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苑 | 孙玉文:汉字音符的特点和作用
本文来源:《语文研究》2022年第1期
本文为孙玉文教授授权发布
汉字音符的特点和作用
(节选)
孙玉文
北京大学中文系/中国语言学研究中心
孙玉文,男,1962年生,湖北黄冈市黄州区人,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北京文献语言与文化传承研究基地学术委员会主任,中国修辞学会副会长,中国训诂学会副会长,中国音韵学研究会理事。主要从事汉语史研究,侧重汉语音义关系和上古音研究,发表论文百余篇,出版《上古音丛论》等专著多部,其中《汉语变调构词研究》1999年被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办评为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汉语变调构词考辨》2015年获北京大学王力语言学奖一等奖,2016年获第二届全球华人国学成果奖。
摘 要:研究汉字音符的特点和作用,对于汉语史研究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将汉语最小的音义结合体称作词素,词素可以独立成词,有的词素由几个音节组成;又将组成多音节词素的各音节称作词构,将汉字记录下来的词构称作字构,将形声字的声旁和假借字称作音符。文章主张,研究汉字音符的特点和作用,不能脱离汉字的非音符部分。在此基础上,从不同角度、通过多方面的事实论证了汉字的音符跟表音文字的字母有本质区别。汉字音符的标音作用很有限,标音不是造字的主要目的;音符的出现适应了汉语的特点,通过借助汉语词素或词构之间具有音同、音近的关系,以及音符的标音作用造字,汉字克服了象形、指事、会意等造字方法不能完整记录汉语的局限,将汉语不同的词素或词构区别开、固定下来;音符跟它所记录的词素、词构之间不必同音。文章还对汉字特点进行了新探讨,认为汉语以单音节词居多,但多音节单纯词数量庞大,不可忽视,汉字中为联绵词所造的字数量巨大,专为联绵词各音节造的字不是造字的例外;汉字是以最小的音义结合体为整体单位而分别为不同的词素和词构来造字的,它是一种词素、词构文字。
关键词:汉字;假借字;形声字;音符;特点;作用
*本文得到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古汉语联绵词形音义综合研究”(项目编号:17BYY022)的资助。
为便于和表音文字比较,本文以汉字及其应用中最接近字母的示音符号作为讨论的基础。习惯上人们管形声字的声旁和假借字都叫作音符。本文采用这个术语,试图揭示音符的作用,探讨汉字音符跟表音文字字母的差别。本文所谓“字母”,指一种书面语言中最小的语音书写单位,在音素文字中,指音素;在音节文字中,指音节。
研究汉字音符的特点和作用,认识汉字的属性,是汉字学的核心问题,也是音韵学、汉语书面语形音义关系研究的基础问题。百年来,学者们多从比较文字学的角度研究音符,注重揭示汉字与表音文字的相同之处,对汉字音符跟表音文字的相异处也有所认识,但揭示得不够。随着上古音、音义关系和古文字研究不断取得进展,研究汉字音符特点和作用的时机变得更加成熟。
汉字基本上是由象形、指事、会意和形声等造字之法造出的全部汉字的集合,历代汉字都有象形、指事、会意字,这类字加起来大约占10%以上,形声字大约占80%以上。汉字使用中还有假借、训读、同形字等现象。这些造字和用字现象,造就了汉字系统。汉字的这种系统,注定了它跟表音文字系统有很大差别,也决定了分析汉字音符的特点及作用,不能孤立地看待音符,不能忽视形声字之外的象形、指事、会意字,也不能忽视形声字的形旁。本文研究汉字音符,既分析假借字,也分析形声字的声旁,重点研究形声字声旁。
