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找幽灵13:现场还有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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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人皮面具”怎么能确定是案犯留下来的呢?
原因是乌老一直在找这个人。
当地的现场破坏得比较严重。因为最初都以为是彩电爆炸(好像我小时候也听说彩电能爆炸,威力如同炸弹,不知道这个说法从哪儿来的),所以村民并没有侦破意识,只是抱怨自家没钱买不起彩电,纷纷赶来给亲人收尸,等警察们赶到各家重新验尸,其爆炸时的位置,形态已经很难复原了。不过乌老并没有灰心,对爆炸案他有的是办法。
老爷子亲自动手,小心翼翼地一点一点清除爆炸现场的种种碎屑和回落物,最后露出一个状如锅底、十分光滑的炸坑来。经过仔细勘察现场,他发现的是一个典型的“球缺炸坑”,证明案犯是把爆炸物放在地面上引爆的。
随后,他在球缺炸坑的压缩壁上仔细搜寻,结果找到了包括锌皮,电脚线等等一批物证——这正是引爆装置的残迹。他凭经验确定这是一种需要双手同时操作触发的爆炸装置。
因为锌皮和一块黑色铁质碎片结合在一起,他让身边的工作人员全力搜索这种黑色铁质碎片,先后找到几十块,拼凑在一起,形成了一个破碎的铁罐!
然后,他根据那两具最近的遗尸还原现场。先后排除了风流小寡妇和苦命老汉的嫌疑——风流小寡妇当时背朝炸点偏左,坐姿,位于炸点前方,不在炸点的正中心,因此她不是爆炸案的制造者,可以排除。老汉呢,他的确位于炸点中心附近,但根据尸检,他的位置应该在爆炸中心之后,坐姿,面部朝向炸点,左手举起来抽烟的时候被炸,这种情况下他无法用双手触发引爆。因此,这两个人都不是作案者。
那么,作案者应该是什么样呢?
乌老推测,他应该是坐姿,坐在爆炸物上,低头用双手去引爆……
他的这名助手找来的“人皮面具”恰好是从下颌向上撕裂形成的,说明爆炸时此人面部下方便是炸点。
所以,此人便是乌老一直在找的那个人。
经过比对,此人是该村一名二十一岁的青年,他的头面部、胸部以下都炸没了。因为他的遗体完全没有找到,所以并没有列在死亡名单中,而是列在失踪人员名单里面。此人平时老实巴交,从未被人认为有犯罪倾向。然而,在他家屋内搜出了引爆的导线,还从他的姐夫那里知道他曾经借过炸药,懂爆破,使其成为重大嫌疑人。
定案的结论还需要更可靠的证据。
结果,经过两天对其住所的反复调查取证,两个关键的证据浮出了水面。第一,是他家墙壁上有一个凿出来放灯的灯窝,其表面灰尘上留下了放置那个铁罐的痕迹;第二,乌老在他的屋里找到一个笔记本,前面被撕掉了,后面的都是白纸。然而,通过技术手段,却发现白纸上有不易被人注意的压痕,复原之后,发现原来是一封绝命书。这封绝命书也许已经随着爆炸消失了,但这名自爆者写绝命书的时候,字迹却透过纸背留了下来。
根据绝命书判断,他是因为婚姻问题制造的这起惨案。
“环宇牌彩电厂的厂长得知我们破案的消息,乐得直蹦……”那位侦查员说了句不合时宜的话,又把话题转回到黄泥河子这个案件中,“你看,郑丽颖被炸得跟那个人挺像的,所以我看了觉得她像(作案的),可是那郑宝利的头飞得最远,我又觉得他像(作案的)。”
老丁当时琢磨了半天,给出一个推测来:“会不会是一男一女合伙做的案呢?他们俩有没有什么特殊关系?”
“不知道,怎么问我,你们不是正查呢?”
老丁默然,他这边问了不少群众,还真没查出郑丽颖和郑宝利之间有什么特殊关系。会不会是郑宝利追求过郑丽颖,因为郑丽颖订婚恼羞成怒,跟南清河乡的那个一样来一个报复性自爆?这俩人也不般配啊。
那位侦查员坐在椅子上接着抽烟,抽着抽着忽然说了一句:“会不会两个人都不是啊。”
老丁说:“这怎么话儿说的,就他们俩离炸点最近嘛。”
那侦查员张张嘴,没坚持,他也不大相信自己这个想法。
然而乌老相信。解剖完郑宝利的残尸,乌老琢磨了很长时间,又让人摆了一回爆炸现场的情况,第二天石破天惊说了一句话:“不是他,也不是郑丽颖,现场一定还有一个人!”
这句话就跟油锅里进了水一样,进行调查的工作人员当时就炸了。
因为解剖郑宝利的那天夜里,调查已经取得了突破性进展,结论直接指向郑宝利寻仇杀人。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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