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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外商投资政策

戴玉文 贸促商法 2019-04-12

外商直接投资政策

外商投资企业继续在经济中发挥重要作用。根据GSO,2016年外国直接投资占出口总额的71.5%(2000年为47%),而外国公司对GDP的整体贡献从同期的13%增加到18%。

由于商业环境的改善,外国直接投资仍在继续涌入越南市场。由于纳税改革和建立了促进跨境贸易的电子清关系统,越南在世界银行2017年营商报告中的排名提高了9位,在190个经济体中位列82位。根据世界银行2016年股票报告,由于劳动力成本低,贸易开放和地理位置优越,外国直接投资是越南强劲贸易和经济表现的推动因素。根据FDI Intelligence(英国“金融时报”的一个部门)的数据,2016年,越南吸引的新投资资本超过预期的6倍。在这一指标中,越南的表现远胜于马来西亚,泰国等同地区其他国家。

越南政府继续专注于吸引外国投资,特别注重在促进技术转让、提高劳动力市场技能和提高劳动生产率的部门吸引外资。越南寻求吸引高科技,高附加值产业的外商直接投资项目,并支持具有良好环境保障的部门。

越南与商业环境相关的法律改革也促进了外国直接投资的流入。如,2015年11月颁布的第78号法令发展了在线商业注册,大大减少了所需的商业登记文件,并将企业注册证书(ERC)的颁发时间从五天减少到三天。此外,2014年投资法和2015年7月的后续立法允许投资者参与除六项与国家安全有关的所有领域,另外还有267个临时领域。PCI研究发现,90%的企业能够在三个月内获得合法运营所需的所有文件,其中,超过40%的企业在一个月内就能获得。

越南大部分省市设有投资促进机构,这些机构负责提供信息,解释法规,并在需要时为投资者提供支持。规划和投资部(MPI)负责监督这些投资促进部门。一年两次的越南商业论坛也提供了外国企业界和政府官员之间直接对话的平台。

外资准入及股权比例限制


除六种例如毒品,野生动物交易,卖淫等禁止开展以及243个有条件开放的领域的业务外,外国和国内私营企业可在任何领域开展业务。

外国投资者必须根据具体情况与政府就未通过贸易或投资协议明确公开的部门进行市场准入进行谈判。越南政府有时会在试点基础上发放投资许可证,或者针对特定目标投资者颁发特别许可。

除非在越南的国际和双边承诺中另有说明,外国投资者可拥有当地注册公司100%的股权。但是,一家外国企业对银行的可持有的股比上限为25%,银行的总外国投资股本上限为30%,总理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放弃这些上限。外资在国有企业(SOEs)中的所有权比例也受到限制,除此之外,越南对世界贸易组织(WTO)承诺的服务部门的大多数外国所有权限制都已被删除。

越南对于外资的主要限制手段包括股权上限、强制性国内合资伙伴和投资禁令。这些限制在越南签署的国际协议中均有公开声明。例如,银行、电信和运输等高度专业化和敏感的行业仍然保留了越南入世承诺中规定的外国所有权限制。越南还禁止进口超过10年的旧设备和技术。但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也有例外。

越南当局评估投资许可申请的标准包括:1)投资者的法律地位和财务能力;2)项目与政府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兼容性和预计收入;3)技术和专业知识;4)环境保护;5)土地使用和土地清理补偿计划; 6)项目激励措施,包括税率;7)土地,水和海面租赁费。

越南的部分证照许可权已经下放到省级当局,这一举措简化了许可程序并缩短了处理时间。但是,它也使得投资法律和法规的程序和解释方面产生了相当大的区域差异。

必须得到国民议会批准的投资项目包括:

对环境有重大影响的项目;

改变国家公园的土地使用目的;

位于50公顷以上的防护林中;要么

需要在偏远地区(如山区)重新安置20,000人或以上;

需要获得总理部长批准的投资项目包括提案:

建造机场,海港或赌场; 探索,生产和加工石油和天然气;或生产烟草;

投资资本超过5万亿越南盾(2.33亿美元);

