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宅和公租房的冲突,该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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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配音|曹李鹏
责任编辑|小雨
公租房和商品房之间的炸弹,终于爆炸了。
最近,中海御道的公租房住户与商品房住户发生了正面冲突,起因是物业贴出的一则通知,大意是公租房北门已启用,南门分时段开放。
中海御道一区共有5幢高层住宅,中间有一条江天巷把小区分为两个区块。此次发生冲突的就是东区块的6、7、8幢。
虽然挨得很近,但小区用绿化、铁丝网隔离了6幢商品房与7幢、8幢公租房,还有一扇常闭的铁门。
新启用的北门,是在公厕旁,这就意味着,公租房住户进出小区都要经过公厕。这一变更消息,让公租房住户感觉受到了屈辱;商品房业主却称:“部分公租房住户不顾物业管理秩序,聚众闹事。”
双方的矛盾因“南门”事件一触即发,商品房住户花费千万购买住宅,却要与公租房共享配套;另一边,公租房住户也很委屈,感觉受到了差别待遇。
商品房业主、公租房业主、住保局三方各执一词。
商品房业主拒绝沟通。交纳了高额的物业管理费,居住的商品房小区却要让公租房业主随便进出,并与开放式管理的公租房小区之间打通,他们表示坚决不同意。
公租房业主则表示,他们虽然是租户,但地位是平等的,提出要像商品房一样,增加门禁,维修保养方面也要一视同仁。
而杭州住保房管给出的回复是,根据《杭州市在商品住宅出让用地中配建保障性住房实施办法(试行)》杭政办函【2011】181号相关规定,江河汇流公寓7、8幢从规划、建设、验收、交付、均属于市本级保障性住房,且与所在地块商品住宅统筹配建并共享配套设施和公建设施,不可将公租房住户与商品房住户区别对待。
从三方的诉求来看,各有各的道理。相关规定表明,市本级保障性住房,且与所在地块商品住宅统筹配建并共享配套设施和公建设施。从规定来看,似乎确实是商品房的业主错了。
但在全国各地,这种商品房和公租房的共享小区,注定就是矛盾的发源地。
而且,杭州今后出让的每一块土地几乎都配建了公租房,商品房与公租房混居的矛盾会不会延续下去,真的很难说。矛盾的种子已经种下,今后很难调和。
那么,为什么会出现共享小区?
事实上,为了遏制开发商疯狂拿地的势头,部分城市开始执行新的规则,地价触及上限后,开发商们必须竞争保障房面积。
所以,这种共享小区本质上是形势所迫所催生的,而不是经过有关部门从规划、楼盘建设、小区和谐出发,深思熟虑的结果。商品房与公租房共享配套,势必会给以后的管理造成很大的矛盾。
这类小区本身就注定会有矛盾存在,因此,后续即使制定出相应的规则来分配小区公共资源,也难以让各方满意。
不同的付出,就应该有不同的配套,享受不一样的物业,这是理所当然的,也是市场经济的规律。
因此,应当把商品房必须配建公租房的政策停止,不该让政策成为老百姓之间的矛盾。
如果不能停止,就该在土地规划的时候,考虑给公租房业主提供一定的配套;配建的保障房也可用保障房基金的形式,或划出专用地,把保障房建设指标集中在一起,交给开发商统一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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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二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