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五部门联发废止《关于查询、冻结、扣划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银行存款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3〕第7号
中国人民银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的《关于查询、冻结、扣划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银行存款的通知》(银发〔1993〕356号),自公告之日起废止。
中国人民银行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中国银保监会
2023年4月18日
中国人民银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关于查询、冻结、扣划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银行存款的通知
(1993年12月11日 银发<1993>356号)
【发布部门】 中国人民银行,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 | 【发文字号】 银发[1993]356号 |
【发布日期】 1993.12.11 | 【实施日期】 1993.12.11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司法解释性质文件 |
【法规类别】 执行程序,存款,账户管理 |
中国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
为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证司法部门严格执法,保障有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办理案件中需要通过银行查询、冻结、扣划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银行存款的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查询单位存款、查阅有关资料的问题
人民法院因审理或执行案件,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因查处经济违法犯罪案件,需要向银行查询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与案件有关的银行存款或查阅有关的会计凭证、帐簿等资料时,银行应积极配合。查询人必须出示本人工作证或执行公务证和出具县级(含)以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签发的“协助查询存款通知书”,由银行行长或其他负责人(包括城市分理处、农村营业所和城乡信用社主任。下同)签字后并指定银行有关业务部门凭此提供情况和资料,并派专人接待。查询人对原件不得借走,需要的资料可以抄录、复制或照相,并经银行盖章。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银行提供的情况和资料,应当依法保守秘密。
二、关于冻结单位存款的问题
人民法院因审理或执行案件,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因查处经济犯罪案件,需要冻结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与案件直接有关的一定数额的银行存款,必须出具县级(含)以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签发的“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及本人工作证或执行公务证,经银行行长(主任)签字后,银行应当立即凭此并按照应冻结资金的性质,冻结当日单位银行帐户上的同额存款(只能原帐户冻结,不能转户)。如遇被冻结单位银行帐户的存款不足冻结数额时,银行应在六个月的冻结期内冻结该单位银行帐户可以冻结的存款,直至达到需要冻结的数额。
银行在受理冻结单位存款时,应审查“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填写的被冻结单位开户银行名称、户名和帐号、大小写金额,发现不符的,应说明原因,退回“通知书”。
被冻结的款项在冻结期限内如需解冻,应以作出冻结决定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签发的“解除冻结存款通知书”为凭,银行不得自行解冻。
冻结单位存款的期限不超过六个月。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在冻结期满前办理继续冻结手续。每次续冻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逾期不办理继续冻结手续的,视为自动撤销冻结。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冻结单位银行存款发生失误,应及时予以纠正,并向被冻结银行存款的单位作出解释。
被冻结的款项,不属于赃款的,冻结期间应计付利息,在扣划时其利息应付给债权单位;属于赃款的,冻结期间不计付利息,如冻结有误,解除冻结时应补计冻结期间利息。
三、关于扣划单位存款的问题
人民法院审理或执行案件,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查处的经济犯罪案件作出免于起诉、不予起诉、撤销案件和结案处理的决定,在执行时,需要银行协助扣划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银行存款,必须出具县级(含)以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签发的“协助扣划存款通知书”(附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支付令、制裁决定的副本或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副本,人民检察院的免予起诉决定书、不起诉决定书、撤销案件决定书的副本,公安机关的处理决定书、刑事案件立案报告表的副本)及本人工作证或执行公务证,银行应当凭此立即扣划单位有关存款。
银行受理扣划单位存款时,应审查“协助扣划存款通知书”填写的被执行单位的开户银行名称、户名和帐号、大小写金额,如发现不符,或缺少应附的法律文书副本,以及法律文书副本有关内容与“通知书”的内容不符,应说明原因,退回“通知书”和所附的法律文书副本。
为使银行扣划单位存款得以顺利进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需要银行协助扣划单位存款时,应向银行全面了解被执行单位的支付能力,银行应如实提供情况。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充分掌握情况之后,实事求是地确定应予执行的期限,对于立即执行确有困难的,可以确定缓解或分期执行。在确定的执行期限内,被执行单位没有正当理由逾期不执行的,银行在接到“协助扣划存款通知”后,只要被执行单位银行帐户有款可付,应当立即扣划,不得延误。当日无款或不足扣划的,银行应及时通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待单位帐上有款时,尽快予以扣划。
扣划的款项,属于归还银行贷款的,应直接划给贷款银行,用于归还贷款;属于给付债权单位的款项,应直接划给债权单位;属于给付多个债权单位的款项,需要从多处扣划被转移的款项待结案归还或给付的,可暂扣划至办案单位在银行开立的机关团体一般存款科目赃款暂收户或代扣款户(不计付利息)。待追缴工作结束后,依法分割返还或给付;属于上缴国家的款项,应直接扣划上缴国库。
四、关于异地查询、冻结、扣划问题
作出查询、冻结、扣划决定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与协助执行的银行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直接到协助执行的银行办理查询、冻结、扣划单位存款,不受辖区范围的限制。
五、关于冻结、扣划军队、武警部队存款的问题
军队、武警部队一类保密单位开设的“特种预算存款”、“特种其他存款”和连队帐户的存款,原则上不采取冻结或扣划等项诉讼保全措施。但军队、武警部队的其余存款可以冻结和扣划。
六、关于冻结、扣划专业银行、其他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在人民银行存款的问题
人民法院因审理经济纠纷案件或经济犯罪案件,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因查处经济违法犯罪案件,需要执行专业银行、其他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在人民银行的款项,应通知被执行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自动履行。
七、关于冻结、扣划单位存款遇有问题的处理原则
两家以上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同一存款冻结、扣划时,银行应根据最先收取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冻结和扣划。在协助执行时,如对具体执行哪一个机关的冻结、扣划通知有争议,由争议的机关协商解决或者由其上级机关决定。
