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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官被逼抓狂提前退休:那个女人怎么这么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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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巴人闲话(barenxianhua)作者/上里巴人

原标题:执行法官的悲情:那个女人怎么了?


1,

老李有时候常常会想,如果能预知事情最后发展成现在这个样子,当初他宁愿忤逆了领导,也不会接受那个让他痛不欲生的执行案子即便得罪了领导,也不过是评先进的时候不会被领导想起,这么多年了他也不会在乎是否先进,柜子里塞得满满当当的锦旗与表扬信已经足以证明他是一名称职的法官。而现在他不但提前办了退休手续,不再是一名法官,退休生活也还处在不得安宁之中,何时能彻底摆脱那个案件被执行人的骚扰,他不知道,院里也不知道,一切都取决于那个被执行人哪天觉得不好玩了,停手了。

那个案子和老李以前办过的许许多多的案子相比并无特别之处,只是是外地法院委托其所在的法院的执行。领导将案子分给他以后,他当时并没有觉得会有问题,毕竟被执行人两夫妻也算是体面人,住着几百万的房子,开着宝马车,相较那些无财产可执行的案子来说应该更容易一些。于是,老李按照程序查封了女方名下的宝马车,并将两人名下的房产进行了司法拍卖。虽然拍卖所得与执行标的还有两三百万的差距,但因没有找到其他财产线索,所以执行告一段落。

可是对于老李来说,噩梦才刚刚开始。

2,

说起来老李也是见过世面的人,在从小李变成老李的这些年里,身在执行一线,他和形形色色的人都打过交道,有苦苦哀求的老赖,有装牛逼的老赖,但当老李不为所动铁腕执行的时候,一个个到最后都服服帖帖。只有这个女人,是他从来都不曾遇见过的对手。尽管穿着得体,气场很足,但撒泼起来跟武侠小说里的悍妇没有区别,即便几个法警围在身边,也还是想骂人就骂人,想摔东西就摔东西,一堆人对一个人也只能徒呼奈何。

房子被拍卖以后,那个女人每周两天固定来找老李,坚持要老李执行回转,把拍卖了的房子还给她。老李被烦得不行的时候,不是没想过办法,他做通了买家的工作让其答应退房,约好双方到法院签字,但女人原本答应得好好的,到最后签字时却又反悔了,甚至把笔录都给撕了,房子她要,钱却没有。

自从知道要回房子无望以后,女人变本加厉地吵闹,每次都是指名道姓地要老李出面跟她说个清楚。这个事情原本很清楚,是她在把清楚的事实搅糊,在她闹得过分的时候,法院终于忍无可忍,对她采取强制措施,司法拘留了两次。然而,这并没有让她有丝毫悔改,等关押出来以后,她又出现在法院门口。

法院没辙了,而老李更加无奈,已经被影响到无法正常工作。那个女人不但到单位来闹,还打听到老李的家庭住址,已经上过好几次老李家的门。工作、生活,甚至人身安全都得不到保障,这是老李从来没有想到过的,尽管请求帮助的材料已经向院里交过好几次,但却总没见到可行的方案,最后有领导提出来要么老李就提前办退休吧,也许不在法院了,那个女人就不会再来找老李麻烦了。老李虽然不舍,但一想到能求得安宁,最终同意了。办完手续,老李离开了为之奉献多年的法院。

3,

李法官,我是不会放过你的!这是那个女人说的。

你别以为你不在法院了,我就找不到你,你,你老婆,你女儿,你们家所有的信息我都知道,我一定要让你付出代价!这也是那个女人说的。

老李知道她没说假话,在半夜家里的电话想起过几次以后他就把家里的电话拆了。他也想过把现在的房子卖掉,换个地方住,但那个女人的一席话让他彻底放弃了这个念头。“你别以为你能跑得了,你们家所有人的身份证信息,社保号信息,我都有,只要三百块就能买到哦!别以为我找不到你!

