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GDP核算及国际比较:文献综述
1李稻葵感谢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批准号:15ZDB130),管汉晖感谢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批准号:13BJL016)的资助。
2李稻葵,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金融系教授,清华大学中国与世界经济研究中心主任,E-mail:lidk@sem.tsinghua.edu.cn。
3金星晔,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金融系博士研究生,E-mail:jinxy.08@sem.tsinghua.edu.cn。
4管汉晖(通讯作者),北京大学经济学院经济系副教授,E-mail:guanhh@pku.edu.cn。
本文发表于《经济学报》2017年第4卷第2期,页码:14-36
摘 要
中国古代经济发展水平究竟如何?各个朝代之间的演变趋势又是如何?还原中国古代经济发展的轨迹是研究中国经济的基础,因此,重构中国古代详实的经济数据,描绘中国历史长时段经济演变图像对于推动经济学领域研究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基于历史国民收入核算方法(Historical National Accounting)估计GDP及经济结构,是当前国际经济史学界一个较为前沿的研究领域。其中,麦迪逊的研究影响最为广泛,但其估算方法和结果都存在一定问题,这引发了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高校一些学者开始对此进行探讨,他们采用历史国民收入核算中的生产法,重构了中国北宋、明和清三个朝代的人均GDP及经济结构数据,对Maddison较为粗略的估算进行了补充和改进。研究结果有如下三点发现:其一,中国GDP年增长率北宋、明代和清代分别为0.88%、0.25%和0.36%,人均GDP在经历了北宋和明代较高水平的波动之后,清代进入了下降的轨迹;其二,北宋时中国的生活水平领先于世界,但是在1300年之前已经落后于意大利。虽然中国的部分富裕地区仍与欧洲的经济发达地区处于同一发展水平,但是在1750年之前,中国作为整体与欧洲的差距越来越大,“大分流”实际上在工业革命之前已经发生了;其三,最新研究成果的估算数据发现,Maddison的研究成果存在较大的偏差。本文综述历史国民收入核算的最新文献,重点在各国学者将国民收入核算的一般原则与本国历史数据结合估计历史GDP的具体方法、估计结果与此前Maddison估计的差异,并基于历史GDP数据追溯各国经济发展的轨迹,及阐释东西方经济分流的原因。
关键词
历史国民收入核算;GDP;大分流
0 引 言
经济史是验证基本经济理论的重要“实验室”,例如,Greif(1989)基于意大利中世纪贸易行会的作用研究了声誉机制,Cheung(1969)基于中国农业史进一步发展了佃农理论,North(1981)通过对经济史的研究提出了产权理论,Friedman(1971)基于对美国货币史的研究系统阐述了货币数量论。进一步而言,古代经济史是理解现代经济问题的重要“参照系”,由此可以反映出世界各地区相对经济规模的演变以及大国兴衰背后的经济原因。整体经济规模、发展水平及经济结构的研究是经济史这个“实验室”的基础设施,运用古代经济史检验经济理论离不开对古代经济发展水平和结构这一大背景的把握。准确把握古代整体经济规模、经济发展水平和经济结构,还有助于证实或证伪关于东西方历史分流的各种理论命题。整体经济规模、发展水平及经济结构的研究也是古代经济史这个“参照系”的基础校准参数,通过测算古代整体经济规模和结构,能够比较准确地把握经济发展的轨迹,帮助我们比较深入地探究历史上经济发展或者不发展的原因,乃至朝代的更迭、政治的波荡。此外,中国从世界文明的发源地之一到近代的全面落后,再到改革开放之后的增长奇迹和复兴,这些反差一直吸引着国内外学者的关注,引发了大量有关中国经济衰落和兴盛时间节点的讨论。然而,由于缺乏系统完整的可靠经济数据,不能够描绘出中国历史长期的经济演变图像。回答这些问题依赖于中国古代GDP数据的估算,这也使得重构中国历史长时段序列GDP数据的研究显得非常迫切。另一方面,我国历史流传至今的丰富典籍也为GDP重构研究提供了便利和优势,使得研究工作的开展更加可行,研究结果更为可靠。
关于欧洲和亚洲生产率与生活水平的“大分流”,经济史学界的争论始终没有停止。一个多世纪以来,经济史学家的研究工作都在工业革命的框架下展开,认为工业革命是中世纪晚期以来持续累积发展的结果,当欧洲开始改革其制度并积累资本时,亚洲却处于停滞阶段,甚至开始衰落,工业革命和19世纪的殖民主义加速了这样的分化。以Pomeranz(2000)和Frank(1998)为代表的加州学派认为,直到1800年代,中国长江三角洲地区和亚洲其他一些地区与诸如英国、荷兰在内的欧洲最发达地区仍然有着同样的经济发展水平,大分流是从工业革命之后开始的。加州学派的修正主义者进行了大量的基础量化分析,以李伯重为代表的中国学者也在新古典经济学和新制度经济学理论框架的影响之下,对我国历史上长江三角洲,以及更具体的华亭—娄县等地区的经济发展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究(彭慕兰和史建云,2003;李伯重,2009)。这些局部地区的详实研究为从宏观视角测算和分析经济发展水平作出了重要贡献。