一 表音文字和非表音文字
世界上的文字可分为表音文字和非表音文字。表音文字是一种主要使用字母记录语言的语音,从而记录语言的词的文字。表音文字一般可分成音素文字和音节文字。就文字创始时说,一个字母表示语言中一个音素或音位的,形成音素文字,例如英语、德语等;一个字母表示语言中一个音节的,形成音节文字,例如日语假名。表音文字一般只使用字母标音。一种语言中的音素或音节有限,所以表音文字使用的字母有限。
汉字是非表音文字,有人叫表意文字,它是世界上典型的表意文字。这种文字不限于采用表意性的书写符号,但以表意性符号为基础,用来分离、固化语言中的词或词素中的音节。
汉字是一个系统。对于这个系统可以从两个角度来观察:一个是将汉字作为一个整体,跟其他文字进行比较,例如跟英文、日文进行比较;一个是将汉字作为一个集合,考察其内部构成。只有将这两个观察角度结合起来考察,才能得到对汉字性质的全面认识。赵元任《语言问题》在中外文字比较方面做了较多工作,其中第十讲《语言跟文字》部分侧重探究语言与文字的关系,较为详细地比较了汉字和西方拼音文字,认为汉字是记录汉语词素的,也就是“一字一言”,这是世界上通行文字中所用的最大单位;拼音文字“是一字一音。每个音大致上多半是代表音位的”。他总结说:“一字一言的中文跟一字一音的西文都是写语言,都是辨意义。不同的就是单位的尺寸不同就是了。”这些话有一定道理,但将汉字和表音文字只看作所标语言单位的尺寸不同,对汉字内部构成,特别是汉字音符的特点有所忽视。有的表音文字是记录音节的,如日文,汉字也记录音节,但汉字和日文记录音节的方式有质的区别。因此,还得从汉字系统内部、从对音符的分析中寻求汉字跟表音文字的异同。
赵元任承认他的上述说法有“少数的”例外:一个是联绵词,如“葡萄”是一个词素,写作两个字。一个是合音词,如苏州话的“
像“葡、萄、趌、
表音文字和非表音文字,是两种差别明显的文字系统。最根本的差别在于:表音文字具有一整套专职字母;非表音文字,也就是汉字这种表意文字,没有任何专职字母。表音文字使用的字母非常少,一个字母多代表一个音素或音节;汉字符号繁多,常用汉字有几千,除了音符,还有很多表意成分在里面。表音文字系统在创制时,一般能根据字母准确读出所记录的词的语音,而汉字不能达到这样的效果。这是因为汉字的音符主要是用来分词而不是用来记音,所以不求准确记音。表音文字所记录的词读音后来发生了变化,而文字没有随之发生相应的变化,所以有的字母跟当时的读音不一致。由于语音变化有规律性,因此字母跟读音不一致的地方,常常有规律可循,大多仍能够根据这种变化规律推出当时的读音。汉字的音符由于在创制时就不一定准确记音,因此自始至终都不可能据此音符推出所记录的词或词构的确切读音。赵元任注意到了表音文字不能完整表音的一面,所以认为汉字跟表音文字的区别是“单位的尺寸不同”。
成熟的表意文字尽管也有音符,音符也能起标音作用,但它们跟表音文字的字母有很大差别。标音不等于能够“据音推音读”,汉字的形声字如此,假借字也如此。对于形声字的表音部分,不能将它完全跟表意部分割裂开,形声造字法是形旁和声旁共同构字的。由于有表意部分,因此形声字本来就跟表音文字不同。汉字的音符跟汉语中词的读音相关联,但由于都不是专职的表音符号,因此跟表音文字的字母有一系列重大差别。这种差别是体系性的,反映了人们认字心理的不同。只有从体系上认识这种差别,才能正确认识汉字的实质;只有将音符放到汉字系统中去认识,才能深刻揭示汉字音符的实质。
一个汉字记录一个音节,前人有所认识。宋·郑樵《六书略·论华梵中》:“华有二合之音,无二合之字。梵有二合三合四合之音,亦有其字。”明·顾应祥《静虚斋惜阴录》卷六《字学》:“盖四夷之字,盘曲如蛇蚓之状,故欲二合,则取一字之上、一字之下合之。欲三合,则取一字之上、一字之中、一字之下而合之,皆可成字。若吾国之字,本之六书,一字自有一体,取其半而合之,则不成字矣。”清·夏曾传《音学绪馀·聆音杂说》:“中国之音虽各不同,然皆一字一声。至满洲、蒙古及西域诸处,其音多相续不绝。”这是就汉字跟音素文字相比较而言的。
