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果hin严重!私募机构不重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处罚案例
5月31日
按照各地证监局要求
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机构相继提交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实施准备情况自查表
据「积募」了解
多个地区的私募小伙伴已经提交了自查表
按照《办法》要求
如果违反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将会受到相应处罚
「积募」特别整理私募机构违反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的典型案例
与各位私募小伙伴分享
作为前车之鉴,避免重蹈覆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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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机构违反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典型案例
案例一
X公司成立于2015年4月,2015年8月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为证券投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检查发现,公司管理的某基金未对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并通过未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有限合伙企业汇集多名不符合合格投资者标准的投资者资金直接投资于公司私募产品,导致应当穿透核查的最终投资者不符合合格投资者标准。
监管部门于2016年6月对X公司违反私募基金监管规定的行为采取了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于2016年10月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对X公司给予警告,处以三万元罚款,并对X公司法人代表W某处以二万元罚款。
案例二
X公司成立于2011年,2014年4月办理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为创业投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公司管理的部分产品未对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书面评估,未要求投资者书面承诺符合合格投资者条件,导致所管理的某只基金面向18名不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的情况。
2016年11月,监管部门对X公司违反私募基金监管规定的行为采取了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移送稽查立案调查。
案例三
X公司成立于2013年,2014年6月办理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为证券投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X公司法人代表K某在业内有较高知名度,拥有较多“粉丝”,X公司主要向K某的“粉丝”们销售所管理的私募基金产品。检查发现,X公司未对所管理的产品进行风险评级,未对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书面评估,未要求投资者书面承诺符合合格投资者条件。某些投资者年龄已达70岁以上,风险承受能力较低,但购买了X公司所管理的风险程度较高的股票型私募基金产品。
2016年11月,监管部门对X公司违反私募基金监管规定的行为采取了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案例四
X公司成立于2014年5月,2014年10月办理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为证券投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检查发现,X公司所管理私募基金产品的投资者风险识别能力和承担能力调查问卷及风险揭示书的签署日期是检查组进场前夕。经了解,X公司在向投资者销售私募基金产品时未对投资者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未要求投资者书面承诺符合合格投资者条件,所有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资料均为事后补签。
2016年11月,监管部门对X公司违反私募基金监管规定的行为采取了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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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做?
Step01——自查
制度管理
1、适当性管理的内部制度是否健全:包括投资者分类、产品或者服务分级、适当性匹配的具体依据、方法、流程等制度的情况
2、与适当性管理有关的内部制度是否健全:包括限制不匹配销售行为、客户回访检查、评估与销售隔离等风控制度,以及培训考核、执业规范、监督问责等制度机制的情况
3、其他制度情况,如销售制度中是否存在鼓励不适当销售的考核激励措施等
人员配备
1、是否有专职负责适当性管理工作的部门,是否有清晰的职责
2、专职负责适当性管理工作的人员安排和人员数量
技术装备
1、评估数据库是否已经(或能够按期)建立,功能是否完备,列明具体功能
2、录音、录像及开展非现场业务的留痕设备是否已经(或能够按期)配备,列明配备情况
学习培训
1、是否已开展《办法》的内部培训,现场培训、视频培训及其他培训方式的场(次)、内容,培训的总人数
2、从事适当性管理的工作人员通过何种形式、是否掌握适当性管理基本要求,特别是底线要求,公司的考评方式
投教产品制作
1、公司在《办法》实施准备过程中形成的投教产品,包括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形式
其他项目
1、根据《办法》要求,经营机构从投资者保护的目标出发所做的其他相关准备工作
Step02——找「积募」
私募合规备案专家「积募」推出整套投资者适当性体系搭建服务,根据各机构的需求和特点,量身订制符合监管要求的全方位合规体系,包括:提供自查方案、完善内控制度、提供内部培训和整改计划,帮助私募管理人在适当性管理框架下合规运营。
【往期回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