在现有的GDP研究中,影响最为广泛的Maddison的估算虽然较以往研究有了一定进步,但是,其在统计技术上的缺陷及估算过于简略的问题使其研究结果存在很大不足。以Maddison对中国的研究为例,其研究目的是从长时段出发,探讨中国经济的未来走向,由于时间长、跨度大,难免薄古厚今,对古代经济的研究过于简略。进一步而言,他对中国历史数据的利用也存在不足,例如,他从支出法估算农业产出,却没有直接应用古代中国农业部门的一手数据,而是参考其他学者有关中国农业、土地和人口的研究(Ho,1959;Perkins,1969),再加上其对手工业和服务业占GDP四分之一的笼统估计,以及从人均GDP和人口数据反推GDP总量的估算逻辑,使得其估算出的数据存在较大偏差,对经济史研究的促进作用仍然有限。
针对上述研究中存在的问题,清华、北大的一些学者对此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探讨。李稻葵、管汉晖及Broadberry整理筛选现有历史资料中留存下来的一手数据,并结合中国经济史已有的定量研究成果,基于生产法对北宋、明代和清代进行了较为系统的历史国民收入核算(Broadberry et al.,2014)。他们从农业、工业和服务业三大产业的各个子部门入手,分别统计估算出各个子部门的产出值再加总,最后,结合人口数据计算得到北宋、明代和清代的长时段GDP数据。李稻葵、管汉晖等人的研究有如下三点发现:其一,北宋时期是中国古代经济的顶峰,GDP年增长率北宋、明代和清代分别为0.88%、0.25%和0.36%。人均GDP在经过北宋和明代较高水平的波动后,清代显著下降,到1840年时,已经下降到980年的70%左右了;其二,进一步进行国际比较,北宋时中国的生活水平领先于世界,但是在1300年之前已经落后于意大利,在1750年之前,中国作为整体与欧洲的富裕国家英国和荷兰的差距越来越大,“大分流”实际上在工业革命之前已经发生了;其三,最新研究成果的估算数据发现,Maddison的研究成果存在较大的偏差。最新数据在反驳了Maddison研究的同时,也验证了Hartwell(1966)等学者的研究结论,这一结果也不支持加州学派的观点。
李稻葵、管汉晖、伏霖等学者的努力,使我国北宋、明代和清代的长时段GDP数据重建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Broadberry et al.,2014;伏霖,2014),也使得历史GDP核算领域的学术成果更为丰富,并引起了中国历史GDP核算方法、数据选择和应用的新讨论。可靠的GDP数据能够使我们更好地将经济增长理论和发展经济学结合,更为准确地把握中国古代经济增长的绩效及增长模式。进一步而言,对中国古代经济的系统性、整体性研究,对于横向分析中国当时的经济发展水平及在世界上的相对地位,以及纵向分析中国经济发展或停滞的原因,都具有重要的学术意义。此外,从宏观视角把握中国古代经济的全貌,以及我国古代经济的发展轨迹和经济结构,对于理解我国经济社会制度变迁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国际上,Broadberry联合多国经济史研究者,对中世纪以来在世界经济史发展进程中占据重要地位,具有一定代表性和重要影响的国家进行了GDP数据的重新构建。在Broadberry等学者的GDP重构研究中,估算方法不同于Maddison采用的支出法,转而使用更为可靠的生产法,在对Maddison的GDP估算数据做出补充和改进的同时,也从时间和空间两个维度为历史国民收入核算方法提供了双重扩展(Broadberry et al.,2011)。这一方法对于李稻葵、管汉晖等(Broadberry et al.,2014)估算中国历史GDP的研究也提供了重要的借鉴和参考。Broadberry等学者的研究,重构了上千年历史时期内主要代表性国家的GDP数据,并以此为基础,对欧洲和亚洲生产率和生活水平方面的表现进行比较。这一研究的意义在于,一方面,详细阐释和论述了大国崛起的发展轨迹,另一方面,在努力还原历史真实的基础之上,为“大分流”这一世界经济史的基本问题提供了更为可靠的回答。在这项世界范围内主要历史强国的GDP数据重构研究中,各国学者之间注重分工合作,在针对某一特定国家的研究中,在借鉴和沿袭其他国家的已有研究基础之上,结合本国的实际国情和数据来源进行更具体的调整,使得研究结果更加接近研究对象的真实情况。
但是,这项国际研究目前仍在进行中,在学术界的影响力仍然有限,Maddison的研究成果依然被广泛应用。因此,本文综述历史国民收入核算这一领域的文献,重点在各国学者运用这一一般性方法估计本国历史GDP时的具体方法,及估计结果与此前Maddison猜估数据的差异,并基于各国的历史GDP数据对前现代社会的经济绩效进行比较,进而阐释大分流发生的时间和原因。本文如下的部分这样安排:第1部分综述中国GDP重构的估算方法,第2部分综述其他国家GDP重构的估算方法,第3部分基于GDP重构论述各国经济的长期发展路径,第4部分基于历史GDP重新解释大分流,第5部分是简短的结语。
1 中国GDP重构的估算方法
针对Maddison运用比较分析和国民收入核算方法得到的研究成果存在估算过于简略、统计技术存在缺陷,以及结论可信度不足等问题,在过去10年左右的时间里,Broadberry联合多国学者,通过跨国界的合作研究,应用新的GDP估算方法,对历史时期曾在世界经济发展舞台中占据过举足轻重地位的国家进行GDP数据的重构(Broadberry et al.,2011;Malanima,2011;van Zanden andvan Leeuwen,2012;lvarez-Nogal and de la Escosura,2013;Broadberry et al.,2014;Bassino,2013;Broadberry et al.,2015)。相较于Maddison简单粗略的估算,建立在更为详尽且科学的估算方法所得到的数据之上,Broadberry等学者的研究成果及结论具有更强的合理性、真实性和可靠性,其观点也更有说服力。在这一国际研究项目中,关于中国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北宋、明和清三个朝代的GDP数据重构工作。总体来说,Broadberry等学者所提出的新研究方法同样是在国民收入核算的框架下,主要通过人均GDP所衡量的长期生活水平,以及经济结构、政府收支结构、消费及资本积累等方面呈现出来。但是,不同于Maddison在GDP估算中使用的支出法,Broadberry等学者的研究中使用更为合理的生产法来对各国相应历史时期的GDP进行估算。
