦理、英雄、知识精英也一起被旁置。在大众社会的娱乐文化中,传统的经院式人文主义中弥漫的等级思想烟消云散。社交媒体的数字化、交互性和日常性建构了新的经验方式,人们具身性地投入到新体验中,体验、感性、身体成为在场的佐证,实现了粉丝文化对大众偶像、煽情、浅层内容的诉求。但是,世俗性可能成为一种强烈的符号惯性,让粉丝身处其中而不自知。不管是作为一种宏大的社会架构,还是个体的动机,它都可能无意识地规训粉圈主体和文化。世俗性无意识可能是粉丝文化社会融入中最难挣脱的“幽灵”——即我们从来就是如此,充满世俗性并将其视为惯性——成为粉丝文化发展的一种无意识。

      (二)粉丝的社会化

      新媒体情境下的粉丝日益年轻化,有向中学生蔓延的趋势,同时越来越多的不同阶层、职业的成年人加入粉丝队伍,粉丝的社会化成为伴随其中的问题。

      社会化是指一个人获得自己的人格和学会参与社会或群体的社会互动过程,分为从出生到成年期的初级社会化(primary socialization)、成年期的继续社会化(continuous socialization)两个阶段,后者指个体在新的文化环境中,产生新的社会经验,创造新的社会文化的过程。吉登斯(Anthony Giddens)指出,大众传媒是一种社会化中介。研究表明,青少年会直接或间接地受到媒介化的规则与价值观的影响。传媒文化有助于塑造青少年对于世界的普遍看法和最深层的价值观:它定义了什么是好或坏、正面或负面、道德或邪恶。也就是说,媒介有助于青少年的社交活动,并帮助他们理解自我观念和周围世界的信念。尤其在新媒体环境下的追星行为会显著影响粉丝的继续社会化进程,包括人际关系、角色认知、价值观念等。这可能是因为互联网越来越成为“基础设施”,“数字化生存”成为既成事实,社交媒体已然成为粉丝成人化的重要中介甚至环境。因此,在粉圈获取的文本经验,超越了单纯的娱乐游戏,其所生产出来的意义能够以某种方式融入粉丝的生活。

      同时,主流社会价值也融入粉丝生活的框架。比如粉丝电影。传统的电影艺术规范和风格惯例被编织其中,粉丝观看电影时,最先进入审美期待的可能是IP文本(比如明星演员、小说文本),随之进入审美视域的还有社会图景、艺术准则与美学意义。在这个复杂的过程中,粉丝文化辅助粉丝实现社会化,这种方式将带来哪些新的社会化启示?在家庭、学校、大众媒介等社会化中介体系中,粉丝文化的角色是在现实环境还是拟态环境发挥作用?

      (三)偶像符号化

      过去的60多年里,媒体人物(media personalities)对受众的影响节节攀升,而明星崇拜被视为对媒体人物卷入度最深的类型。明星是偶像崇拜最重要的对象,对他的审视不仅需从个体因素(比如明星素质),还要从系统性因素综合考虑。系统性、整体性的思维有助于更好地理解社会体系中的粉圈。我们所诟病的现象无法摆脱时代的逻辑,比如明星形象消费背后的视觉消费、流量明星背后的注意力经济、粉丝群体性行动背后的弱者心态、粉圈集资背后的资本运作等。当下粉圈的商业性、娱乐化,也与视觉逻辑、流量经济、注意力经济、大众社会等逻辑有关。

      从粉丝-偶像的关系层面来看,粉丝能从与明星的拟社会互动关系中实现类似于社会互动、交往的心理体验。尤其在社交媒体中,通过“感知的相互联结”(perceived interconnectedness),形成“数字亲密关系”(digital intimacy)。按照卷入的程度来看,拟社会关系(parasocial relationships)可分为三个阶段,从与媒体接触期间仅发生的短期“拟社会互动”,到在媒体接触内部和外部存在的长期“拟社会关系”(parasocial relationship),最终发展为程度更深的“拟社会依恋”。受众从中获得亲密感和安全感。在拟社会关系中,粉丝从偶像身上获得心理满足感与自我成就感。在粉丝经济中,偶像作为快感的核心来源,其本质更多是资本的“代言人”,那么对他的审视就不能限于个体因素,应该将其置于整个粉丝经济甚至文化工业系统中来看待。

