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德蒙·柏克:保守主义之父 | 弗兰克·奥高曼
按:作者弗兰克·奥高曼(Frank O’Gorman,1940-),英国曼彻斯特大学历史学荣休教授,代表作《漫长的十八世纪:1688-1832年英国政治与社会史》,编有《英国保守主义》、《埃德蒙·柏克的政治哲学》两读本。本系列译自他为《英国保守主义》所写的长篇导言,分12小节,陆续发布,敬请期待。
前三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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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德蒙·柏克是公认的保守主义思想之父,他以合理的体系确立了(保守主义)基本的哲学、政治、社会和宗教观念,使后继的保守主义者得以从政策和实践层面加以细化。当然,自柏克时代过后,保守主义原则也有所扩展,比如,纳入了对帝国的热爱,与此同时,后来的保守主义者也没有把柏克的教义照单全收(比如他对扩大宗教宽容范围的嫌恶),虽然绝大部分还是接受了。柏克,特别是1790年代的柏克被后来的保守主义作家和政治家认作灵感和智慧之源。在这一时期,柏克抨击了法国大革命的根本原则及其可怕后果,颂扬英国宪政所孕育的有序自由,这让后来的作家在应对复杂的社会政治变化所提出的谜题时,产生了共鸣。因此毫无疑问,柏克的观念代表着一种开端,一种典型意义上的保守主义意识形态由此开始持续细化发展。
注:埃德蒙·柏克像
从政期间,作为辉格党政治家的柏克一直在驳斥某些抽象政治思想的有效性。在1760、1770年代,他为美洲殖民者的辩护,完全是基于现实考虑,涉及美洲社会、习俗和制度的成长与发展,此时,维持英国对美洲的主宰已不切实际(柏克为美洲人辩护,并非因为他们在为“自由”这类抽象原则而战)。他一直提倡制度改革,净化制度,使其回归初衷和最初原则。但他反对空想激进的改革计划,更愿意与已知和熟悉之物打交道。对柏克而言,英国的宪法和制度在本质上是健康的,无需大修大改,偶尔小修小补即可。柏克信奉当时的贵族政体,在政治生涯的前半期捍卫其免遭王权侵犯,后半段则捍卫其免遭激进改革者冲击。尽管后世的保守主义者通常认同后一个柏克,即1790年代谴责法国大革命及其背后的无神论和民主原则的柏克,但他的诸多观念是一以贯之的。他的主要关切是将18世纪的平衡宪制维持下去,使国王、议会和人民的影响力各得其所,防止受到任何一方的威胁。所以毫无疑问,当法国大革命释放的压力威胁到英国甚至欧洲制度的结构时,柏克思想中的这些预设就发展成关于人与社会的一种普遍化的保守主义哲学。
注:柏克为美洲革命辩护的经典之作:《美洲三书》
柏克(以及任何)的保守主义的开端或可见于以下信念:政治是具体的而非冥思的活动。早在1769年他就控诉道,“政治要适应人性,而非人的推论,理性只是人性的一部分,且绝非最重要的那部分”。政治技艺要基于经验的判断,而非干瘪抽象的计算;要领会附于古制之上的本能、忠诚和偏见。人首先并非理性的存在,试图使一个人(自不必说多人)遵守一些预设的抽象范畴,不仅荒谬而且危险。人不能改造周遭的世界,这样的尝试会破坏文明社会和政治自由赖以存在的社会稳定和政治秩序。他在《由新辉格转至老辉格的申诉书》(1791)中指出:“那令人敬畏的人类创造者,便是那指定了我们在现实秩序之地位的造物主,祂用天威难测的策略统治我们、主宰我们,不是根据我们的意志,而是根据祂自己的意志,祂已经……大体上使我们在祂所指定的地位上行事。”因此,大量的社会现实是无法进行理性分析和批评的。
与此一脉相承,柏克版本的社会契约强调社会生活的现实。18世纪的大部分作家,当然也包括大部分改革家,都相信在社会形成之前的自然状态中,人类享有真正的自由;当依据原始契约产生国家时,他们自愿将这些自由让渡给国家行使。但是,柏克不相信这些关于自愿契约和历史契约的神话。对他来说,自然状态混乱无序且原始粗陋,摆脱这种状态的文明社会生活才是令人欣慰的,是社会成员这一身份赋予人类对同胞、国家以及最终对上帝的契约义务。柏克的契约理论强调人的责任,它是约束性和跨时间的,具有永恒的道德力量;社会及其制度(尽管那些激进的作家一再断言)不会威胁人类自由,而是创造自由。人在道德上没有权利忽视或侵犯忠诚和服从于文明社会的责任,人的真正权利是生活于社会中所获得的好处,尽管它的制度并不完善,财富分配并不平等。
