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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稼雨:学术史视域下中国叙事文化学研究的得与失

古小说研究 古代小说网 2021-07-16


中国叙事文化学研究是我本人近30年来就中国古代以小说戏曲为主的叙事文学研究提出并实践的新方法。其核心要点是:20世纪以来受西方学术范式影响形成的古代小说戏曲研究方法以文体史和作家作品研究为主,它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20世纪以来的中国叙事文学研究。

中国古代叙事文献与文化高层论坛

但它暴露出的问题是,由若干种文体和作家作品构成的中国叙事文学故事类型单元(如西厢记、王昭君)因此被割裂。

我参考借鉴西方民间文学主题学研究方法,以故事类型为研究中国叙事文学的出发点,在梳理中国叙事文学故事类型的基础上,对其中重要个案类型做系统深入研究。并把这种探索作为反思20世纪中国学术全面西方化的问题弊端,寻找中国叙事文学研究新领域的开始。

现将中国叙事文化学研究酝酿和实践做简单回顾,并加以评骘和展望。

1中国叙事文化学研究的酝酿和初步构想


中国叙事文化学研究方法的最初萌生,始于20世纪八十年代的方法论讨论热潮。当时作为青年学生和教师的我,知识学养还远远达不到提出一套自成体系的学术研究方法的程度。

但求学的热情却促使我对当时的方法论讨论热给予极大关注,并投入很多精力来学习消化。这些无论是就方法论方面的知识储备,还是学术思考,都有重要的推进作用。

进入九十年代后,方法论热潮几乎是瞬间冷却。但这个冷却不是消亡,而是冬眠之后的再生。在这冬眠期当中,学者们没有完全沉睡,是进入冷静反思分析八十年代方法论热潮的得失利弊,寻找符合中国国情和学理的研究方法。

作为那个时代的过来人,我对八十年代方法论浪潮所存在弊端的总体印象是生搬硬套,生吞活剥。其中既有各种新方法的走马灯登场,也有各种新名词的狂轰滥炸。

那时的学术论文和研究著作,如果少了舶来的新名词术语,少了相关新方法的背景陈述,那不仅难以发表出版,即便出版也必受冷落。

《叙事美学》,重庆出版社1987年版

这些表面现象所折射的深层实质还是中西体用关系定位问题,也就是说,仍然没有跳出鸦片战争以来“全盘西化”“西体中用”文化价值取向的窠臼。所不同的是,经过文化革命“极左”路线强烈干预影响,国人在饱受国门封闭之苦后,一旦大门打开,大有饥不择食,消化不良之弊。

经过那段热浪之后,我本人和学界一起,开始走向新的反思和探索。在我看来,笼统地说钥匙不好或者锁不好都失之偏离。一把钥匙只是对它能打开的那把锁来说才是好钥匙。

对于外来研究方法而言,我以为应该用三个尺度来衡量是否可用:其一,是否弄清其原理和适用对象:其二,是否适用中国本土的研究对象;其三,在用于中国本土研究对象时是否具有调整可塑性。如果具备以上三个条件,我想外来方法在中国的使用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大约在1990年前后,我在当时南开大学中文系资料室找到一本台湾学者陈鹏翔先生编辑《主题学研究论文集》(台湾东大出版社1983年版)。

主题学研究论文集》

这本论文集包括陈鹏翔先生本人和其他学者(包括已故学者顾颉刚)关于主题学研究的理论阐述和个案研究文章。这本论文集应该是大陆学者较早了解主题学研究的重要文献渠道。后来从事与中国文学主题学研究有关的学者多从该书受益。

通过该书线索,我进一步了解了西方主题学研究的基本内涵和发展过程,受到很大的启发,并且从中萌发了中国叙事文化学研究最初的意念。

经用此前我对外来研究方法反思结果采用标准对主题学方法进行审核,我发现主题学研究对于中国古代叙事文学研究既有积极启示作用,也有不合榫之处。其积极启示在于,主题学的研究对象民间故事与中国古代叙事文学在个体单元故事形态上具有很大相似性,即同一故事具有多种不同演绎形态。

主题学研究以此作为方法成立的基本根据,这个根本点的相似为中国叙事文化学对于主题学研究的借用提供了基础和可能。其不合榫之处有两点:

一是在故事传播形态上,主题学研究对象民间故事为口头传承,以小说戏曲为主体的中国叙事文学注意为书面文学;二是主题学研究的视域主要为西方,作为其工作基础的“AT分类法”以西方民间故事为研究范本,中国古代叙事文学既不同于书面形态的西方小说戏剧,更不同于西方口头形态的西方民间故事[1]。

以上两个方面因素导致我产生这样的理念:一方面,主题学研究对于以小说戏曲为主体的中国古代叙事文学,具有重要启示和借鉴作用;另一方面,中国古代叙事文学研究不能完全照搬主题学研究的理念和方法,需要根据中国本体需要加以调整改造。

宁稼雨教授

质言之,借用主题学方法研究中国古代叙事文学需要更换20世纪以来“以西为体,以中为用”的传统定势,代之以“以中为体,以西为用”的规则。这也正是我本人和港澳台及中国大陆其他学者在借鉴使用西方主题学方法研究中国文学的根本不同点[2]。

在对主题学研究基本原理和相关文献进行研读琢磨,自认为基本掌握其原理大要和具体方法基础上,又着重就该方法对于研究中国古代叙事文学的可行性进行反复思考,并找到用主题学方法研究中国古代叙事文学的具体突破口和落脚点——个案故事主题类型研究。

我认为采用主题学研究方法,对中国古代叙事文学个案故事类型进行文献挖掘梳理和文化文学意蕴分析,不但为主题学研究的中国化找到切实可行的操作路径,同时也是对20世纪以来受西方学术理念影响,中国古代小说戏曲以文体史和作家作品研究为主要范式,因而出现与中国小说戏曲自身形态特征某些龃龉情况进行反思,进而在中国叙事文学领域探索“中体西用”新范式的一次重要尝试[3]。