具体说来,将产出按生产领域划分为农业、工业和服务业,其中,农业主要由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和农副业构成,工业则包括食品加工、制造业、矿冶业和建筑业,服务业被划分为政府劳务、商业、住宅与地产、金融等。以上只是对三类生产领域进行粗略划分,具体到所研究的某一特定地区和特定历史时期,还要结合不同国家或地区的特殊性进行相应调整,使得研究结果尽可能地还原历史事实,符合当时当地的实际情况。在结合不同国家保留下来的一手资料和二手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首先运用恰当的估算方法对农业、工业和服务业中各个子部门(Subsector)的数据进行筛选、甄别和考证,选取最为可靠的原始数据,以所研究国家当时的历史背景为依据,估算所有年份每种产品净产出的时间序列数据;然后,再将估算得到的各个分部门加总,得到所研究对象在该历史时期内的名义GDP数据。在进一步的研究中,根据产出比例将各种产品的价格加权,得到相应的物价平减指数(deflator),构建研究对象在该历史时期内的实际GDP数据,并与人口数据结合,得到人均实际GDP这一更为综合性的衡量指标。最后,选取所比较国家都生产的产品的价格的购买力平价作为参照标准,将所研究国家的名义GDP转换成与其他国家相同的货币标准,以便在同一维度上进行国际比较,进而使得研究结果同时具有横向和纵向的分析视角,具备更深远而广泛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具体到中国北宋、明代和清代的GDP重构研究工作中,由于自古以来,历朝历代统治者都重视“以史为鉴”的传统治国理念,因此,各个朝代都会设置专门机构以编撰相关法律、政策,记录重要经济数据,为后代提供国家治理方面的经验和教训,例如历朝的《食货志》、北宋的《宋会要辑稿》、明代的《明实录》、清代的《清实录》等等。这些史书典籍涉及了农业、副业、纺织业、货币等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其内容涵盖了包括财政收入、耕地面积、盐铁产量、人口等经济活动的相关制度和重要数据。除官方历史文献以外,地方志如《嘉靖广东通志初稿》,私人历史著作如《文献通考》及《续资治通鉴长编》中的数据记载,也为估算提供了较为可靠且丰富的参考。上述三类文献相互补充,相互验证,进一步提高了估算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在参考这三种数据来源的基础上,Broadberry etal.(2014)首先对北宋、明代和清代的人口进行估算。得益于中国丰富的历史史料,在所研究的历史时期内,中国人口是有相应数据记载的。考虑到不同时期的政策及制度会影响到人口数据统计的偏差,Liu and Hwang(1979)等的研究成果综合考虑了多种可能的影响因素,已经减小了数据的偏差,并得到学界的认可(麦迪森,1999;McEvedy and Jones,1978)。Broadberry et al.(2014)采用吴松弟(2005)及Liu and Hwang(1979)的研究结论作为北宋、明和清三个朝代的人口数据。
此后,Broadberry et al.(2014)分别整理出农业、工业和服务业产出方面的相关数据。其中,需要指出的是,中国历史上计量单位较为复杂,例如北宋财政数据的记载大多为“贯石匹两”,因此,在对GDP进行分部门核算加总的工作之前,首先要对不同的单位进行换算。针对这一问题,Broadberry et al.(2014)在研究中,分别参考借鉴程民生《宋代物价研究》、黄冕堂《中国历代物价问题考述》等有关史料中不同时期物价的整理,对所核算部门商品相应的物价分别进行长时段估算,同时,对银价也进行估算。以北宋为例,计算时用每种产品的数量乘以相应的价格,最终都换算成以“贯”为单位的产出值进行加总,根据需要再按照白银与铜钱的相对比价折回白银计价。
结合中国古代经济的特点,农业产出主要包括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和农副产品。农业数据的记载多见于耕地面积、不同种类农作物的分布及粮食亩产量。其中,粮食作物的总产量用粮食单产量乘以耕地面积计算,净产出则用产量乘以相应的价格水平(彭信威,1965;漆侠,2009)再减去大约占总产出15%的农业投入品价值(方行,1996;骆毅,1999)。值得强调的是,虽然中国古代记载土地数据的初衷是为了征税,人们会有为了逃税而谎报的动机,但是,由于土地数量本身难以隐瞒,以及人们需要通过注册登记的制度来确认其土地所有权(Perkins,1969),因此,土地数据的记载并没有太大的偏差。在经济作物的估算中,根据漆侠(2009)和吴慧(1985)对北宋的研究,以及郭松义(2000)对明代的研究和骆毅(1999)对清代的研究,北宋时期经济作物在耕地份额中的占比为6%,明朝时期这一比例上涨到7.65%,在清朝达到8%~11%。骆毅(1999)的研究结果还发现,每亩经济作物的价值大约是每亩粮食作物的1.2倍。据此,Broadberry et al.(2014)对三个朝代的经济作物产出进行了详细估算。虽然中国农副产品所占比例远小于欧洲,但是其数据也同样通过测算纳入到农业产出当中。由于受到资料的限制,农副业产品没有办法直接从产出角度估算,因此,Broadberry et al.(2014)在估算中,根据张仲礼1880年代农副产品的占比进行推算,假设在古代这一比例保持一致,为10.4%。
