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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山男子驾车撞人后逃逸_拒不赔偿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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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3日清晨,含山法院院长杜绍贵带领7名执行干警,冒雨出击,将躲在家中睡觉的王某抓个正着。“被执行人王某,由于你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本院将依法对你予以拘留”。杜绍贵院长做出了含山法院“江淮风暴”执行攻坚的首个拘留决定。
2015年10月,王某的儿子驾驶二轮摩托车在含山三小附近路段将路边晨练散步的江某撞倒,后王某儿子驾车逃逸。由于该车在王某名下且无法定保险,2016年6月,含山法院判决王某父子承担连带责任,向江某赔付13万余元。判决生效后,王某父子拒绝履行法定义务,玩起了“人间蒸发”。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父子俩名下并无可供执行的有效财产,但执行人员并未就此泄气,在半年之内,先后两次突击搜查被执行人的住所,皆一无所获、空手而归。
“不能让王某父子藐视法院生效判决的行为得逞,一定要争取帮申请人拿到赔偿款。”4月23日,在杜绍贵院长的指挥下,执行干警终于将久未谋面的老王一举抓获。面对执行干警,老王先是一惊,接着又耍起了无赖,俨然一副要与法院执行干警对抗到底的阵势。执行干警多次明理释法后,老王仍拒绝给付。
在多次劝说无效后,含山法院作出拘留决定,老王因拒不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被拘留15天,并成为含山法院“江淮风暴”执行攻坚的首个被拘留人。
转自“安徽省含山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