2中国叙事文化学研究的起步实践和基本内涵


在此基础上,就中国叙事文化学研究的理论基础与操作实践,我开始了漫长的摸索和实践过程。其基本思路是潜心思考摸索,不急于出成果。按照这个思路,我把这一学术目标分为两步走。

第一步是通过研究生培养和教学,逐步构想和搭建中国叙事文化学研究的理论框架和操作实践。

《六朝小说学术档案》

       先是从上世纪90年代初我指导硕士研究生开始,继之到本世纪初我指导博士生之后,主要通过研究生教学和培养实践,摸索中国叙事文化学研究的整体框架和具体环节。其中一方面是我为本专业方向所有选课研究生(博士生)开设了“中国文学主题学研究(中国叙事文化学研究,)” ,系统讲授中国叙事文化学研究方法思路;另一方面则是迄今为止,我本人门下学生的学位论文选题,均围绕中国叙事文化学研究的个案研究进行(详后)。

第二步是在第一步摸索实践的基础上开始系统研究,并组织推出关于中国叙事文化学研究的相关成果。

经过大约十年左右的思考和摸索实践,从21世纪初开始,中国叙事文化学研究开始陆续向学界推出系列成果,同时也陆续受到学界同行的评价交流。除了一些文章零散发表在各类刊物之外,《厦门教育学院学报》和《九江学院学报》分别于2009年和2012年为中国叙事文化学研究提供三期共九篇文章。文章以个案故事类型研究为主,有少量叙事文化学研究理论方面文章。

从2012年开始,承蒙《天中学刊》大力支持,定期设立“中国叙事文化学研究”专栏。每年四期,每期三篇文章左右。截止至2018年年底,已经刊发文章近80篇。

除了以上渠道外,其他刊物还有一些零散论文,与叙事文化学研究方法基本一致,姑且划入其中。

《天中学刊》

这些文章分为三类,一类是基础类的故事类型个案研究,二是部分重要个案故事类型的研究综述和展望,三是关于叙事文化学研究总体理论性文章。除此之外,作为叙事文化学研究整体工作基础工作的索引编制也有了阶段性重要成果。其中包括三个方面:

第一是我本人关于中国叙事文化学研究的系统思考与理论搭建。在参考借鉴西方主题学研究,并充分考虑中国叙事文学形态和研究需要的基础上,我把中国叙事文化学的整体构架分为索引编制、个案研究和理论探讨三个层面。

“索引编制”是要解决中国古代叙事文学故事类型的全部家底问题,即按照中国叙事文化学研究对于个案故事类型的基本定义,摸清从先秦至明清中国古代叙事文学故事类型的全部数量,并按照中国叙事文化学研究的体系需要,将其进行分类编号,便于中国叙事文化学研究长久研究的检索和参考。

这项工作已经取得重要的阶段性成果,《先唐叙事文学故事主题类型索引》已经编制完成出版[4],唐代以后的故事主题类型索引也在计划筹备中。

个案故事类型研究是在索引编制的基础上,对索引所列诸多故事类型中选取构成个案研究条件者进行深入研究。其中包括对该故事类型“竭泽而渔”式的文献挖掘和梳理之后对其进行历史文化和文学动因的解读。

先唐叙事文学故事主题类型索引》

作为个案研究工作的摸索尝试,我首先在中国古代神话研究领域采用这种方法进行研究。神话领域的个案叙事文化学研究,除了参照主题学方法进行文献挖掘和文化分析外,还借鉴吸收了弗莱以神话的文学移位为核心的原型批评方法。

其基本思路就是把以往中国神话研究从考古学、历史学、文化人类学研究拉回到文学研究的轨道,即把神话研究的重心从把神话作为证明人类远古时期历史生存样貌的史料作用变而为一颗颗孳生文学果实的种子,不仅关心种子的样貌,更去关注研究种子所结出各种丰硕果实的情况——这就是把神话研究延伸到神话在后代各种文学体裁丰富多彩的演绎之中[5]。

而这个研究方法与中国叙事文化学研究的全部程序完全一致,所以堪称中国叙事文化学研究的试验田。

作为这块试验田的耕耘操作,我于2007年承担了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中国神话的文学移位研究”。该项目采用与中国叙事文化学研究完全一致的神话文学移位研究方法,对中国古代主要神话故事在历代文学园地中的演变文献材料进行全方位搜集掌握梳理的基础上,着重研究分析神话故事在历代文学中的演变形态和文化动因。

这既是运用西方弗莱的“神话移位”研究方法用于中国神话研究的一次全面尝试,也是中国叙事文化学研究本身的一次重要演练[6]。

个案故事类型研究的大面积耕种是在我本人指导的博士、硕士和部分本科生学位和课程论文。

《从at分类法到中国叙事文化学的故事类型分类》

经过几年的摸索实践,我门下学生学位论文大体上形成了一个以中国叙事文化学个案故事研究系列。经过这些论文的实践操作,中国叙事文化学研究积累了比较丰富的经验,也为中国叙事文化学研究的理论探索摸索和提炼出很多有价值的内容。

理论探讨虽然从起步时期就开始了,但为了验证其中国叙事文化学研究理论体系本身的科学性和实际操作的可行性,中国叙事文化学研究的理论体系内容大约在十年左右的时间内一直处于边搭建、边实践、边调整,边完善的过程中。

经过十多年的理论探索和操作实践,从21世纪初开始,我们开始组织推出包括中国叙事文化学研究理论探索和操作指南性质的系列文章。其中分为内外两个渠道,内渠道是我本人和门下学生就叙事文化学研究理论和方法问题推出的研究成果。

