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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期收款销售需要安装的设备,该如何税务与会计处理?

彭怀文 彭怀文说
2024-08-28

分期收款销售需要安装的设备,该如何税务与会计处理?

销售一批需安装调试的设备,共约定两次付款,且付款前提前开具发票。
第一阶段付款:设备到货安装调试及验收完毕付款80%
第二阶段付款:自设备安装3个月验收后付款20%
约定开票:在对方每次约定的付款阶段支付价款前10日内开具发票。
请问: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何时确认收入?会计上如何处理?
解答:
问题描述的业务,属于分期收款销售商品,涉及到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会计处理都是不同的规定。
一、增值税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规定,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为:......(三)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但是,双方的合同约定“付款阶段支付价款前10日内开具发票”,依照《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发生应税销售行为,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因此,最终应按照分期开具发票的当天,作为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
二、企业所得税
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企业的下列生产经营业务可以分期确认收入的实现(一)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第二条第(四)项规定:1.安装费。应根据安装完工进度确认收入。安装工作是商品销售附带条件的,安装费在确认商品销售实现时确认收入。
因此,对于分期收款销售商品以及附带安装的,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
注意,企业所得税的收入确认,与销售方是否开具发票没有任何关系。
故,提问所描述的情形,企业所得税的收入确认日期比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要晚10天。如果这10天是跨年度的,将会产生很大的差异。
三、会计处理
会计处理,一定要先区分企业执行的具体会计准则,因为不同会计准则对于分期收款销售商品的会计处理是有差异的。
(一)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
《小企业会计准则》对于分期收款销售商品的规定,与企业所得税的规定一致,都是分期在约定收款的时间确认收入。
1.发出商品:
借:库存商品-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xx商品
2.发生安装费:
借:库存商品-发出商品
贷:应付职工薪酬等
3.按照约定时间开票:
借:应收账款-xx客户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按照约定收款时间确认收入:
借:应收账款-xx客户
贷:主营业务收入
同时,在约定收款时间按收款比例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发出商品
5.实际收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xx客户
(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按照新收入准则规定,分期收款销售商品确认收入时,先需要按照“五步法”判断是否满足收入确认标准,其次还要考虑该销售方式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
如果按照“五步法”判断,满足收入确认标准的,与《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和企业所得税规定不同,执行新收入准则需要一次性确认收入,而不是分期确认。
另外,如何分期收款的销售方式包含有重大融资成分的,收入确认的金额还只能按照现销的市场价确认,差额部分需要作为“未确认融资收益”在收款期限内按照实际利率法分摊。
假定不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分期收款销售商品,会计分录如下:
1.发出商品:
借:合同履约成本-xx客户
贷:库存商品/产成品
2.发生的安装费:
借:合同履约成本-xx客户
贷:应付职工薪酬等
3.在验收完毕时确认收入:
借:合同资产-xx客户(全部应收款的不含税金额)
贷:主营业务收入(全部应收款的不含税金额)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合同履约成本-xx客户
4.在约定收款时间前10日开具发票:
借:应收账款-xx客户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在约定收款时间取得收款权利:
借:应收账款-xx客户
贷:合同资产-xx客户
6.实际收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xx
综上所述,分期收款销售商品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会计处理时,是存在差异的,企业需要特别注意,千万不要“张冠李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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