汉字跟音节文字有相同的地方,但汉语一个音节可以跟多少不等的意义相匹配,形成不同的词、词素或词构。为了合理地将不同的音义匹配分离出来,一个音节所联系的词、词素或词构可以使用多少不等的汉字去记录,这就决定了汉字跟表音文字中的音节文字不同。元·戴侗《六书故》卷首《六书通释》从六书产生的先后论述了为什么会有假借和形声,不足之处是认为假借后于形声:“象形、指事犹不足以尽变,转注、会意以益之而犹不足也,无所取之,取诸其声而已矣,是故各因其类而谐之以其声……五者犹不足以尽变,故假借以通之,而后文字之用备焉。”他没有从标音的角度去说明为什么汉字会有假借字和形声字,而是从汉字能否完备地记录汉语的角度去分析这两书的出现的原因。这其实是许多文字学家的共同看法,说明汉字跟表音文字的不同,决不只是所记录的“单位的尺寸不同”。
《北齐书·废帝纪》载,萧殷为太子,“初学反语,于‘迹’字下注云:‘自反’。时侍者未达其故,太子曰:‘迹字,足傍亦为迹,岂非自反耶’”,有人据此认为早期汉字有“自反字”。自反字的说法根据不足,这里不讨论。汉字中真正跟表音文字比较近似的是隋唐以后产生的几个佛教用字,它们都是二合字,取左边形体的声母,右边形体的韵母和声调,合成一个字的读音。如《龙龛手镜·名部》有“
二 假借字和音符
(一)假借字与标音作用问题
假借字是单语素词占优势时期出现的一种用字现象,指假借书面语言中一个音同或音近的字来记录跟这个字所记录的词本义或引申义没有直接发展关系的另一个单音词。这实际上是忽视一个字的字义,假借它的字形和字音去记录另一个跟它没有引申关系的单音词。
汉字中假借字最具标音作用,跟表音文字最接近。表面看来,假借字似乎只记音,将一个字当作纯粹的音符来使用。因为一个字无论它原来是否表意,用作假借时完全没有表意作用。这跟表音文字中的音节文字有相同处。形声字除了声旁还有形旁,注定它不可能完全排除表意因素,但表音文字不可能有形旁。
本节试图证明:假借字不可能都精确标音,其作用重在分词和固化记词,跟表音文字在创制时的标音作用有根本区别。形声字中音符和意符的区别在于:意符从表意的角度分词和固化记词,音符从标音的角度分词和固化记词。纯粹用意符造字的方式出现在前,纯粹用音符造字的方式出现在后。为避免纯粹利用意符造的字极其有限的缺陷,只有借助音符造字,才能完满地记录汉语。
汉字系统中,读音相同或相近的音节往往不止一个,有时恐怕有几十个,但人们用以记录假借用法的字很有限,而且假借哪个字来记录哪个词往往是固定的,该字不单纯记音。这就决定了汉字的假借字跟表音文字的纯音符其作用大异其趣。
如果假借字是纯粹记音,帮助人们根据这种记音来识词,那么在假借之初,假借字本字的读音跟假借用法之间应该完全同音,这样人们才能据本字的音念准假借用法的音。例如“龠”本为乐器名,借来记录同音词“禴”,“禴”是祭名。这是表音文字的基本效能。但汉字的假借字不全是这样,除了音同假借,还有音近假借。“其”作簸箕讲跟作语气词讲,它们的声母不同,不完全同音,人们不可能根据簸箕的“其”准确读出语气词“其”的音。
古人原本就认为假借用法的读音跟该字作本字的读音不必相同。陆德明《经典释文·条例》引郑玄语:“其始书之也,仓卒无其字。或以音类比方假借为之,趣于近之而已。受之者非一邦之人,人用其乡。同言异字、同字异言,于兹遂生矣。”郑玄已经观察到当时或更早就有音近假借。郑玄之说有他的事实依据,汉代注音材料较多,能够证明当时假借字跟本字之间不必同音。《周礼·春官·大卜》“三曰咸陟”郑玄注:“陟之言得也,读如王德翟人之德。言梦之皆得,周人作焉。”段玉裁《周礼汉读考》卷一:“读如德者,专拟其音也;言梦之皆得者,说其义也。”“陟”注音“德”,是因为二字本不同音。《礼记·儒行》“起居竟信其志”郑玄注:“信读如屈伸之伸,假借字也。”“信”,本义是言语真实,跟“伸”读音不同,所以郑玄才注音。《汉书·高帝纪》“尝告归之田”服虔注:“告音如嗥呼之嗥。”“告”本来的读音也跟“嗥”不同。