我本人对中国叙事文化学研究理论层面的学术价值认识大体上分为两个阶段,二者之间是逐渐加深提高的过程。第一阶段我主要把中国叙事文化学的学术价值理解定位在从方法论更新的角度,寻找探索从故事类型研究的视角,跳出传统小说戏曲研究偏重于文体史和作家作品研窠臼的新方法。

因为从故事类型研究角度看,由诸多文体和作家作品所构成的某个案故事类型,往往容易被文体史和作家作品研究的视角所湮没和忽略,造成个案故事类型完整体系的割裂。

《水浒传导读》,宁稼雨著,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年10月版。

而叙事文化学视角的故事类型研究需要把个案故事类型本身视为一个跨越诸多文体和诸多作家作品的文学链条整体,其中既包括“竭泽而渔”式的全面文献挖掘,也包括对个案故事演变发展中所有情节人物异同变化作出文化和文学的系统阐释。希望这样的研究能对被文体史和作家作品研究在某种程度、某些方便造成割裂情况能够产生挽回补救作用[7]。

在第一阶段认识在实践中得到成功验证的基础上,我又水到渠成地把对中国叙事文化学研究方法的提升到为整个中国民族学术范式主体回归充当铺路石的作用。

在我看来,20世纪以来以文体史和作家作品研究为主体范式的研究方法之所以出现与故事类型系统形态之间的不适和龃龉,最根本的原因还是因为文体史和作家作品研究这种来自西方的研究范式与中国本土叙事文学形态之间有不尽合榫之处。这样也就自然需要引发出对于来自西方的学术研究范式与中国本土研究方法的对比,以及与研究对象之间的适用度问题思考。

以小说戏曲为主的中国古代叙事文学研究大体经历了明清之前的零散研究,明清时期的评点研究,20世纪以来受西方学术范式影响的文体史和作家作品研究三个段落。

其中第三个段落由于引进西方学术研究范式,不但突破了传统叙事文学研究范围局促局限,而且实现了在文体史和作家作品研究方面与国际学界的接轨,所以一百多年来被学界奉为圭臬,沿用不衰。

《中国叙事学》

然而,这一研究范式与故事类型系统研究之间的矛盾龃龉关系一旦被发现认知,其负面影响所及也就完全超出了叙事文学研究本身,而对于整个20世纪以来中国学术研究范式的反思都具有启示作用。

原因在于,20世纪以来以西方学术研究范式替换为主流研究范式的领域,不仅限于以小说戏曲为主的中国古代叙事文学,而是包括社会科学的各个领域。与叙事文学研究的情况相似,一方面,西方学术范式的引进,为诸多学科的学术研究范式更新换血提供了契机。在短短几十年的时间内,几乎所有的社会科学各个学科领域都形成一整套西方式的学科体系和研究范式。

但随着学科体系日益深化严密和深化,很多学科和领域往往也都陆续开始暴露出采用西方学术范式与中国本土研究对象之间的龃龉问题。

对此,我比较赞同葛兆光先生在其《中国思想史》(第一卷)引言中的观点。他以冯友兰先生《中国哲学史》为例,说明“哲学史”这一西方学科体系和研究范式在研究中国相应研究对象时所面临的尴尬,因而放弃使用“哲学史”的名称和范式,代之以“思想史”[8]。类似情况在社会科学其他领域也逐渐开始受到关注和议论。

《中国思想史》

由此可见,在小说戏曲等叙事文学研究领域采用故事类型研究取代以往文体史和作家作品研究为主的研究范式,就不仅仅是孤立的个别现象,而是和其他社会科学学科具有共同倾向的普遍性问题。

其普遍性足以提醒我们:20世纪以来在“西体中用”背景下普遍形成的中国社会科学学术研究范式,已经到了需要从整体格局上反思其功过,调整乃至更新替代它的时候了[9]。

3对中国叙事文化学研究学术价值的总体梳理综述


经过近三十年的思考和实践,中国叙事文化学已经基本上形成了比较完整的研究体系,产生了一批研究成果。下面分三个方面对这些成果进行梳理评估和反思。

第一是索引编制方面。

在西方主题学研究范式中,索引编制是整个主题学研究的基础工程。如同“AT分类法”对于主题学研究的奠基作用一样,叙事文化学研究把囊括整个中国古代叙事文学故事类型的索引编制作为重要的基础工作。

经过几年的思考,我本人于1999年申报承担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六朝叙事文学的主题类型研究”,其结项成果《先唐叙事文学故事主题类型索引》获得优秀项目鉴定等级,于2012年由南开大学出版社出版。该索引的主要特色和贡献在于:

《魏晋士人人格精神》

首先是“中体西用”的理念原则。为系统研究个案故事类型需要,把研究对象从整体上进行分类编号,这种方法始自西方主题学研究的“AT分类法”。但在参考借鉴这一方法时是将其全盘照搬,还是根据中国叙事文学实际情况改造加工,这个问题涉及到从理论到实践各个层面的导向原则,必须明确界定。

从理论层面看,它既是一种学术范式的基因基础,也是衡量其创新与否的尺度和界石;从实践层面看,作为叙事文化学研究的基础工程,它需要与诸多个案故事类型之间取得对应和沟通,方能具备使用价值。

因此,编制中国叙事文学故事主题类型索引,必须面对中国叙事文学故事类型研究的实际需要,回到“中体西用”的本位上来[10]。

其次是索引编制的分类原则和方法。“AT分类法”根据西方背景下的民间故事主题学研究需要,将浩如烟海的世界民间故事主题类型分为五个,即动物故事、普通民间故事、笑话故事、程式故事、未分类的(难以分类的)故事。这种分类方法被西方民间故事研究界奉为圭臬。

