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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青之歌》始末 连载十

任毅 苏州知青 2024-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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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看守所的日子


把犯罪的人当人待


随着监狱中“老虎窗”“啪”的一声响,“起来!起来”的喊叫声在万籁俱静的监内响起,各监内一片嘈杂声,犯人们的一天生活开始了。


此时,铁窗外的天空依然漆黑一片,而监内大院里的所有灯倏地通亮耀眼探照灯的光柱在监内四下扫射。这里有严格的规定,不管你什么原因,听到起床的喊叫哪怕是病得爬不起来,都必须在短短的五分钟之内把被子等收拾整齐,端端正正坐在被子前。不一会儿,牢门挨着打开,昨天被看守收去的洗漱用品又丢了进来,大家依次迅速地洗漱完毕,又将这洗漱用品整理好,等着看守再拿出去。这牙膏、牙刷为什么这样麻烦地拿进又拿出呢,因为这些物品在监狱里也属于危险品。


不一会儿,监房内的喇叭响起,每天早请示的时候到了,大家站起来,面对面如小和尚念经似地念了起来。


人人都在说假话,不说假话办不成事。监狱的看守知道,军代表知道,所有犯人也都知道。可又有谁能真正做到敢讲真话、不讲假话呢?


而此时,站立在那里,犯人们心中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快点结束快点来稀饭吧。一夜下来,哪个犯人不是饿得前胸贴后背?即便这三两水的稀饭只能抵挡一阵子的饥饿感,但犯人们对它的盼望,真可以用“望眼欲穿”来形容,那才是情真真、意切切呢!


当“常州人”出去提大桶稀饭时,我突然看见他铺位上的被子塌了下去,墙上依稀看到无数个小黑点,我挪了过去仔细一看,那是“常州人”为了记下坐监的日子,用铅笔在墙上划下“正”字,一个“正”字可能代表五天,而这样的“正字根本无法数清,也就是说他不知被关了多少日子,我不知道我的推想是否成立,事后也没问他,我只是跟“带班的”讲了,“带班的”看了看我,对我说:“不用去问啦,常州人也不容易啊。”


“常州人”用他那一双比秤还准的手把稀饭分到一个个犯人的盆子里,那一盆还在冒着热气的稀饭端在每一个人的面前,那兴奋和幸福洋溢在每一个人的脸上。即使喝光稀饭,被提出去枪毙,此时也是最满足的。“娃娃桥”的稀饭比“二角饭”还要出名,这稀饭夏天可以止渴,冬天可以御寒,至于抵不抵饱那就只能另当别论了。


“一打三反”后的七十年代,“把犯罪的人当人待。”是有针对性的,不是随便说的,可见这之前没有把犯人当人待。


稀饭很快地被喝了下去,张斌深深地叹了一口气:“一天过去了三分之一。”言外之意是还有两顿饭没有吃。监狱里只有这吃饭是事,而其他都不是事。这以后便是坐在那里等待,这漫长的等待是每一个坐牢的人在未被判决定论之前最烦恼的事。坐牢对每一个人来讲都是捉摸不定,命运始终悬在那里,心情极度疲惫,然而真正等到判决后,命运决定了,又进人了另一个极端,另一个轮回,又继续熬日子。

在令人绝望和无聊的坐牢日子里,常常一点点的小事都会引起大家的极大兴趣。铁窗外高高的梧桐树上栖息的喜鹊“喳喳”的叫声,会被犯人们认为是一个好的兆头:今天有人要出去了。


喜鹊依旧在铁窗外叫个不停,可并没看到谁能回家,然而大家还是不厌其烦地说着,一天又一天。窗上偶尔会掉下一只蜘蛛,谁也不把它搞死,细心地用纸把它托住,放在墙边让它顺着墙慢慢地爬上去……犯人们说这是“喜蛛”,会给大家带来喜讯。蜘蛛依旧一天天地掉下来,我们依旧一天天把它提上墙,可它并没有给监内带来喜讯。那屋顶上,灯泡的铁丝网上的蜘蛛,在我离开的时候已经长得好大了,拖着大肚子油光锃亮,是个大蜘蛛了。


整整他的态度


每个星期,军代表都要和大家集中学习一次,他拿着小板凳坐在门边仔细地听每一个犯人一个星期的小结,实际上他早从“带班的”那里了解了一切,只不过核实一下,看你老实不老实。这样的时候是不会惩罚犯人的,因为该惩罚的已惩罚过了,不存在补罚的。


过去基督教信奉惩罚肉体可以拯救灵魂,于是有人心甘情愿钉在十字架上而在当时的监狱中也经常实行这样一种方法,即用惩罚肉体来达到某一种结果当军代表认为哪一个犯人“不老实”时,他常常会对监内的其他犯人讲:“他不老实,你们先整整他的态度。”


说完此话后,他便走开,去抽一支烟。


他的潜台词实际上大家都很明白:那就是我不在,你们就可以动手打人了。这已经在监狱中成了一种彼此心照不宣的惯例,军代表就是以“整整他的态度”为由,利用犯人打犯人,利用犯人整犯人,来达到犯人被迫承认错误、被迫就范的目的。烟抽完了,军代表又会出现在门口,刚才的殴打、喧闹声其实他都已听到,于是他讲:“怎么样?这下该老实了吧?”