《说文·丌部》:“丌,下基也。荐物之丌,象形。读若箕同。”不说“读若其同”,而说“读若箕同”,是因为此时“其、箕”读音有别,“箕”是“其”的后起字。似乎有例外,例如语气词“夫”和大夫的“夫”中古不同音,但《淮南子·览冥》“夫阳燧取火于日,方诸取露于月”高诱注:“夫读大夫之夫。”依正文,“夫”是发语词,不当读大夫的“夫”,高诱注音费解,似乎两种“夫”同音。后王念孙《读书杂志》校“阳”字为衍文,极是。原文当作“夫燧”,“夫燧”即“阳燧”。如此,则“夫燧”的“夫”应读大夫的“夫”,大夫的“夫”跟发语词的“夫”读音不同。这些都有力地证明了汉代假借字跟本字之间可以不同音。直到宋元,郑樵《通志·六书略·假借第六》“借协音不借义”中多为不同音的假借;杨桓《六书统》卷二○《假借》中“借近声”指音近假借。清·许瀚《攀古小庐全集·说文解字答问》:“音同为假借,音不同而音相近亦得为假借。若字音迥殊,则必不得为假借矣。”这些著作都认为音近可以假借。
学界共识是:时间越早,一字多用、一字多音现象越突出。但是,不是凡音同、音近的字都可以假借,应该是某个字基本上用来假借记录某些固定的词。假借字跟本字之间可以不完全同音,所以给一字多用现象提供了可能。一个字假借来记录其他的词或词素,除了音同音近,还要考虑它是否常见,是否好写、好认等因素。如果假借字跟本字之间必须完全同音,那么能用来借作他用的字就会很有限,无法比较好地完成记录口语的任务。无论是古代的内证材料,还是反映古今对应关系的材料,都可以证明假借字和它的本字之间可以不同音。例如“辟”,《集韵》记录了14个读音,这是《集韵》收异读最多的一个字,研究发现,这些读音都来自上古,有些有汉代人注音:
B昔韵毗亦切:“辟,《说文》:法也。”这是它的本义。《诗·大雅·板》:“民之多辟,无自立辟。”毛传:“辟,法也。”《释文》:“立辟,婢亦反,法也。”《汉书·五行志下之上》“大经在辟而易臣”颜师古注引服虔:“辟,音刑辟之辟。”
C支韵宾弥切:“纰辟,缘也。《礼》作辟。”《礼记·玉藻》:“而素带,终辟。大夫素带,辟垂。士练带,率下辟。”郑玄注:“辟读如裨冕之裨。裨谓以缯采饰其侧,人君充之。”《释文》:“终辟,依注为裨,婢支反。下同。徐又音卑。”
D纸韵补弭切:“辟,肱也。”《周礼·天官·内饔》:“牛夜鸣则庮,羊泠毛而毳羶,犬赤股而躁臊,鸟皫色而沙鸣狸,豕盲眡而交睫腥,马黑脊而般臂蝼。”郑玄注:“般臂,臂毛有文。”《释文》:“臂,如字。徐本作辟,音方纸反。”
E纸韵母婢切:“弥辟,止也,《周礼》‘弥灾兵’。或作辟,通作弭。”《礼记·郊特牲》:“祭有祈焉,有报焉,有由辟焉。”郑玄注:“由,用也。辟读为弭,谓弭灾兵,远罪疾也。”《释文》:“辟,依注作弭,亡妣反。”这是借“辟”为“弭”,意思是停止,平息。
F静韵必郢切:“辟,除也。《庄子》‘至信辟金’。”《庄子·庚桑楚》:“至礼有不人,至义不物,至知不谋,至仁无亲,至信辟金。”郭象注:“金玉者,小信之质耳,至信则除矣。”《释文》:“辟金,必领反,除也。又婢益反。”
G寘韵匹智切:“譬辟,《说文》:谕也。或作辟。”《礼记·中庸》:“辟如行远必自迩,辟如登高必自卑。”《释文》:“辟如,音譬。下同。”
H寘韵毗义切:“避辟,《说文》:回也。或省。”《易·睽》:“象曰:见恶人,以辟咎也。”《释文》:“以辟,音避。”《周礼·秋官·掌交》“辟行之”郑玄注:“辟,读如辟忌之辟。”《汉书·袁盎晁错传》“辟吾亲”颜师古注引晋灼:“辟,音避。”
I霁韵匹计切:“睥俾䁹辟,睥睨,视也。或作俾、䁹、辟。”《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辟倪两宫间。”集解:“徐广曰:‘辟音芳细反。倪音诣。’”索隐:“上普系反,下五系反。《埤仓》云:‘睥睨,邪视也。’”