      (四)主流价值的作用边界

      主流价值在粉丝文化的社会融入主要有如下两种方式:一是“驯服模式”,即采用行政命令,进行主流舆论批判,比如封杀、全网讨伐;一是“修辞模式”,一般是指以较温和的方式进行的治理。比如,文化领导权就反对阶级化约论,提倡将现代社会抗争的重心转移到文化与意识形态领域,以非暴力的形式争取同意为实现路径。不过,文化领导权理论偏向统治阶段自上而下、单向的文化治理。不管是“驯服模式”还是“修辞模式”,它们的基本视点都是将粉丝视为一种症候,而且这种症候还是粉圈内部生发出来的,而与粉圈外部环境、社会关系和文化生态的共生关系则被忽视。

      但是,主流价值并非“万金油”,粉丝文化作为一种典型的亚文化形式,最终的归宿也不是要等同于主流价值。粉丝文化生成本身就有意与主流社会、意义系统保持一定距离,对“他者”的追求是粉丝文化发展的动力。如试图以主流价值取代粉丝文化的核心思想,不但会关闭意义的超级市场,还会将社会矛盾的一个缓冲带取缔。所以,主流价值规制有其边界,需合理对待粉圈的意义实践。粉圈充满了“空洞的能指”(不反映现实、意义模糊),拉克洛(Ernesto Laclau)觉得社会的运转很大程度依赖于空洞的能指,它富有政治意味,是霸权施展的场所。因为它并不反映现实,而是缺席于现实,所以它是模糊的,代表了缺席的力量。因此,“不同力量试图为这些‘空洞的能指’赋予意义”的过程被称为霸权。而主流价值的社会规制应避免成为宰制的力量,避免以同一性取代差异性,应主动接纳这种差异,让文化间的交融、整合以及引导成为常态机制。



粉丝文化社会融入的可能路径

      从粉丝文化的日常化、浅层化、认同性、群体性等特征来看,它是一种“生活化”、追求快乐的文化形态。笔者认为,粉丝文化的圈层化、“出圈”的话语溢出以及“破圈”的话语争夺,是当代社会快乐机制运作的结果;粉丝文化的社会互动与融入,也是大众文化发展的应然。

      (一)大众文化的快乐机制与主流价值的“善的生活”

      大众文化的快乐机制的叙述逻辑是这样的:粉丝文化内部最初充满异质性,是混杂着规范、象征、话语和形象的复合体。粉丝乐在其中,甚至狂欢化。在这个过程中,对快感的永恒追求使得粉圈的意义领土永远在“扩张”的路上。所以,在快感中沉湎,继而脱敏,转而向粉圈外寻找资源以满足更高强度的快乐,循环往复、乐此不疲,便成为粉圈的快乐机制。艾德加·卡巴纳斯、伊娃·伊卢兹认为,快乐是一种自我中心、独立完成、个人主义的追求,寻求快乐是持续进行、永不结束的计划;快乐是人生最值得追求的目标。快乐被用来衡量人生价值、成功与失败的大小、个人成长与情绪发展的程度。粉丝是快乐生活的实践者,粉丝文化成为一种实践性文化。

      显然,这种以自我为中心的快乐机制区别于关乎公共、人类的“善的生活”。亚里士多德认为:“善的生活”建立在“人们精心考虑道义上的完善,沉思事物的秩序;关于那些对政治至关重要的东西,他们共同精心思索普遍的善,并决定如何构建和运用法律。”很显然,在这种视域下,日常生活或世俗生活的位置很低。在亚里士多德的观点里,快乐主义不能作为“善的生活”,因为快乐并不是活动本身,而是某种与令人满意的活动相伴随的东西,当然也可能是因为被禁止的活动或庸俗的消遣本身也令人快乐。“一个走向社会均等的内在趋势暗含在对日常生活的肯定之中。现在,善的生活的中心存在于每个人都参与其中的事项中,而不是存在于少数有闲者才能公平处理的一系列活动中。”从这个角度来看,粉圈里的白日梦生活,显然不是理性理解世界的可靠方式,也无法认识整个世界中显示出来的自然法则的复杂性。