工业划分为矿冶业、食品加工业、制造业和建筑业4个部门,其相关记载多与国有工业产量、政府专卖的行业产量以及管制较松的行业税收数据有关。总体来说,工业产出的估算与农业产出估算类似,用产量乘以价格数据进行计算。具体来讲,在矿冶业的产出估算中,明代数据较为翔实,直接来源于官方数据,并且通过税收数据推算出私有冶铁业;而北宋和清代的矿冶业产出则参考借鉴了其他学者的研究成果,北宋矿冶业产出估算数据来自王菱菱(2005)的研究,清代的矿冶业产出则参考李龙潜(1979)的研究,以广东这一当时冶铁和冶金工业中心为主,并综合考虑了其他省份的数据进行估算。最后,在此基础上,结合巫宝三和汪馥荪(1947)的产出投入比例作出一定的调整。估算食品加工业时,Broadberry et al.(2014)沿袭了Broadberry et al.(2011)以英国为研究对象的估算方法,假设食品加工业的产出与农业产出同比例变化。
在制造业的估算中,首先,Broadberry et al.(2014)也同样对其组成部门进行了进一步细分,包括制盐业、丝织业(麻织业)、棉织业、铸币、造纸、制瓷、交通运输设备和其他制造业等部门。盐业和瓷器的估算主要参考和借鉴已有学者的研究成果(郭正忠,1997;梁淼泰,1991),用相关产品的主要生产地区产出值概括整个行业的产出。随着棉纺织技术的进步和推广,尤其是元代黄道婆改进棉纺织技术的重要贡献,使得棉纺织业逐渐取代丝织业,成为手工业的主要组成部分。因此,在纺织业方面的测算,北宋主要研究了丝绸的产出,从平均每户丝绸消费量进行估算,明清则直接取自范金民和金文(1993)的研究成果。棉织业明清则借鉴李伏明(2005)和徐新吾(1992)的方法,结合棉织业的劳动力人口、平均劳动时间以及劳动生产率和人均消费量进行计算。铸币业、造纸业、交通设备和其他制造业基本上都是基于历史研究得到的相关比例进行推算,北宋时期的造纸业数据是通过加总不同地区运往中央政府的纸张数量计算。在估算工业产业的另一子部门建筑业时,Broadberry et al.(2014)也沿袭了Broadberry et al.(2011)在估算英国建筑业数据时所使用的方法,具体来说,假设建筑业与人口同比增长,再结合城市化进程的相关数据进行调整,减小误差。
服务业重要程度相对较低,类似其他国家的研究,基本从商业、金融、住宅与地产和政府劳务4个方面统计。其中,商业和金融业的产出通过估算商人利润的税收来得到,其他子部门则主要通过推算从业人数和人均利润而获得。
基于长期服务和商品相对价格稳定的隐含假设,Broadberry et al.(2014)在分部门估算3个朝代的净产出时,名义值主要通过计算每种产品的数量和净产出的现价水平而得到;对GDP实际值进行估算时,由于缺乏服务业总产出数量或单位服务价格水平的相关数据,加剧了研究的难度和复杂程度。对此,具体的做法是,对于有数据记载的农业和工业实际产出的估算,以1840年作为基准年份,把其他年份每种产品的产出数量与相应的1840年价格相乘,然后根据这一数据同比调整净产出占总产出的份额,从而得到以1840年价格计算的净产出。对于缺乏数据记载的服务业,Broadberry et al.(2014)在研究中用名义GDP中服务业的占比来估算实际GDP数据。
2 其他国家GDP重构的估算方法
GDP数据的重构工作最早以1270至1870年的英国作为研究对象(Broadberry et al.,2011),由于历史数据相对丰富且质量较高,与中国类似,英国、荷兰的GDP估算主要基于生产法,分别对农业、工业和服务业中的各个子部门进行单独估算再加总,得到总产出,再结合人口数据,计算出人均GDP。
在英国人均GDP的重构中,农业产出数据主要基于三个数据库:中世纪账本数据库(the Medieval Accounts Database)(Campbell,2000;2007),早期遗嘱清单数据库(the Early Modern Probate Inventories Database)(Overton et al.,2004),以及近代农场账本数据库(the Modern Farm Accounts Database)(Turner et al.,2001),这些数据库为英国农业产出在土地使用、粮食单产量及畜牧业密度方面提供了重要的信息源。工业和服务业方面,由于1700年前后英格兰领土扩张为大不列颠,因此,在工业和服务业产出的计算中,1700年是一个关键的节点。在工业产值的估算中,以金属冶炼、纺织品和皮革及其他工业三个子部门为主,用近似1700年各部门的价值占比来加权平均得到工业生产指数,以此为基础进行估算。服务业方面,1700年以前和以后的两个时间段里,基本都沿袭了Deane and Cole(1967)的估算方法,并作出了一定的改进,例如,针对Deane and Cole(1967)研究中简单假设商业和工业之间具有线性相关关系,Broadberry et al.(2011)在此基础上综合考虑了国内和国际贸易以及金融等其他服务业部门。
同样位于北海地区的另一大国荷兰的人均GDP重构也采用生产法估算(van Zanden and van Leeuwen,2012)。建立在大量已有数据的基础上,作者将农业、工业和服务业三大产业细分为渔业、食品、印刷业、银行业等27个部门分别进行统计,在各个子部门存在数据缺失的时间段里,运用内插值的方法作为补充。但是,因为1510年以前的数据统计并不详尽,这一时期仅有农业方面的赋税统计和城镇人口变化的数据,因此,在估算1510年以前的人均GDP时,只通过上述两类数据进行粗略估算,但作者给出了置信区间,因而并不影响荷兰人均GDP演变的大图像。
除英国、荷兰和中国外,还有学者对同样在西欧乃至世界经济史中有过重要影响的西班牙和意大利进行了GDP的重构(Malanima,2011;lvarez-Nogaland de la Escosura,2013),这两个国家使用的估算方法也得到了其他国家学者的借鉴,并应用于日本和印度GDP的估算中(Bassino et al.,2015;Broadberryet al.,2015)。由于数据可得性相较于英国、荷兰和中国存在不足,上述4个国家在人均GDP的估算中,大体上都将生产活动划分为农业和非农业两个方面,在农业产出的估算上,主要用需求来测算产出,非农业则根据城市化等方面的数据间接推算。在估算农业产出时,Wrigley(1985)的估算方法认为,长期来看,人均食品消费基本是保持稳定的,所以,农业产出随总人口的变化而变化,并基于农业贸易平衡进行调整。但是,这种假设实际上存在一定问题,例如,在实际人均食品消费恒定的假设中,发展中国家的食品需求收入弹性并不是缺乏弹性的。因此,Allen(2000)在估算方法上作出了进一步改进,将相对价格和可支配收入都纳入到变量中。此外,根据Allen(2000)的研究,绝大多数欧洲国家农业对外贸易是平衡的,所以,农业的人均产出和人均消费可以相互替代。在考虑相对价格和可支配收入的基础上,农业人均消费C可以表示为等式(1),其中,P和M分别表示相对于CPI的农业价格和非农价格,Y表示人均实际可支配收入。