很多激进主义者主张,人有权利决定谁做他们的统治者,更有权利反抗和造反,这恰与柏克的社会理念截然对立。人享有基本的社会权利,比如不受阻碍地占有自己的财产和劳动,享有秩序、正义和安全等,但是他们的政治权利取决于现有的国家宪法。体制要求并应当得到公民的忠诚,并非因为那是公民的意见。人民的意志,无论表现在选举、暴民统治还是暴力或叛乱当中,都不是政治权利之源。只要国家没有自损其合法性,人们就有服从正当(即约定俗成或因袭的)合法权威的义务。
故而,埃德蒙·柏克政治思想的总体目标不免就是守护他和同代人所熟悉的那个社会。这意味着两点:保护已有的社会结构和财产所有权;在政治层面,保护现有的政治秩序。关于英国,他写道:“我们迄今为止的所有改革都是在尊古的原则下进行的。”他断言:光荣革命“是为了保护我们古已有之、无可辩驳的法律和自由”,并继续道:
“我们坚决维护已有的(established)教会、已有的君主政体、已有的贵族政治和已有的民主制度。”
他进而说道,它们应保持“各自现有的位分,互不越界”,这强调了守护一套因袭宪制的重要性。有时,它可能需要对某一部分进行改革,以保持其内在品质,但从来没必要全盘废除和更换,除非遭遇无妄之灾。因此,柏克反对以任何外部标准论断制度价值。制度具有基于自身的因袭合法性,这种合法性源于它自古以来就已存在,而非来自效用、现代性或人道等外部标准。
柏克这种向后看的改革与保守理念,使他对社会的变与不变把握不太准。有时,比如1790年代,他想要保存英国历史成果的急切心情与日俱增,他怀着这一心情去斗争,简直想让时钟停摆在光荣革命。对业已确立的政治体制的任何改变都让他无法接受,除非是在理论上。他对社会的复杂多样有着清醒认知,却对社会的成长和发展理解不足。他认识到,社会的复杂多样在经过调和之后其实可使社会变得和谐。个人不是基本的社会单位,在等级社会中,个人生活于群体当中,每个群体都有自己的历史、权利和品格。每个人都要忠于自己的家庭、社群、教会和国家的永恒需要。忠诚的对象是社会中的群体,而不是个人或抽象的伦理观念。他在《法国大革命反思录》中频频将社会契约描述为“一种伙伴关系,它不仅存在于活着的人之间,而且存在于生者、死者和未出生者之间”,这无疑已经游走于有机论的边缘,但在我看来犹有未至。不过,柏克确实为后来的有机论奠定了基础,因为他在讨论社会变迁时开辟了一种时间维度,并将政治思想的主题从虚构的契约观念转变为人们实际生活于其中的社会。
注:《法国大革命反思录》,冯丽译,江西人民出版社
有时,柏克也确乎承认社会的变化不可避免,并对新传统的出现留有余地。这样,他就摆脱了古老的循环论(假定社会永远处于上升、衰退、崩溃、恢复、再衰退的循环之中),而走向了线性的社会变迁观。他强调保守的必要性,承认一定程度的成长和积累,但严格保持与进步发展观的距离。在其职业生涯早期,柏克对个人权利便有所思考,甚至已认识到反抗国家权威的正当性。在其后期针对法国大革命的著作当中,他则开始强调国家权力以及服从它的必要性。柏克从未彻底否定革命的合理性,尤其当一国的统治者自损其赖以存在的合法性时,也从未忽视民主政府在特定时间适用于特定社会的可能性。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人们可以轻率任性地破坏千百年来的政治合法性。故而,政治家必须考虑被统治者的期望,但不能受制于多数人的选票,同样也不能被少数人的大声抗议所误导,以致只顾眼前利益和一时名望而不为万世计。柏克憎恨暴政,但他最憎恨的是多数人的暴政。
柏克对寡头政体的辩护有着经济和社会意蕴。他对辉格贵族统治的神圣权利的捍卫,很少针对国家集权的危险(它对18世纪的英国来说还很遥远,尽管当时的欧洲可能有所不同),而是更多地针对更可能出现的暴民统治、革命和无政府主义。对柏克来说,拥有巨额财产、光荣传统、充足闲暇、教育和公共责任感的人,自然构成自动具有统治权的“自然贵族”,他们在政治和社会、经济上的优势,会为社会生活提供连续性和稳定性。因此,他们显赫的社会地位和私有财产应受到好生尊重。柏克主张,“剥夺少数”对多数而言收益甚微,因为这种重新分配只会带给国家暴力和混乱,而非平等福报。柏克这种自然贵族理论,被后继者用于为既有统治阶层的权利和特权辩护,自是不足为怪的。