它之所以不能完全照搬到中国叙事文化学研究体系当中,主要有三方面的原因。

第一个原因是研究对象的差异。主题学的研究对象是口头传承为主的民间故事,而中国叙事文化学研究对象则是以小说和戏曲为主的书面文学。

《中国民间故事类型》

第二个原因是东西方何者为重心的差别。“AT分类法”分类依据的材料来源开始只是芬兰,后来逐渐扩大到欧洲和亚洲非洲,但重心还是在欧洲,亚洲(尤其是东方中国)使用材料有限。

这个缺陷后来在艾伯华《中国民间故事类型》和丁乃通《中国民间故事类型索引》等以中国民间故事为背景的索引编制中有了很大提升和改善,但还不够全面到位。

第三个原因是我个人对“AT分类法”所采用的分类逻辑有保留看法,在我看来,在“AT分类法”“的分类中,各个类别之间不是同类可比的平行并列关系,比如“动物故事”属于物种属性,与之同类应该是“人物故事”或“器物故事”,但“笑话故事”“程式故事”的类别属性则与之风马牛不相及了。

为了解决以上三点问题,我根据中国叙事文学生存形态的实际情况,按照同类可比的原则,将中国叙事文学故事主题类型索引分为“天地”“神异”“人物”“器物”“动物”“事件”六类。这个分类一方面表现出对于西方主题学故事分类体系的合理吸收,又表现出根据中国叙事文学实际情况对其作出的改造,体现出“中体西用”的基本原则[11]。

第三是索引编制的系统安排。考虑到中国叙事文学历史悠久、数量众多的实际情况,为使索引编制摸索经验,稳妥进行,我们采用分段编制,最后合成的方式。

计划将《中国叙事文学故事主题类型索引》按照朝代顺序分为先唐、隋唐五代、宋元、明代、清代五编,待五编分别完成后合成为一体。其中第一编《先唐》已经完成并出版。该编基本上实践了中国叙事文化学研究的基本原则和基础理念,为后面几编的索引编制奠定了基础。

《中国文言小说总目提要》

经过几年的摸索实践,《先唐叙事文学故事主题类型索引》也暴露出一些不足和局限。目前发现和想到的问题主要有:

在全局设置方面,因为考虑到全部叙事文学故事类型规模浩大而采用了断代编制的方式。这一方式的长处是以断代为试点,全面尝试和探索叙事文化学研究索引编制的分类原则和编制方法,尽快将其投入研究使用。但其短处则是因为断代编制而造成很多个案故事类型文献材料无法形成完整系统链条,因而影响其整体的使用效率。

具体来说,先唐时期是中国叙事文学的起步和渊薮时代,产生过数量众多的个案故事类型。这些故事类型流传演变的下限,往往远远超过先唐时段,一直延伸到明清近代,甚至现当代。但由于唐代以后相关文献信息断档,造成这些故事类型文献通览的困难。

在入选故事类型方面,还有斟酌乃至补充的空间。先唐卷索引在文献使用方面考虑了文献资源的广泛性,采用以叙事文学文献为主,其他文史文献资源为辅的基本原则。先唐卷叙事文学文献的基本来源是袁珂先生梳理的神话方面文献资源[12],还有当代学者程毅中、袁行霈、侯忠义、李剑国,以及我本人在历代相关资源基础上所作关于先唐小说文献总结梳理工作[13]。

这些成果比较系统清晰,为唐前卷叙事文学故事类型遴选确定奠定坚实基础,所以先唐卷在叙事文学文献采撷方面相对比较全面稳定。相比之下,其他文史文献资源因界限判定等诸多方面原因,操作上有一定难度。

具体来说,像诸子文献中某些寓言性质故事,或者史书中某些历史事件记录,哪些可以入选,哪些不能入选,虽然费过很多斟酌,但仍然感觉还有补充调整的空间。

《古小说简目》

在具体个案故事类型的入类安放方面,先唐卷基本比较稳妥允当,但也有部分故事类型的入类还可以斟酌考虑。其中比较集中的问题在“事件”类与其他门类之间的关系处理。设立“事件”类的一个重要理由是解决其他五类(“天地”“神异”“人物”“器物”“动物”)之间出现交叉关系的情况(如“人物”与“神异”,“人物”与“天地”等)。

但在实际操作中,是否属于二者交叉的边界还是有些难以拿捏。所以难免在实际操作中出现部分个案故事入类可商榷,或者模棱两可的情况。

其次是个案故事类型研究方面。

个案故事类型研究是叙事文化学研究的主体和实绩性工作。由于坚持把这一方法贯彻到研究生课程讲授和学位论文撰写过程当中,以南开大学为主体的研究团队近三十年来在个案故事类型研究方面取得较为可观的成果。

至2018年止,共完成硕士学位论文32篇,博士论文22篇。此外,学界和其他学校研究成果和学位论文尚有一定数量的个案故事类型研究方法与中国叙事文化学研究贴近,可以纳入这种研究范围成果。这些个案故事类型研究大致有以下特色与成就:

个案故事类型的覆盖范围比较全面,形成几个比较集中,有一定规模的题材类型系列群。目前主要的题材类型系列群有:神话题材系列、历代帝王题材系列、历史人物题材系列、文学人物形象题材系列。根据题材系列角度不同,也逐渐形成不同题材系列的不同研究路径特色。

《中国神话传说》

神话题材系列在坚持中国叙事文化学研究基本方法的基础上,又吸收引入西方文学批评中原型批评方法,把西方神话研究中“文学移位”方法移用于中国神话研究,开创中国古代神话研究的新路径。

所谓坚持中国叙事文化学研究的基本方法是指中国叙事文化学研究强调的“竭泽而渔”的文献搜集方式,对故事类型演变形态异同变化的梳理,以及对这些异同变化现象的文化学和文学分析。

