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良媒体秀下限—公墓不放骨灰盒,难道住人吗?!
昨天,“天津一小区16栋楼住十万骨灰盒”惊爆朋友圈。
10万骨灰盒放住宅小区?想想就毛骨悚然。
一、真相是,公益性公墓放了10万骨灰盒
公墓不放骨灰盒,难道住人吗?!
用地性质本身就是公墓。根据天津市国土和房管局公开的文件,此处墓地在性质上属于公益性骨灰堂。看清楚了,骨灰堂放骨灰盒,没毛病吧。
公墓建设成了祠堂样式。这是什么意思呢?以前我们的陵园公墓是独立墓位,占地面积大概是0.5平方米。现在这个公墓被改造成了祠堂式。占地面积5公顷,建筑面积8万方,一共16栋,每栋6层,每层25户,也就是总共2400户。每户是20平方米-50平方米的房间,类似以前的小祠堂。
这个小祠堂,售价为从3000多元/平方米一路攀升,最高到了10000/平方米,就算30万一个吧。据悉目前已入住3000家族,骨灰盒10万个,平均每个家族30个。而天津的独立墓位价格是多少呢,10万一个。
一个小祠堂售价30万,可以以家族形式凑钱买,可以放下整个家族几十位已故亲人的骨灰、灵牌,祭拜起来比较方便。一个独立墓位售价10万,只能安葬一位已故亲人。明显是前者省钱很多。可以说是让老百姓“死的起”了。
祠堂样式公墓合不合法呢?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规定:在实行火葬的地区,国家提倡以骨灰寄存的方式以及其他不占或者少占土地的方式处理骨灰。
不光合法,还是国家鼓励的方式。
从用地来讲的话,5公顷的用地,如果建设独立墓位,按照《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扣除其他公摊,估计最多建设5万个。而建设小祀堂,可以建设2400个,理论上放上几十万个骨灰盒和灵位都没问题。
在这个过程中,很多人把原先陵园附近水库的祖坟迁了出来,重新安置在骨灰堂。并且,有了小祠堂,也减少了以前燃放烟花爆竹等不文明的祭祀行为。可以说是也大大保护了环境。
无论是从性价比,节约用地,还是保护环境来看,祠堂式的公墓,都远远优于独立墓位。没有任何问题。
二、村委会违规打擦边球,但情有可原
农村公益性墓地,理论上只能本村人使用,不得对外出售。这里面真正违规,这些公墓,被村委会拿来“出售”。
按照土地管理法,这些公墓是集体建设用地。集体建设用地,是没有办法卖出去的,也根本办不了土地使用权整。从法律上讲,无论合同签的是出售也好,出租也好,村委会打了个擦边球,把这些公墓“长租”出去。
据悉,万家码头村村委会对一期采取销售模式,使用期限50年;对二期采取出租模式,租赁期限50年。因为涉嫌违反《天津市殡葬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有关部门已责令该骨灰堂停止相关经营活动,并对全区殡葬场所开展专项排查整治。
如果村委会不出售的话,会怎么样呢?
农村的公益性用地,理论上属于全体村民所有。那么这个公墓理论上应该分给每家每户,当然万家码头村有没有2400户,这里资料不清楚。
但是每家每户分到了之后呢?一个村的村民,其实大部分都是有血亲关系的。按照户数算,万家码头村可能有几千户,但是按照家族算的话,可能最大也就几百个家族。所以村民也根本用不了这么多的祠堂。
但是村民自己用不了,邻村的很多村民、天津的很多市民是需要的。所以,如果把这些公墓分给每户,最后的结局是一样的,村民还是会把公墓“出租”出去的。
跟现在的情况有什么区别呢?有的。
村委会卖的话,收益属于村委会,这些收益是当做分红发给村民呢,还是建设其他农村基础设施、公益设施,还是被部分村干部中饱私囊呢?目前还不清楚。
如果是分给村民呢,那么这些收益就是实实在在的落到每家每户头上了。
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农村土地是集体所有,集体所有权是个模糊的产权,模糊的产权必然会带来模糊的收益。
进一步,如果法律允许,集体土地能够确权到每家每户上面,如果集体土地能够买卖的话,村民们获得的收益远远不止这些。
三、根源在于土地资源的错配
抛开现行的法律法规来看,整件事情,根源在于土地资源的错配。
改革开放40年,我们实现了很多自由。吃饭自由,晚上是吃肯德基、烧烤、海鲜、火锅还是方便面,随你便,不需要计划,不需要粮票,不需要打报告。穿衣服自由,无论是十几块的地摊货,还是几百块到上千的名牌,甚至上万的奢侈品,每个人总能找到适合自己的,穿的干干净净的。出行自由,出门是坐地铁,还是自己开车,还是骑共享单车,还是打的,还是走路,根据自己的情况来。
唯独在土地资源方面,我们是谜一样的自信,土地资源是需要管制的,是需要政府规划的。不光是中国是,全世界的大部分国家都是。
在用途上,所有的土地,都是有用途管制的。每一块土地,能不能建设,是建设住宅,还是学校,还是工厂,还是综合体,都是我们广义上的土地规划说了算的。
在产权上,土地分为国有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除了少量符合规划的集体现状建设用地外,大部分集体土地是不能买卖的。集体土地必须要政府征收为国有土地后,才能挂牌出让。(理论上,国有土地所有权不能买卖,出让的是国有土地使用权)。
甚至到了土地的二级市场,我们依然不能花自己的钱,买自己需要的东西。各种行为艺术般的房产调控,馅购馅贷馅售馅价,夫妻离婚不算离婚,父母投靠不能买房,土生土长18年,成年竟然没有购房资格,需要连续三年缴纳社保……
土地资源,其实与其他资源一样,并没有什么稀奇。与吃饭、穿衣、出行一样,只要实现市场化的配置,就能实现“住得起、住得好、死得起”,很简单的一件事情。
当然,要说清楚这个问题,需要很长的篇幅,需要有正确的经济学知识打底。
无所谓的,一切都是缘分。
有缘的话,等着我,为你打开一新的世界。
科学尚未普及,任重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