当那个女人找上门来的时候,老李也报过警,但派出所来人以后也只是帮忙把女人劝走,却并不能把她怎么样。女人虽说对老李构成了骚扰,但毕竟没有直接的伤害,警察也只能对老李报以同情,对那个女人却无可奈何。老李看着警察们的苦笑,也只能在心里想,希望到时候真出事了他们能出警快一点。

自警察说无法提供保护以后,老李就给住处安装了摄像头,一开始过于明显,被那个女人发现后纠集了一帮混混给砸了。他又重新装在隐蔽点的地方,好保留现场证据。现在光盘都刻录了好几盘了,但当他把这些光盘交到派出所以后,警察们还是摇摇头。看来,不出事是没法让派出所处理了。

老李也想过把自己的经历,所有的材料整理出来发到网上去,引起众人关注。可是他的这些材料有人会相信吗,会不会被人攻击说如果不是自己贪赃枉法,一个女人怎么会如此决绝地和法官作对,那时候自己真是有苦说不出,说不定引起舆情让院领导更加反感而彻底不管不顾。

4,

老李有时候就想要是那个女人过来把他给砍了就好了,自己就算解脱了。她不砍自己,照这样下去,保不齐自己哪天就会在她来骚扰的时候拿刀把她砍了。老李想不通的是,自己和她并无私怨,是她明明有钱却赖着不还,自己只是按照法律程序履行职责而已,让她失去房子的不是老李,是法律,更是女人自己。可为何这个女人就是揪着自己不放,四年了,难道她准备五年,十年,一辈子耗下去吗?

老李知道自己是耗不下去的,他已明显感觉自己的情绪越来越暴躁,生活完全失去了秩序。不但他自己的生活轨迹被打断,连家人也倍受牵连,妻子和女儿要是半天没有接到他报平安的电话,就必然会打电话过来询问老李是否出事。一家人惶惶不可终日。

幸好,老李的妻子也马上就准备退休了,老李计划着等妻子退休,老两口就多出去走走,惹不起,躲总可以吧。

5,

不知道什么时候起,法官就成了拆弹员一样的职业,每天胆战心惊地拆除一颗颗定时炸弹,即便上万颗炸弹都有惊无险地被拆除,可万一有一颗爆炸了呢?谁给他们配备了足够安全的防弹衣,谁又给他们提供了足够的保障让其没有后顾之忧?

你们说那个女人病了,还是这个社会病了?


新闻链接:《法律应保障法官及家人安全》(法制网)

法制网记者 周斌 阮占江

随着各代表团审议“两高”工作报告,法官职业保障这一话题在今年“两会”逐渐升温。如何提高法官待遇、怎样保障法官人身安全成为代表们热议的话题,大家纷纷建言献策。

法官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守门员。多位代表今天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在经济下行、社会转型时期,大量纠纷涌入法院,广大法官辛勤付出的同时,也身处风口浪尖,职业风险不断加大,保障法官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尊严,迫在眉睫。

提高待遇提升职业荣誉感

“我一直呼吁要提高法官待遇,不是提高一点点,而是大幅提高。一年办两三百件案件,一个月就拿五六千元,还谈什么职业荣誉感,还怎么吸引更多优秀的法律人才呢?”全国人大代表、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首席执行合伙人蔡学恩说。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显示,去年,最高法受理案件15985件,地方各级法院受理案件1951.1万件,同2014年比分别上升42.6%和24.7%,受理案件数量再创历史新高。地方各级法院受理的案件数,与5年前2010年的1170余件相比,增幅高达66.7%。

全国人大代表宋心仿之前调研发现,法官面对“案多人少”的现状,不得不放弃休息,加班加点完成审判任务,“白加黑”“五加二”成为许多基层法官的工作写照。

“巨大的工作压力,超负荷的运转,使一些法官处于一种‘亚健康’状态,有的积劳成疾甚至殉职;而法官的收入和繁重的工作不成正比,相比党政部门,职务晋升的机会还少。”宋心仿说,“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对错案终身负责只讲了问题的一个方面,对法官合法权益也应实现终身负责。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鸢都英合律师事务所主任高明芹说,省以下人财物统管,有的地区法官工资有了进一步保障,而有的地区政府保障发放的部分补贴或奖金将被停止,法官及法院其他工作人员工资明升暗降,“法官职业保障的重要内容之一工资保障不能与法官责任制相适应,导致部分法官对改革失去信心,一些人选择转岗或辞职”。