所谓通过引进西方原型批评神话研究中“文学移位”方法开创中国古代神话研究新路径是指把以往中国古代神话研究的历史学、文化人类学、民俗学研究,回归到神话文学研究的主路上来。

这二者的结合,不仅丰富充实了中国叙事文化学研究本身的研究品类和方法,同时也是对回归“以中为体,以西为用”学术范式的积极摸索与尝试[14]。

目前神话题材系列已经有了较大收获,除了完成以女娲、精卫、嫦娥、大禹、西王母、鲧、蚩尤等主要神话形象故事类型为核心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之外,还有相当数量的其他神话题材故事类型研究[15]。

《柳如是别传》

与神话题材系列不同,历代帝王和历史人物题材系列基本采用文史互证方法,这种方法在中国学界有相当雄厚基础。从陈寅恪先生的《柳如是别传》到卞孝萱先生的唐代小说研究,都为这种研究提供了很坚实的基础。

但是,中国叙事文化学研究与传统文史互证方法的不同之处在于,前贤的文史互证研究基本是就某一特定历史人物或某一篇具体作品做与之相关的文史互证研究,而叙事文化学研究则更为关注作为一个个案故事类型完整的文献材料和文化文学解读。

具体来说,《柳如是别传》在文献材料宏富方面对中国叙事文化学研究具有启示作用,但其书体毕竟还是史传,与现代意义上学术研究不尽相同。

卞孝萱先生《唐代小说与政治》中研究路径基本是就具体单篇唐代传奇与当时社会政治背景关系进行梳理分析,不涉及故事源流演变。

关于这方面的方法,我曾有过这样的表述:

  叙事文化学对于“高祖还乡”一类真实历史人物故事类型的研究在方法上是有专门的策略,以及相应的对于该故事在整体上“叙事作为一种文化现象自身的内涵”挖掘总结的操作方案。具体方法是,以该故事的原始史书记载为基本坐标和基本参照,用来衡量和比对后来各种文本演变与故事起始点所发生的差异及其程度,用来总结其从历史原点走向文学化的历程。[1]12

《水浒闲谭》

在这个思路指导下,我们分别从帝王和文化名人两个方面构建历史人物故事类型的题材系列。两个方面所取人物故事类型均为历史上影响重大,而且故事流传较广,文学演绎程度比较高者。前者如汉武帝、隋炀帝、武则天、唐明皇,后者如伍子胥、司马相如、花木兰、苏轼、岳飞等等。

历史人物题材系列需要把握好的突出要点是历史真实与文学手法之间关系的移动轨道。在历代历史文化内涵变异和文学手法发展中去把握该故事类型的主题演变线索。

文学人物形象故事主题类型系列的发生时间晚于以上三个系列。与神话题材、历史人物题材系列相比,它有几个特点:

一是时间顺序。与神话和历史人物题材源头甚早不同,它大体上形成于中国叙事文学进入基本雏形规模之后。文学人物形象主题系列早一点的源头在六朝小说,其后大量的唐传奇被演绎成为含有小说、戏曲,以及各种讲唱文学和诗文典故在内的故事类型系列。唐传奇——宋元杂剧、传奇——明清白话小说——各种诗文典故,这个流传演绎流程成为很多故事类型的题材文本演变程式。

二是渊源背景不同。文学人物形象故事主题类型没有神话研究的历史学、文化人类学视角羁绊,也没有历史帝王和人物题材与历史事实之间的纠葛,它完全在文学自家园地中生长漫衍,以文学自身演变来诠释和注入各种故事类型演变的文化和文学蕴含;

三是研究线路不同。神话题材系列的研究路线是从神话到文学,重心在于文学对于神话的超越和再生,在神话和文学的比对中生发研究价值。

《神话与民间文学:李福清汉学论集》

历史帝王和人物题材系列的研究路线则侧重史实与文学关系比对,在二者比对梳理和阐释中去激发研究火花。按照这个研究线路,文学人物形象故事主题类型系列现有成果涉及文献已经大致涵盖了从汉魏六朝小说,到唐宋传奇、再到元明清戏曲和白话章回小说、话本小说,以及大量讲唱文学和诗词作品,完成数十个个案故事类型研究,积累了相当丰富的研究经验。

第三是叙事文化学理论研讨方面。

从横向来看,叙事文化学研究的理论探索大致分为我本人和学界同仁两个方面。两方面既有交叉兼容的部分,也有各自独特的部分。

我本人关于中国叙事文化学研究的理论探研主要集中在对于中国叙事文化学研究的整体规划和构架,具体表现在作为研究基础工作的《中国叙事文学故事主题类型索引》编制,作为研究主体的个案故事类型研究系列,作为理论建设部分的叙事文化学研究理论探研[16]。学界同仁的相关理论探讨基本上围绕这三个方面来展开,或有吻合交叉,或另有补充建树。

首先是关于索引编制。如同主题学中“AT分类法”对于个案民间故事类型研究的奠基作用一样,索引编制是中国叙事文化学研究的基础。

学界同仁对于作为中国叙事文化学研究的基础工程的索引编制从科学性和价值等方面给予了关注和评价。

《学理思考与文本细读——中国古代小说论集续编》,齐裕焜著,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年9月版

齐裕焜先生认为《先唐叙事文学故事主题类型索引》的编制“为研究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提供了极大的方便”[2]。

伊永文先生说:“为了给“叙事类型”提供一个可靠的基础,宁稼雨用《先唐叙事文学故事主题类型索引》作出回答。他从先秦始,将具有故事性质的基本素材揽入怀中,截断众流,眼光平等,从纷纭繁杂中分为天地、神怪、人物、器物、动物、事件等六大类基本涵盖了“叙事类型”的内容,这看去颇有“主题学”的余韵,实则他用中国考据功夫充填。追本溯源,条分缕析,使《先唐叙事文学故事主题类型索引》扎扎实实地,成为了“叙事类型”的铺路石。”[3](11-12)