J麦韵博厄切:“辟,《礼》‘麕为辟鸡’。一曰:冠裳辟积。”《礼记·内则》:“或曰:麋、鹿、鱼为菹,麕为辟鸡,野豕为轩,兔为宛脾。切葱若薤,实诸醯以柔之。”郑玄注:“此轩、辟鸡、宛脾,皆菹类也。”《释文》:“辟,必益反,徐芳益反。注同。”
K昔韵必益切:“辟,君也。一曰:除也。亦姓。”《书·洪范》:“惟辟作福,惟辟作威,惟辟玉食。”《释文》:“辟,徐补亦反。”
L昔韵匹辟切:“僻辟,邪也。或省。”《左传·定公四年》:“以随之辟小,而密迩于楚,楚实存之。”《释文》:“之辟,匹亦反。”《汉书·五行志中之下》“今吾执政毋乃有所辟”颜师古注引服虔:“辟,音邪辟之辟。”
M锡韵必历反:“辟,除也。”《周礼·地官·序官》注:“皆司市所自辟除也。”《释文》:“自辟,必亦反,徐方历反。”
N锡韵匹历切:“僻辟,《说文》:避也。引《诗》‘宛如左僻’。一曰:从旁牵。或省。”《后汉书·蔡邕传》:“辟历数发。”李贤注:“辟音普历反。”《集韵》匹历反可能来自《说文音隐》一类的注音。
O锡韵蒲历切:“辟僻,纠擿邪辟也。或从人。”《左传·庄公二十一年》:“郑伯享王于阙西辟,乐备。”《释文》:“西辟,蒲历反。”
除了本义,“辟”的其他13个假借用法的读音,都不可能是上古同音而中古才开始分化为不同读音的。如果这种用字现象折射的是上古的语音事实,根据语音演变具有规律性的原理,可知它们一定来自上古不同的读音,上古一定存在一字多音现象,包括假借用法。有一些音义匹配,汉晋时期学者的注释已经注明:上古“辟”有别义异读,跟“辟”本义的读音有别。也就是说,假借字本来的用法和假借用法之间不必同音。这样的例子甚多。
上面是汉代及汉代以后的情况,汉代以前假借字的本字用法和假借用法的读音之间是否也这样?这是事关正确认识汉代以前汉语、汉字符号系统的重大问题,是整个汉语研究的一个基础问题。清代古韵研究有重要进展,但常常忽视韵部之外的音素,诸如声母、介音、声调的古今对应等,对语音演变具有规律性这一研究前提缺乏清醒认识,因此出现主观合并不同音为同音的谬误,这在对假借字读音的认识上也有反映。有人以为,开始假借时,假借字的假借用法跟本来的用法同音,但说得比较含糊,缺乏严密论证。明·陆深《俨山外集》卷三二《书辑上》:“假借者,不转音而借为别用,‘能、朋’之类是也。”清·段玉裁《说文注》“丕”下注:“凡假借必同部同音。”段玉裁《六书音均表》虽有“古假借必同部说”,但也有“古异部假借、转注说”,以为“假借取诸同部者多,取诸异部者少”,既然有“取诸异部”的,那么假借用法跟本来用法之间必然可以不同音。
假借字的假借用法和本用之间原来同音的说法对当今的汉语研究仍有影响。管燮初《殷墟甲骨刻辞的语法研究》:“假借字大概是用同音字记录没有文字的语音。”赵元任《语言问题》第十讲《语言跟文字》:“假借字是用同音异义,因而成不同的词素,仍旧写一个字形。”管、赵二位先生可能只是一种权宜性的说法,可能他们心知有音近假借,但跟段玉裁一样,说得太绝对。
假借字的假借用法跟本来用法必同音的说法缺乏可靠依据,不能解释清楚假借用法跟该字本来用法之间中古不同读音的来源,上古内证材料也不支持这说法。下面举上古内证材料证明,假借字的假借用法跟本来用法之间读音可以不同。
“蓋”,本是“覆盖”义的“蓋”,长入,原读盍部,跟“盍”是同源词,“蓋”先秦已变到月部,《广韵》古太切。《诗经》未入韵,《楚辞》入韵,月部,如《九歌·湘夫人》“裔、澨、逝、盖”,月部长入相押;宋玉《高唐赋》“会、蔼、沛、蒂”相押,收t尾。“蓋”很早假借为疑问代词,是“何不”的合音词,盍部,短入,收p尾。疑问代词“蓋”不能出现在句末,所以没有押韵之例。但这个“蓋”先秦一定是盍部,它的p尾是“不”字声母的遗留,这一点学界没有不同意见。疑问代词“蓋”,《礼记》有用例,可能《诗经》已有此用法。因此,先秦“蓋”作“覆盖”和假借作“何不”讲,一定不同音。有人一方面说“蓋”假借为疑问代词“盍”是“何不”的合音,盍部,“蓋”作“覆盖”讲是月部,一方面又说假借用法和本用之间要同音,是自相矛盾的。
