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案例解答:固定资产盘盈该如何账务处理?
未列账的固定资产(未记费用未记固定资产,没有此笔支出),在盘点清理时有实物固定资产,账务如何处理?
解答:
在资产盘点时,固定资产也可能存在盘盈的情况,就是企业的固定资产卡片上没有而实际存在的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
企业固定资产盘盈的可能性是极小的,企业出现了固定资产的盘盈,除当年度因为各种原因未入账外,剩余的必定是企业以前会计期间少计、漏计而产生的,应当作为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处理,会计准则这样规定一定程度上控制人为的调剂利润的可能性。
企业在财产清查中盘盈的固定资产,查明原因除当年新增的外,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对其余的应作为前期差错处理,盘盈的固定资产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
一、盘盈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盘盈的固定资产,应按以下规定确定其入账价值:
如果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
如果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入账价值。
二、盘盈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
根据查明原因,分为当年新增的固定资产和以前年度增加的固定资产两种情形进行会计处理。
(一)盘盈固定资产属于当年新增的
1、属于当年购进或自建但还没有收到发票的或确认固定资产
对于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准则应用指南规定:应按照估计价值确认为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是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国税函[2010]79号规定:企业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由于工程款项尚未结清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可暂按合同规定的金额计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待取得发票后调整。但该项调整应在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12个月内进行。
案例1:甲公司20×3年12月年终盘点时,盘盈一台检验设备。经查明该设备是2023年9月购进,采购合同约定的价款100万元、税额13万元、计税合计113万元。因供应商一直没有开具专票过来,企业资产管理部门未做固定资产的建档建卡工作。该设备在9月份已经投入使用,假定该设备使用年限是5年,预计净残值0元。
解析:
(1)确认固定资产暂估入账
借:固定资产-xx 100.00万元
贷:应付账款-暂估入账 100.00万元
(2)补记20×3年10月-12月折旧
补记折旧额=100×3/(5×12)=5万元
借:管理费用-折旧费等 5.00万元
贷:累计折旧 5.00万元
2、属于当年接受捐赠的样品机器等未入账
案例2:乙公司20×3年12月年终盘点时,发现销售部门多出5台展示冰柜。经查明,系上游总代理在6月份免费赠送,收到后销售部门就投入使用,因没有发票导致没有入账。经比较,同类型冰柜市场价3000元/台,预计使用年限3年,预计净残值为0。
解析:
(1)确认固定资产入账:
借:固定资产 15000.00元
贷:营业外收入 15000.00元
(2)补记20×3年7月-12月折旧
补记折旧额=15000×6/(3×12)=2500.00元
借:销售费用-折旧费 2500.00元
贷:累计折旧 2500.00元
3、会计核算已经计入“修理费”等成本费用的
案例3:丙公司2023年12月年终盘点时,发现机修部门多出2台不锈钢的工作台。经查明,该工作台是机修部门领用不锈钢等原材料后自行建造的,会计核算已经将材料和人工费等全部计入了“管理费用-修理费”,金额50000元。该工作台在9月份就投入使用了。该设备预计使用5年,预计净残值率10%。
解析:
(1)确认固定资产入账:
借:固定资产 50000.00元
贷:管理费用-修理费 50000.00元
(2)补记20×3年10月-12月折旧
补记折旧额=50000×(1-10%)×3/(5×12)=2250.00元
借:管理费用-修理费等 2250.00元
贷:累计折旧 2250.00元
(二)盘盈固定资产属于以前年度增加的
正常情况下,企业按照内控要求是年年都会进行资产盘点,因此,盘盈的固定资产属于以前年度增加的,概率是非常低的。很多会计教材,对于固定资产盘盈不加区分的,按照以前年度增加的来处理,是不严谨的。
案例4:丁公司20×3年12月年终盘点时,发现研发部门多出一套固定资产卡片上没有的试验设备。经查明,该设备系20×2年12月购进,收到后研发部门就投入使用。因该设备可以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和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会计人员会计核算时就错误地一次性计入了20×2年度的研发费用,而没有确认固定资产。该设备不含税价1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5年,预计净残值为0。
解析:
(1)发现固定资产盘盈
借:固定资产 100.00万元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00.00万元
(2)虽然会计处理错误,但是税务方面没有问题,因此不需要补缴企业所得税。虽然税务可以一次性税前扣除不需要补缴企业所得税,但是调增“固定资产”计税基础,产生税会差异,后期的折旧不得税前扣除,需要调增“递延所得税负债”。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5.00万元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25.00万元
(3)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余额调整到“利润分配”等科目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67.50万元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90.00万元
说明:企业如果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对于会计差错不采用追溯调整法,也没有“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对于会计差错不采用未来适用法,即直接在当期进行差错调整,会计处理类似于前述的“盘盈固定资产属于当年新增的”情况,因此不再赘述。
三、固定资产盘盈的税务处理
(一)增值税
固定资产盘盈不涉及增值税,即因盘盈产生的收入不涉及增值税纳税义务。
(二)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九)项所称其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当年盘盈固定资产,通过调整后直接计入当期应税收入。
因此,除查明原因当年盘盈固定资产外,以前年度固定资产的盘盈收入属于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收入。
存货盘盈的会计处理是计入了当期损益,不产生企业所得税的税会差异,不需要做纳税调整。
固定资产盘盈在会计方面视为是会计差错,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是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最终进入的以前年度所有者权益,同时按规定计提企业所得税;而税务方面则视为是当期的收入,按规定计入当期应税所得。会计与税务处理方面,既有前述的不同点也有相同点。相同点就是如果企业盘盈的当期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话,虽然会计与税务处理方式不一致,但是处理结果是一样的,只是在进行企业所得税申报时注意申报表的调整。
综上所述,固定资产盘盈的会计处理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