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银保监会发布《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监管评估办法(试行)》,原保险公司治理评价办法同时废止!
刚刚,又爆重要文件
银保监会发布
银行保险机构公司
治理监管评估办法(试行)
保险法人机构
公司治理评价办法(试行)
同时废止
D类以下机构
可能被停止业务、限制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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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八大方面
一年评价一次
分ABCDE五类监管
2017年2月16日,原保监会首次全面启动保险法人机构公司治理现场评估工作,2018年,对50家公司继续开展公司治理现场评估,至今已经开展了两年。
然而,2019年的公司治理现场评估,却迟迟未有进展,或是在等今天的这份文件?
抓紧看看,有很多变化!
1. 公司治理监管评估
公司治理监管评估是指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银行保险机构公司
①治理水平和风险状况进行判断、评价和分类
②并根据评估结果依法实施分类监管
2. 公司治理监管评估总分值为100分
评估等级分为五级
A级:90分以上
B级:80分以上至90分以下
C级:70分以上至80分以下
D级:60分以上至70分以下
E级:60分以下为
存在下列情形的,可直接评定为E级:
1.拒绝或者阻碍公司治理监管评估;
2.隐瞒公司治理重要事实、资产质量等方面的重大风险或提供虚假材料;
3.股东虚假出资、出资不实、循环注资、抽逃出资或变相抽逃出资;
4.股东通过隐藏实际控制人、隐瞒关联关系、隐形股东、股权代持、表决权委托、一致行动约定等隐性行为规避监管审查,对银行保险机构的控制权或主导权造成实质影响;
5.公司治理机制失灵,股东(大)会、董事会长期无法正常召开或做出决策;
6.出现兑付危机、偿付能力严重不足;
7.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公司治理机制失灵情形。
3. 评估内容
每个方面均涉及一系列合规性指标和有效性指标,其中商业银行公司治理评价指标共计162项,保险机构公司治理评价指标共计163项。
具体的评价内容和指标,后台回复“保险公司治理评价”,查看哦!
4. 评估步骤:三个
合规性评价
→有效性评价
→重大事项调降评级
①合规性评价:满分100分,主要考查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监管部门对相关指标逐项评价打分。
②有效性评价:重点考查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机制的实际效果,主要关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
监管部门在合规性评价基础上对照有效性评价指标进行扣分;对银行保险机构改善公司治理有效性的优秀实践可予以加分。
③重大事项调降评级:当机构存在公司治理重大缺陷甚至失灵情况时,监管部门对前两项综合评分及其对应评估等级进行调降,形成公司治理监管评估结果。
④不整改加大扣分:合规性指标或有效性指标存在的问题连续若干年得不到整改,可视情况加大扣分力度。
第二年不予整改的,可予以该指标分值两倍扣分;第三年不予整改的,可予以该指标分值四倍扣分,第四年不予整改的,可予以该指标分值八倍扣分。以此类推。
2
ABCDE五类公司
分类监管
1. 优秀A,较好B,合格C,较弱D,差E
公司治理监管评估结果是衡量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水平的重要标准。
评估等级为A级(优秀):表示相关机构公司治理各方面健全,未发现明显的合规性及有效性问题,公司治理机制运转有效。
评估等级为B级(较好):表示相关机构公司治理基本健全,同时存在一些弱点,相关机构能够积极采取措施整改完善。
评估等级为C级(合格):表示相关机构公司治理存在一定缺陷,公司治理合规性或有效性需加以改善。
评估等级为D级(较弱):表示相关机构公司治理存在较多突出问题,合规性较差,有效性不足,公司治理基础薄弱。
评估等级为E级(差):表示相关机构公司治理存在严重问题,合规性差,有效性严重不足,公司治理整体失效。
2. 分类采取监管措施
银保监会根据公司治理监管评估结果,对银行保险机构依法采取不同监管措施:
①A级机构:不采取特别监管措施。
②B级机构:
应关注公司治理风险变化,并通过窗口指导、监管谈话等方式指导机构逐步完善公司治理。
③C级机构:
除可采取对B级机构的监管措施外,还可视情形依法采取下发风险提示函、监管意见书、监管措施决定书、监管通报,责令机构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要求机构限期整改等措施。
④D级机构:
除可采取对C级机构的监管措施外,在市场准入中,认定其公司治理未达到良好标准。
同时,还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法律法规,采取责令调整相关责任人、责令暂停部分业务、停止批准开办新业务、停止批准增设分支机构、限制分配红利和其他收入等监管措施。
⑤E级机构:
除可采取对D级机构的监管措施外,还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对机构及责任人进行处罚。
3
一年评价一次
办公室设在
银保监会公司治理监管部
1. 一年一次,办公室设在银保监会公司治理监管部
①公司治理监管评估每年开展一次,主要评估上一年度公司治理状况。
在公司治理监管评估过程中,监管部门可结合实际,适当向前追溯或向后延伸。
②公司治理监管评估工作办公室设在银保监会公司治理监管部,统筹指导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监管评估工作。
③各机构监管部门、各银保监局具体实施公司治理监管评估工作。
2. 公司治理监管评估流程
①流程
机构自评→监管评估
→结果反馈→督促整改
②公司
每年1月底前交自评估报告
③监管
每年4月底前完成监管评估
①自评估
银行保险机构按照规定开展公司治理自评估,形成对本机构的公司治理自评估报告,每年1月底前将自评估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监管部门。
②监管评估
银保监会直接监管的银行保险机构的监管评估,由相关机构监管部门组织实施;
银保监局直接监管的银行机构的监管评估,由银保监局组织实施。
相关机构监管部门结合日常监管信息、机构风险状况等情况,对银保监局直接监管银行机构的评估结果进行复核。
③监管评估采取非现场评估和现场评估相结合的方式。
每一年度现场评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同一类型机构的30%。
监管评估应重点结合银行保险机构自评估报告及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等掌握的信息,对相关机构公司治理评分要素逐项评分,明确评分依据,对发现的重大问题予以确认,形成监管评估报告。
④反馈内容和时间
机构监管部门、银保监局原则上应于每年4月底前完成监管评估,并将相关情况报公司治理监管评估工作办公室。
反馈内容包括:公司治理监管评估结果、公司治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要求。
3. 保险公司整改,监管处罚
①监督整改
负责监管评估的机构监管部门和银保监局应当督促相关机构认真落实整改要求。
相关机构在收到监管部门反馈结果后,应当根据监管要求形成整改报告,报送相关机构监管部门或银保监局。
②监管措施
负责监管评估的机构监管部门和银保监局应当根据评估结果对相关机构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在公司治理监管评估过程中发现银行保险机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符合行政处罚情形的,应当及时启动立案调查程序。
4. 公司治理监管评估信息系统
银保监会建立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监管评估信息系统,加强评估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
往期保险公司治理评级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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