“無”,本是“舞”字初文,后假借为“有无”的“無”,于是作舞蹈讲的“無”写作“舞”。写作“舞”较晚,可能在春秋以后。金文中,“無”可以作本义“舞蹈”讲,也可以作假借义“没有”讲。也就是说,春秋以前,“無、舞”还写作一个字。传世文献有“無”作“舞”讲的个别用例,如《周礼·地官·乡大夫》“五曰兴舞”郑玄注:“故书舞为無。杜子春無读为舞。”《诗经》中作“舞蹈”讲的“舞”入韵6次,其他先秦韵文“舞”亦多入韵,都是上声。先秦韵文中没有发现“有无”的“無”入韵的例子。古音学家都认为“有无”的“無”是平声。有一个三音词“医無闾”,都是平声;秦汉古书,“無”和“毋、巫”多异文,“毋句”又作“無句”,“無食”又作“毋食”。汉代“無”入韵,平声,如司马相如《子虚赋》“無、俱”相押,崔骃《车后铭》“無、虚”相押,张衡《思玄赋》“涂、無、旟、闾”相押,蔡邕《汉津赋》“湖、無”相押,辛延年《羽林郎》“都、胡、垆、襦、珠、無、馀、庐、
“莫”,本义是日暮,长入。《诗经》入韵11次。有的跟“暮”同音,用作本义及引申义(5次):《齐风·东方未明》“圃、瞿、夜、莫(‘不夙则莫’)”,上去和长入相押;《唐风·蟋蟀》“莫(‘岁聿其莫’)、除、居、瞿”,去声和长入相押;《小雅·小明》“除、莫(‘岁聿云莫’)、庶、暇、顾、怒”,去声和长入相押;《采薇》“作、莫(‘岁亦莫止’)、家、故、居、故”,平去和长入相押;《大雅·云汉》“去、故、莫(‘方社不莫’)、虞、怒”,平去和长入相押。有的“莫”用作假借义指草名(1次):《魏风·汾沮洳》“洳、莫(‘言采其莫’)、度、度、路”,去声和长入相押。有的“莫”跟本义不同音(5次):用来记录“莫莫”一词(1次),茂密的样子,《周南·葛覃》“莫(‘维叶莫莫’)、濩、綌、斁”,押短入;用来记录“莫莫”一词(1次),清净敬谨的样子,《楚茨》“踖、硕、炙、莫(‘君妇莫莫’,《释文》‘音麦’)、庶、客、错、度、获、格、酢”,短入和长入相押;通“谟”,作“谋划”讲(3次):《小雅·巧言》“作、莫(‘圣人莫之’)、度、获”,押短入;《大雅·皇矣》“赫、莫(‘求民之莫’)、获、度、廓、宅”,押短入;《板》“怿、莫(‘民之莫矣’)”,押短入。由上述跟“莫”后代读音相同的用例可见,在《诗经》押韵中读长入的都跟阴声韵相通,读短入的不跟阴声韵相通,多跟短入字相押,这说明“莫”有些假借用法跟它的本用在《诗经》时代读音有区别。
有的假借用法上古不一定只假借某一个字,可以借用几个字来记录。这些假借字有的上古不在押韵位置,但可以根据别的字断定其假借用法跟它的本用不同音。假借用法是平声的,大家一般都承认它们属上古平声。例如“唯”,本是“唯唯诺诺”的“唯”,上声。后记录叠音词“唯唯”,出入自由的样子,仍是上声,《诗经》入韵1次:《齐风·敝笱》“唯、水”,押上声。“唯”还假借为句首、句中语气词,平声。由于它不可能用在句末,因此无法押韵。但这个语气词古人还用“维、惟”来记录,“维、惟”都是平声字,则“唯”也应是平声。这能证明“唯”的本用和假借用法不同音。没有古音学家认为上古语气词“唯”是上声,都认为它是平声,跟“维、惟”一样。又如“恶”,本来读短入,指不善,丑恶;变调构词,读长入,指讨厌,厌恶。这两种意义都能押韵,但是“恶”可以假借为疑问代词,指哪里,这个“恶”不能押韵,它跟“何、曷、胡、奚、安、焉”等是同源词,中古以来都只能读平声,高诱等用“安也”去注释它。“恶”作为疑问代词在汉代以后没有由别的读音发展为平声读法的语言环境,平声读法只能来自上古。疑问代词的“恶”可能东汉末期以后逐步在口语中消失了。“恶”的这个用法古人还用“乌”来记录,《吕氏春秋·明理》:“故乱世之主乌闻至乐?”此后《淮南子》《史记》《汉书》等都有用例,“乌、恶”同词,“乌”平声,则“恶”也应是平声。
