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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从亚当到摩西”(罗5:13-14)

2016-07-07 权玺 真理与自由

浅谈《罗马书》系列  第65讲



浅谈“从亚当到摩西”





《罗5:13-14》


       5:13 没有律法之先,罪已经在世上;但没有律法,罪也不算罪。5:14 然而从亚当到摩西,死就作了王,连那些不与亚当犯一样罪过的,也在他的权下。亚当乃是那以后要来之人的预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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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亚当与基督”|介绍篇(罗5:12-21)

浅谈“亚当与基督”|经文篇(罗5:12-21)

浅谈“亚当与基督”|试探篇(罗5:12-21)

浅谈“亚当与基督” | 圣约篇(罗5:12-21)

浅谈“亚当与基督”|身份篇(罗5:12-21)

浅谈“亚当与基督” | 总结篇(罗5:12-21)


浅谈“罪”的来源(罗5:12)

浅谈“罪”的进入(罗5:12)

浅谈“罪”的认知(罗5:12)

浅谈“罪”的工价(罗5:12)

浅谈“罪”的媒介(罗5:12)


1、罪的三个层面

      偷人是罪,这是律法的外在体现,再深一点就是贪心,透过律法最多认识到这一层就是内心的罪。但是我们要看再深一点。偷人的罪是从贪心来的,那么贪心的罪是从哪里来的?原来是私欲做王,所以通过律法只能看到第一层和第二层,看不到第三层。佛教对罪的探讨不单单是第一层,乃是进入到第二层。所以能吸引人。释迦摩尼能看到第三层。他说是私欲的问题,但是他不会解决私欲的问题。他说打坐可以解决私欲的问题。打坐打到没有我了,问题就解决了,但我们知道这是根本不可能的事。


       罗1:18-3:20就是在讲第一层和第二层的罪。5:21节开始深深的讲到第三层的罪。不是动词的罪,乃是名词的罪,就是罪的本质。罪已经在世上,不是探讨现象,乃是本质的问题。13节我们要越过律法的条文来看罪的本质。如果罪是从律法来了才有的。那么没有律法之前他们就没犯罪吗?断乎不是,他们也犯罪,但是因为没有律法就不知道什么是罪。我们仔细读创世纪。摩西之前的人们,从来没说犯了哪一条。只会说:人们每天想的都是恶,没说每天干犯律法。犯了什么罪啊杀人罪啊。因为没有律法就不知道犯的是什么罪。


2、为审判而设的律法


      没有律法罪也不算罪,这个算从希腊文理解有会计记账的意思,律法就是一个会计头目,否则就账目不清,很简单律法一颁布就好了,某年某月某日犯了第几条诫命犯了几次,你有印象而且印象很深刻。因此律法就如同一个会计一样每天跟着我们,我们每犯一个罪,他就会记在账上,记账是为了算账,由此看来,律法颁布的一个主要目的就是为了神的审判,因为没有律法的话罪就无法算在你的账上,罪如果无法算在我们的头上,那么上帝就无法执行关于详细的本罪的审判。


3、死亡证明人有原罪


     从亚当到摩西罪已存在,并且人人都有了罪,我们知道呢?因为死就做了王,死一做王人人都死,为什么人会死,死是从罪来的。会死证明人人都有罪,用死亡证明人人都有罪,而不是用律法。让我们死的真正原因乃是由于原罪,因此律法证明了人有本罪,死亡证明了人有原罪。人人都会死亡,就证明人人都有罪。社会、科学、哲学都没有找到死亡的原因。读书再多的人,读不出死亡的来源是因为罪的问题,保罗一针见血的告诉我们人是有私欲的,亚当犯罪了,私欲就做了王,结果就是死亡,能解决这个问题的就是耶稣基督的救赎。


4、亚当是基督的预象

     从这一句话里面,我们思想,先有亚当还是先有基督?亚当乃是那以后要来之人的预象,这句话充分地告诉,从人类历史上看是先亚当后基督,这是历史神学,从神永恒的旨意来看是先基督后亚当,这是圣约神学,所以学历史神学,我们要透过亚当来看基督,学圣约神学,我们是要透过基督来认识亚当。从这句话中,我们同时找到了,旧约与新约的关系、普遍启示与特殊启示的关系、律法与福音的关系、罪与永生的关系,等等。


5、亚当指向基督

    神与亚当立约指向神与基督立约,亚当是格整体指向基督是格整体,亚当代表他的后裔指向基督代表他的百姓,亚当的罪在约中归给他的百姓指向基督的,义在约中归给他所代表的百姓,透过第亚当的失败来指向基督的得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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