那个刚刚被打得鼻青脸肿、鲜血流了一脸的犯人,只得“老老实实”。在29号监房内,这样的场面我见了不少次,好在我既没有加人过暴力行为,也一直没被人打过。


这其中闹腾得最凶的便是罗湘南。湖南人下手十分毒,往往那流血的一拳便是他打出来的。即便是这样的“积极”,也最终没能改变他被处决的命运。


麦麸子稀饭


早晨的稀饭喝过后,一直要等五个小时后,方可吃到中午的三两“三角饭”,这么长的时间如何打发呢?于是来自天南地北的犯人们便开始海里胡天地扯了起来,这就是所谓的“精神会餐”,虽然根本解决不了实际肚子饿的问题,也要图一阵快活。


除此以外,就是谈各自犯案进来的事,虽然监中明令不许谈案情,那不谈情谈什么呢?难道谈如何改造?于是,各人把自己的事前前后后、一五一十地件出来,一个人细细地讲,其他人认真地听,每一个犯人好像都是检察官,然结局往往都不是他们估计的那样。


坐牢的大部分时间就这样不知不觉地过去,暂时忘记了饥饿,暂时忘记了未知的结局。


时间在空谈中悄悄流逝,铁窗对面屋顶上的几只小麻雀,在阳光下互相追逐着,唧唧喳喳的叫声十分好听,当阳光渐渐地照在屋顶上第二排瓦时,“带班的”轻轻地喊了一声“饭来了。”

话音刚落,只听“咣”的一声,小车下台阶落地的声音便响了起来。


太神了,我真服了“带班的”精准,可细细一想,这是不知多少年才练成的本领,也似乎让人太心酸了吧!


顿时,那刚才还在瞎扯的监房内一下子活跃了起来,终于等到又一个三分之一。

说实话,那时“娃娃桥”中午的那顿饭是每一个坐牢的人最盼望也最怀念的,除了“三角饭”外有一大盆漂着几片菜叶或者几片萝卜的酱油汤,近似于三年自然灾害时的“神仙汤”。或者隔上一个月,或许还能吃到有几片肉的菜汤,可每到这时候,“常州人”便会像大海捞针似的,把菜中的肉片先捞干净放在一边,然后再一一放在分好的汤中,这样一来就平均了。有的犯人每到这样的时候,会悄悄留下一两片肉来,留着下顿吃。


坐牢的时间长了,身体的下半部,脸和脚都会浮肿起来,手指轻轻一按便是一个坑,同监的好几个犯人都开始浮肿了,他们大都是长时间的坐牢,没有提审批斗,进而外出活动一下的机会。


一天下午,监房内的广播响了,军代表声称:为了预防浮肿病,从明天上午开始吃麦麸子稀饭。据“带班的”讲,每年都会给犯人吃一段时期的“麦麸子稀饭”,至于可不可以预防浮肿也没见有多大的功效。


军代表又讲:“你们不要借此攻击我们的做法,说我们不人道,给你们吃猪的饲料。”


果然,第二天上午,麦麸子稀饭送进来了,一阵清香随风飘来,蛮香的。那厚厚的麦麸子稀饭分到每一个犯人的手中,确实比那浪打浪的稀饭干多了,大家快地吃了下去,一致反映“好极了”,抵饱多了。于是这麦麸子稀饭一直吃了将近一个星期,便不再有了。浮肿依然在,只是这麦麸子稀饭莫名其妙地来,又臭名其妙地去,谜一样的开始,谜一样的结束。


唯一的幸存者


坐牢的日子,最恐怖的是天不亮监内突然灯火通明,大小灯、探照灯齐开那样的时候牢房内外一片喧闹,于是开门声、上铐声、砸镣声、看守的训斥声囚犯绝望的嚎叫声交织在一起,弥漫了整个监狱……


每当这样的日子,监中的犯人便会轻轻推开“老虎窗”向外看去,只见一件件行李放在一个个牢房前,那刚刚收拾好行李出去的人,不久后便会命归黄泉。


一九七0年三月至七月的短短五个月里,娃娃桥看守所送走了四十七人。这当中不乏罪大恶极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犯罪分子,但绝大部分都是冤案、错案造成的受害者。据我所知,后来这当中相当大一部分因为政治原因而遭迫害的人都被平反,其中包括被处决了的。


一九七0年七月二十一日那天,我被提出牢房,很快地在柜台办完了交接手续,两个军警押着我,戴着铐子上了囚车,离开了关押我将近五个多月的娃娃桥看守所。

当时我并不知道,七月三十一日本来要枪毙二十五人,后来枪毙了十四人,那未被枪毙的一人就是我,我是唯一的幸存者!


