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永丰县召开县城规划区外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培训会
3月12日,永丰县城规划区外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培训会在县农业农村局六楼会议室召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相关业务股室同志、各乡镇(场)分管领导、综合执法大队长、业务具体经办人等7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县农业农村局党委委员袁忠庆主持。
县农业农村局党委书记、局长周彧就审批管理工作作培训讲话,并传达了《永丰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永丰县进一步规范县城规划区外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
要牢固树立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创新思维,在慎稳推进改革试点各项工作的基础上,紧紧围绕“两完善、两健全、四探索”试点内容,勇于实践、大胆探索,推动农村宅基地制度更加健全、权益更有保障、利用更加有效、管理更加规范。
要严格执行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审批程序,严把建房审批关口,落实“一户一宅”规定,每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处面积不超过相应标准的宅基地,建新必须拆旧,杜绝出现一户多宅现象。
要建立健全巡查管控机制,乡镇综合执法队和驻村干部、村组干部要加强对宅基地申请、审批、使用的全程监管,强化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动态巡查管控,对未批先建、超高超大建房等“两违”行为要及时发现并坚决制止,确保“两违”零新增。
会上,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分别围绕各自职责开展了规范县城规划区外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的业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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