由于上式中的人均实际可支配收入的具体值未知,因此,作者将上述等式取log值,用农业相对价格的弹性ε、非农业价格的弹性γ和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弹性μ来估算农业人均消费。其中,人均实际可支配收入的弹性可以用人均实际工资的弹性来替代,得到等式(2),从而可以求出人均农业消费。
基于以上,将人均产出q、人均消费C、人口N和农业总产出QA表示为如式(3)的函数形式,由于古代农业大多以自给自足为主,因此,在假设农业的对外贸易可以忽略不计的前提下,q和C在数值上基本相等。
在工业和服务业的估算中,Craig and Fisher(2000)的研究认为非农产出占比与城市化率的变动相接近,可由此进行推算,并根据公式(4)推算出总产出Q与农业总产出QA和非农产出QNA的关系。再将公式(4)与价格指数结合,可以得到名义GDP数据。
尽管西班牙、意大利及亚洲的日本和印度基本都采用上述方法估算,但是,由于受到不同国家历史情境和史料记载的差异限制,在实际应用中还存在着细微的差别。具体说来,在重构西班牙的GDP数据时,lvarez-Nogal and de laEscosura(2013)主要研究了1270至1850年的历史时期,在农业产出和非农产出估算方法的具体应用中,他们都作出了进一步的改进。在估算农业产出时,他们没有直接用人均实际工资替代人均实际可支配收入,而是选取了3种方法分别替代人均可支配收入。第一,用实际工资率替代人均实际可支配收入;第二,建立在工人会通过增加工作时间来弥补实际工资率下降的假设之上,作者认为劳动者的实际回报不会随时间发生变动,因此,只需考虑农业产品和非农产品相对价格的波动;第三,综合考虑劳动者收入和土地所有者的回报,用实际工资率和实际土地租金的加权平均来替代人均可支配收入。对3种方法估算得到的不同结果进行比较,作者发现方法二的估算比较粗糙,得到的结果偏差较大,方法一和方法三的估算结果较为接近,但方法三的估算考虑更为全面。然而,由于方法三的估算只覆盖了1320至1845年,因此,在1320年以前和1845年之后的估算中,采用方法一进行计算。此外,在非农业产出的估算中,作者对城市化率进行了一定的调整,在计算城镇人口时,排除了城镇中依靠农业生存的人口,使得调整后的城镇化率与非农业产出占比的相关性更强。
意大利的GDP重构主要以数据较丰富的中北部地区为对象,具体到各部门的估算,农业同样基本按照上述估算方法,在计算非农业产出占比与城市化率之间的关系以估算总产出时也作了一些调整(Malanima,2011)。在对非农业产出进行估算时,Malanima(2011)首先同样从城市化率的角度,基于已有的1861年以后的城市化率和非农业产出在总产出中所占的比例进行回归分析,由此得到可以推广到1861年以前的城市化率和非农产出之间关系的系数。然而,在估算非农产出在总产出中的占比时,Malanima(2011)指出,意大利的丝织业有很大一部分存在于城镇以外的地区,仅仅通过城市化率推断非农产出的比例可能会导致一定的偏差,因此,他进一步将劳动力人口数量这一因素纳入到了估算之中。根据Fenoaltea(2005a;2005b)和Maddison(1991)的研究,可以得到1850—1861年的非农GDP占比约为50%,同时,已知这一时期非农劳动力人口的占比大约为38%。据此,如公式(5)所示,可以得到非农产出在总产出中的占比与非农劳动力占比的关系,其中,t0表示1850至1861年各个时期,Yna表示非农产出,Y表示总产出,Lna表示非农劳动力。最后,基于求得的非农业产出在总产出中的占比,在估算总产出时,仍旧沿用上述的估算方法。
在“大分流”问题的研究视角指导下,亚洲国家GDP重构研究中的印度和日本也基本以上述方法为基础展开(Bassino et al.,2015;Broadberry et al.,2015)。日本的GDP估算,根据已有的史料记载,农业产出的估算可以直接通过生产法从供给侧得到,即用耕地面积乘以谷物亩产量,不同时期的耕地面积在具体统计方面存在差异,上述西班牙等国家所使用的从人口、工资和价格等角度进行的估算,在这里被用于交叉检验(cross check)农业产出的估算值。在估算非农业产出时,因为日本的城市化率在工业化时期并没有同向上升,反而下降了,因而,城市化率并不能够恰当地反映出非农产出在总产出中占比的变化趋势。Hayami(1967)也指出,如果单纯用城市化率作为非农产出比例的衡量指标,会漏掉村舍扩张所带来的影响,因此,在估算日本非农产出占比时,作者采用Saito and Takashima(2016)的方法,结合人口密度和城市化率共同衡量非农产出的比例。印度由于殖民地性质的原因,农产品产出很大一部分出口到宗主国,因此,在估算印度的农业产出时,一方面,同样采用上述方法,从工资和价格数据估算农业产出的国内需求;另一方面,还从出口角度对农业的国外需求进行了估算。此外,在估算出农业产出和非农产出数据的基础上,Broadberryet al.(2015)还进一步对估算数据进行了交叉检验,从耕地面积和单位亩产量检验农业产出,以及从人均布匹消费量检验非农业产出。
至此,涉及欧洲和亚洲“大分流”辩论的主要国家都在GDP重构上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为“大分流”问题以及自身经济发展轨迹的进一步探讨提供了新的更为可靠的数据支持,也推动了这一领域新观点的提出。
