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法务过分,是律师没弄懂律师费
《201位法务给困境下律师朋友的建议》一文受到的关注度让我非常意外,读者的一些反馈也让我改变主意,放下正在写的文章,插队先写这一篇。
这篇要聊的是法律服务的收费问题。
1
价格是法务选择律师时的第一考虑要素吗?
不是。
去年的调查,最令我吃惊的一个发现就是,价格并不是法务在考虑选用外部律师时的第一考虑要素。
就算在疫情之下,各公司预算收紧的情况下,法务选用律师的第一考虑因素依然是专业水平。
这个发现可能是我的调查中最有价值的一部分。因为它反直觉,更因为它makes sense.
说反直觉是因为,很多律师甚至不少红圈所的律师,都觉得只有拼命降价才是维持客户和获得新客户的关键因素,但事实并非如此。说它讲得通,我推测有这几个原因:
第一, 法务部门的预算比较有弹性
虽然经济不好,虽然预算紧张,但相较公司内的其它部门,法务部的预算弹性还是比较高的。再不懂法务的老板也知道,发生重大案件或者危机了,不管法务部预算超了没有,该花的律师费还是得花。所以法务们虽然需要控制预算,但如果在“控预算”和“搞定事”之间比,毫无疑问后者更重要。
第二, 法务不同于个人客户
很多律师,尤其是刚执业的年轻律师,一定没少被个人客户砍价砍到崩溃。上次我们法律人俱乐部一个群友说,一个买卖合同纠纷,他报价两万,来访的个人客户当着他的面打电话给另外一个律师,那个律师报价报了3000块。
但是律师朋友你们想想,有几个法务这样砍价的?
因为自然人客户的钱从要自己兜里掏,而法务只要确保自己按照流程和职业道德,努力去谈一个合理的价格即可,没必要像自然人那样往死里“榨干”律师。
第三, 法务心里有杆秤
法务自己也是靠“出卖”专业来谋生的,知道专业知识被低估、被标价过低的感受。给一位业务精湛的律师报一个低于市场的价格,跟当面说人家孩子长得丑一样具有侮辱性。
更重要的是,法务比自然人客户更明白,“一分价钱一分货”,我压价太狠了,你活儿也不太会好好干。那样收费再低,也是把钱往水里扔。
所以,律师朋友,如果法务没选你,真不见得是因为你报价的事儿。
2
你的客户为何而付费?
有律师抱怨,法务“既要、又要、也要”,还经常摆明要“甩锅”,为此觉得气不过。但是我想请律师想想,你的客户到底是为何付费?为你的时间?为你的专业服务?More than that.
他们付的很大一部分钱是为你经过认证的身份,为你的受的委屈,为你背的锅。
我想了一下,法务通常在以下几种情况下需要外部律师:
第一, 自己不懂的时候。
这时候律师能做的就是显示自己对特定领域、特定话题的专业知识。
第二, 人手不足的时候。
这时候最需要律师行动迅速、积极响应。
第三, 借你的嘴巴说句话。
很多事情不复杂,法务也有能力发表意见,奈何内部客户不买账。“外来和尚好念经”,这时候你只需要再说一遍法务已经说过的话就好。
第四, 借你的背用一下。
法务在公司立功很难,“犯错”的概率却很高。一起诉讼,法务自己处理,输了会带来很多麻烦,不知道有多少解释要做。外部律师输了,你该拿的律师费不会少,法务也不大可能认为是你的问题。同时,法务也可以跟公司交代:请了外部律师还输了案子,那说明咱自身确实有点问题。
你说,如果法务是在第三、第四种情况下签了你,你还扭扭捏捏地不愿意被“使用”,那是你自己将客户往外推。
明白了这个,我觉得律师们也该摆正心态了:受委屈和背锅是这份工作避免不了的部分,咱毕竟是在领薪受气。
3
既然预算不紧,法务为什么还要你降价?
