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论】筑牢网络信息技术创新基础
筑牢网络信息技术创新基础
万劲波
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六次集体学习时指出:“世界主要国家都把互联网作为经济发展、技术创新的重点,把互联网作为谋求竞争新优势的战略方向”。我们要牢牢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机遇,从国家战略高度来加快推进网络信息技术自主创新,夯实网络强国建设的产业、技术、人才基础,更好地保障国家网络空间主权。
互联网创新是国际科技经济竞争制高点
互联网已经并将继续深度改变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云计算、物联网、工业互联网、大数据能否大规模普及应用,关键取决于网络信息核心技术突破与商业模式创新。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主要大国都对网络信息技术和互联网创新进行了新的战略部署,都将发展数字经济和互联网经济作为优先事项,力图利用技术变革优势加速新一轮产业革命,以赢得发展先机。
美国是网络信息技术领先国家,以Google、Amazon、Facebook、E-bay和Twitter等领先互联网公司为标志,占据全球互联网产业发展的价值链高端。领先国家的信息技术与信息化已经从数字化、网络化阶段发展到以数据的深度挖掘与跨界深度融合应用为特征的智慧化阶段,正在颠覆、重塑传统行业,催生新业态和新经济。
以金砖国家为代表的新兴经济体也根据自身产业、技术基础和市场条件,优化网络信息技术、产业和信息化布局,加快渗透融合步伐,加速创新引领进程,力图实现互联网经济和数字经济的跨越式发展。尽管中国涌现了百度、阿里巴巴、腾讯、京东等世界10强互联网公司,但总体上是商业模式创新,主要受益于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和庞大的互联网市场规模。相对于全球领先企业而言,中国企业的技术积累、创新能力和产业链国际整合能力相对薄弱,企业国际竞争力和综合实力不够领先。
互联网创新、互联网经济和数字经济已经成为重塑国家竞争优势的新机遇。从发达国家对互联网经济和数字经济的战略布局来看,基本不是着眼于当前和短期的产业发展,而是面向更长远的科技及创新突破、生产力提升与生产方式变革。我们要顺应这一趋势,推进产学研合作和协同创新,抓紧突破网络发展的前沿技术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关键核心技术,加快推进国产自主可控替代计划,打好网络信息领域核心技术设备攻坚战,构建安全可控的信息技术体系。以新技术和新服务培育新动能,加快传统产业数字化、智能化,做大做强数字经济,拓展经济发展新空间,驱动新经济繁荣发展。
网络空间主权事关国家安全和战略利益
网络空间是政府、企业和公众进行经济社会活动的基础空间,其国际化、开放化、社会化存在方式给传统国家治理方式带来新挑战。各种网络应用和服务可以跨越国界提供;境内网络舆情能够被境外操纵;来自境外的网络攻击难以被打击。主要大国都将网络空间安全视为国家核心利益之一,都在利用网络空间获取情报和竞争优势上“明争暗斗”,加强网络空间安全防御,努力抢占这一影响国家安全和未来发展格局的战略制高点。
互联网作为全球最大的开放信息平台,包涵海量有情报价值的数据信息。网络信息技术日新月异,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使得对海量信息的识别、挖掘和分析成为可能,使信息安全形势发生了根本性转变。传统信息安全产业防护作用有所削弱,拥有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的互联网企业受到各国政府高度重视,成为网络空间主权之争的基础支撑力量。互联网公司能够顺畅地运用技术手段收集、分析并传输海量数据信息,因此获得了巨大经济利益,这些数据同时也引起间谍和官方机构的重视。
美国系列网络空间战略及“棱镜门”等信息安全热点事件都反映出,网络空间安全争夺的焦点已经从“维护信息基础设施安全”转移到“对数据资源主权和网络空间主权的争夺”。透明化的关系在未来进一步交织,网络攻击和信息泄露也是企业和公众面临最大的风险。因此,保障数据资源主权和网络空间主权,不仅需要有大数据等网络信息技术的支持,还需要构建不依赖于他国的可靠和安全的数据存储设施和信息防护体系,提升数据处理能力和网络安全防御能力。
夯实网络强国建设的产业、技术、人才基础
互联网正在形成新的国际秩序空间,开辟了地缘政治的新领域,使得互联网安全成为国家安全的战略重点。为维护国家网络安全,中央专门成立了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担任领导小组组长,他强调,“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十三五”期间,我国将大力实施网络强国战略、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国家大数据战略、“互联网+”行动计划、信息消费和电子商务等一系列重大战略和行动,着力促进数字经济进一步创新发展。《“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2016年)强调,“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国家安全和战略利益,迫切需要依靠科技创新提供强大保障”。要加快推动高性能计算、移动通信、量子通信、核心芯片、操作系统等基础研发和前沿技术应用取得重大突破,扭转我国基础信息产品在安全可控、自主保障方面的被动局面。
建设网络强国,产业是基础,技术是关键,人才是保障。主要领先国家都对科技创新寄予厚望。2015年8月,美国总统科技顾问委员会(PCAST)向总统和国会提交《确保联邦资助的信息技术研发的领导地位》报告,建议国防部、国家安全机构、国土安全部和能源部等机构同时资助信息技术领域的基础研究和更具应用性与使命导向的研究,重视维持一个强大和平衡的研究生态系统,避免国家长期研究能力处于“寅吃卯粮”的风险状态。2016年5月,为落实奥巴马总统2015年《国家安全战略》,美国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NSTC)发布《21世纪美国国家安全科技与创新战略》报告,指出科技与创新对于维护美国的领导地位、支撑国家安全战略的实现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2016年7月,英国皇家学会发布《网络安全的进展与研究》报告,强调最重要的是由工业界和学术界合作完成相关研究和创新。2016年9月,中国作为2016年二十国集团(G20)主席国,敏锐地把握了数字化带来的历史性机遇,首次将“数字经济”列为G20创新增长蓝图中的一项重要议题。《G20数字经济发展与合作倡议》是全球首个由多国领导人共同签署的数字经济政策文件。
我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2016年)明确要求到2030年跻身创新型国家前列,到2050年建成世界科技创新强国,成为世界主要科学中心和创新高地。建设网络科技强国,必须面向未来,加强产业、技术和人才相关规划的前瞻布局、统筹协调和系统落实。发展涵盖信息和网络两个层面的网络空间安全技术体系,提升信息保护、网络防御等技术能力,普及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深入实施信息安全专项,开展网络安全应用示范,研发信息领域核心技术设备,完善网络数据共享、利用等的安全管理和技术措施,加强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安全防护和用户个人信息保护,提升互联网安全管理、态势感知和风险防范能力,确保网络空间安全,维护数据安全、网络信息主权和国家安全。
(作者单位:中科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
来源:《学习时报》2016年10月17日,A7:科技前沿。作者授权全文刊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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