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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约成本明明是成本,为什么确认成资产?
合同履约成本明明是成本,为什么确认成资产?
合同履约成本摊销时转到主营业务成本里,勉强可以理解把它划分为资产吧。但让我困惑的是计提合同履约成本减值的意义在哪里?计提减值后,资产减值损失增加,但是合同履约成本结转的主营业务成本减小了,这等量的一增一减,总的来说不是不影响当期损益么?那计提这个合同履约成本减值的意义在哪里?
解答:
对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14)》对“资产”的规定,“合同履约成本”,是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满足“资产”的定义。
“合同履约成本”,虽然最终是要转入“主营业务成本”,但是并不是一定在当年的会计年度会结转,可能会跨越一个或几个会计年度。作为一项资产,都是有可能贬值的,即后期的收入不足以弥补资产的成本,基于“谨慎性原则”,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在资产负债表日就要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有减值迹象的就要计提减值准备。当“合同履约成本”在当年不满足结转“主营业务成本”条件时,依然需要作为一项资产存在于财务会计报表时,就需要计提减值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