这些都是为人所熟知的结论,不过还要意识到他更深层的两点观察。第一点,柏克像许多18世纪的作家一样,赋予“财产”非常宽泛的意义,它不仅指财产的占有,还指附着于财产之上的权利(收取租金、征收罚金、影响选民、使用职权、行使特许权等)。也许可以这样说,柏克不只是捍卫现有的财产分配,更重要的是捍卫围绕财产而生成的习俗、惯例和心态之复杂集合体。还有必要提及的是,“土地贵族阶层”(landed orders)让人产生一种对质朴的田园牧歌式的怀旧想象。其实,18世纪英国的土地利益集团是一个蒸蒸日上的企业家阶层,他们在上个世纪开始投资农业,这时已深入到推动工业化的进程之中。柏克对财产的辩护既是在保护地产,也可以说是在捍卫工商业,因为他本人在1770年就提到:“没有所谓的土地利益与贸易利益的分离。”将柏克的保守主义简单视为怀旧反动的封建主义是完全错误的。
毫无疑问,柏克和他的好友亚当·斯密一样,信奉利润动机、自由贸易和最低限度的政府管制。他维护由土地利益主导的社会和经济的资本主义。早在1769年,他就在驳斥重商主义对工业增长的限制。一年之后他又提出一句名言: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利益是一致的。直至生命的尽头,他将自己的经济思想汇集为《关于稀缺的思考与详述》(1795),其中有句关于不受国家干预的强硬声明:“供给我们所需之物不在政府权限之内。”
注:柏克《关于稀缺的思考与详述》英文版封面
这种看法在那个时代不过是一种常见的智慧。但柏克看待社会和政治的方式是尊重其历史渊源,把政治视为稳妥守护和平稳接续的技艺.他强调风俗、习惯和本能在生活中的力量。他理解社会的复杂和脆弱,以及审慎和务实在政治技艺中的分量。他有力地——有时或许稍嫌肤浅、歇斯底里——批判了启蒙信仰和理性的特权地位。但这并不是说柏克能够预见到保守主义思想在后来发展中的所有细节。他对腐败的先入之见以及对待社会问题稍显脆弱而迟钝的方式,在18世纪思想中很典型。他对因袭的痴迷削弱了他的思想。他在国家有机论的边缘逡巡不前,沉迷于革命阴谋论(至少表现在他关于法国的思考中)。他缺少保守主义浪漫想象的许多方面:对中世纪的理想化、夺回时代精神的渴望、对国家起源的细究、对农人的崇拜和对田园质朴的怀旧。柏克不是浪漫的保守主义者,但他思想的很多方面为华滋华斯、雪莱、柯勒律治和司各特铺平了道路,比如他的传统主义、对等级价值和情感的重申以及对习俗和先例的理想化。
我们要记住,柏克一生作为辉格党政治家,完成了洛克式辉格主义在18世纪的保守主义转向。他摆脱了17世纪辉格党关于自然状态、社会契约和人性的观点,发展出后来成为保守主义传统一部分的某些观念。在保守主义名人堂中,柏克是当之无愧的重要一员。在20世纪,他的地位愈发重要,这是他应得的,但这也是一种令人不安的信号。冷战是嗲的美国新保守主义者把柏克当作基督教和资本主义的战士,以对抗无神论和Communism。就像18世纪晚期的基督教欧洲,革命的雅各宾主义对深陷困境的旧制度形成吞没之势,如今的美国和大西洋文明也被认为面临着东方异教意识形态的威胁。罗素·柯克(Russell Kirk)怀疑:“当世界三大势力中的两股势力处于马克思主义教条的统治之下,同时技术、经济和文化的变迁进一步将传统打碎在地时”,保守主义还能否坚持住?柏克那带有普遍意义的智慧使它会被用于这类用途,尤其是会被那些在艰难时世中寻找道德确定性的作家和群体所用。他以不朽的雄辩阐释了自由企业体制的诸般原则、文明领导体制的理想、对暴民统治的日益恐惧、对大众社会的厌恶,尤其是人们在革命年代对安全和保障的渴望。毫无疑问,柏克的保守主义已成为两个世纪以来启迪人心的活水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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