八、关于各单位的协调与配合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银行要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协助义务、积极配合。遇有问题或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与协助执行的银行意见不一致时,不应拘留银行人员,而应提请双方的上级部门共同协商解决。银行人员违反有关法律规定,无故拒绝协助执行、擅自转移或解冻已冻结的存款,为当事人通风报信、协助其转移、隐匿财产的,应依法承担责任。
以上各项规定,请认真贯彻执行。
过去的规定与本文有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首批全国健康学校建设单位名单的公示
《系统治理商标恶意注册促进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2023—2025年)》全文发布!
为期8个月!检察机关启动参与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监管部门发文!事关二手房中介费和个人信息保护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债券发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事关校外培训“平安消费”,教育部、中消协开展专项行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典型案例
法〔2023〕68号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实行互联网案件集中管辖的公告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
北京一律师因犯受贿罪、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2023年工作要点最高检发布“检察为民办实事”——行政检察与民同行系列典型案例(第十一批)最高法发布人民法院老年人权益保护第三批典型案例
《第41批向全国中小学生推荐优秀影片片目》印发
最高检发布一季度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2023年9月1日起施行)全文
北京市司法局关于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主观题考试成绩核查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等事宜的公告
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拟表彰对象公示
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需要申请吗?已扣款会退还吗?权威回应!
司法部关于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主观题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公布以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等事宜的公告
教育部、海南省人民政府联合印发《境外高等教育机构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办学暂行规定》减轻作业负担!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上线高质量基础性作业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年度报告(2022)摘要
851名学者入选复印报刊资料重要转载来源作者(2022年版)
高等教育女生占比持续超过半数
第二届中国律师公益(社会责任)典型案例名单公布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
最高检、国家文物局联合发布长城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教育部发布《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发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法学类共10个专业!
教育部关于公布202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
5月1日起实施,最高可给予10万元的奖励!
中共中央印发《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规划纲要(2023-2027年)》
教育部公布近期各地处理的几起学科类隐形变异违规培训典型案例
国家教育委员会、劳动部、人事部关于博士生和在职人员考取硕士生学习期间工龄计算问题的通知
最高检新闻发布会发布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示范建设典型案例
2023年第一季度全国检察机关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情况国务院、中央军委公布实施新修订的《征兵工作条例》最高检水利部联合发布检察监督与水行政执法协同保护黄河水安全典型案例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二十届中央第一轮巡视完成进驻!联系方式公布
2023年河南省委一号文件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令第1号
国务院决定成立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
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
教育部印发《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执行规划(2023—2027年)》
2023年江苏省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结果公示
海南全岛封关,对你我有何影响?
最高法发布第三批人民法院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解释(一)(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年度报告(2022)
6762亿!教育部、科技部2023预算公布!
律师这五类信息统一公示!司法部公开征求《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诚信信息公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最高检联合发布5起行贿犯罪典型案例关于陕西省2023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公告
云南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一批省高院、省检察院任免名单国家版权局关于2022年全国著作权登记情况的通报
关于吉林省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结构性调整的通知
《国务院工作规则》印发
五部门发文,事关校外培训机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最新重磅发声!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意见》
6所第九批河南省法学重点学科院校师资队伍与经费投入情况公布!
吉林省学位委员会印发《关于公布2021-2023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单位立项建设高校名单的通知》(吉学位办[2023]5号)
科技部印发《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
司法部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发布,过去3年授予46万余人法律职业资格!关于启用出生医学证明(第七版)的公告2023年第2号
教育部关于公布2023年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务院关于部委管理的国家局设置的通知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5月1日起施行,全文及解读来了!
国际刑事法院是个什么组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含全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名单(129名)
关于开展“清朗·从严整治‘自媒体’乱象”专项行动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九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八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七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六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一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二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三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