三十八年之后,二 OO 八年的十二月二日。


这一天,南京的市委机关报《南京日报》以及南京的《现代快报》《金陵晚报》《扬子晚报》和《南京晨报》五大报纸异乎寻常地刊登了一篇文章,以纪念南京改革开放三十年,作为“文化大革命”之后平反冤假错案的南京法院经典案例巡礼的开篇之作写的就是《知青之歌》,其作者是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的金立安主任,这篇文章占据了半版的篇幅,标题不同,但内容基本一致,那就是当年许世友将军如何刀下留人救了我,使我从一只脚已踏进鬼门关而被拉回。同时,文章第一次以政府公开的形式,揭开了那段尘封将近四十年的历史,还原了历史的真面目。


《南京日报》的标题是:《因创作一首思乡曲被判死刑,幸被许世友将军保住了性命——“知青之歌作者任毅平反始末》


《现代快报》的标题是:《任毅冤案平反惊动最高法院知青之歌影响一代,作者差点判死刑》


《南京晨报》的标题是:《案情平反惊动最高院知青之歌作者任毅曾被判死刑》


《扬子晚报》的标题是《一九六九年,南京知青任毅写了一首歌,莫斯科电台广播后,噩运随之降临——“知青之歌作者平反始末》


《金陵晚报》的标题是:《平反冤假错案开启南京法院“人治向法治转交”之门知青之歌作者狱九年终平反》


五大报纸都记录下当时这样一个情景:那就是许世友将军审阅任毅的判决时,拍案而起:“一名知青,仅凭一首歌就被判处死刑,岂有此理。”


我的这条命是许世友保下的,为什么得以保下,我说不出任何理由,历史也给不出任何答案,将军已经作古了,真相也许永远无法知道,我们需要追问的也许有更多的真相,因为藏在历史后面的真相往往比我们想象的要复杂得多。


许世友晚年的秘书李文卿上将于二 O0 二年四月在解放军文艺出版社出版了《晚年许世友1967——1985》一书,其中有一段落也披露了当时许世友刀下留人的情况:

曾有个南京的下乡学生写了首《知青之歌》一度流传全国,到处唱,惊动了“四人帮”。硬说是煽动知青对无产阶级专政和社会主义制度的不满,定性为“反动歌曲”,下令追查。南京市公检法很快抓到了作者。一首歌,内容当时看也没有大问题,竟然判处死刑!案卷上报省革委会领导审批,许司令看得非常仔细,看后讲:一个学生娃子,十八九岁,又没什么前科,怎么能说杀就杀,当即批示:该人年轻,个人历史简单,清白,没有死罪。大笔一挥,救人一命。


上述情况,当时我并不知道,若干年后在监狱中也只是隐隐地从一些干部口中听到。


实际上,当时的情况还真悬,这在新中国成立后的司法史上也是特殊的一例,也将留在历史的记忆中。


一九七 O 年五月二十四日,对我的巡回批斗还在进行中。当日,中国人民放军江苏省南京市公检法军事管制委员会已经呈上了对我“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报告,并签下日期,加盖上鲜红的大印。


报告呈上以后,一九七 O 年六月六日,当时的南京市革命委员会正式下达“同意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批复报告,同时签上日期,盖上鲜红的大印。按常理讲,这两枚鲜红的大印盖上,我是死定。但奇迹还是发生了,我有死,我经历了从生到死,又从死到生的轮回,一切都是我遇上了真正的贵人命不该绝。


一九七 O 年五月二十四日下达的死刑报告中,对我的判决是这样的:


任毅出身反动家庭,长期收听敌台广播,散布反革命言论,污辱宝书、宝像发展到严重破坏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运动,流毒甚广,罪大恶极,为巩固无产阶级专政,狠狠打击现行反革命破坏活动,经研究判处现行反革命犯任毅死刑,立即执行。


实际上,判决书中给我罗列的“罪名”统统是不存在的,只有一项是真实的,那就是创作《知青之歌》,但就是这真实的一条,判决书竟然没有提及,只以“严重破坏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而笼统概之。