而王平先生则对《先唐叙事文学故事主题类型索引》的分类提出建议和商榷[17]。这些评论使得中国叙事文化学研究的索引编制工作在得到肯定的同时,也发现某些调整提升空间,为这项工作的继续深入打下基础。

其次是关于中国叙事文化学研究“中体西用”原则。倡导中国叙事文化学研究的初衷,就是因为发现20世纪以来“西体中用”的研究方法存在不适合中国叙事文学研究之处,需要回到“中体西用”的原则上来将其作为起点和基础来审视操作。这一观点得到学界同仁的认同和呼应。

郭英德教授

郭英德先生认为:“如果说主题学是以“世界”为本位,尤其是以文化意义上的“西方”为本位的,那么,中国叙事文化学则是明确地以“中国”为本位的。……而中国叙事文化学的构建,更进而在与西方主题学进行对话的基础上,倡导以中国本土的叙事文学故事作为坚实的学术基础和丰富的研究对象。这不仅仅是理论体系立足点的简单位移,而是鲜明地体现出学术研究者的一种文化使命感,即在世界文化“众声喧哗”之中,努力唱响中华民族独具风貌的乐曲。正是这种“中国化”的特色,赋予中国叙事文化学的建构以独特的学术意义与文化意义。”[4]22-23

苗怀明先生则说:“随着中国古代文学研究的逐渐深入,研究者对中国文学本土特性与民族风格有着更多的认同,以学术史的研究为开端,从学科角度进行全面、深入的总结和反思,大家逐渐认识到,中西文学固然存在不少共性,但其彼此之间的差异更值得关注,两种文学有着各自产生和发展的社会文化语境,用西方文学的作品作为标尺来要求中国文学,用西方的文学理论硬套中国文学,必然会出现很多弊端。而令人尴尬的事实是,中国小说戏曲乃至中国文学的研究恰恰是在西方文学理论传入的背景下按照西方的学术话语体系建立起来的,可以说是存在着先天不足。这样在走过一个多世纪的坎坷经历之后,如何尊重中国文学自身的发展实际,建立民族本位的中国文学研究就成为新世纪学科发展的内在需求,中国小说戏曲的叙事研究同样存在这一问题。面对这一重要的学术转型,许多学人积极寻求突破之道,宁稼雨先生近年来大力提倡中国叙事文化学,在此方面进行了可贵的探索,为中国小说戏曲的研究提供了重要的参考和借鉴。”[5]

《王国维文学论著三种》

通过学界同仁的呼应和论证,中国叙事文化学“中体西用”的学理基础更加巩固和坚实。

第三是关于中国叙事文化学核心研究程序学理性和有效性的学术评估。如果把中国叙事文化学研究比作一副药方,那么它所要治疗的疾病就是由于文体史研究和作家作品研究的限制,造成某些由若干文体和作家作品组合而成的个案故事类型研究被割裂的问题。

它的程序就是回到个案故事类型主体位置上来,在对个案故事类型所含各种文体和作家作品文献进行“竭泽而渔”式文献挖掘和系统梳理基础上,对其演变形态过程中的各种异同现象进行文化学和文学的解读阐释。

这个程序是否合乎中国叙事文学研究的实际情况,是否具有科学性,学界同仁给予了很多肯定性评价。

齐裕焜先生说:“这样叙事文化学就为我们叙事文学的研究开辟了一个新的领域。以故事类型为中心,进行跨文体跨时代的研究。从故事的源头起,力求“竭泽而渔”,把相关资料“一网打尽”;然后研究在演变的过程中,其故事情节、人物形象、社会背景的不同,探讨这些演变的深刻内涵,体现的思想情感、审美情趣的变化,以及这些变化与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关系。在中国古代跨文体的故事类型非常多,从大禹治水、牛郎织女这样的神话到杨贵妃、济公和尚这样的历史故事,可以说随手拈来,俯拾即是。这些课题这不但有意义,而且有丰富的资料,有拓展的空间。”[2] 22

《兰陵笑笑生与金瓶梅》,王平著,中州古籍出版社2018年

王平先生则认为:“依笔者浅见,中国叙事文化学通过分析故事主题类型各要素在不同体裁、不同文本中的形态流变,以及在不同历史环境下的不同表现,可以窥见到该故事受到时代因素的影响而发生的变异;最终提炼出贯通该故事全部材料和要素的核心灵魂,则体现出了文化对文学价值和审美价值的某种规定性。这样一来,叙事文学作品的时代价值与文化价值就得到了充分的彰显,这也正是中国叙事文化学的意义所在。”[6]14

纪德君教授提出:“总之,建构中国叙事文化学,不仅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它为当下的中国叙事文学研究培植了新的学术生长点,预示了一种意义深远的学术转型。因此,我们为这一门有本土特色的中国叙事文化学的建立感到由衷的欢欣,并期待有更多的学者关注它的成长,使它早日走向成熟。”[7]24

通过学界同仁的积极肯定,中国叙事文化学研究的基本程序不但在学理上得到肯定,而且也对学界叙事文学研究和学位论文撰写,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第四是关于中国叙事文化学与中国学术传统和西方学术方法的关联。由于中国叙事文化学研究涉及到中西方文化和学术传统直接的密切关联,所以,中国叙事文化学研究方法对于中国传统学术和来自西方学术具体吸收和扬弃成分如何,也成为学界同仁评价中国叙事文化学研究的一个重要方面。

