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5亿余元私募“爆雷”!“允诺保本”、“募新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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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 证 报、陕 西 监 管 局、新 华 网、中 国 基 金 业 协 会
近年来,一些打着“私募基金”旗号从事非法集资的“伪私募”,或以少量登记备案产品“增信”,或以高回报为诱饵,违规募集资金,承诺保本、名基实贷等违规乱象频现,而在受骗投资者要求兑付之时则逃之夭夭,不见踪影。这严重侵害了投资者权益,扰乱了市场秩序。
对于“伪私募”这一“市场劣币”,监管部门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度。近期,就有陕西、深圳、广东等地证监局接连发文剑指“伪私募”乱象,向投资者拆解此类骗局。
陕西证监局5月11日公布一则典型案例:
2012年开始,张某某与他人成立“国Y系”公司,其中部分公司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并在江苏、浙江、广东、海南等地设立分支机构。
2014年10月至2018年8月,张某某等人以7.5%至14%的年化收益率、订立私募基金份额回购合同允诺保本为诱饵,通过设立、收购项目公司、虚构项目公司经营内容、夸大经营规模和投资价值等方式,营造为投资人提供优质投资理财产品和服务的假象,并招聘银行、财富公司等单位离职人员组建销售团队,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朋友圈、电话短信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销售私募基金产品。
待募集资金进入托管资金账户并转入其实际控制的项目公司后,张某某等人将募集资金全部或者大部分转入其所实际控制的“国Y系”公司账户,以“募新还旧”的方式支付以往发行私募基金产品的本金、收益分配款,以及用于公司运营、支付高管及销售团队高额薪酬、个人支配使用、挥霍消费等,虽有少部分资金用于对外投资,但所投项目未见盈利。
至案发时造成投资者本金28.5亿余元未归还。
2021年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集资诈骗罪判处张某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张某某上诉后,江苏省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该案中,尽管张某某等人成立的涉案公司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但张某某等人的行为明显背离私募基金的“私募”属性和“投资”本质。主要表现在违规承诺保本保息、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由销售人员将多人投资归集到一人名下、“募新还旧”等。
为此,广大投资者在进行私募基金投资时,要擦亮双眼,逃离非法集资陷阱,理性投资。具体采取五步走策略。
第一步:警惕“高额回报”产品
私募基金是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私募基金既不保证基金财产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所以当投资者遇见打出“高额回报”、“只赚不赔”、“保本收益”、“快速致富”口号的私募产品时,就应当立刻提高警惕。天上不会掉馅饼,投资者应当增强识别能力,辨别虚假宣传,坚定抵制诱惑。同时投资者还应该不盲听、盲信,尤其要甄别亲人、熟人、业内人的“高回报”的信息灌输,在发现集资诈骗时,及时抽身,或者采取报警。
第二步:关注信息获取渠道
私募基金是非公开募集资金,基金的销售不得采用公开宣传或变相公开宣传的方式。所以投资者在获得投资信息时,应当关注信息的获取方式。以下的方式都不符合私募基金的非公开销售要求:公开出版资料;面向社会公众的宣传单、布告、手册、信函、传真;海报、户外广告;电视、电影、电台及其他音像等公共传播媒体;公共、门户网站链接广告、博客等;未设置特定对象确定程序的公司官方网站、微信朋友圈等互联网媒介;未设置特定对象确定程序的讲座、报告会、分析会;未设置特定对象确定程序的电话、短信和电子邮件等通讯媒介。所以当投资者通过上述渠道获得了私募基金产品的信息,就应当小心了,这是一个不合法的宣传途径,很可能是集资诈骗陷阱。
第三步:自查合格投资者身份
私募基金对于投资者是有门槛的。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 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一)净资产不低于1000 万元的单位;
(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 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 万元的个人。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所以面对几万起投的产品,那可能就是集资骗局。所以投资者需牢记私募基金的受众是“合格投资者”。同时投资者也不应当心存侥幸,想要通过汇集资金达到私募基金的投资要求。根据相关规定,“以合伙企业、契约等非法人形式,通过汇集多数投资者的资金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或者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应当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并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所以通过集资来逃避合格投资者的要求也是不可取的。投资者面对此类说辞,也应当敬而远之,避免掉入非法集资陷阱。
第四步:查询登记备案,且牢记登记备案不等于专业认可
投资者经过基本判断,想要投资私募基金产品,为了投资安全,还应当进行信息查询。具体操作:
进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www.amac.org.cn),点击首页“信息公示”栏目;
第五步:斟酌投资风险,匹配个人偏好
5·15私募基金投资者保护展正式开幕
值得关注的是,5月15日“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为期一个月的“私募基金投资者保护展”在线上正式开幕,并正式面向全行业发布《私募基金行业诚信自律倡议书》。
本次私募基金投资者保护展旨在促进行业规范可持续发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由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北京证监局、北京证券交易所、北京银行、北京基金小镇投资者教育基地共同举办。
本次私募基金投资者保护展,展示了私募基金行业践行社会责任的积极意义,同时以案例形式呈现了伪私募、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行为特征,一方面帮助投资者认识投资风险,掌握风险防范和权益保护知识,提高理性投资意识,另一方面旨在提高私募基金管理人合规运营意识,构建良性行业发展生态。投资者可通过主办方的投教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线上观展,同步在首都国际机场及全国十余个城市高铁站均可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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