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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投资初始入账的时候,为什么会出现债权投资-应计利息?
债权投资初始入账的时候,为什么会出现债权投资-应计利息?
解答:
债权投资的对象,可能是分期付息,也可能是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债权投资,购入的可能是首次发行的债券,也可能是二级市场流通的债券(发行已经有一段时间)。
如果是从二级市场购入发行已经有一段时间,且采取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方式,投资的成本中就包括前面计息时间段内的利息,但是该部分利息并不能在1个年度内收回,而是要等到债券到期,因此,对于这部分利息就计入“债权投资-应计利息”。当然,购入后的持有期间,会计分期确认的应收利息,也同样计入该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