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税务:2024年5月热点问答
问:个税扣缴客户端如何进行数据备份?
答: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①.手工备份:“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系统设置”—“系统管理”—“备份恢复”—“备份设置”。一般情况下是备份到默认路径,您可以根据个人习惯选择备份路径,设置好路径后点击“备份”,系统出现提示“数据库备份成功。备份文件只用于用户数据恢复,请勿进行修改编辑操作”,点击“确定”完成备份。
②.自动备份:“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系统设置”—“系统管理”—“备份恢复”—“自动备份”。您可以设置自动备份的保存路径,及保存的备份数量,建议尽量选择大一点。设置以后,当您退出系统时,系统提示“是否需要自动备份数据库”,您可根据需要选择“是”或“否”,如果您选择“是”,则提示“数据库备份成功。备份文件只用于用户数据恢复,请勿进行修改编辑操作”,点击“确定”完成备份。
温馨提醒:手工备份和自动备份的保存路径建议选择不同的路径,如选择同一路径,自动备份数据会覆盖手工备份数据;备份路径最好不要选在C盘,以免操作系统损坏重新安装时备份数据被删除;建议复制一份在移动介质,如U盘或移动硬盘,以防止电脑硬盘损坏的情况;备份文件应注意保密,防止被别人窃取后造成单位员工信息的泄露。
问:换电脑了,个税扣缴客户端数据没了怎么办?
答:第一种情况,日常有进行数据备份。那么您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系统设置”—“系统管理”—“备份恢复”—“恢复设置”,直接把备份的数据进行恢复就可以。
第二种情况,没有进行过备份,或者备份文件也损坏了,可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大厅备案,开通“扣缴客户端数据下载功能”。扣缴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应事先通过个人所得税APP“企业办税权限”功能对办税人员进行办税授权。上述功能开通后有效期为72小时。近期,厦门市电子税务局“远程帮办”新增“个人所得税扣缴端下载权限”功能,企业也可以登录厦门市电子税务局,通过【特色业务】-【远程帮办】,进入【远程帮办】页面,点击【远程帮办】,进入申请界面,事项名称选择“个人所得税扣缴端下载权限”进行申请开通。
温馨提醒:本地电脑单笔申报明细数据丢失,可下载近2年的历史申报明细数据。对于下载的申报记录只能查看,无法更正,如需更正需前往办税服务厅。
具体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请点击查看以下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mfx50k0tqkO3g_pMl9z9VQ
问:发票额度不够,电子税务局怎么申请发票额度调整?
答:一、企业登录厦门市电子税务局,通过“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发票额度调整申请”模块申请调整发票总额度,填写调整理由并上传相关附件后,即可启动人工调整流程。
二、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登录厦门市电子税务局,通过“我要办税-开票业务-蓝字发票开具-数据概览”模块中“可用发票额度”旁的【去调整】按钮申请调整发票总额度,填写调整理由并上传相关附件后,即可启动人工调整流程。
温馨提醒:
(1)若纳税人选择上传购销合同且选择合同对象为“自然人”时,需上传购销合同。
(2)若上传购销合同且选择合同对象为“单位(企业)”时,根据页面提示填写,合同名称、合同商品或服务、合同金额、对方纳税人识别号等信息。此种情况购销合同的购买方可登录电子税务局对购销合同进行确认。
购买方进行合同确认路径如下: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发票额度调整申请"-"购销合同确认"模块,选择“发给我的购销合同确认申请”进行合同真实性确认。
此外,纳税人也可以在这个模块的“我发出的购销合同确认申请”查看发出的合同确认情况。
问:如何在线获取或重置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申报密码?
答:扣缴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可实名登录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来获取或重置个税申报密码。
一、由扣缴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登录本人的个人所得税APP,通过【我的】--【企业办税权限】--选择对应企业--点击【重置申报密码】模块进行重置。
二、由扣缴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登录本人的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通过【个人信息管理】--【办税权限管理】--【企业办税权限】--【查看详情】--【重置申报密码】路径进行重置。
温馨提醒:个税申报密码由8-20位数字与字母的组合,且字母必须包含有大、小写,不允许空格。
问:个人委托公司办理个税汇算,具体如何操作?