《扬州评话发展史》,董国炎著,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2019年5月版。

董国炎教授从叙事学、主题学、叙事文化学三个阶段的演进过程来认识中国叙事文化学研究的学术史作用,认为这是叙事学研究在中国大陆学界深入发展的一个新收获[18]。陈文新教授则从中西文化学术交流会通的角度肯定中国叙事文化学研究的积极作用[19]。

伊永文先生和杜贵晨先生则不约而同地认为:中国叙事文化学研究虽然吸收了西方主题学研究方法的核心方法元素,但其“竭泽而渔”的文献处理原则却彰显了雄厚和扎实的中国传统学术根基和实质[20]。万晴川教授以对大陆学界对应西方叙事学理论“削足适履”的反思对比中来肯定强调中国叙事文化学研究的合理性[21]。

第五,关于中国叙事文化学研究的理论体系建设。中国叙事文化学研究已经初步形成了自己的研究体系,但在自身理论体系的建设上还有进一步加强和提升的必要。

冯仲平教授认为:“中国古代文学研究,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全面理解学科内涵,中国文学史、作家与作品之外,还有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那就是理论与批评。如果忽视了理论与批评,中国古代文学的学科内涵就缺失了一大块;尤其是可以称之为古代文学研究“自带程序”文学理论与批评——其中当然包括叙事文化学的内容,可以与一般文学基本理论、西方文学理论等共同构成阐释中国古代文学的理论武器和技术手段。另外,对于西方叙事文化学理论的介绍、借鉴和应用,当然也必须有一个取舍、改造、阐释的工作,这样才能形成中国话语体系的理论范式,从而更加有效地推进中国古代文学研究的健康发展。”[8]20

4关于中国叙事文化学研究的问题反思和解决方案


宁稼雨教授在做学术讲座

中国叙事文化学已经取得可观和可喜的成绩,这是无可否认的。但是,它距离成为一种具有典范和长久意义的研究范式,还有很大的提升和改进空间。目前我能意识到的主要问题和解决方案主要有:

目前最大的问题是中国叙事文化学研究作为中国叙事文学研究具有潜在补充乃至更新换代价值的新的研究范式,尚未引起学界足够的关注和投入。

尽管我们相关研究者已经完成或发表的学术论文和学位论文已经近300篇,《天中学刊》已经连续七年开设“中国叙事文化学研究”专栏,《九江学院学报》《厦门教育学院学报》等也分别开设过专栏,《南开学报》《社会科学研究》等刊物也陆续发表过单篇论文。《中国社会科学报》还做过专题采访报道。

作为一种新的研究方法,中国叙事文化学已经在学界产生一定影响。但这个影响的力度和广度还比较有限,有很大的提升空间。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其一,多数学人还只是停留在观望状态,踊跃参与实践者还是相对较少;

其二,近年来《天中学刊》中国叙事文化学研究专栏也收到一些各地学者来稿,这固然说明中国叙事文化学研究的影响所在,说明有学者也试图参与中国叙事文化学研究的实践,但通过审读这些稿件发现,由于对中国叙事文化学研究的核心要素和方法步骤缺乏足够的了解,所以与中国叙事文化学研究方法的要求存在一定距离。

有的稿件没有分清传统叙事学与中国叙事文化学的区别,沿用传统叙事学的理论和方法,有的则没有区分传统小说戏曲研究与中国叙事文化学研究的异同所在,仍然沿用传统小说戏曲的文体史和作家作品研究范式。

《中国叙事文化学的研究对象,方法与意义》

其三,由于对中国叙事文化学的全面情况缺少足够了解,对于该方法研究的相关成果部分存在误读和曲解的情况。

针对这种情况,建议从三个方面加以弥补和加强:

一是加强中国叙事文化学示范性出版物建设。创造条件编撰出版《中国叙事文化学》和《中国叙事文化学研究论文集》;

二是加强以中国叙事文化学研究为主题的学术交流,包括举办学术会议、讲学访学,以及继续办好相关学术刊物专栏等;

三是加强中国叙事文化学研究的网络园地建设。在以往网站、博客、论坛的基础上,争取开办以中国叙事文化学研究为主题的微信公众号。

其次是关于索引编制。《先唐叙事文学故事主题类型索引》在摸索中国叙事文化学索引编制方面已经取得成功,也得到学界同仁的首肯。但从作为一门科学的研究方法角度看,还有相当的完善空间。

最突出的一点是,因为考虑到中国叙事文学故事主题类型历史悠久,数量众多,战线漫长,如果全部同时进行,难免出现各种难以预料情况。所以采用分时代进行的方式。这种方式的好处是便于操作,同时为后面工作摸索经验。但同时也存在重要弊端。

《世说新语与中古文化》

中国叙事文学很多个案故事时间跨越大,往往从先秦延续到明清近代,而《先唐叙事文学故事主题类型索引》到南北朝就截止了,因而造成那些跨度大的故事类型文献材料的断线。

这会给相关研究工作带来很大不便,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该索引的使用效率。因此,亟需尽快启动其他朝代段落的索引编制工作。这一点,有些学界同仁的评论文章中已经提及,需要引起相关研究工作者重视。

第三是关于个案故事类型系列研究。作为中国叙事文化学研究工作的主体,个案故事主题系列研究已经取得丰硕成果。但从更高的标准来衡量要求,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包括:

一是个案故事题材类型系列的完善和加强。目前这方面已经在神话题材、历史帝王和名人题材、文学人物形象四个方面取得可观成绩。但用中国叙事文化学的故事类型分类方案来衡量比对,这四个方面基本集中在六个类别中“天地自然”“神异”“人物”“其他”四个类别中,其他两个剩余类别为“动物”和“器物”。这两个类别目前只有少量文章,距离形成有规模的题材类型群还有一定空间。