经过漫长的等待,省革委会的批示下来,我竟然没死!这就奇了怪了。对于一个已经铁定死刑而没死的人,该怎么判呢?那么就判他个“十年”“十年”那是一个什么概念,打个不确切的比喻,那就是今天乘出租车的起步价。在那个年头,所谓“现行反革命”判十年刑也就是最轻的了。


那么到什么地方去宣判呢?考虑到我是南京五中的学生,五中又是属于建邺区的,那就送到建邺区让他们去宣判吧,一个球终于踢出去了。


从“死刑”到“十年”


“死刑”和“十年”,这是两个从空间到时间上根本无法类比的概念,相也实在太遥远了,现在看来只有用一个词来解释比较恰当,那就是“儿戏”,生命为草芥。


于是我被押上了囚车,也就十分钟的路程,当我来到建邺区石榴园看守所时,我还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惊魂未定的我还以为又是为了批斗而暂时羁押,但这是在南京啊,犯不着啊。


建邺区石榴园看守所在建邺区南仓巷附近,因小巷名叫“石榴园”,故得名之。石榴园看守所和我所在的五中相距不远,最多只有一箭的距离。石榴园看守所内,无石榴,钢筋混凝土建筑一片土灰,哪还有什么石榴花开红艳似火的踪影。


关进石榴园看守所后,就没有人再来问我,我也就在那里度过了一天两餐饭的生活,心中忐忑不安,不知在这里要等待到何时,着实搞不清这其中的原委。月七日在三中的批斗,我已经大概知道了我的结局,那就是“死刑”,什么时候上刑场,那也许是时间的问题,可这一下子从市到区,档次下降了,难道有了变化?

终于到了这一天。


一九七0年八月三日,在市开过“七.三一”宣判大会后,建邺区也召开了区一级的公判大会。


那天清晨,石榴园看守所提早开了饭,不久我就被叫出监,照例戴上手铐,押上刑车,来到宣判大会的会场。


已经习惯了大场面的我,此时对于这相对规模小得多的场面反而有些不太自然,似乎有点看不上。


一般来讲,区一级的宣判大会是没有人会判死刑的,对于这一点我心中很白。


看到前面一个个被拉上去的犯人,宣判后又一个个地拉下来,刑期大多是个位数,心中却在想:怎么不死了?


“把现行反革命任毅押上来。”宣判的人高声叫道。


两个狱警一左一右把我押了上去,惊魂未定的我站在台上,静听对我命运的处置。


宣判的人读到我的判决书时,前面的我一点也没听清楚。反而是结尾:“判处现行反革命犯任毅有期徒刑十年。”我听清楚了。此时,我反而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以为听错了,有点大惑不解。


当我被押下来后,宣判大会还在进行着,我问了一下站在我身边的延林:“我判几年?你听清了吗?”


延林也是江浦知青,因为刑事犯罪被判了五年。


“你判十年,我听得很清楚。”


干是我大笑了起来,有点放肆,笑声很大,一块儿判刑的人都愣住了,以为我疯了。


一个狱警上来,狠狠地踢了我一脚,“老实点!”“你疯啦!”我停止了笑,心中还是有点不相信眼前的现实。


宣判大会结束后,我们又被拉回到石榴园看守所,当拿到我的判决书时,看见那判决书上清清楚楚的“十年”时,我的心一下子定了下来,终于没死,终于活了下来,就这样我从人间到地狱,又从地狱回到了人间,仿佛做梦一样。太不可思议了!


这回的判决书是这样的:


任毅思想反动,长期收听敌台,散布反革命言论,攻击污蔑我党和社会主义制度,一九六九年五月编写反动歌曲《我的家乡》流传甚广,毒害很大,严重破坏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运动,罪行严重。在拘留审理期间,尚能认罪。


相比先前五月二十四日的死刑判决书,给我定的罪大大降格了,那污辱宝书、宝像等罪大极恶的罪行一下子消失了,并说我在拘留审理期间尚能认罪。我就更不明白了,认什么罪呢?从进去那一天起,我就是如实谈了我的事,如果讲过是认罪,我也就认了。


这是我的第二份判决书,第一份是“死”的判决书,第二份是“生”的判书,我还有第三份判决书,等拿到第三份判决书时,已经是八年后的事了。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当时的公检法是胜利者,我是失败者,但是一切都是暂时的,决定历史的胜负的只有真理,我坚信这一点。


值此,将近五个半月的娃娃桥、江浦县和石榴园三处看守所的日子终于结束,因一曲《知青之歌》而招来的九年——劳改队的生活即将开始。


我不禁在想,这亘古未有的奇案是我的不幸还是时代的不幸?




连载继续  敬请期待


责编:保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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