答:①授权申报:法人、财务负责人、有管理权限的办税人员可以登录个税APP或网页端为办税人员进行授权。操作路径:登录个税APP或网页端,点击【我的】-【企业办税权限】,可录入企业名称或纳税人识别号进行查询,点击【新增办税人员】录入办税人员信息,选择权限类型、权限期限,点击【已授权】,页面显示已添加的授权人员信息则授权成功。
②登录申报:进入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https://etax.chinatax.gov.cn),通过个税APP扫码登录或输入账号密码登录。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后,点击【单位办税】进入【集中申报】办税菜单。
③申报表填写:填写申报表共名单模板导入、申报表模板导入、单人添加三种方式。若单位员工数量较多,建议优先采用“名单模板导入”或“申报表模板导入”方式。
④报送申报表:申报状态为 “待报送”和“申报失败”的可以进行申报表报送。支持选择部分人员和所有人员进行报送,选择“所有人员”时,系统会将申报状态为“待报送”的人员申报表全部报送,操作前,请确认所有“待报送”状态的申报表都已填写无误。
⑤退税申请:申报表报送成功后,存在退税的,可以在【退税申请】中发起退税申请。(退税银行账户信息必须为纳税人本人银行账户,建议纳税人填报I类账户,并保持银行卡状态正常。)
⑥税款缴纳:系统会自动获取需缴税人员的相关信息,并展示在列表。选择需要缴税的记录,点击【立即缴税】。也可以通知纳税人登录个税APP或网页端,用本人的银行账户补缴税款。(综合所得收入小于等于 12万元或应补税额小于等于400元的纳税人无需缴款,申报流程完成。)
注:由单位代为办理的,纳税人应提前与单位以书面或者电子(微信、QQ、邮件等)等方式进行确认,补充提供2023年在本单位以外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相关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并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纳税人未与单位确认请其代为办理的,单位不得代办。
具体申报指引及注意事项可参考厦门税务微信公众号推文:https://mp.weixin.qq.com/s/_3xo6tQke00SnuGrpgAuzQ。
问:如何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查询收入纳税明细及开具纳税记录?
答:一、查询收入纳税明细路径: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后依次选择【首页】--【重点服务推荐】--【收入纳税明细】或者【办&查】--【查询】--【收入纳税明细】。
二、纳税记录开具路径: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后依次选择【首页】--【重点服务推荐】--【纳税记录开具】或者【办&查】--【办税】--【纳税记录开具】。
更加详细的操作指引请查看厦门税务微信公众号推文:https://mp.weixin.qq.com/s/UpL_6FFdwcuUjoWBq3KvTA。
问:在个人所得税APP中进行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时,发现有不实收入,如何进行申诉?
答:常见的申诉主要集中在任职受雇信息申诉、收入纳税明细申诉两种。
一、任职受雇信息申诉
如果您发现自己已经从以前的任职受雇企业离职或者从未在该企业任职的话,可以发起任职受雇信息申诉。
具体操作:登录【个人所得税APP】-【我的】-【任职受雇】,点开该企业,点击右上角【申诉】按钮,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补充说明,即可提交申诉。
二、收入纳税明细申诉
当发现自己的收入和纳税明细存在问题时,可以选择对某条或某些不实收入进行“申诉”或“批量申诉”处理。具体操作如下:
登录个人所得税APP-“首页”-“收入纳税明细”,选择查询年度、所得类型,即可查询相应的记录。选择“批量申诉”或点击需要申诉的收入记录,选择“申诉”,进入申诉界面。在“申诉”时您还需区分不同情形进行相应的处理。
情形一:目前在职
如果申报的收入与实际金额不符,但支付单位是您目前在职或提供服务的单位,也就是“目前在职”的状态。这种情形下,建议您向支付收入的单位反映情况并核实,请他们据实调整。
情形二:从未在职
如果申报的收入数据与真实情况不符,且您确实从未在此单位任职。您可直接发起申诉或批量申诉。
情形三 :曾经在职
如果申报的收入数据与真实情况不符,但支付单位是您曾经任职或提供过服务的单位,不符的原因主要是原单位在您离职或结束提供服务之后,依然存在对您发放不实收入的情况。这种情形下,也可以直接申诉的。
注意:此种情况在申诉时,要填写正确的“离职时间”。
问:首套房的贷款还清后,贷款购买第二套房屋时,银行仍旧按照首套房贷款利率发放贷款,首套房没有享受过扣除,第二套房屋是否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答: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如纳税人此前未享受过住房贷款利息扣除,那么其按照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贷款购买的第二套住房,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问:本科毕业之后,准备考研究生的期间,父母是否可以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答:不可以,该生已经本科毕业,未实际参与全日制学历教育,尚未取得研究生学籍,不符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研究生考试通过入学后,可以享受高等教育阶段子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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