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梅河口市召开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启动会议暨政策培训会
3月12日上午,全市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启动会议暨政策培训会召开,市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各乡镇(街)主要领导、具体工作人员及试点村党支部书记参加会议。副市长霍光参加会议。
我市被确定为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国家级试点,确定山城镇(河南村、保兴村、头八石村、中花园村)、康大营镇(民安村、宋家街村、前五块石村)、湾龙镇(湾龙沟村),3个乡镇8个村作为试点。从“完善宅基地集体所有权行使机制、探索宅基地农户资格权保障机制、探索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健全宅基地收益分配机制、探索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机制、完善宅基地审批制度、健全宅基地监管机制”七个方面,进行探索和突破,为全面实施改革积累经验。
霍光指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事关农民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大局,影响因素错综复杂,需要进行长期探索才能建立起新的制度框架,决不能急躁冒进、急于求成。要扎实做好基础工作,全面摸清宅基地底数,做好房地一体的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分类规范解决宅基地违规违法问题,提升宅基地管理水平,为稳慎推进改革奠定坚实基础。要坚决守住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严格控制村庄撤并,充分保障农民群众合法权益。
霍光强调,各乡镇党委和政府要将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摆到重要位置,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试点,强化指导把关和风险防控,因地制宜开展探索,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各项工作稳妥进行。市委农办、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要切实加强监督指导,做好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共同推进试点的工作机制。其他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明确专人负责,细化责任,积极配合,把完成改革目标任务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会议还解读了“梅河口市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随后对各乡镇负责人进行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相关政策和农村宅基地审批流程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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