里耶秦简8-461号木方第一栏残简反映了秦代用字的新规定,折射出当时有异读。原来一字多用,到秦朝各有不同用字,所举用例全是有异读的字,绝非偶然。涉及的用字有9对,分别是“叚∶假”“大∶泰”“赏∶偿”“吏∶事”“卿∶乡”“者∶诸”“酉∶酒”“法∶废”“鼠∶予”,这些成对的字,前后两字之间读音都有不同,这充分表明,在分化字出现之前,“叚、大、赏、吏、卿、者、酉、法、鼠”诸字都有别义的异读。这里“者∶诸”“法∶废”“鼠∶予”等都有假借用法,说明“者、法、鼠”分别用作“诸、废、予”,跟“者、法、鼠”通常用法之间是有异读的,即本用和假借用法不同音。
甲骨文、金文没有注音材料,这就给其中“一个字的假借用法跟它的本字用法必须同音”的揣测提供了空间。严谨的做法是:由于材料的限制,下结论更要战战兢兢,不能因为“死无对证”就信口雌黄。古今的对应关系不仅词义上存在,语音上也存在。从这个角度可以推定,人们在开始使用假借字时,假借用法跟它的本用之间不一定同音。如果有人提出甲骨文、金文中假借用法的表现跟后来不一样,假借用法跟本用的读音必须一样,那就得充分论证这个观点,不能仅凭本用和假借用法写成同一个汉字,就推定它们之间同音。通常情况下,我们只能根据古今对应关系来认识假借用法的音义关系,推定假借用法和本用在甲骨文以前不一定同音。这是我们认识古代语言文字的一个基本前提。郭锡良《也谈古汉语复辅音问题》从古今相沿的词古今语音对应的角度,论证了甲骨文“各、戉、令、来、立、每、史、月、䜌、黑”10个字在甲骨文中已有异读,里面不一定都涉及假借用法,有些还是同形字,是极有价值的发现。就同形字来说,甲骨文除了“月”是“月、夕”二字的同形字,还有“冎”是“剐、骨”的同形字,“大”是“大、天”的同形字,等等,这种用字情况必须假定“月、冎、大”等字在甲骨文中有异读,因此甲骨文中有一字异读现象是铁的事实。也必须承认,甲骨文的有些假借用法应该是音近假借,“隹”假借为语气词“维”,“气”假借为“迄”和“乞(乞求)”,“屯”假借为“春”,“每”假借为“晦”和“诲”,“介”假借为“丐”,“各”假借为“落”,“音”假借为“歆”,“取”假借为“槱”,“锡”假借为“赐”,“女”假借为第二人称代词,等等,都应该是音近假借。
假借用法是汉字非表音文字系统的性质带来的。表音文字中没有假借用法。这就决定了假借字的用法跟表音文字的音符有本质区别,不能因为表音文字后来也不精确表音,就忽视它们由于跟汉字根源上的不同带来的认知上的差异。
假借字的表音作用是有限的,即使在刚开始假借时,也不能根据假借字的读音推出本字的读音。表音文字中有些字母也念不出读音,但这主要是因为表音文字所记录的词语的读音发生了变化,而文字具有相对保守性所致。表音文字在创制时,字母都是有明确的读音的。
从理论上说,既然在开始出现假借用法时,不一定要求假借字跟本字同音,那么就不能证明假借用法刚开始出现时是纯粹的记音字,这正好证明假借字除了记音的作用,一定还有别的功能。这种功能决定了假借字跟纯粹的表音文字具有相当大的差别。
(二)假借字的标音作用说不能充分解释的用字现象
本节试图证明:汉字开始出现系统的假借用法时,就重在在书面上分别汉语的词,有别词、固词,便于书面语交际的功用,绝非只起标音作用。
就古书来看,先民假借用字时,并不仅仅是借一个字的字音和字形,并通过这个字在上下文的组合关系让读者“据音推词”。他们往往还考虑让假借用法在文字上专门化。例如,只借“之”字来记录指示代词,只借“亦”字来记录副词,只借“东”字来记录东方,只借“我”和“余”字来记录两个相应的第一人称代词,只借“女”和“汝”字来记录第二人称代词,而不用别的音同或音近的字来记录这些词。
跟“之、亦、东、我、余、女”读音相同或相近的字还有一些,有的与这些字一样,也是笔画不太多,出现较早,较常见。如果假借字只是记录读音的话,那么这些与它们读音相同或相近的字都可以用来作假借字,形成一词可以假借读音相同或相近的任何一字来记录的现象。但早期的汉字使用者没有借别的字,只是借用这些字来记录上述各词。
