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费报销附的单据有哪些规范?
会议费报销附的单据有哪些规范?
解答:
对于会议费开支范围的界定,会计和税法都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在实务中一般参照《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作为会议费开支的范围。《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会议费开支范围包括会议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对于会议费的税前扣除,曾经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3号已废止)要求:会议费证明材料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内容、目的、费用标准、支付凭证等。目前国家税务总局暂时还没有专门针对会议费税前扣除的规定,会议费可以与经营活动相关的合理支出全额在税前扣除。
虽然国税发〔2000〕84号已经废止,但是实务中各地税务机关执行中基本上还是遵照该规定在执行,甚至比该规定更加严苛, 各地税务机关要求也更加明细和具体。比如: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解答>的通知》(冀国税函〔2013〕161号)第18条规定,会议费证明材料应包括:(1)会议名称、时间、地点、目的及参加会议人员签到的花名册;(2)会议材料(会议议程、讨论专件、领导讲话);(3)会议召开地酒店(饭店、接待处)出具的服务业专用发票。
《宁夏地方税务局 宁夏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会议费,以收款方出具的发票和付款单据为税前扣除凭证。企业应保存会议时间、会议地点、会议对象、会议目的、会议内容、费用标准等内容的相应证明材料,作为备查资料。”
作为企业财务人员,首先应查明当地税务机关的具体规定,并按照规定备齐相关资料。实务中,业务招待费和会议费的区分常常存在很大争议,开会必然要吃饭,所以开会过程中吃饭的费用究竟是属于业务招待费还是会议费,有时很难区分,企业只有按照税务规定备齐相关资料才能以会议费的名义进行税前扣除。
企业发生的会议费,以收款方出具的发票和付款单据为税前扣除凭证。企业应保存会议时间、会议地点、会议对象、会议目的、会议内容、费用标准等内容的相应证明材料,作为备查资料。
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30万元以下都能免税吗?这些情形要注意
深圳税务:12366每周咨询热点(20240701-2024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