最可能的原因:你不值那个钱,至少在他们眼里。
评价价格不该是线性的,而至少是二维的。我认为评价律师收费时,永远不能脱离服务质量。以价格和服务为经线纬线,我画了个有点傻的示意图:
声明一下,这个图没有任何歧视的意思。纯粹是为了便于称呼、理解,将律师分为这几种,无意冒犯任何人。关于我对大律师、小律师、口袋律师的定义和探讨,请见:每位法务都应珍藏的三位律师
先看第一象限
如果你的服务质量很高,所在律所非常知名,可以满足法务对大律师的特别需求,那么没问题,你可以收费较高。但是选择这个定位的代价是,只有有限的客户有能力负担得起,客户可能在有限的业务领域选择大律师。
值得注意的趋势是,现在即使是大律师,也在设法降低收费,直往第四象限挤。
再看第三象限
如果你定位To C,收费一直高不起来,也懒得精进业务,那么没问题,你可以安然地待在第三象限。但这个选择也有代价:你不能眼馋别人收费高,也很难通过进一步降价来获得更多的客户。
最坏的一点,这个选择不利于你的长期声誉,日后想转型也会更辛苦。
最糟糕的是第二象限
可是,如果你没办法提供满足法务期待的服务,又定价偏高,要么是你很难获得业务,要么是获得业务之后也会亲手失去它。
我曾经合作过一位外部律师,本人声名在外,所在事务所也很知名,所以签订的律师费价格也非常“一流”。然而在工作过程中,我发现他根本没将我们的事务放在心上,从来都是消极响应。我跟进进度,基本也是他的助理回复。问题是他的助理也搞不清状况,支支吾吾的。有一次和我们总部开会,总部同事问了一个法律问题,我指望他回答,结果他一声不吭。事后问他原因,他说熟悉案情的团队成员不在,在开会的人又不了解情况。给我气的,破天荒项目过程中更换了律师。
天然讨喜的第四象限
高质量、低价格,这大概就是一位读者嘲讽法务“既要、又要、还要”的情形。
可是先按住这些怨气,我们认真想想:
这要求是否正常?
当然正常,追求性价比是人的本性。
这有没有可能做到?
一定有可能,就像手机有苹果,也有小米一样。好多法务都说找到了自己的口袋律师,在我讲了这些理论之后,好些律师也表示自己要设法成为法务的口袋律师。
别人能做到,为什么你不能?
如果你不能,又有什么好抱怨的?
那怎么做到?这才是最值得思考和讨论的问题。这个我们慢慢聊。
4
律师费不是法务定的,是你定的
留言有这么一条:
我的回复是我对这事的真实想法,也是本文的核心观点。
第一,对于律师费,律师你是有决定权的。当客户出价太低时,你大可以拒绝。
比如前面举例的那位群友,他无意以低于两万的价格代理那件案子,那么就让客户去找3000块的律师吧。
第二,如果你有职业自信,或有谈判技巧,你还可以与客户商谈一个你能接受的价格。
第三,可是如果你基于自由意志、自主选择接受了客户的低价,不管这个价格有多低,就不要说做不到。对客户的那些基本要求冷嘲热讽也挺没有风度。
就拿一年800份合同来说,真的没有办法优化这项工作吗?越是合同量多,不是越值得与客户保持积极沟通,寻找机会做点标准化、培训之类的工作吗?
以工作量为由拒绝提升服务质量,是在用假努力掩饰真懒惰。
用收费低为由拒绝提升服务质量,是在用假弱势掩饰真无力。
任何一个非垄断的买卖,价格都不可能是付费方拍脑袋定的,而是“乙方”定的。甲方不管多苛刻,你都有说不的权利。
再说不客气一点,律师费的价格可能是“乙方们”共同定的。你不愿意说“不”,他不愿意说“不”,最后共同失去了说“不”的力量。
那你为什么没有一开始就说“不”?要么是因为你缺少自己的“护城河”,要么是因为定价时你以竞争对手为对标,没底气。
在我看来,法律服务的定价不应该以成本为导向,也不应该以竞争对手为benchmark,而是应该以客户需求为导向。
分
割
线
说了正题,再说点我非常私人的感受。这些感受可能立场过于鲜明,有些律师朋友觉得不适。但我写文章就是为了促进律师、法务的彼此理解,离开感受就谈不上理解。所以想来想去还是坦率地写出来:
第一, 法务能不能提要求?
当然能,他们是客户的代言人,客户为了某种服务付费,自然可以提要求。这跟你去餐馆吃饭,要求服务员给你一个干净的盘子、倒杯水一样理直气壮。
第二, 法务的要求过不过分?
我认为参与调查的法务朋友的“要求”不过分。
无论是希望律师精进业务、了解客户需求、行业特点,还是积极主动沟通、及时响应,这都是一个客户对服务人员的合理要求。
你去饭馆吃饭,最基本的期待是饭馆亮亮堂堂的,餐具干干净净的,服务员响响快快的,不管是星级酒店,还是家常小馆,这都不算过分的要求。
第三, 法务是在提建议,还不是提要求。
我做这个调查和发布结果的目的是促进法务和律师的彼此了解。参与调查的法务朋友们是一腔善意在作答,我想多数人都没有抱怨的意思,而是真诚地在给律师同行出主意。
如果有些同行对这样的建议都overreact,我觉得很大可能未来与客户的沟通会存在一些问题。
最近的调查使我重新认真思考了很多问题,会陆续整理成文章发出来。然而文章终究有其局限性,有些问题不太好畅所欲言。于是我打算开一次直播,敞开来谈谈我的很多看法。
欢迎各位扫描下方海报二维码关注预约,欢迎呼朋唤友来一起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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