甲骨文中假借字约占汉字总数的一半,此后略有减少。从音同、音近角度看,许多具有相同或相近读音的字从甲骨文、金文开始,就可以假借来记录不同的词。如“兹、子、才、𢦏”上古同为之部,声母同为齿头音,但它们在假借用法上各司其职:“兹”可能是“丝”的古字,借为代词;“子”本义是孩子,借为地支第一位;“才”本义是“草木之初也”(《说文》),借为“在”;“𢦏”本义是“伤也”(《说文》),借为语气词。再如“之、止、时、台、寺”上古同为之部,声母同为舌音,但“之”本义是前往某地,借为代词;“时”本义是时节,借为移栽义的“莳”;“止”本义是足,借为语气词;“台”本义是怡悦,是“怡”的古字,借为第一人称代词;“寺”本义是执持,是“持”的古字,借为官署名。“皇、匡、汪”音近,但“皇”《诗经·豳风·破斧》借用来记录匡正义的“皇”,“匡”《礼记·礼器》借用来记录惶惧义的“匡”,“汪”帛书《老子》乙本借用来记录枉曲义的“枉”。这说明假借字跟表音文字有很大差异,它绝不仅仅记音,而且具有书面上分词的作用;假借字不纯粹是音符,还跟表意相勾连,只不过不是通过字形来表意,而是将假借用法固定在某一个词上来表意,形成某一个字的“假借义”,以增强该假借字在记词上的辨识度。
早期用字过程中,有的词借用了两个以上的字,例如彼此的“彼”借用了“皮”和“彼、罢、被”,但这种借用多形的现象有限,后来往往凝定化,只取用其中一个字来记录相关各词,例如取“彼”来记录代词。这种借用某一个固定的字来记录某一个词,而不是随意借用多个音同或音近的字的现象,绝非“假借字只是记音”之说可以解释得了的。这说明假借字重在在书面上分别不同的词,意在将那些难以用象形、指事、会意、形声等造字方法记录的词,通过假借的办法来记录,让它们所借用的字固化下来。
有的字由于借用既久,反而将本义给挤走了,让假借义成为它的惯常用法,造成“久假不归”现象。例如,“东”字被借用后,意义固定在方位词“东”,“其”字被借用后,意义固定在了代词“其”,“莫”字被借用后,意义固定在了无定代词及其引申用法否定副词“莫”。它们的本义则分别另造了“动、箕、暮”来记录。一个字只有固定地假借来记录某一个词,才会形成“久假不归”现象。
从这一点说,假借字有在书面上分离词、固定字形跟词的关系的功能,跟表音文字用有限的字母来记录语言的词大异其趣。有人说,汉字的假借字开始起的是音符的作用,后来又回到形声字阶段,没有继续变成完全的表音文字,是走回头路。这种说法是不准确的。事实证明,假借字不是纯粹的记音符号。正因为不是纯粹的记音符号,所以人们叫它“假借字”。
假借字可以分为本无其字和本有其字的假借。借“策”为“册”,借“后”为“後”,借“蚤”为“早”,是本有其字的假借。如果跟表音文字的字母相同,假借字只记音,那么无论是本有其字还是本无其字,假借字和被假借字的功能都是相同的,不必看作假借,因为它们音同或音近。之所以处理为假借,是因为人们是从表意角度认识这种用字现象的:“策、后、蚤”的本义或引申义跟“册、後、早”不同,所以“策、后、蚤”是“假借”。本无其字的假借更是如此,“必”本来指戈矛的柄,是“柲”的本字,假借为副词“必”。因为“必”不只是记音,所以它记录副词“必”算是假借。也就是说,“假借”这一术语反映了人们并没有将假借用字当作纯粹的记音字,而是从表意的角度认识它的。郭锡良《汉字知识》说:“汉字的标音成分和纯粹表音的假借字都是采用的表意符号,我们不妨还是称之为表意文字。”这是正确的。有人一方面承认汉字有假借现象,一方面又将假借字看作是与表音文字一样的仅仅用来记音的表音符号,可能是忽视了这两方面的判断在逻辑上是不能同时并存的,因此不能自圆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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