      主流价值构建的是一种公共性、参与性、理性与富有意义的文化形态,有着类似“善的生活”的逻辑,而加强它与快乐至上、自我满足的粉丝文化之间的互动,需要提升后者加入社会层面的表征体系和价值密度。因此,要实现粉丝文化的社会融入,需要基于各自的文化逻辑进行适度的接榫,即如何在快乐至上、自我满足的粉丝文化接纳理性、公共性、意义指向的主流价值,反之亦然。那么,这两种不同取向的价值接榫点在哪里?

      (二)社会融入的切口:以明星为接榫点

      粉丝文化的症候和社会融入涉及问题颇广,包括法制法规、伦理、媒介素养、娱乐产业、艺术法则、职业素养、个体动机、文化工业、意识形态等。相较于通盘考虑所有的问题,笔者认为应抓住“以明星为核心”这个关键点来更精准地思考粉丝文化价值融入的可能路径。

      粉丝文化的社会融入涉及粉丝、明星、官方(包括相关职能部门、平台等),也是社会融入链条的上、中、下游。其中“明星”既连接上游(官方),又连接下游(粉丝),是粉丝文化的核心要素,也是粉丝主要的快乐之源、粉圈符号系统中的“蚁王”。正如笔者指出的,在以明星偶像为快乐对象的“拟亲属关系”中,粉丝收获了强烈的参与感、成就感、自我奖励感等。同时,在主流价值的作用机制下,明星也能够同时连接粉丝和娱乐工业发挥作用。再者,相对于数量众多、构成成分复杂的粉丝而言,明星的娱乐产业、明星娱乐个体的双重角色,可谓是主流价值可以同时进行“规训”和“引导”的绝佳对象。故而,从明星入手来讨论粉丝文化社会融入,可以起到“四两拨千斤”之效。

      (三)粉丝的社会参与:从“偶像代言人”到“国家代言人”

      关于如何规避粉丝文化的种种弊端,粉丝“自律论”是提及较多的路径,即粉丝要有意识地提高媒介素养,科学认识偶像崇拜现象。这种论调立足于粉丝是理性人的假设,但实际上粉圈就是基于情感认同而成立的,这个假设与粉圈逻辑是矛盾的。在笔者看来,粉丝的主体性很重要,但依靠自律的单方面努力无法规避粉丝文化弊端,而应更多地在粉圈逻辑的基础上发挥粉丝的主体性作用。

      关于当代“原子化的人”“孤独的人”的两个隐喻也可以用来描述网络空间人的状态。沃尔泽(Michael Walzer)指出,现代社会的孤独个体正是现代“高度流动”的新型社会造就的。高度的流动性主要体现为四个方面:地理上的流动、社会身份的流动、婚姻关系的流动和政治上的流动。粉圈将现代社会的“原子化个体”聚拢在了一起。笔者认为,基于兴趣、爱好或其他因素聚集起来的粉丝团,在一定程度上改善或缓解了现代人“原子化”的倾向或功能。粉丝的初衷可能是娱乐或逃避需求,尽管这种社群因高度流动性而显得松散脆弱,并且更多因需求的变化而发生动态变化,但粉丝会出于维护偶像形象而参与公共实践。理查德·桑内特(Richard Sennett)谈及公共人的衰落时提出了现代人的矛盾之处:人们既要投身于混乱而又充满吸引力的公共领域,又要强调自己有不受别人打扰的权利,于是出现了这种在别人眼里与主流价值保持隔离状态的结果。此处,我们所谈论的粉丝是指在粉圈情境中的群像,而非个体粉丝形象。

