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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空前团结!段祺华:如何用律政剧撬动律所发展? | 律新社大咖来了(附视频)

2017-05-27 律新社


律新社 | 编辑部出品

 

又当律师,又拍律政剧是怎样的感受?

一家参加律政剧拍摄的律所会有怎样的品牌效应?

最难解决的律所管理问题能通过律政剧解决?


这些问题,最有资格回答的就是:段祺华律师


作为中国第一位回国创业律所的留学生,段律师见证了中国律师业的发展历程,也深谙律所管理之道,如何突破律所管理中的各种痛点,段律师选择了用律政剧突破。他突破了吗?


律新社获悉,段律师投拍的影视剧不但实现了热卖盈利,其影视公司正在进行新三板挂牌,两三年后甚至可以IPO上市,目前已经估值到了五亿多元人民币。段和段事务所内部也达到了史上合伙人最为团结的局面。


前不久,东方卫视大剧《继承人》落下帷幕,该剧总编剧兼出品人段祺华律师做客律新社《大咖来了》,讲述了《继承人》热播引发的继承法热议,以及跨界律政剧的心路历程。作为一名投资人,他成功通过《律政剧》带动了律所的发展。律新社制作了三集访谈,第一集《情定律政》、第二集《越战越勇》、第三集《三体联动》,段祺华将讲述如何通过互联网平台与律师事务所“三体联动”的发展思路,带动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和发展。这是律新社听到最跨界的解决思路。



《继承人》总编剧、段和段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

段祺华律师接受律新社CEO王凤梅专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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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剧激活律所管理新机制

段祺华律师首次披露设计思路

(律新社视频中心出品)



三年前,段祺华提出段和段要通过“三体联动”模式来推动律所发展时,很多人还不明所以。随着《金牌律师》和《继承人》的热播及带来的效益,不仅给段祺华和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带来了巨大的声誉,也让段和段事务所的“三体联动”设想一步步朝着既定目标迈进。


“三体联动”创新管理


所谓“三体联动”,即以段和段律师事务所业务发展为中心,这一块有段和段传统的涉外法律服务口碑和品牌积累。由合伙人出资成立文化基金公司,并以此为基础投资影视媒体和互联网平台公司作为其发展的重要两翼。互联网平台则聚焦社会和法律资讯、做精确法律咨询,目前已经推出了“黑萝”APP应用。另外,正在建设中的是基于互联网及协同技术的社区概念,汇聚了律师、会计师、税务师等多种专业人群,类似于美国的“领英”社区。

 

由事务所业务作为发展基础,为“影视公司”的法律文化创作提供素材和母本;再通过以律政剧为主的法律文化宣传,为事务所吸引关注和声誉,同时利用“影视公司”的盈利和股权向合伙人提供额外福利。已经上线的互联网公司,则突破传统法律圈层界线,将事务所引入“互联网+法律”范畴,为专业人士提供交流平台。


联动的影视与互联网公司均由相关专业团队分别独立运作,独立于事务所之外,却又与事务所相互联动。一方面通过互联网+,一方面通过影视剧投资,把律师事务所和这两个部门联动起来。

 

事实证明,这种联动效益实现得很好,投拍的影视剧不但实现了热卖盈利,而且其影视公司正在进行新三板挂牌,两三年后甚至可以实现IPO上市,目前已经估值到了五亿多元人民币。随着挂牌成功,电影、电视剧和网剧的发展也会越来越快,带来的价值将实现成倍数增长,甚至很快会达到数十亿级规模。段和段事务所内部达到了史上合伙人最为团结的局面。


影视剧的宣传给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带了更多的品牌影响力,全国各地想要加入段和段的合伙人越来越多。对于他们而言,已经不再考虑“段祺华律师的业务会不会影响我的案源,而是段和段这个平台能够给我带来什么。”

 

而段和段的互联网平台公司虽然也才刚建立不久,但这次也趁着《继承人》的大热,短时间内为其推出的APP应用“黑萝”突破了10万会员的“吸粉量”。段祺华设想,未来随着互联网平台公司的发展,可以与影视公司合并,也可以将其独立发展成为IPO上市公司,甚至未来互联网平台公司的发展规模会超过影视公司。

 


跳出“律师费”看行业


作为创始人之一的段祺华虽然已逐渐将重心转移到文化产业,渐渐从律所管理中“隐退”,但在段和段目前的战略规划中,事务所的发展依然是中心,年轻一代的管理层对于段和段价值、文化的认同感也非常高。目前段和段已经在全球拥有15个办公室,他们期望在未来的3-5年内,实现适度规模化,在全球完成不少于500人左右的律师团队规模,同时做好专业化服务。

 

段和段的管理层认为,未来随着中国法治化发展,规模越大风险越大,大量的利益冲突和职业风险将会发生,国内虽然还没有许多要求律师职业赔偿案例,但不能寄希望于法律永远不追究律所的职业错误责任,因此他们不追求超大规模,而更愿意在专业化上多花精力。

 

依托段和段事务所合伙人投资的影视媒体和互联网平台公司,段和段是目前国内为数极少的提供股权激励的律师事务所,而这个激励也让段和段在吸引优秀人才上更为自信。

 

传统的律师管理发展,无论是提成制还是混合制,或是公司制,最终都没有离开“律师费”这个核心,这属于行业“内生性”的视野,能不能突破这重局限,向外延去发展呢?马云的阿里巴巴并不生产物品、提供服务,它创造了一种全新的模式才成就了它的价值。那律师业能不能也通过互联网+方式,跳出这个圈子来看行业发展呢?段祺华对此充满期待。

 

段和段目前的“三体联动”模式,就是一种突破传统法律服务业内生性发展的尝试。它已经带来了可喜的效益,段和段律师事务所2016年的总创收约为1.58亿元人民币,而目前《继承人》一部剧的创收就已实现了2亿多元。


当然,这背后有段和段“云端律所”概念的强大技术作为支撑。未来随着影视公司和平台上市,事务所也有能力来做更大的事情,继续发展一定会出现“中国式的领英”,那时除了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士也都可以加入……未来随着他的“实验”继续推进,这种变化将更具有想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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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图:李瑶 编辑:戴梦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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