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经三年的抚养权之争,因为爱,所以放手
离异双方需坚持一个重要原则:夫妻虽然离婚了,但孩子永远是双方共同的孩子,对孩子的健康成长负有共同的责任。不管孩子随父母哪一方生活,都不能割舍另一方对孩子的亲情。因此,离婚后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父母双方需共同合作,不要把夫妻之间的怨恨和不满,延续发泄到无辜的孩子的身上。
伞下是个5岁多的小男孩,他皮肤白净,眉清目秀,既乖巧又带点男孩子的小顽皮。我们每一个见过他的人,都喜欢上了他。虽说今天见到他的地方是法院,但看不出他有任何恐惧紧张的样子。陪他来的是妈妈、姥姥、姥爷,这都是爱他并一直陪伴他的人。还有一个身影,是他的爸爸。爸爸早早就来到法院等候,买了一个大大的挖掘机玩具。因为爸爸妈妈感情出了问题,已经多次到法院,但最后让两人一直不能达成一致的就是这个小男孩的抚养权问题。他从小一直跟着妈妈,虽然抚养一个男孩子压力很大,但妈妈是真的舍不得孩子,怕孩子爸爸无法好好的照顾他,担心他吃不好睡不好学不好等等。而爸爸呢,因为一开始不同意离婚,想要挽留一段感情,所以一次次不同意离婚。但是在第三次起诉时他也想通了,但是他坚决要求抚养孩子。他的理由是他是独子,要传宗接代,他也有能力抚养孩子,在分居2年时间里,他一直没有见到孩子,如果这次抚养权不判给他,他表示探望权也无法得到实现。一审法官做出了一个很无奈的判决,双方轮流抚养,先由爸爸抚养两年,再由妈妈抚养两年。收到判决后,双方均上诉。在二审开庭期间,双方的焦点还是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做为妈妈的代理律师,我向法庭提议,是否可以让孩子见见爸爸,让爸爸看看孩子在妈妈单独抚养期间过的怎么样,再让双方决定如何取舍。主审法官在庭后向双方说明,会尽快安排时间,让双方和孩子有一个见面的机会,无论抚养权怎么判决,只有双方消除怨恨,真正从孩子角度考虑,才不会给孩子造成更大的伤害。所以,才有了今天的见面。我也是第一次见到这个可爱的孩子,从他的眼神里,看不到父母离婚的阴影,看到的是温暖和阳光。小小的人儿从一开始见到爸爸有些生疏和害羞,在妈妈的鼓励下,也很快和爸爸熟悉起来,直到最后,能感觉出,孩子对见面是开心的。在妈妈抚养期间,妈妈以及姥姥等确实没有给孩子种下仇恨,对孩子的不舍确实是担心爸爸不能照顾好小小的他。这时孩子的爸爸也落泪了,他之前的心结也打开了。在法官的耐心劝说下,经过2个多小时终于将抚养权和其他财产问题一并调解,签订了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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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姐说法:未成年子女利益最大化,是判决离婚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基本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