      明星是娱乐文化中的重要元素,也是粉丝意义生产和身份认同的起点,是粉丝日常生活的“黏合剂”。在粉圈的身份构建、维护明星形象的长期实践中,粉丝在粉圈的部分行为成为惯性,继而影响其在整个数字空间的观念和行为方式。这种“偶像代理人”符号域延伸至国家、社会层面的公共实践。

      如前所述,“白痴型受众”和“博弈型粉丝”是学界论述粉丝身份的两种经典范式。后者在完善自我形象的过程,走出“乌合之众”的负面语义系统的同时,也生产文化合法性,这也符合“生存政治” (politics of survival)。有学者认为,“生存政治”是很多新型社会群体都要面对的问题,这其中包含两个层面的“生存”:一是粉丝群体实实在在的具身性存在,一是让社会承认粉丝群体的存在,即一种文化身份意义的存在。粉丝群体以一种分工细致、体系庞大的网络组织出现,不仅可以约束成员的行为,发挥其高凝聚力、高行动力和高生产力的优势,还有助于获得社会和主流文化的认可,使之得以生存。

      明星与粉丝之间超越时间和空间的联结关系,使粉丝在娱乐体制中从接受者变为参与者,进入到明星制造流程之中,成为“偶像代言人”,即是粉丝群体为了扩大粉丝数量而需获得社会合法性支持的行为。换言之,即粉丝通过改善自身形象以提升偶像社会价值的实践。在粉丝文化实践中,粉圈制定出符合社会公共道德、社会规范和文化理念的象征性社群规范,用制度约束粉丝行为。以蔡徐坤超话为例,超话设置后援会、工作室、数据站、反黑净化站等架构,组成超话团队,制定超话规则(比如《粉丝行为规范与自我约束指南》),并24小时不间断值班,对超话进行系统性管理,打造良性超话氛围。通过严格的社群规范和合法化机制,使粉丝更加理性地看待自己的身份。甚至粉丝为了提升偶像的知名度,在全球和当地推广公益活动,促进社会意识。

粉丝维护“爱豆”的“组织化”、情感化的行为表达日益常态化,这种粉圈里的实践培养了粉丝自觉的、训练有素的群体行动力,并产生溢出效应,作用于各种公共实践之中。

      首先,粉丝文化与爱国情感表达。粉圈在参与文化生产和消费时,可参与到类似于哈贝马斯意义上的“公共领域”当中的“粉丝公众”(Fandom publics)行为中,粉丝“破圈”至政治领域,成了网络政治参与的主体。如在“帝吧出征”“饭圈女孩出征”等网络集体行动中,粉丝成为事件的讨论酶(discussion catalysts),从“偶像代言人”变成了“国家代言人”,不同圈层的粉丝成为同一个偶像(国家)的粉丝,积极参与国家形象的建构与生产。在全球化浪潮中,不同国家间粉丝社群的“对战”日益增多。“国家面前无偶像”“祖国为至高爱豆”可谓粉圈话语和观念在政治参与的表征,进而在新媒体技术中诞生了“粉丝民族主义”。

      其次,粉圈惯习延伸至社会实践。皮埃尔·拉维(Pierre Levy)将互联网中共享互创的知识称为大众智慧汇聚的“网络知识空间”(cosmopedia), 在此基础上汇聚成“集体智慧”。粉丝群体围绕共同的焦点(即偶像),形成了为提升偶像形象所做的各种个体行为(如打榜、宣传、文案、美工、绘画)的集合。粉圈的集体智慧转化成力量运用在社会参与中。随着粉丝社群媒介环境的改变,社群内外边界模糊,实现了功能性拓展。粉丝走出社群,参与社会活动,利用集体智慧解决社会问题并传递主流价值,成为“社会代理人”。有学者通过对“防弹少年”粉丝社群(BTS-Army)的观察发现,粉丝社群发起一系列活动,试图成为促进社会意识的社会代理人。如组织“万丹海啸受害者捐款”“k 慈善”(每年为弱势群体捐款),以及与 PMI(印度尼西亚红十字会)合作的献血活动、照顾癌症患者以及“打破禁食”等活动。