与海外运输,电信或网络基础设施,森林种植,出版或新闻的外国投资;

完全由外资拥有的科技公司或组织。

未经国民议会或总理批准的项目由省人民委员会批准。

外商直接投资法律法规


2016年11月,国民议会通过了修订“投资法”的第03号法律,将267个有条件开放的领域的名单修改为243个。此前,越南使用“肯定列表”方法,这意味着外国企业只能在法律规定的特定部门清单中运营。从2015年7月开始,越南开始实施“负面清单”方法,这意味着允许外国企业在除六个禁止领域之外的所有领域开展业务。

根据越南2014年投资法,企业在建立新公司时必须申请投资许可,并在以下情况下更新营业执照:1)对正在进行的企业进行重大变更,如增加投资资本; 2)重组国内外合作伙伴的投资或投资比例;3)改变国外管理结构;或4)增加新的业务活动。

越南目前没有“一站式”投资网站,为投资者提供相关法律、规则、程序等内容。

投资激励措施

 外国投资者对不能在当地采购的自用进口货物免征进口关税,包括:机械,车辆,机械设备零部件,原材料,制造投入品和无法生产的建筑材料国产。允许偏远和多山的省份为潜在投资者提供额外的税收减免和其他激励措施。

此外,以下领域的项目有权享受如降低企业所得税,免征进口关税或土地租赁等投资激励措施:高科技、研究与开发、新材料、能源、清洁能源、再生能源、节能产品、汽车、软件、废物处理和管理、小学或职业教育、或位于偏远地区或工业区的项目。

 越南促进某些优先领域的外国投资,鼓励外资参与投资偏远或欠发达的地理区域。政府鼓励投资新材料的生产新能源冶金和化学工业制造高科技产品生物技术信息技术机械工业农业渔业和林业生产产盐新的植物品种和动物物种生态与环境保护研究与开发知识型服务加工制造劳动密集型项目(使用5,000名或更多的全职工人)基建项目教育训练健康和体育发展。

对外贸易区/自由港/贸易便利化

近年来,越南建立自由贸易区(FTZs)。越南目前有大约300个工业区(IZ)和出口加工区(EPZs)。许多外国投资者指出,在工业区实施项目比较容易,因为不必参与场地清理和基础设施建设,如果最终产品出口,企业在进口原材料时不需要缴税。自贸区的海关仓库管理员可以提供运输、仓储服务。

大多数进出口货物可以在省海关的监督下存放在保税仓库。入境仓库租赁合同必须至少在货物抵达港口前24小时在海关保税单位登记。所需文件包括:持有人收到货物授权的公证副本、仓库租赁合同的公证副本、提单、原产地证书、装箱单和报关单。当货物从保税仓库中运出时,货物的所有者需支付进口或出口税。

房地产

房地产权利分为政府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建筑权,可以私下进行。越南的所有土地都是由国家集体拥有和管理的,因此外国人和越南国民都不能拥有土地。越南大部分土地(94.5%)已获得土地使用权证。越南正在建立国家土地登记数据库,一些地方已将其土地记录数字化。

新的“住房法”和“房地产商法”规定外国投资者也可享有“土地使用权”,允许土地使用权人进行房地产交易,包括抵押贷款。外国投资者可以租赁土地达50年的期间,该国的一些贫困地区可以租用70年。

外汇

出口商必须将所有外币收入汇入越南授权信贷机构的外币账户。保留海外的外汇收入需要获得SBV批准。

货币转让受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协议条款第VII条的保护,该条款可在线获取。与任何形式的投资相关的资金不能自由转换为任何世界货币。作为对经济进行去美化的一部分,政府于2014年颁布了第70号法令,禁止外国人(居民和非居民)持有以外币计价的储蓄账户。外国人仍被允许以任何外币和越南盾(以前的外国人只允许拥有美元投资账户)拥有支票和投资账户。

SBV采用了一种新机制来确定银行间参考汇率。为了灵活应对汇率波动,SBV现在每天公布银行间参考汇率。该比率是根据前一天的平均银行间汇率确定的,同时考虑到越南主要贸易和投资伙伴的货币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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