二是在具体的研究方法程序上还有进一步打磨深化的余地。

《明清叙事文学中的城市与生活》,胡晓真著,译林出版社2019年7月版。

从文献搜集方面看,大量电子古籍文献的使用为个案故事类型文献搜集提供了很大方便,但相比之下,大量尚未被电子数据化处理的古籍文献(如大量明清近代人别集等)则成为“竭泽而渔”目标的严重软肋。

从文化分析方面看,无论是个案故事类型演变阶段的段落划分,还是各种针对故事形态演变的文化分析角度,尽管有了方法本身内在大的框架结构,但这个框架结构如果掌握不好,很容易造成简单化、概念化,失去个案故事类型本身在解读分析方面的生动性和独特性。

这两方面可能出现的问题,给操作者的职业良知和学术耐心提出了较高的标准和要求,在难有明确的定量标准检测情况下,需要以良知和耐心去把工作做到最好。

《异类——狐狸与中华帝国晚期的叙事》,韩瑞亚著,中西书局2019年7月版

第四是关于中国叙事文化学研究的理论体系建构和学术评价。经过近三十年的摸索,中国叙事文化学的理论体系大体完成基本框架构建,一些重要的理论命题和相关内涵阐述也基本完成。但如同冯仲平教授所说,理论体系作为古代文学研究的“自带程序”,中国叙事文化学研究还有相当的潜力和加强空间。

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

我本人提出的中国叙事文化学体系框架还有很多需要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之处。比如,叙事文学故事主题类型索引所收所有故事类型与可进行具体个案研究操作层面的故事类型之间的关系,目前已经有了初步的门槛条件设置。

这个条件和标准虽然有一定的可操作性,但其深层学理何在,其余未能进入个案研究程序的其他故事类型应该如何处理,都还有待发现和提出更符合逻辑性和科学性的解决方案。

从学界同仁的理论批评文章来看,总体上比较偏重对中国叙事文化学研究总体上进行宏观式评价和建议,但比较缺少像张培锋教授那种直接就中国叙事文化学研究某些具体操作方法和步骤进行理论探讨的文章。

就宏观角度的理论文章来看,对叙事文化学研究本身进行评价和建议的比较多,但对于更宏观的高度,对于中国叙事文化学方法的提出对于解决20世纪以来中国学界整体上“西学中用”范式所遇到的障碍问题所具有的价值意义则关注不够。解决这些问题的途径只能是我本人和学界同仁进一步加强合作和切磋,把中国叙事文化学研究的理论体系建设推向成熟和深入。

宁稼雨教授讲座海报

中国叙事文化学从构想到初步形成较为完整系统的研究范式和操作实践,已经接近三十年。

尽管它已经经过不同渠道和角度操作实践具有一定的学理性和可行性,但从全面调整和更新二十世纪以来中国叙事文学研究领域“西学中用”背景下的文体史和作家作品研究范式的更高格局上看,显然还有漫长的路要走,还有许多问题需要面对和解决。

本文希望能在对三十年来中国叙事文化学进行全面回顾总结和反思的基础上,吸引学界更多同仁关注中国叙事文化学,推动其走向更加深广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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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参见宁稼雨:《中国叙事文化学与西方主题学异同关系何在?——中国叙事文化学研究丛谈之二》,《天中学刊》2012年第六期。[2]参见宁稼雨:《中国叙事文化学研究为什么要“以中为体,以西为用”?——中国叙事文化学研究丛谈之一》,《天中学刊》2012年第四期。[3]参见宁稼雨:《中国叙事文化学与“中体西用”范式重建》,《南开学报》2016年第四期。[4]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结项成果,南开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5]参见宁稼雨《 “中体西用”:关于中国神话文学移位研究的思考》,《学术研究》2014年第9期。[6]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中国神话的文学移位研究”,已经结项,即将出版。[7]参见宁稼雨:《主题学与中国叙事文化学的构建》,《中州学刊》 2007年第1期。[8]参见葛兆光:《中国思想史》(第一卷)导论《思想史的写法》,复旦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9] 参见宁稼雨:《中国叙事文化学与“中体西用”范式重建》,《南开学报》2016年第四期。[10]参见宁稼雨:《中国叙事文化学研究为什么要“以中为体,以西为用”?——中国叙事文化学研究丛谈之一》,《天中学刊》2012年第四期。[11]参见宁稼雨:《从“AT分类法”到中国叙事文化学的故事类型分类》,《天中学刊》2015年第一期。[12]参见袁珂:《中国古代神话》,中华书局1960年版。[13]参见程毅中:《古小说简目》,中华书局1981年版,袁行霈、侯忠义:《中国文言小说总目》北京大学出版社1981年版,李剑国:《唐前志怪小说史》,南开大学出版社1984年版,宁稼雨:《中国文言小说总目提要》,齐鲁书社1996年版。[14]参见宁稼雨:《“中体西用”:关于中国神话文学移位研究的思考》,《学术研究》 2014年第9期。[15]由宁稼雨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诸神的复活——中国神话的文学移位研究》即将出版。[16]具体内容上文已经陈述,兹不赘述。[17]参见王平《中国叙事文化学的研究对象、方法与意义》,《天中学刊》,2017年第3期。[18]参见董国炎:《叙事学、主题学、叙事文化学——谈叙事文化学研究的推进》,《天中学刊》,2012年第6期。[19]参见陈文新:《叙事文化学有助于拓展中西会通之路》,《天中学刊》,2012年第3期。[20]参见杜贵晨:《植根传统,锐意创新——“中国叙事文化学”评介》,《天中学刊》,2013年第1期,伊永文:《新知旧学转深沉》,《天中学刊》2014年第四期。[21]参见万晴川:《努力建构具有中国特色的叙事学理论——宁稼雨教授的叙事文化学研究述评》,《天中学刊》2017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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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刊于《南开学报》2020年第3期,经作者授权刊发,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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