      综上,粉丝的社会融入,始于对偶像的喜爱与崇拜,继而以一种观念与行为惯性,蔓延到公共实践和全球对话之中。在这个过程中,偶像是起点,也是连接点,围绕它创建的文化观念、话语符号、情感经济、行为准则等而成的参与式文化,成为粉丝文化适时、适当拥抱社会与主流价值的重要路径。

      (四)社会型助推:“偶像”榜样化

      从官方视角出发,加强对粉圈的“治理论”较为常见,这也是互联网治理或社会治理下的逻辑使然,只不过这种思路倾向于从上而下的单方面行为。粉丝文化不会消亡,也不可能主流化,而将作为一种亚文化与主流价值长期共存、互动。如前所述,面对这种情况,单纯运用“驯服模式”和“修辞模式”已不适应新媒体情境下的粉丝文化发展,更无法适用粉丝文化主动的社会融入情景。

      1.粉丝文化去神秘化

      在进行路径探讨之前,需要审视粉丝文化作为一种日常化生活方式的内在逻辑,将神秘的粉丝文化去神秘化,承认偶像崇拜的复杂性,粉丝并非皆非理性或病理性的存在。

首先,从社会观念史来看,它是一场“袪魅-施魅”的社会活动。大众社会的革命意味着着对价值的重估,从前被诬蔑为“低等”的东西,现在一部分被颂扬为标准,并且往昔“高级”的东西可能被宣判为专横和虚荣。粉丝文化便是在这种文化情境中催生的。粉圈排斥或无视主流价值,可谓是一场“去神圣化”的祛魅过程,是对主流价值准则边缘化或悬置的过程。但同时,另一场施魅行动悄然而起,即对偶像崇拜的符号化、神圣化。很显然,粉丝文化祛魅的对象不是席勒或韦伯所说的充满了精灵、魔鬼和道德力量的世界,但其目标是类似的,即“以我们今天所生活的世界取而代之——在这个世界里,思想、感情、精神活力的唯一所在是我们所谓的心智”。

      其次,粉圈是个体生活的“补偿性”场域。在这场“祛魅”与“施魅”的过程中,粉丝实现各自的心理需求与满足,并实现其日常化的生活方式。粉丝按卷入程度可分为娱乐社交、情感投射、完全认同、关系幻想、病理性等类型,粉丝禀性各异、动机五花八门,有的可以放任不管,有些只需引导,只有少部分病理性的或群体偏差的才是社会治理的重点考虑之处。如果将粉圈完全视为病理性的“异文化”、遗落的文化孤岛,这不符事实。从今年初的关于“郑爽争议”的骂战中,我们看到,明星不过是粉丝心理的具象化。这些粉丝中,有的遭遇过校园霸凌、情感失意,有的深陷抑郁症的泥潭,有的被严苛的父母情感打压,有的在职场屡次受挫。粉圈是粉丝投射自我理想、价值寄托的虚拟空间,粉丝的这种对骂与其说是在维护这个空间,不如说是粉丝在借他人酒杯,浇自己块垒。从这个意义上说,粉圈可谓是个体弥合现实生活“缝隙”的一种方式。

      第三,粉丝文化是群体传播的产物。粉圈有独特的行动逻辑,粉丝一开始对内群体(in-group)或外群体(out-group)的自我与他人进行自我分类,继而将不同群体间的文化关系视为群体间(intergroup)或跨群体关系,形成了群体构建,最后,形成一定的社会身份认同,完成了自我身份到社会身份,自我与他人,以及他人与他人之间的转变过程。

      2.从偶像化到榜样化:价值溢出与助推融入

      社会融入是一个过程,主流价值应避免将粉丝文化本质化或具体化为社会团体或阶级等社会分类,而应将之把握为一种过程。笔者认为应以“明星偶像”为“融入路径”切口,这并非指只关注明星这一主体,而是指以明星为内核,辐射粉丝认知、娱乐产业布局等领域,从而助推粉丝由外而内的自审,以带动娱乐产业的良性发展。