3 基于GDP数据追溯各国经济的发展轨迹
基于历史国民收入核算方法,并结合各国自身国情的特殊性,Broadberry等学者选取中世纪以来在欧洲和亚洲经济发展中占据重要地位的国家作为研究对象,包括英国、荷兰、西班牙、意大利、中国、日本和印度,进行了GDP数据的重构工作。学者们以产出法为基础,构建了上述国家在各自特定历史时期内新的人均GDP数据,进而对本国经济发展的历史轨迹提出了新的观点。
中国的GDP重构研究主要集中在980年至1840年的北宋、明和清三个朝代,从北宋初期的980年到清朝末期的1840年,名义GDP总量从12860万两上升到537960万两,增加了41.83倍,在这一时期,价格水平扩大5.41倍,实际GDP总量扩大7.73倍。图1显示了中国这一时期实际GDP、名义GDP、GDP平减指数及人口的变化趋势。尽管从北宋末到明初这一时期,实际GDP和人口下降明显,但实际GDP的年均增长率在北宋、明代和清代仍然分别达到0.88%、0.25%和0.36%。从北宋至清代的整个历史时期,实际GDP和人口的变化趋势相近,因此,人均GDP波动并不是很大。然而,在清代,人均GDP显著下降,以每年-0.34%的速度衰退,1620年的人均GDP水平和980年相差无几,但是,到1840年时,已经下降到980年的70%左右了。
具体到各产业部门,在农业方面,自北宋至清朝以来,尽管农副产品的产出增长超越人口增长,但是,由于占据主要份额的粮食作物增速落后于人口增速,使得人均农业产出整体上呈现出下降的态势。在工业方面,从北宋到清朝的历史时期内,制造业、食品加工业和建筑业除了在朝代更替的动荡时期有一定的下降之外,绝大多数时间里都表现出迅速增长的趋势;矿冶业波动幅度较大,经历了北宋中期的快速增长以后,1087年开始保持平稳,明朝持续低迷,在清朝时期,尤其是18世纪又重新繁荣。在服务业方面,北宋、明代和清代的商业和交通运输都呈现出先上升后下降的演变过程,住宅和金融业则相对较为平稳。
西蒙·库兹涅茨(1985)认为在不发达国家的经济结构中,农业部门的收入在总收入中占比70%是一个临界点,如果不发达国家的农业收入占比低于70%,该国家也就达到了工业革命前经济结构比例的极限。上述数据显示,北宋以来的时间里,中国的经济结构已经接近或达到了低于70%这一极限,但是在这些朝代中,并没有出现工业革命。相反,总经济规模增长,人均水平几乎没有变化的现象表明,中国古代经济是典型的马尔萨斯经济,即经济增长被人口增长所抵消。中国在这一时间段内的人口变化趋势也印证了这种观点。在3个朝代当中,北宋时期人口增长速度较快,年平均增长率为0.87%。虽然在蒙古入侵时,人口急剧衰减,但是,在明代又回升到年均增长率为0.32%的水平。在清代政局稳定以后,年均人口增速再次上升到0.70%(吴松弟,2005;Liu andHwang,1977)。
中国经济发展水平自北宋时期的下降趋势与最近加州学派的颠覆性研究成果发表之前的大部分研究中国经济历史发展水平的文献是一致的。传统研究如以Hartwell(1966)、Elvin(1973)和Wittfogel(1957)为代表的经济史学家的工作,认为中国历史上经济发展水平在北宋时期达到顶峰。GDP重构的结果也与Needham(1954)关于中国历史上科学技术发展水平的研究一致。这些数据也反驳了安格斯·麦迪逊(1999)在其粗略估算中,按照1990年美元作为国际元计价,猜测中国人均GDP从450美元上升,并一直稳定在600美元,且一直持续到19世纪的观点。北宋是经济发展水平的顶峰,这背后的根本原因在于,中国古代以农业立国,在小农经济的历史背景下,农业对于整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有着深远而直接的影响;随着18世纪以后中国人口增长,人均耕地面积不断下降,给定农业在经济结构中占70%的比例没有发生显著变化,如果粮食亩产量的上升不足以抵消人均耕地面积的下降,生活水平的下降不可避免。
在其他国家的研究中,Broadberry et al.(2011)关于英国人均GDP数据的重构表明,1270年至1690年之间,人均GDP的平均年增长率为0.17%,1700年至1860年之间,人均GDP则以年均0.48%的速度增长。在1700年前后的两个时间段里,英国人均GDP的增长都表现出内部阶段性的差异,例如,1700年至1830年,人均GDP增长速度缓慢,1830年之后则迅速提升。重新构建的人均GDP数据表明,英国在1270至1870年之间的经济呈现出缓慢但正向增长的趋势,这一发现也反驳了Brown and Hopkins(1955;1956)基于实际工资的研究,对英国曾经在15至19世纪经历了长时间经济发展停滞的论点提出了质疑。
在研究与英国同样崛起于北海地区的荷兰时,估算结果表明,1347至1807这450年的时间里,荷兰的人均GDP以年均0.19%的速度增长(van Zandenand van Leeuwen,2012),这一数据挑战了Abel(1966)和法国年鉴学派(e.g.LeRoy Ladurie,1974)详细论述过的观点,他们认为在前工业革命时期,欧洲经济的增长基本是处于长期停滞的。然而,建立在GDP重构基础之上的发现却表明,在这一历史时期内,荷兰经济具有较强的恢复能力,呈现出缓慢但持续增长的态势,尤其在16世纪中期至17世纪中期,受到技术革新的推动,人均GDP得到快速发展。此外,研究者还进一步对荷兰的经济结构进行了深入分析,由于国际贸易和国际航运在荷兰经济结构中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在GDP中的占比高达31%,因此,荷兰经济的发展轨迹很大程度上受到国际经济波动的影响,具有高度的不稳定性。