她建议加快推进与法官单独职务序列配套的工资制度改革,妥善处理法官工资改革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切实提高法官工资待遇。

“国家应该进一步探索法官单独序列管理制度,对择优遴选出来的员额内法官在住房、子女教育等方面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解决法官的后顾之忧,让法官有尊严的生活。”蔡学恩说。

法官被侮辱诽谤屡见不鲜

由于近期发生多起法官被袭击、污蔑的事件,法官的人身安全如何保障成为代表们讨论的重点。

全国人大代表、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梁明远说,在法官依法履职过程中,当事人肆意侮辱、谩骂、诽谤法官,威胁法官及家人人身安全的情况在现实中屡见不鲜。而这些妨害法官依法履职,抹黑法院、抹黑法官的行为因为各种原因极少受到追究。

“据某基层法院调查,仅一年时间,该院法官在立案、调解、庭审、送达过程中,受当事人侮辱、威胁就达五十余起。”全国人大代表郑雪君说。

我国刑法规定了“扰乱法庭秩序罪”,明确对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进行打击、处罚。但代表们普遍指出,该规定局限于法庭之内,对发生在法庭之外的,即便是在法院之内侮辱、诽谤、威胁法官的行为,没有作进一步规定。

郑雪君建议修改刑法增设专项罪名,在法庭之外,因司法人员依法履职而对司法人员及其近亲属有恐吓、威胁、侮辱、诽谤、跟踪骚扰、偷拍等行为,情节严重的以犯罪论处。

“在目前刑事追责机制下,刑事案件都要通过侦查、审查起诉、审理判决,即便是发生在法官眼皮底下的扰乱法庭秩序的犯罪行为也不例外。”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秦希燕联合律师事务所主任秦希燕指出。他建议简化追责程序,在法院或法庭上对法官直接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可直接由司法警察立案侦查、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直接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以及时、有效地打击犯罪。

法官法是保障法官权益的一部重要法律,该法规定,法官的人身、财产和住所安全受法律保护,法官有提出申诉或者控告的权利。

“但条文过于原则、宽泛,欠缺执行性和可操作性,没有明确受理申诉控告的机构或部门以及程序。”梁明远说,建议对法官法相关条文进行适当细化,将法官依法履行职责不受侮辱、诽谤、威胁等纳入法官权利范围,并规定法官受到侮辱、诽谤、威胁后,应当向哪些机构进行控告以寻求保护,保护的程序如何等。

宋心仿和郑雪君都提议,成立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在法官权益受到损害时,由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出面解决,提升权益救济能力。

秦希燕建议,加大对司法人员保护的投入,合理增加法警的配置,建立起定时巡逻、巡查制度,尤其在民庭、行政庭开庭时,加强法警在审判区的巡逻,防备出现紧急情况;办公区、庭审区强化安检措施,预防伤害法官人身安全的突发事件的发生。

法官家属纳入保障范围

“任何职业都有风险,但从好几起事件看,法官职业风险突出表现在危及到了其家人,加强法官职业保障时应充分考虑到这一因素。”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刘玲说。

据郑雪君介绍,实践中,基层法官有人收到过自己孩子放学照片,有人孩子书包里被塞过血包或死老鼠,即便知道是谁做的,最后仍不了了之。她提出,修改刑法增设专项罪名时,应涵盖保护司法人员近亲属的内容。

秦希燕也认为,当前,司法人员近亲属的安全缺乏特别保护措施。有的当事人在庭后以电话、短信或其他手段对司法人员子女等近亲属进行威胁,而法律没有专门保护司法人员近亲属安全的条文。

2015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完善人民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强调要依法保护法官及其近亲属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法及时惩治法庭内外恐吓、威胁、侮辱、跟踪、骚扰、伤害法官及其近亲属等违法犯罪行为。

“但该意见并不具有法律强制执行效力,也难以得到其他部门的有力支持。真正发生被威胁、恐吓、伤害等事件时,也只能依据针对所有公民的普通保护规则追究责任。”秦希燕说,建议以法律的形式,将司法人员及其父母、子女、配偶纳入特别保护范围,为司法人员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客观公正地审理案件解除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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