      借用经济学领域的助推理论(Nudge Theory),助推是指通过积极的强化和间接建议,影响群体或个人的动机和决策,以此对人们的决策进行干预(intervention)。助推强调在个性自由前提下改变人们的行为。学者们将助推分为启动型助推、显著型助推、默认型助推和社会型助推(Social nudges)四类。其中,社会型助推依托于社会规范和权威对大众产生影响,呈现出权威者的选择和行为,以此让人们以为“这将会是大多数人的选择”。

      榜样是可供人效仿、模仿的楷模,有很强的现实特征。从粉丝的心理投射来看,偶像可视为自己未来形象的“预演”。偶像可用以助推社会、个体,特别是粉丝群体树立积极的价值观。在主流价值传播中,“主流媒体+流量明星”是一种典型的助推模式。媒体在正面引导的前提下,通过与明星合作宣传主流价值,引发受众高度关注,从而有意识地影响和改变粉丝价值观塑造的自我选择。这种“自由意志的家长制”而非强制性的干预,引导粉丝反省自身行为,并审视自己的价值观念。如2021年3月11日《人民日报》发布的新国家宣传片《中国再出发》,在引入习近平总书记的原声中夹带着王一博的旁白,有网友称从中感受到经历磨难后,中国青年与祖国一起再出发的期许。“@空军在线”微博发布的2021年度招飞宣传片中,易烊千玺穿着戎装,呈现出新时代有志青年对逐梦天空、制胜未来的强军梦。塔尔德(Gabrielc Tarde)认为,模仿遵从分层的弥散模式,即从高位到低位的辐射。也即是说,观察和模仿榜样是一种普遍的行为方式。班杜拉(Albert Bandura)的认知-行为主义模式揭示,对榜样的行为特点进行观察和组合,最终形成自己独特的行为风格。粉丝在与偶像的互动中,获得了示范活动的象征性表象,即使偶像不在身边,其行为仍给予粉丝影响。比如,明星宣传展示的良好精神品质或媒介文本中的正能量形象。

      3.情感迁移:建立多元偶像矩阵

      建立多元偶像矩阵,是建设粉丝文化的多元化发展之举。明星崇拜是时代的产物,无法根除或完完全全纳入主流价值主导框架。与其在事后将病理性的粉丝从一个个粉圈中“打捞”出来,或对一次次粉圈失范行为进行纠偏,倒不如预先为这些粉丝打开更多的情感释放、偶像崇拜的通道。生活的重压、粉丝经济的诱惑反反复复地将人引向明星崇拜,直至无法自拔。如能建立多元的偶像矩阵,为网民提供更多的情感投射、行为模仿和心理满足的对象和途径,可以缓解网民扎堆于明星崇拜的现象,逐步建立健康的偶像崇拜生态。纵观世界各国的偶像类型,除了娱乐明星,还有体育明星、歌星、社会精英、政治精英等。我国目前的偶像种类较单一,多是娱乐明星,部分明星还存在学历较低、受资本影响较深等先天不足,因此要有必要“孵化”各种类型的明星出来,并慢慢形成多元偶像矩阵,以更好发挥社会精英、正能量人物的正面效应。

      不管是助推明星形象由偶像化向榜样化转变,还是建立多元偶像矩阵,实现价值引导,都要立足于文化与社会的媒介化逻辑。施蒂格·夏瓦(Stig Hjarvard)提出的“惯习媒介化”可以很好地解释这个问题。他认为,媒介融入其他社会制度与文化领域,同时其自身也相应成为社会制度。因此,社会互动——在不同制度内、制度之间以及社会整体中的互动——越来越多地通过媒介得以实现。媒介化刺激了基于弱社会联系的软性个人主义(soft individualism)的发展。媒介化、高度现代化社会中无所不在的社会性格(social charactera)既不是一种强烈的、独立的个人主义,也不是服从于强有力的组织形态或密切的家庭单位的强烈集体主义。恰恰与此相反,个人主义和对外部世界敏感性之间的矛盾杂糅在一起,成了个体社会性格的惯习形成。粉丝文化实践正是在社交媒体的媒介融入实践中实现价值的溢出和延伸。这里面囊括了价值惯习进入媒介实践、媒介化成为一种社会制度,以及两者之间的交互链条。从而在惯习媒介化中,实现了粉丝文化社会融入的一条隐性层面的“温和”的文化交往、价值共创的道路。