西班牙的人均GDP估算显示,在Maddison(2010)基于1990年美元为国际元的换算中,由于受到技术等因素的制约,1990年的生产品和消费品与历史上的生产品和消费品之间存在极大的差异,因此,在构建指数的时候缺乏必要的代表性。在重构西班牙人均GDP数据时,研究者采用1990年和1850年美元进行转换,均以1850年英国人均GDP为基准价值100来构建人均GDP变化指数,换算结果表明,西班牙GDP比原来的估计值提高了10~15个单位(Alvarez-Nogal and de la Escosura,2013)。根据估算结果,可以发现西班牙的发展分为两个阶段,1600年以前,西班牙仅落后于意大利,属于这一时期欧洲的经济强国,1600年以后则逐渐衰落。此外,在黑死病以前和16至18世纪的历史时期,西班牙的人口和经济状况并没有表现出类似欧洲其他国家的负相关关系,与此相反,在14世纪末和17世纪初期的人口增长停滞阶段,则表现出人均实际收入下降的态势。
地中海地区另一代表性国家意大利的GDP重构结果显示,意大利的人均GDP可以划分为3个阶段。第一阶段即文艺复兴时期,从1300年到16世纪中叶,以1990年国际元衡量,这一时期大概为1600元,处于欧洲的领先位置;第二阶段,从16世纪中叶到1880年,是意大利的衰落时期,整体水平下降了10%,按照1990年国际元计算大约为1400元;第三阶段,从1880年开始,意大利进入现代经济增长时期,人均GDP从1880年的1400元上升到1900年的2000元,二战以后骤增至3500元(Malanima,2011)。据此,意大利在1300至1880年的时间里,总体呈现出缓慢下降的趋势,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支持了前现代时期欧洲经济发展状况的悲观主义观点。
在应用类似方法分析亚洲地区的典型国家时,研究者立足于各国自身的发展特点也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在日本GDP数据的研究中,研究结果表明,725年到1874年之间,日本人均GDP以每年0.04%的速度缓慢增长,经济增长的转折点发生在明治维新以后(Bassino et al.,2015),此后日本率先在亚洲完成了近代工业化。印度人均GDP的重构结果显示,在17到18世纪的时间里,印度人均GDP虽然有所下降,但是下降速度平稳。1600年,印度人均GDP超过英国人均GDP的60%,然而,在19世纪趋于平稳阶段以后,在1871年又下降至仅为英国的14.7%(Broadberry et al.,2015)。尽管重构的人均GDP数据同样呈现出下降趋势,但其所反映的印度经济发展状况显著好于Maddison(2010)所估算的结果,并修正了其印度经济始终处于贫困水平的论点。
4 基于历史GDP数据重新解释大分流
长期以来,“大分流”问题是经济史学界热议的焦点,“大分流”的讨论本质上是对亚洲以及欧洲国家经济增长轨迹的争论,各家学者的研究结论不尽相同。因此,虽然大分流问题的讨论不是本文的重点,但仍然在本节参考Broadberry(2013)的研究,对这一问题进行简要的介绍。
Broadberry等研究者在分别估算出各个国家的人均GDP数据基础之上,以1990年美元购买力平价为基准进行换算,得到可以用于国际比较的GDP数据。本文整合得到如图3所示的欧亚各个国家人均GDP数据对比图。
从图3可以直观地发现,在亚洲内部,中国和印度不断衰落,日本则逐渐崛起。中国人均GDP在北宋时期达到顶峰,经过明代的波动之后,清代18世纪后一直在不断下降(Broadberry et al.,2014),印度同样经历了1600年莫卧儿王朝的顶峰以后也走向了人均GDP下降的轨迹(Broadberry et al.,2015)。与中国和印度相反,日本在公元1000年前,人均GDP远低于中国,但是,在随后的历史时期里,日本的经济发展经历了一个平稳的增长期,明治维新以后更是迅速发展到一个新的高度。从上图变化走势可以发现,日本在1600年前,经济发展水平已经超过了印度,17世纪以后,中国也不可避免地开始落后于日本(Bassino et al.,2015)。
在此前的研究中,关于“大分流”问题的探讨大多集中于将中国和英国进行比较,这种比较能够成立的前提条件,是英国可以代表欧洲长时段的发展水平,类似地,中国也可以代表亚洲长时段的发展水平。基于此,以往的研究普遍得出大分流出现在工业革命以后的论点。但是,在英国打败西班牙无敌舰队,建立“日不落帝国”以前的历史时期内,欧洲的经济中心并不在以英国和荷兰为代表的北海地区,而是在以西班牙和意大利为代表的地中海地区,因此,简单地认为英国可以代表整个欧洲的长时期经济发展状况的假设实际上是存在一定偏差的。从上述整合了欧洲四个国家以及亚洲三个国家的数据来看,在欧洲国家经济发展中心仍然在地中海沿岸的中世纪末期时,1300年的数据显示,此时中国的人均GDP已经落后于意大利。而在17世纪早期,欧洲经济发生了从地中海地区到北海地区的逆转之后,作为亚洲发展水平最高的国家,中国的人均GDP较之于英国和荷兰也表现出落后的态势。这一时期,中国和荷兰之间总的人均收入水平之间的差异太大,中国内部某些富裕地区不足以弥补这一差距。因此,根据上述数据分析结果来看,“大分流”现象的出现要比以往研究中所认为的工业革命时期更早,在工业革命之前就已经发生了(Broadberry,2013)。
进一步结合历史事实的分析可以发现,“大分流”的出现主要由两个转折性历史事件导致,即黑死病和新航路的开辟(Broadberry,2013),黑死病使得西欧国家人口数量锐减,但是,其在不同地区产生的影响结果不尽相同。意大利、英国和荷兰都经历了人口下降带来的人均工资上涨,但是,当人口数量回升以后,英国和荷兰仍然保持了经济水平的上升态势,意大利则又退回到黑死病以前的状况。与此同时,西班牙甚至没有受益于最初的人口衰减,这使得以西班牙和意大利为代表的地中海地区让位于以荷兰和英国为代表的北海地区。大分流发生的另一个影响因素是新航路的开辟,1500年左右,意大利和荷兰的人均收入差不多在1500美元左右,但此后在16—17世纪荷兰的黄金时代以及英国工业革命时期,北海地区的经济水平远高于地中海地区。这主要得益于英国和荷兰拥有足够的能力对开辟新航路提供财政支持,以及获取新航路带来的商业利益(Karaman and Pamuk,2010;OBrien,2011;van Zanden et al.,2012),使得英国和荷兰取代西班牙和葡萄牙两个先驱国家,成为新航路开辟的真正受益者。尽管新航路开辟涉及到了欧洲与亚洲的国际贸易,这一因素对于亚洲的影响并不显著。一方面,中国和日本在这一时期都采取闭关锁国的政策(Fairbank,1994;Kazui and Videen,1982),并没有受益于国际贸易的扩张。另一方面,这一时期,印度作为亚洲最为开放的经济体,也因为受限于低水平的国家能力同样没能使经济水平有所发展。