      综上,笔者试图在“驯服模式”“修辞模式”之外提出粉丝文化发展的第三种融入模式。根据意义转移理论(meaning transfer theory)的逻辑,在这种模式中,发生了两次意义转移:一是粉丝对偶像的意义认知,通过行动惯性转移至政治参与和社会实践;二是主流价值将偶像的榜样价值转移到粉丝实践,从而实现粉丝文化融入公共实践和主流价值。这样,以明星为粉丝文化社会融入实践的接榫点,进而辐射下游的粉丝、上游的娱乐产业,从而实现了粉丝文化在价值维度上的多方互动与意义拓展。


结语 

      近年来,粉圈愈演愈烈的失范行为,说明粉丝文化有其复杂性的一面,也说明传统的“驯服模式”“修辞模式”的治理效果堪忧。本研究从社会融入角度切入粉丝文化症候分析,归纳粉丝文化社会融入的“各行其是”“抵牾冲突”和“互动协调”三种动态关系;进而,从文化杂食主义的角度讨论了粉丝对“精神礼物”与“非标出性”的意义追求,从而在驯服模式、修辞模式基础上提出粉丝文化社会融入这一路径:主流价值可利用粉丝观念与行为惯习延伸至政治领域和社会实践的特性,以“明星形象”为粉丝文化社会融入实践的接榫点,通过“偶像榜样化”“偶像类型多样化”等方式,将偶像的榜样价值转移到粉丝公共实践,助推粉丝进行主流观念接合和行为养成,从而实现粉丝文化在价值维度上的多维互动与意义拓展。

      需要说明的是:一、融入模式需要与“驯服模式”“修辞模式”共同配合使用;二、融入模式倡导的是一种频繁互动的价值循环过程,可规避“驯服模式”般短期内“立竿见影”但后续乏力的弊端,也能避免“修辞模式”下主流价值在治理过程中一直唱“独角戏”的尴尬。在未来的研究中,具有全球化对话潜能的粉丝文化,因其较弱的意识形态、更强的娱乐性等特性,将成为跨文化传播研究中的重要视角和经验材料,以及中国与他国进行文化对话和价值互动的重要窗口。

(责任编辑:林春香)


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是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哲学社会科学综合性学术理论刊物,创刊于1956年,是福建省最早创办的高校学报之一。目前为“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中文社科引文索引来源期刊(CSSCI)”“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全国高校社科名刊”等。



本刊声明

本刊对所有来稿概不收取版面费、审稿费等任何费用,亦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收费组稿。本刊严禁编辑私收作者任何费用或贵重礼物。如作者由于上当受骗而遭受损失,与本刊无关。


严禁一稿多投,如由于作者原因造成一稿两刊或多刊的,作者须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本刊保留追究作者法律责任的权利。


作者网络投稿时为防止误入假冒本刊网站,建议先登录福建师范大学官网(www.fjnu.edu.cn)在“科学研究”栏下找到本刊网页,再根据提示进行在线投稿。


本刊编辑部联系电话:0591-22867859。



往期推荐阅读


→ 2021年第3期目录

→ 娄 宇《平台经济灵活就业人员劳动权益保障的法理探析与制度建构》

→ 吴梓源《法政治学话语下新冠疫情的三重治理逻辑与未来出路》

→ 2021年第2期目录

→ 张 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深入推进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

→ 2021年第1期目录

→ 刘少杰《易地扶贫的空间失衡与精准施策》

→ 2020年第6期目录

→ 韩文龙《数字经济中的消费新内涵与消费力培育》

→ 赵毅衡《人工智能艺术的符号学研究》

→ 丁柏铨《论新闻“改文风”——新闻舆论工作队伍建设中的一个重要问题》




- since 1956 -

欢迎转载传播


点击左下方“阅读全文”  可下载本期全文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