英国和荷兰在经济发展上超越欧洲的意大利、西班牙及亚洲的中国,原因在于不同国家在产业多样性、制度以及劳动力数量和质量方面存在着显著的差异,Broadberry(2013)认为英国和荷兰之所以能够跳出马尔萨斯陷阱,是因为英国和荷兰在上述三类结构性要素中有着更显著的优势。在产业结构组成方面,前现代化时期的经济发展主要依赖于基本物品的贸易,外部需求的上升导致物价相应上涨,从而增加供给,但是,在一段时间以后,需求会减弱,引发新一轮的负增长。英国和荷兰农业中畜牧业和种植业并举,工业和服务业也包含相当比例的多样化产业结构,使得经济更少地依赖于基本物品,不易陷入经济倒退的危机。在制度方面,Acemoglu et al.(2005)与Epstein(2000)的研究尽管存在一定的分歧,但他们都强调国家需要维持财政集权和政治权力间的制衡。在欧洲国家中,意大利政权较为分散,英国和荷兰则有着强有力的统一政府,具备足够的财政能力维持市场的整合和运转。在人力资本方面,自从Weber(1930)提出新教伦理的概念之后,劳动力数量和质量的差异就被用来解释欧洲内部的“小分流”,认为人们更加努力工作以获得长距离贸易和工业创新带来的新物品,随着工作时间的增加,人们获得的年收入也相应提高了,英国和荷兰的劳动者在“勤勉革命”(Industrious Revolution)的背景之下,更有意愿延长工作时间。长期来看,更重要的因素是人力资本的积累,在这一点上,北海地区英国和荷兰的婚姻制度具有相应的制度优势,女性晚婚,后代更少,这使得女性在后代人力资本积累方面的投入更高。因而,相比较于意大利,英国和荷兰在结构性要素方面具备更为明显的优势。此外,由于西班牙在黑死病以前就有着极为广阔的土地和极其稀少的人口,黑死病带来的人口下降不但没有带来短时间内的人均工资上涨,反而破坏了原有的商业网络,并进一步加剧了原本就极为稀少的人口数量,这也给劳动力的专业化分工带来了不利影响。以上英国和荷兰所具有的优势也是中国、日本和印度这些亚洲国家所不具备的。
5 结 语
针对Maddison对于GDP估计存在的不足,及加州学派和其他学者关于东西方经济分流的争论,本文综述了有关古代历史时期GDP估算这一经济史领域基础性问题的研究。其中,对于中国古代GDP核算方法及其结论进行了重点的回顾和总结。
以清华大学和北京大学为代表的众多高校学者对此进行了大量广泛而深入的探讨。其中,李稻葵和管汉晖联合Broadberry选取北宋、明和清三个朝代作为样本时期,重构了中国长时段GDP时间序列数据,结合中国官方历史文献、地方志和私人历史著作的一手资料,以及汪圣铎、漆侠、吴承明、彭信威等中国经济史学者的二手定量研究成果上,采用生产法进行历史国民收入核算(Broadberry et al.,2014)。相比于西班牙、意大利、日本和印度采用的间接测算,直接来源于一手史料的产出估算使得中国的GDP重构结果更加可靠。
经过这些学者最近十年的研究,运用生产法这一更加准确的估算方法,加之中国历史数据较为完善,得到如下三点最新的结论:其一,北宋时期是中国古代经济的顶峰,GDP年增长率在北宋、明代和清代分别为0.88%、0.25%和0.36%。人均GDP在经过北宋和明代较高水平的波动后,清代显著下降,以每年-0.34%的速度衰退,到1840年时,已经下降到980年的70%左右了。其二,大分流出现的时间并非普遍认为的工业革命,而是在更早的公元1348—1500时期。其三,最新研究成果的估算数据发现,Maddison的研究成果由于估算方法较为粗糙,存在较大的偏差。最新数据在反驳了麦迪森(1999)研究的同时,也证实了Hartwell(1966),Elvin(1973)和Wittfogel(1957),Needham(1954)等学者的观点。
这些学者最新的研究成果和发现对于还原中国历史的真实发展历程具有重要意义,为未来的相关研究充分利用经济史这个经济学的实验室提供了基准参数。此外,这一研究的数据成果描述了北宋、明和清三个朝代长时段的经济演变过程,提出了中国经济衰落和兴盛的新的时间节点,这些研究和发现使得回答“中国是否曾经兴盛,在何时兴盛,又在何时衰落”等具体问题成为可能,对于中国的长期经济发展轨迹作出了进一步的阐释。
在国际上,Broadberry联合多国学者进行跨国合作,针对以前人均GDP估算存在的问题作出改进和完善,对英国、荷兰、西班牙、意大利、日本和印度等其他历史上相对比较重要的国家进行人均GDP的重构。其中,英国和荷兰采用生产法直接估算,西班牙、意大利、日本和印度则基于经济学理论和已有历史数据间接测算。
其他国家的研究结果显示,印度在经历了1600年莫卧儿王朝的顶峰时期以后也走向了人均GDP下降的轨迹,而日本则在较长的历史时期内保持了缓慢但稳定的增长趋势,并且在明治维新以后获得了迅速发展。在欧洲内部,在1384年黑死病爆发之前,相对于英国和荷兰,意大利和西班牙的人均收入更高,随后在欧洲的北海地区和地中海地区实现了财富的逆转,以至于到1800年之前,英国和尼德兰的人均收入比意大利和西班牙更高。最后,在进行亚洲和欧洲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比较分析时,新的人均GDP数据显示,亚洲和欧洲的“大分流”现象并非出现于工业革命时期,而是在工业革命之前就已经发生了。
参考文献
英文摘要
往期推送,点击红色文章题目阅读:
中国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因素分析——基于37个细分行业的实证研究
China Journal of
Economics(CJ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